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111-2017 建筑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
DB22/T 5111-2017 Seismic Overload Limit Definition Standards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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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历史
-
2017年01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3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
Definitionstandardforseismicoutofcodes
ofbuildingconstructions
DB22/T5111-2017
代替
DB22/T166-2017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17年01月10日
吉林人民出版社
2017·长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告
第433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为吉林省工程建设
地方标准,统一编号为DB22/JT166-2017,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建设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建筑工程部分)》DB22/T
480-2012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10日
前言
本标准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7年全
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标
[2017]1号)要求,在《建设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DB22/T480-2012
基础上进行修编而成。
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我省近几年超限工程审查工作经验,征
求了有关专家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后共有4章3个附录。主要修订内容:将2012版标
准第2、3章按照超限界定的不同类型划分为第3章高度超限工程,
第4章规则性超限工程,第5章其他超限工程;将规则性超限中原
一项超限部分条款调整至两项超限;进一步明确了建筑在改造中出
现的超限;删除了尺度比及具有两项不规则的大体量建筑等内容。
希望广大勘察设计人员在实际应用中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编制单
位联系,便于今后修改完善。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吉林省阳光
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
意见或建议,请寄至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电话:
0431-88932615,电子邮箱:jljsbz@126.com,通讯地址:长春市南
关区民康路519号,邮政编码:130041)
本标准主编单位:吉林省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杨红卫张玲王彬邹锦华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陶乐然周毅黄文波毕建东
马青龙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高度超限工程.......................................3
4规则性超限工程.....................................4
5其他超限工程.......................................6
附录A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简表..................7
附录B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材料的基本内
容及要求..............................................12
附录C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书主要内容及
样表..................................................14
本标准用词说明........................................22
引用标准名录..........................................23
附:条文说明..........................................24
1总则
1.0.1为加强超限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科学合理判定建筑超限
工程,实现超限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目标,减轻超限建筑工程震害,
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
超限界定。
1.0.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高度超限工程的界定,应符合本标准第3
章的要求;规则性超限工程及其他超限工程的界定,应符合本标准
第4章、第5章及附录A的要求;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材料,应
符合本标准附录B和附录C的要求。
1.0.4抗震设防超限建筑工程的界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术语
2.0.1高度超限工程heightoutofcodeprojects
指高度超过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高
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和《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
规程》JGJ99的高层建筑工程。
2.0.2规则性超限工程regularityoutofcodeprojects
指高度不超限,但结构布置属于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
规范》GB50011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中特别
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2.0.3其他超限工程otheroutofcodeprojects
指屋盖的跨度、长度或结构形式超出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
设计规范》GB50011、《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7和《索结构
