DB1310/T 288-2022 木质家具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DB1310/T 288-2022 Pollutant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wooden furniture manufacturing industry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10/T 288-2022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2-28
实施日期
2023-01-28
发布单位/组织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廊坊市泓澈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廊坊市排污权储备和交易管理中心
起草人:
万金颖、马博泓、闫焱、李瑾、王洁、樊春妮、范宇雪、马文飞、靳菲、李雯、 刘克伟、刘璠、王静、周正、孙亚楠、韩梅
出版信息:
页数:2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40

CCSZ05

1310

廊坊市地方标准

DB1310/T288—2022

木质家具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2022-12-28发布2023-01-28实施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310/T288—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廊坊市泓澈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廊坊市排污权储备和交易管理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万金颖、马博泓、闫焱、李瑾、王洁、樊春妮、范宇雪、马文飞、靳菲、李雯、

刘克伟、刘璠、王静、周正、孙亚楠、韩梅。

I

DB1310/T288—2022

木质家具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木质家具制造生产企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的排污许可管理、日常环

境管理及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444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GB1454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18581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33372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GB/T37648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木家具制造业

GB3782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AQ/T4274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

DB13/2322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HJ102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家具制造工业

HJ1093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1180家具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指南

HJ2020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HJ2026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7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河北省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方案》

《廊坊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3术语和定义

1

DB1310/T288—2022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木质家具制造

以天然木材和木质人造板为主要材料,配以其他辅料(如涂料、贴面材料、玻璃、五金配件等)制

作各种家具的生产活动。

挥发性有机物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在表征挥发性有机物

(VOCs)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总挥发性有机物(以TVOC表示)、非

甲烷总烃(以NMHC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非甲烷总烃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以碳的质

量浓度计。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根据我国一定时期内环境需求和经济水平,在污染防治过程中综合采用污染预防技术、污染治理技

术和环境管理措施,使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国家家具制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模应用的技术。

污染预防技术

为减少污染物排放,在生产过程中采用避免或减少污染物产生的技术。

污染治理技术

在污染物产生后,为了减少和降低污染物环境的影响而采用的处理技术。

密闭

污染物质不与环境空气接触,或通过密封材料、密封设备与环境空气隔离的状态或作业方式。

密闭空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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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完整的围护结构将污染物质、作业场所等与周围空间阻隔所形成的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

该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除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外,门

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

VOCs物料

本标准是指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原辅材料、产品和废料(渣、液),以及有机聚合物原辅

材料和废料(渣、液)。

4行业生产与污染物的产生

生产工艺

4.1.1木质家具

a)木质家具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包括木材(实木或板材)、涂料、胶粘剂、稀释剂、固化剂、

五金配件、木皮等贴面材料、封边材料等。木质家具包括实木家具、板式家具和软体家具,常见的板式

家具包括贴饰面板式家具和三聚氰胺板家具。

b)实木家具生产工艺过程主要包括备料、开料/拼板、机加工、组装、涂饰处理(喷涂、打磨、干

燥等)、包装入库等工序。典型实木家具生产工艺流程见附录A.1。

c)贴饰面板式家具生产工艺过程主要包括备料、开毛料、饰面材料裁切/拼接、贴饰面、开精料、

封边、机加工、组装、涂饰处理(喷涂、打磨、干燥等)、包装入库等工序。典型贴饰面板式家具生产

工艺流程见附录A.2。

d)三聚氰胺板家具生产工艺过程主要包括备料、开料、封边、打孔、试装/组装、清洁、包装入库

等工序。典型三聚氰胺板家具生产工艺流程见附录A.3。

e)软体家具生产工艺过程主要包括备料、开料、内/外架加工、外架喷涂、打底布、贴海绵、扪皮、

包装入库。软体家具生产工艺流程见附录A.4。

污染物的产生

4.2.1大气污染物

木质家具制造业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颗粒物和VOCs。颗粒物主要在开料、机加工、喷涂、漆

面打磨产生;VOCs主要产生于涂料、稀释剂、固化剂、胶粘剂、清洗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的储存、调配

和运输,以及涂装、施胶、干燥等工序和含VOCs危险废物的贮存。VOCs产污环节及产生浓度水平见附录

C,含VOCs原辅材料的VOCs质量占比及特征污染物见附录D。

4.2.2废水污染物

木质家具制造业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涂、漆面打磨或施胶工序使用的循环水帘柜、喷淋塔产生的含

