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021-2020 中国对虾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

DB12/T 1021-2020 Assessment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Effect of Chinese Marine Prawns Propagation and Release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1021-2020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12-28
实施日期
2021-02-01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可选服务
1,提供正版标准批量采购服务,为企业合规性保驾护航,提供标准文件翻译服务,专家翻译,权威可靠
2,标准数据定制化,可定制企业云端标准数据库,为企业提供标准查询下载以及更新推送服务,实时了解标准时效更新动态
3,标准时效性核查服务,依托最新最全的标准数据库为您提供在线标准时效性核查服务,并开具权威性的标准时效性核查报告(点击查看详情
4,服务定制咨询联系电话:15102855502(微信同号),QQ:469517676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DB12/T 1021-2020 中国对虾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第1页
DB12/T 1021-2020 中国对虾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第2页
DB12/T 1021-2020 中国对虾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第3页
免费预览已结束,剩余7页可下载查看或在线预览全文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150

B51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1021—2020

中国对虾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evaluationofthestockenhancementofFenneropenaeus

chinensis

2020-12-28发布2021-02-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1021—2020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水产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燕、戴媛媛、郭彪、张雪、王宏、王宇、张博伦、王硕、徐晓甫、刘克奉、

曾祥茜、于莹、房恩军、陈卫、张晶伟、董玉波、刘义、王永辰。

I

DB12/T1021—2020

中国对虾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津海域中国对虾[Fenneropenaeuschinensis(Osbeck,1765)]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的放流

前本底调查、放流后跟踪调查、样品采集、分析要求、资源量计算、社会调查和效果评估。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海域中国对虾增殖放流效果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763海洋调查规范

GB/T17378海洋监测规范

GB/T5147渔具分类、命名及代号

SC/T9102.2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第2部分:海洋

SC/T9403海洋渔业资源调查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增殖放流thestockenhancement

采用放流、底播、移植等人工方式,向海洋、江河、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投放亲体、苗种等活体

水生生物的活动。

3.2

本底调查backgroundsurvey

在增殖放流前,对拟增殖放流水域进行生物资源和环境因子状况调查,并据此确定自然中国对虾数

量分布、敌害生物类组成和数量分布、饵料生物类组成和数量分布、放流海域的水质和底质。

3.3

效果评估effectevaluation

根据增殖放流跟踪调查和本底调查的对比结果,评估增殖放流对生态、经济、社会等的影响,并完

成报告的过程。

4调查

4.1本底调查

4.1.1调查内容

1

DB12/T1021—2020

自然中国对虾数量分布、敌害生物类组成和数量分布、饵料生物类组成和数量分布、放流海域的水

文、水化学和表层沉积物。

4.1.2站位布设

根据放流海域的地理位置、调查范围和中国对虾的分布特点,采用均匀或梯度定点法布设调查站位。

4.1.3调查时间

四月中下旬

4.1.4调查方法

4.1.4.1按照GB17378.3、GB17378.4、GB17378.5、GB/T12763.2、GB/T12763.4、GB/T12763.6、

GB/T12763.9、GB17378.3、SC/T9403、SC/T9102.2的规定,完成放流海域水文、水化学、沉积物、

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游泳动物调查。

4.1.4.2自然对虾和敌害生物取样方法:按照GB/T5147、SC/T9403的规定,每站拖曳时间为0.5h,

在到站前1nmile处放网,拖速控制在2nmile/h~3nmile/h;拖网时间计算从拖网曳纲停止投放和

拖网着底,曳纲拉紧受力时(拖网开始时间)起至起网绞车开始收曳纲时(拖网结束时间)止。调查应

在白天进行,风力小于5级。调查网具为单船有翼单囊拖网(囊网网目为20mm左右)。

4.2跟踪调查

4.2.1调查内容

中国对虾放流后的数量变动、中国对虾放流后的分布情况及移动规律、中国对虾放流后的生长情况。

4.2.2调查时间及频率

分别在五月底、七月底、八月下旬开捕前。

4.2.3站位布设

根据中国对虾的分布特点和实际水深设置调查站位。

4.2.4调查取样

4.2.4.1第一次跟踪调查

应在放流点附近选择调查站位,调查应覆盖3m等深线内水域。1m以下水深用手推网(网目5mm),

手推网调查的走向与岸平行,每站推网100m。1m以上水深用桁杆拖网(俗称扒拉网,网目为10mm左右),

每站拖15min,船速2.0节。

4.2.4.2第二次跟踪调查

调查混合虾群(放流虾群和野生虾群)的数量情况,区分增殖放流种群和野生种群,对虾资源量现

存量计算。调查应覆盖10m等深线内水域。调查方法同4.1.4.2。

4.2.4.3第三次跟踪调查

调查开捕前对虾资源量。调查应覆盖15m等深线内水域。调查方法同4.1.4.2。

4.2.5样品采集及渔获物分析

2

DB12/T1021—2020

样品采集及渔获物分析应符合GB/T12763的规定,分别测定雌虾、雄虾的体长、体重,计算雌雄比

例,求加权平均体长和体重。

4.3社会调查

4.3.1调查区域

天津市沿海地区

4.3.2调查对象

渔民、渔业协会、水产行业协会、水产经销商、渔业主管部门等。

4.3.3生产情况调查

4.3.3.1调查内容

中国对虾捕捞生产规模、捕捞船只数量、网具类型及数量、作业方式、作业海区、作业时间、单船

产量、产值及成本等。

4.3.3.2调查方法

按主要作业方式的渔船数量的5%选取样本船,发放生产情况记录表(参见附录A)及生产成本统计

表(参见附录B),由船长按要求填写;走访渔民、渔业协会、水产行业协会、水产经销商和渔业主管

部门,了解中国对虾市场价格、成交数量、捕捞生产从业人员及相关行业发展等情况。

4.3.4放流情况调查

4.3.4.1调查内容

中国对虾放流时间、放流地点、放流数量、放流规格、放流投入等。

4.3.4.2调查方法

走访渔业主管部门、渔政及相关科研院所,填写放流情况统计表(参见附录C)。

5效果评估

5.1数据分析

5.1.1资源密度计算

资源密度(尾数和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