技术规程》JGJ257等空间结构标准规定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2
3高度超限工程
3.0.1房屋高度超过表3.0.1规定的高层建筑工程,界定为超限高
层建筑工程。
表3.0.1高度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表(m)
烈度7度7度8度
6度
结构类型(0.10g)(0.15g)(0.20g)
框架60505040
框架—抗震墙130120120100
抗震墙140120120100
混部分框支抗震墙12010010080
凝
框架—核心筒150130130100
土
筒中筒180150150120
结
构板柱—抗震墙80707055
较多短肢墙14010010080
错层的抗震墙140808060
错层的框架—抗震墙130808060
钢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200160160120
型钢(钢管)混凝土
混220190190150
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
合
结钢外筒—钢筋混凝土核心筒260210210160
构
型钢(钢管)混凝土
280230230170
外筒—钢筋混凝土核心筒
框架1101109090
钢
框架—中心支撑220220200180
结
框架—偏心支撑(延性墙板)240240220200
构
各类筒体和巨型结构300300280260
注:1结构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对部分框支结构,指框支层以上的楼层存
在不规则)时,其高度比表内数值减少10%;
2“错层结构”指楼板高差大于梁高或600mm情况。
3
4规则性超限工程
4.0.1高度不超过本标准表3.0.1规定,但规则性同时具有以下所
列三项及三项以上的高层建筑工程,界定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1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规定水平地震力作用下,楼层竖向
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2倍;或
结构任一楼层的偏心率大于0.15或相邻层质心相差大于相应边长
15%;
2结构平面凹入凸出尺寸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的30%;
或结构平面突出部分长度超过伸出部分宽度:混凝土结构6度、7
度时2.0倍、8度时1.5倍、钢结构1.5倍;或结构平面为细腰形或
角部重叠形,其中细腰形中部两侧收进超过同向宽度的50%,角部
重叠形其重叠长度小于同向宽度50%;
3楼面有效宽度小于该层楼板典型宽度的50%;或楼板开洞
(含大于梁高的错层)总面积大于该层楼面面积的30%;
4框架结构本层的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部楼层侧向刚度的
0.7,或小于其上相邻三层侧向刚度平均值的0.8;框架—抗震墙及
抗震墙等结构其本层的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层侧向刚度的0.9,当
本层层高大于相邻上层层高的1.5倍时,该比值小于1.1;结构上
部楼层收进部位到室外地面的高度与房屋高度比大于0.2时,上部
竖向构件局部收进的水平尺寸大于下部楼层水平尺寸的25%,或外
挑大于下部楼层水平尺寸的10%和4m;单塔偏置或多塔;
5竖向抗侧力构件(抗震墙、柱、抗震支撑)不连续,含转
换层、加强层、连体等;
6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一楼层受剪承载
力的80%;
7局部穿层柱、夹层、斜柱,个别构件错层或转换,或个别
楼层扭转位移比略大于1.2。
4
4.0.2高度不超过本标准表3.0.1规定,但规则性具有下列两项,
或同时具有下列一项和本标准第4.0.1条中一项(不同类型的不规
则项)的高层建筑工程,界定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1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规定水平地震力作用下,裙房以上
的较多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大于该楼层平均
值的1.4倍;
2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
之比大于0.9、超过A级高度的扭转周期比大于0.85;
3框架结构楼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层侧向刚度的0.5,框架
—抗震墙及抗震墙等结构其本层的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层侧向刚
度的0.7;
4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一楼层受剪承载
力的65%;
5单塔或多塔与大底盘的质心偏心距离大于底盘相应边长的
20%。
4.0.3高度不超过本标准表3.0.1规定,但规则性具有下列一项的
高层建筑工程,界定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1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转换位置:7度超过5层,8度超过3
层;
27度、8度抗震设防的厚板转换结构;
3底部带转换其转换层设置在底盘以上塔楼内的框支结构;
4各部分层数、刚度、布置不同的错层,连体两端塔楼高度、
体型或沿大底盘某个主轴方向的振动周期显著不同的复杂连接结
构;
5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和多塔等复杂
类型三种及以上的多重复杂结构。
5
5其他超限工程
5.0.1暂未列入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高
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和《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
规程》JGJ99的其他超限高层建筑结构;特殊形式的大型公共建筑
及超长悬挑结构;特大跨度的连体结构等。
5.0.2空间网格结构或索结构的跨度大于120m或悬挑长度大于
40m、钢筋混凝土薄壳跨度大于60m、整体张拉式膜结构跨度大于
60m、屋盖结构单元的长度大于300m的大跨屋盖建筑,屋盖结构
形式为常用空间结构形式的多重组合、杂交组合以及屋盖形体特别
复杂的大型公共建筑。
5.0.3建造在软弱土、液化土、条状突出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
陡坡、陡坎河岸或边坡的边缘,或土层明显不均匀等复杂地段的高
层建筑。
5.0.4既有建筑改造工程中,接建部分存在结构体系不清或主体结
构材料不同,或因改造出现高度、规则性超限的高层建筑。
6
附录A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简表
A.0.1同时具有三项及三项以上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超限界
定标准,见表A.0.1。
表A.0.1三项及三项以上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超限界定标准简表
序号不规则类型简要涵义
1a扭转不规则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2
结构偏心率大于0.15或相邻层质心相差大于相应
1b偏心布置
边长15%(含单塔偏置)
2a凹凸不规则平面凹凸尺寸大于总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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