有机物废水,涂装设备清洗工序产生的含树脂或有机物废水,废水污染物指标主要为化学需氧量(COD)、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悬浮物(SS)。

4.2.3固体废物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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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质家具制造业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开料、裁切、机加工等工序产生的木屑、木材、布料、

海绵等边角料,除尘设备收集的除尘灰以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一般污泥等。木质家具生产过程中产生

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溶剂型涂料、废胶粘剂、废有机溶剂、废清洗剂、沾染具有危险特性物质的废弃

包装物及容器、漆渣、废活性炭、水帘废水、喷淋废水、废催化剂,以及其他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4.2.4噪声

木质家具制造业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开料机、开卷机、锯床、刨床、雕刻机、冲压机、封边机、

锯切机、喷胶枪等生产设备以及风机、空压机、水泵、气泵等辅助生产设备。

5污染预防技术

优化产品或生产工艺结构,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减少有毒、

有害原辅材料的使用。积极推广清洁生产新技术,如采用水性涂料或水性胶粘剂、无溶剂UV涂料、粉

末涂料,鼓励使用集中供漆系统和高效涂装设备,提高涂料或胶粘剂的使用效率。

原辅材料替代技术

5.1.1水性涂料替代技术

该技术主要适用于木质家具的涂装工序。水性涂料是以水为溶剂或以水为分散介质的涂料,以天然

或人工合成树脂作为成膜物质,辅之以各种颜料、填料及助剂,经过一定的配漆工艺制作而成的混合物。

水性涂料应满足GB18581的产品技术要求。使用水性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VOCs产生量一般可减少45%

以上。使用水性涂料的优先采用干式漆雾过滤工艺。

5.1.2紫外光(UV)固化涂料替代技术

该技术主要适用于木质家具的涂装工序。UV固化涂料借助于紫外光辐射照射,使涂料内的连结料

发生交联反应,从而由液态转变为固态。UV固化涂料主要包括紫外光(UV)固化涂料、紫外光加发光

二极管(UV+LED)固化涂料等。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应用较普遍的是水性UV固化涂料和无溶剂UV固化

涂料。水性UV固化涂料应满足GB18581的产品技术要求,无溶剂UV固化涂料的VOCs质量占比应小于

等于10%。采用水性UV固化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VOCs产生量一般可减少50%以上。采用无溶剂UV

固化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VOCs产生量一般可减少80%以上。采用汞灯和紫外发光二极管(LED-UV)

等作为紫外光源照射时会产生臭氧,采用LED-UV产生的臭氧较少。

5.1.3水性胶粘剂替代技术

该技术主要适用于木质家具的拼板、拼接、封边、贴饰面、组装等工序。水性胶粘剂以水作为分散

介质,由基料、固化剂、促进剂、交联剂、填料、助剂等组成。水性胶粘剂应满GB33372的产品技术要

求。采用水性胶粘剂替代溶剂型胶粘剂,VOCs产生量一般可减少70%以上。

5.1.4固体热熔胶替代技术

5.1.4.1普通固体热熔胶替代技术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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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技术主要适用于木质家具的封边工序。固体热熔胶被加热转变为熔融态,通过封边机涂布到人造

板基材和封边材料表面,冷却变为固态后将基材和封边材料粘接在一起。固体热熔胶不含有机溶剂。采

用固体热熔胶替代液体胶粘剂,VOCs产生量一般可减少95%以上。

5.1.4.2湿气固化反应型聚氨酯热熔胶(PUR热熔胶)替代技术

该技术主要适用于木质家具的贴饰面工序。PUR热熔胶在密闭容器内加热熔化,通过辊胶机涂布到

人造板基材后,与空气中的水分发生化学反应、固化交联而形成稳定的化学结构,将材料与基材粘接在

一起。PUR热熔胶不含有机溶剂,采用PUR热熔胶替代液体胶粘剂,VOCs产生量一般可减少95%以上。采

用PUR热熔胶的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宜配合使用辊胶技术。PUR热熔胶的反应不可逆,粘合强度比其他胶粘

剂高,但成本较高。

设备或工艺革新技术

5.2.1自动喷涂技术

该技术主要适用于大、中规模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或集中式喷漆工厂的喷涂工序。该技术利用电机或

