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328-2021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规程
DB37/T 4328-2021 Maintenance and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Fire Protection Facilities in Construction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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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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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5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220.20
CCSP16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4328—2021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
Technicalcodeofpracticeformaintenanceofbuildingfirefightingfacilities
2021-03-11发布2021-04-11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T4328—2021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1
5维护保养流程.......................................................................2
5.1合同签订.......................................................................2
5.2维护保养准备...................................................................2
5.3维护保养实施...................................................................2
5.4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2
5.5建立维护保养档案...............................................................2
5.6人员和工作量...................................................................2
6维护保养内容及方法.................................................................3
6.1一般规定.......................................................................3
6.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
6.3消防水源.......................................................................6
6.4消火栓系统.....................................................................7
6.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
6.6水喷雾灭火系统................................................................13
6.7细水雾灭火系统................................................................14
6.8泡沫灭火系统..................................................................15
6.9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18
6.10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20
6.11气体灭火系统.................................................................21
6.12干粉灭火系统.................................................................23
6.13防烟排烟系统.................................................................24
6.1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26
6.15防火分隔设施.................................................................27
6.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28
6.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29
6.18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30
6.19防火门监控系统...............................................................31
附录A(规范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32
附录B(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联系卡、服务卡..................................37
附录C(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38
附录D(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原始记录表......................................41
附录E(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问题处理反馈表..........................................4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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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48
附录G(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概况表......................................51
附录H(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统计表..................................................52
参考文献.............................................................................53
II
DB37/T4328—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潍坊市平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山
东耿桥消防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新科建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新明、焦培文、陈兵、张洪涛、房芳、王然、王谦、房传斌、徐介纲、任纪
兵、刘同强、谭金强、张山、李传亮、王振奎、王俊海、李桂东。
III
DB37/T4328—2021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要求、方法、检测设备和周期。
本文件适用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山东省内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5907.2消防词汇第2部分:火灾预防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9837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
3术语和定义
GB/T5907.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消防设施fireequipmentinbuilding
建(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救援、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等设施的总称。
3.2
维护保养maintenance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设备,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外观检查、功
能测试、保养、档案管理等工作。
4总则
