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002-2013 煤炭质量等级评定规范

DB34/T 2002-2013 DB34/T 2002-2013 Coal Quality Grade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2002-2013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12-05
实施日期
2014-01-05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煤及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徽省煤炭产品的分类、技术要求、测定方法、质量检验、质量评定和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民用煤、动力用煤、炼焦用煤、气化用煤质量监督抽查和验收检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淮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安徽省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淮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
周博涵、焦发存、董峰、刘衢州、王四清、闫玉乐、周玉辉。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73.040

D20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2002—2013

煤炭质量等级评定规范

Specificationforclassificationassessmentofcoalquality

2013-12-05发布2014-01-05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2002—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淮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安徽省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煤及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淮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安徽省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淮

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博涵、焦发存、董峰、刘衢州、王四清、闫玉乐、周玉辉。

I

DB34/T2002—2013

煤炭质量等级评定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徽省煤炭产品的分类、技术要求、测定方法、质量检验、质量评定和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民用煤、动力用煤、炼焦用煤、气化用煤质量监督抽查和验收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11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214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

GB/T216煤中磷的测定方法

GB/T219煤灰熔融性的测定方法

GB475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

GB/T479烟煤胶质层指数测定方法

GB/T1573煤的热稳定性测定方法

GB/T1574煤灰成分分析方法

GB/T2565煤的可磨性指数测定方法(哈德格罗夫法)

GB/T5447烟煤粘结指数测定方法

GB/T15459煤的落下强度测定方法

GB/T17608煤炭产品品种和等级划分

GB/T18666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

GB/T19494.1煤炭机械化采样第1部分:采样方法

GB/T25214煤中全硫测定红外光谱法

MT/T1商品煤含矸率和限下率的测定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民用煤

民用煤是指作为一次能源直接用于人民生活的煤炭,是当前我国城镇居民生活能源的主体。主要包

括家庭和集体的炊事、供热用煤,饮食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用煤。

1

DB34/T2002—2013

3.2

动力用煤

凡是以发电、机车推进、锅炉燃烧等为目的,产生动力而使用的煤炭。

3.3

炼焦用煤

作为生产原料,用于生产焦炭的煤炭。

3.4

气化用煤

在一定的温度、压力条件下,利用气化剂生产煤气的煤炭。

4分类

4.1民用煤

动力用煤:一般锅炉用煤、发电用煤、水泥回转窑用煤。

4.2高炉喷吹用煤

炼焦用煤:冶金焦、铸造焦。

气化用煤:常压固定床气化用煤、气流床气化用煤。

5要求

5.1民用煤的技术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民用煤的质量分级和试验方法

技术要求

项目试验方法

级别

发热量(Qnet,ar),MJ/kgⅠ级≥23.05GB/T213

Ⅱ级16.72~23.05

全硫(St,d),%≤0.50GB/T214,GB/T25214

5.2动力用煤的技术要求

5.2.1一般锅炉用煤

应符合表2的规定。

2

DB34/T2002—2013

表2一般锅炉用煤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发热量(Qnet,ar),MJ/kg≥18.82GB/T213

灰分(Ad),%≤40.00GB/T212

全水分(Mt),%≤8.00GB/T211

全硫(St,d),%≤0.70GB/T214,GB/T25214

煤灰熔融性(ST),℃≥1150GB/T219

5.2.2发电用煤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发电用煤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技术要求

项目烟煤无烟煤试验方法

级别级别

挥发分(Vdaf),%Ⅰ级≥28.006.50-10.00GB/T212

Ⅱ级20.01~28.00

Ⅲ级10.00~20.00

发热量(Qnet,ar),MJ/kg18.8218.82GB/T213

灰分(Ad),%Ⅰ级≤18.00Ⅰ级≤18.00GB/T212

Ⅱ级18.01~25.00Ⅱ级18.01~25.00

Ⅲ级25.01~35.00Ⅲ级25.01~35.00

全水分(Mt),%≤10.00≤10.00GB/T211

全硫(St,d),%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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