机械设备自动控制喷枪。木质家具企业常用的自动喷涂设备有机械手、机器人和往复式自动喷涂箱等。

与人工喷涂相比,该技术喷涂速度稳定,涂层均匀,可将涂料利用率提高至50%以上,可减少涂料用量

和VOCs产生总量。该技术可采用集中供漆工艺,减少废包装物和废涂料的产生量。往复式自动喷涂箱与

自动传输系统结合使用,可实现喷涂、流平过程中的废气有效收集,未喷涂到工件上的涂料经回收后可

循环利用。

5.2.2静电喷涂技术

该技术主要适用于适宜的板式家具的粉末喷涂工序,以及实木家具的液体涂料喷涂。该技术使涂料

在高压电场的作用下荷电后均匀吸附于基材表面。与人工喷涂相比,该技术可将涂料利用率提高至60%

以上,可减少涂料用量和VOCs产生总量。

5.2.3辊涂/淋涂技术

该技术主要适用于表面平整、尺寸适中工件的涂装工序。该技术通过两个转辊的转动,将转辊上的

液体涂料转涂到工件表面。辊涂技术主要适用于底涂工序,淋涂技术适用于底涂和面涂工序。与人工喷

涂相比,该技术可将涂料利用率提高90%以上,无漆雾产生。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中辊涂/淋涂技术主要适

用于UV固化涂料。

5.2.4辊胶技术

该技术主要适用于表面平整、尺寸适中工件的施胶工序。以转辊作胶粘剂的载体,将胶粘剂倒入/

泵入辊胶机,再转移到所需粘接或涂布的表面。该技术涂胶均匀,胶粘剂的利用率一般可达90%以上。

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中的辊胶技术主要适用于水性胶粘剂和PUR热熔胶。

水污染预防技术

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清洗水应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外排。

木质家具制造业若使用湿式除尘器,如水帘柜、喷淋塔等,会产生废水等二次污染问题,应采用水

过滤循环技术,通过添加凝聚剂,加装过滤装置实现废水的循环使用。水帘废水或喷淋废水需定期更换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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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补充。更换下来的水帘废水、喷淋废水经鉴定后如属于危险废物,则需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

位处置并明确记录废水去向。

6污染治理技术

除尘污染治理技术

6.1.1旋风除尘技术

该技术主要适用于产生颗粒物浓度较高的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颗粒物预处理。利用气流切向引入造

成的旋转运动,使具有较大惯性离心力的固体颗粒甩向外壁面,进而与气体分离。该技术对轻质颗粒物

处理效果不佳,可用于捕集直径10μm以上的颗粒物。

6.1.2袋式除尘技术

该技术可作为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机加工、漆面打磨等工序的除尘技术。常采用软质滤料缝制成布袋,

采用钢筋焊成的除尘骨架支撑,主要靠布袋外表面形成的颗粒物层维持除尘效率。除尘的过滤风速不应

大于1.1m/min,系统阻力通常低于1500Pa,除尘效率通常可达95%以上。袋式除尘技术的技术参数应满

足HJ2020的相关要求。该技术需定期清理或更换滤袋。

6.1.3滤筒除尘技术

该技术可作为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机加工、漆面打磨等工序的除尘技术。常采用硬质滤料呈折叠布置

制成圆筒,含尘气体进入过滤室,从滤筒外透过滤料进入滤筒内,颗粒物被滤筒阻拦在其表面。除尘的

过滤风速通常低于0.7m/min,系统阻力通常低于800Pa,除尘效率通常可达95%。该技术需定期清理或

更换滤筒。

6.1.4湿式除尘技术

该技术适用于漆面打磨产生的颗粒物、涂饰处理工序产生的漆雾的治理和VOCs末端治理的预处理。

该技术既能净化废气中的固体颗粒物,也能脱除水溶性气态污染物,同时还能起到气体降温的作用,可

用于处理含尘/高温有机废气。常用的湿式除尘器有水帘柜、喷淋塔等,一般采用多级处理设施串联使

用,除尘效率通常可达90%以上。该技术会产生废水和漆渣二次污染问题。若配套后续的VOCs治理设施

则应安装除湿设施减少废气中水汽对VOCs废气治理设施的影响。

6.1.5干式过滤技术

该技术适用于水性涂料涂装工序漆雾的治理及湿式除尘后的除湿。采用干式漆雾过滤材料对喷漆时

产生的漆雾进行净化,常见的过滤材料包括纸质过滤器、漆雾过滤棉(漆雾毡)和过滤袋等,一般采用

多级过滤组合,去除效率通常可达85%以上。纸质过滤器多采用可回收环保纸制成,漆雾容纳能力强,

使用寿命长,但对小漆雾拦截效果不佳;漆雾过滤棉不易被大的漆渣堵塞,可去除粒径较大的漆雾。该

技术无废水产生。

VOCs污染治理技术

6.2.1吸附法VOCs治理技术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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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技术利用吸附剂(活性炭、活性碳纤维、分子筛等)吸附废气中的VOCs污染物,使之与废气分