4.1建筑的产权单位、管理和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委托单位”),应保证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
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附录A)对受委托范围内
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进行维护保养服务;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应根据委托单位的需要进行专项维
护保养服务。
4.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制作包含机构名称、操作人员、维护保养日期、联系方式等信息的标识,在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或建筑的主要出入口位置予以公示(见附录B)。
4.4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维护保养人员、检测设备的配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5维护保养应根据设计文件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测试。
4.6维护保养周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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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维护保养区间以合同约定的开始时间为首月,包括年度维护保养、半年度维护保养、季度维
护保养和月度维护保养;
b)维护保养区间的首月应开展年度维护保养,年度维护保养包含半年度、季度、月度维护保养
的全部内容;
c)半年度维护保养包含季度、月度维护保养的全部内容;
d)季度维护保养包含月度维护保养的全部内容。
5维护保养流程
5.1合同签订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接维护保养业务,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见附
录C)。
5.2维护保养准备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前应确定由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担任项目负责人,由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实施维护保养。
5.3维护保养实施
5.3.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根据本文件的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5.3.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服务时,应及时、客观、真实、完整的填写《建
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原始记录表》(见附录D)。
5.3.3维护保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问题处理反馈表》(见附录E)及时反馈
给委托单位,并如实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见附录F)中记录。
5.4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
维护保养服务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
养报告书》一式三份,送委托单位一份,报当地主管部门一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留存一份。
5.5建立维护保养档案
5.5.1根据GB25201的要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
分类编目等工作。
5.5.2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档案应有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a)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b)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概况表(见附录G)、建筑消防设施统计表(见附录H);
c)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原始记录表。
5.5.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档案资料存档时间不应少于六年。
5.6人员和工作量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安排维护保养人员的数量和月工作量应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a)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下(含)的不应少于2人;工作量不应少于1人·日;
b)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30000m2以下(含)的不应少于2人;工作量不应少于2人·日;
c)合同建筑面积在30000m2以上50000m2以下(含)的不应少于2人;工作量不少于3人·日;
d)合同建筑面积在50000m2以上100000m2以下(含)的不应少于2人;工作量不少于4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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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0m2以上的不应少于2人;工作量不少于5人·日;
f)按以上合同建筑面积的丁戊类厂房、仓库、罐区不应少于2人,工作量可折半计算。
6维护保养内容及方法
6.1一般规定
6.1.1维护保养工作的周期、数量应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附录A)中的规定
执行。
6.1.2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告知委托单位并由其整改落实,下次
维护保养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再次进行检查。
6.1.3在维护保养过程中,需要设备断电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的,或需要进入特殊场所进行作业的,应
经委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归口职能管理部门批准。
6.1.4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期间,应加强现场监督,委托单位应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需
要进入危险区域的,应设置警戒围挡、警示标志,采取专人值守等警戒措施;对声光、广播、非消防电
源切断等容易引起人员恐慌的设备功能测试前,应由委托单位发出预告;在对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
系统、雨淋系统等特殊系统进行测试时,需采取防止误动作的可靠措施。
6.1.5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要维修、更换、标定、检验等工作的由委托单位与消防技术
服务机构双方合同约定;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的具体要求应按照GB29837的规定执行。
6.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2.1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器
维护要求:
a)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屏蔽、历史记录查询、火警优先等功能应正常;
b)控制器应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他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
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
c)火灾报警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再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次启动;
d)控制器使用打印机记录火灾报警时间时,应打印出月、日、时、分等信息;
e)当控制器内部、控制器与其连接的部件间产生故障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
明显区别的故障声、光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
f)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电源部分应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切换
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
维护方法:
a项:操作控制器的自检按键,观察控制器面板上所有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的动作情况。当