离,简称吸附技术,主要包括固定床吸附技术、移动床吸附技术、流化床吸附技术、旋转式吸附技术。

木质家具制造工业常用的吸附技术为固定床吸附技术和旋转式吸附技术。若废气中的污染物在吸附剂存

在时易发生聚合、交联、氧化等反应,则不宜采用吸附技术。

6.2.1.1固定床吸附技术

该技术吸附过程中吸附剂床层处于静止状态,对废气中的VOCs污染物进行吸附分离。木质家具制造

工业一般使用的吸附材料为活性炭。应根据污染物处理量、处理要求等定时再生或更换吸附剂以保证治

理设施的去除效率,即当吸附饱和或废气出口浓度不能满足排放要求时需要对活性炭吸附材料进行更换

或再生。入口废气颗粒物浓度宜低于1mg/m3,温度宜低于40℃,相对湿度(RH)宜低于80%。该技术的

技术参数应满足HJ2026的相关要求。被更换的吸附材料需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6.2.1.2旋转式吸附技术

该技术主要适用于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工况相对连续稳定的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吸附过程中废气与吸

附剂床层呈相对旋转运动状态,对废气中的VOCs污染物进行吸附分离,一般包括转轮式、转筒(塔)式。

木质家具制造工业一般使用分子筛作为吸附材料,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的预浓缩,脱附废气一般采用催

化燃烧或蓄热催化燃烧技术进行处理。入口废气颗粒物浓度宜低于1mg/m3,温度宜低于40℃,相对湿度

(RH)宜低于80%。该技术的技术参数应满足HJ2026的相关要求。

6.2.2燃烧法VOCs技术

该技术通过热力燃烧或催化燃烧的方式,使废气中的VOCs污染物反应转化为二氧化碳、水等物质,

简称燃烧技术,主要包括热力燃烧技术(ThermalOxidation,TO)、蓄热燃烧技术(RegenerativeThermal

Oxidation,RTO)、催化燃烧技术(CatalyticOxidation,CO)和蓄热催化燃烧技术(RegenerativeCatalytic

Oxidation,RCO)。木质家具制造工业常用的燃烧技术为CO和RCO,该技术一般不单独采用,宜与吸

附技术配合使用。

6.2.2.1蓄热催化燃烧技术

该技术在催化剂作用下,使废气中的VOCs污染物反应转化为二氧化碳、水等物质,并利用蓄热体对

反应产生的热量蓄积、利用。木质家具制造工业采用的典型治理技术路线为“吸附浓缩+RCO”。该技术

反应温度低、不产生热力型氮氧化物。RCO的VOCs去除效率通常可达95%以上。当废气中含有硫化物、有

机硅、有机磷等致催化剂中毒物质时,不宜采用此技术。RCO的技术参数应满足HJ1093、HJ2027的相

关要求。该技术主要适用于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企业或集中式喷漆工厂的VOCs治理。

6.2.2.2催化燃烧技术

该技术在催化剂作用下,使废气中的VOCs污染物反应转化为二氧化碳、水等物质。木质家具制造工

业采用的典型治理技术路线为“吸附浓缩+CO”。该技术反应温度低、不产生热力型氮氧化物,VOCs去

除效率通常可达95%以上。当废气中含有硫化物、有机硅、有机磷等致催化剂中毒物质时,不宜采用此

技术。CO的技术参数应满足HJ2027的相关要求。该技术主要适用于使用溶剂型涂料的木质家具制造企

业。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技术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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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资源化用技术

木质家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木屑,木材、布料、海绵等的边角料,以及除尘设备收集的颗粒物等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属于可再生资源的宜优先资源化利用,如回收利用或外售,不能资源化利用时应按照

GB18599的规定进行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一般污泥可进行污泥脱水,降低含水率,使污泥减量

化后填埋。未得到及时处理的一般固废暂存时需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等措施。一般固废的处置

措施应符合GB18599的要求。

6.3.2危险废物利用处置

危险废物应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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