报警控制器处于报警状态时,手动操作控制器的消音键,检查控制器声信号消除情况。手动操作消防联
动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的复位键,观察控制器、模块的工作情况。操作控制器屏蔽或取
消屏蔽回路任一部件,检查控制器设备信息注释情况和屏蔽指示灯工作情况。结合探测器报警功能测试,
查看报警控制器显示的报警部位、类型是否与现场一致。
b、c项:控制器发出消防联动设备控制信号时,应发出相应的声光信号指示,该光信号指示不能被
覆盖且应保持至手动恢复;在接收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反馈信号10s内应发出相应的声光信号,并保持
至消防联动设备恢复。
d项:结合探测器报警功能测试,查看打印机记录纸张信息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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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项:控制器与任一现场部件之间的连接断路,用秒表测量控制器故障报警响应时间,检查控制器
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f项:测试控制器电源转换功能:切断主电源,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
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工作状态指示正常。
检测设备: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秒表。
6.2.2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维护要求:
a)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故障报警信号、
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信号,显示相应信息;
b)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监视并显示与控制器通讯的工作状态;
c)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建筑总平面图、保护对象的建筑平面图和系统图;
维护方法:使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联动控制信号、反馈信号,核
对图形显示装置显示相应信号的物理位置准确性。
6.2.3火灾显示盘
维护要求:
a)外观应完好,无明显损伤;
b)安装牢固,平稳无倾斜;
c)火灾显示盘应能正确接收和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
消除,再次有火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
d)断开火灾显示盘的电源或信号线路,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100s内收到故障信号;故障信号在
排除后自动复位。
维护方法:
a、b项:目测,手动检查。
c项:使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火灾显示盘和控制器火灾信息现实情况;
手动操作设备的消音键,检查声信号消除情况。
d项:使火灾显示盘的主电源处于故障状态,用秒表测量控制器故障报警响应时间,观察控制器的
故障报警情况和故障报警显示情况。
6.2.4火灾探测器
维护要求:
a)外观应完好,无明显损伤;
b)探测器安装应牢固不得有明显松动;
c)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d)当被监视区域达到报警条件时,应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
e)探测器报警后应能启动火灾报警确认灯;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手动复位前应予以保持;
f)探测器的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维护方法:
a、b、c、f项:目测,手动检查。
d、e项:对可恢复的探测器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使探测器达到报警设定值;对不可恢
复的探测器采取模拟报警的方法,使探测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观察火灾探测器火警确认灯点亮情况。
对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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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对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对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敏
感部件故障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对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进行检
查并记录;对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采样管路气流故障报警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对点型火
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检测设备: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滤光片、秒表、钢卷尺。
6.2.5火灾警报器
维护要求:
a)安装应牢固、平稳、无松动;
b)应在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的控制信号后,发出声、光警报。
维护方法:
a项:目测,手动检查。
b项:操作控制器使火灾警报器启动,观察火灾警报器是否发出声、光警报。
6.2.6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维护要求:
a)外观应完好,无明显损伤;
b)紧固部件无松动,启动零件不应破碎、变形或移位;
c)报警按钮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d)被触发时,应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
e)报警按钮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后,按钮的报警状态与火灾确认指示灯应能复位。
维护方法:
a、b、c项:目测,手动检查。
d、e项:使报警按钮动作后,观察按钮火警确认灯的点亮情况;检查控制器火灾报警情况、火警信
息显示和记录情况。复位手动报警按钮的机械机构,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观察按钮火警确认灯的
熄灭情况。对可恢复的手动报警按钮,使报警按钮动作,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对不可恢复的
手动报警按钮应采用模拟动作的方法使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6.2.7消防应急广播
维护要求:
a)广播扬声器表面无破损,安装应牢固可靠;
b)仪表、指示灯应显示正常,开关和控制按钮应动作灵活;
c)扬声器语音广播音质应清晰;
d)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应保证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相关部位的扬声器和音响广播扩
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
e)消防应急广播设备的电源部分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
切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切换到主电源。
维护方法:
a、b项:目测,手动检查。
c项:操作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使扬声器播放应急广播信息,检查语音信息的播报情况。
d项:结合消防联动功能测试,检查广播的控制功能。
e项:进行电源切换测试。
6.2.8消防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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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要求:
a)消防电话主机仪表、指示灯显示应正常,开关和控制按钮应动作灵活;
b)消防电话插孔外观应正常;
c)当有消防电话分机呼叫时,总机应在3s内发出呼叫声、光信号;
d)在消防控制室应能与所有消防电话、电话插孔之间互相呼叫与通话;
e)消防电话分机与消防电话总机的通话应清晰。
维护方法:
a、b项:目测,手动检查。
c项:将任一部电话分机摘机,用秒表测量总机的响应时间,检查总机呼叫信息显示情况。
d、e项:操作电话总机建立通话,检查语音通话情况。
检测设备:秒表。
6.2.9消防电梯
维护要求:
a)首层的消防电梯迫降按钮,应用透明罩保护,当触发按钮时,能控制电梯下降至首层;
b)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和自动控制电梯回落首层,功能、信号均应正常,此时其他楼层按钮不
能呼叫控制电梯,只能在轿厢内控制;
c)消防电梯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维护方法:
a项:目测,手动检查;触发首层的迫降按钮时,能控制电梯回落至首层,查看电梯下落情况。
b、c项:消防控制室手动和自动控制电梯迫降至首层,功能、信号均正常,此时其他楼层按钮呼叫
功能失效,只能在轿厢内控制。消防电梯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检测设备:秒表。
6.2.10系统联动测试
维护要求:
a)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器对消防给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
帘、电动防火门、消防广播与火灾警报器、非消防用电切断、电梯等设备的控制应与设计文
件相符;
b)设置在消防控制室以外的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动作状态信号,均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维护方法:使任一报警区域符合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
信号:将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器置于自动状态,试验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器对消防广播与
火灾警报器、防烟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门、非消防用电切断、电
梯等设备的联动控制功能;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器启动提示,应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预先
设定的启动信号,其动作后的反馈信息应正确。
6.3消防水源
维护要求:
a)外观应完好,消防水池的补水设施应正常;
b)应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正常;
c)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
水位的装置。
维护方法:目测,手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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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消火栓系统
6.4.1供水设施
6.4.1.1消防水泵及控制柜
维护要求:
a)设备应完整、无损坏及腐蚀等;
b)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并应有明显标记;
c)消防控制柜或控制盘应设置专用线路连接的手动直接启泵按扭;
d)消防水泵应能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且不应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消防水泵应确保从接
到启泵信号到水泵正常运转的自动启动时间不应大于2min;
e)消防控制柜或控制盘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的运行状态;
f)当主泵故障时,备用泵应能切换运行;
g)消防水泵控制柜应注明所属系统,并在平时处于自动状态,其电源信息应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维护方法:
a、b项:目测,手动检查。
c、e、f项:手动操作控制箱、柜的手、自动控制转换按钮、按键,检查控制箱、柜的显示情况;
分别手动操作控制箱、柜各消防泵启动按钮、按键,检查对应消防泵启动情况,手动操作消防泵停泵按
钮、按键,检查对应消防泵停止运转情况;手动操作控制箱、柜的手、自动控制转换按钮、键,使控制
箱、柜处于自动控制状态,模拟输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启动信号,观察主消防泵的启动情况;切断主消
防泵的电源,用秒表测量泵组备用消防泵的启动时间。
g项:目测系统标识、指示灯及仪表。目测控制柜是否在自动状态。切断消防水泵的供电电源,查
看消防控制室是否收到报警信息。
检测设备:秒表。
6.4.1.2稳(增)压设备
维护要求:
a)设备应完整、无损坏及腐蚀等;
b)稳压泵手动、自动启停功能应正常;
c)稳压泵应设置备用泵,其工作性能与主泵相同。当主泵故障时,备用泵应能切换运行;
d)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并应有明显标记;
e)启泵与停泵压力符合设定值,压力表显示正常。
维护方法:
a项:目测,手动检查。
b项:对稳压泵进行手动、自动起停功能测试。
c项:将水泵控制柜打到自动状态,模拟主泵故障,观察是否自动切换至备用泵工作状态。
d、e项:目测,手动检查压力表显示和阀门设置情况。
6.4.1.3高位消防水箱
维护要求:
a)外观应完好,消防水箱补水设施应正常,结构完好,无破损、渗漏;
b)高位消防水箱与其他用水合用水箱时,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应正常,并应设
置就地水位装置;
c)消防控制室应能准确显示消防水箱的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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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止回阀开启时应灵活,关闭时应严密。
维护方法:
a、d项:目测,手动检查。
b、c项:目测,手动检查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保护措施是否满足要求,查看就地及消防控制室液
位显示是否准确。
6.4.1.4水泵接合器
维护要求:
a)水泵接合器组件应齐全,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使消防用水能从消防水泵接合器进入系统;
b)控制阀应常开,且启闭灵活;
c)消防水泵接合器永久性固定标志应能识别其所对应的消防给水系统或水灭火系统,当有分区
时应有分区标识。
维护方法:目测,手动检查。
6.4.2室内消火栓
维护要求:
a)外观应完好,消火栓箱组件应齐全完整;
b)消火栓箱门开启灵活,开度应符合要求;
c)消火栓箱应有明显标志,标识清晰;
d)消火栓栓口和水带接扣、水枪和水带接扣应相匹配;
e)水带和水带接扣的连接应牢固可靠,消防软管卷盘的卷盘轴与弯管、消防软管与软盘管进出
口、软管与进水控制阀、软管与喷枪的连接牢固可靠;
f)临时高压系统的最不利点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最不利点静压(当建筑高度>100m时),不应低于0.15MPa;
2)最不利点静压(建筑高度≤100m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不应低于0.10MPa;
设置稳压泵时,不应低于0.15MPa;
3)最不利点静压(多、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07MPa;
设置稳压泵时,不应低于0.15MPa;
4)最不利点充实水柱(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m的民用建筑等场所)
≥13m;
5)最不利点充实水柱(其他场所)≥10m。
维护方法:
a、c、d、e项:目测,手动检查。
b项:开启消火栓箱,用角度尺测量开度。
f项:用消火栓测压接头测量最不利点静压。
检测设备:消火栓测压接头、钢卷尺、角度尺。
6.4.3消火栓按钮
维护要求:
a)外观应完好,安装应牢固可靠、无松动;
b)当建筑内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设计文件有要求时,启动消火栓按钮,消防水泵应直接
启动;
c)当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启动消火栓按钮,消防控制室应收到报警信号,显示报警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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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方法:
a项:目测,手动检查。
b、c项:启动消火栓按钮,在控制室查看报警信号并观察消防泵启动情况。
6.4.4管网控制阀门
维护要求:外观应完好;控制阀门处于全开启状态。
维护方法:目测,手动检查。
6.4.5系统过滤器
维护要求:过滤器外观应完好,无堵塞。
维护方法:目测,手动检查。
6.4.6消火栓系统功能
维护要求:
a)消防水泵出水管上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动作信号应能直接联
锁启动消防水泵,流量开关动作及水泵启动信号应能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b)干式消火栓系统测试时,报警阀(电动阀/电磁阀)应及时启动,压力开关应发出信号并联锁
启动消防水泵,水力警铃动作应发出报警信号;
c)水泵自动启动时间应不大于2min;
d)系统设计为消火栓按钮直接启动消火栓泵的,消火栓按钮应设绿色回答指示灯,消火栓泵启
动并给出回答信号后,回答确认灯点亮,并保持至消火栓泵停止工作。
维护方法:
a项:在泵房通过试验管或放水阀门放水,使管网压力持续降低,查看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压力开
关能否自动启动消防水泵。通过高位消防水箱排水管放水,使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动作,查看流量开关
能否自动启动消防水泵。查看在消防控制室是否收到报警信息。
b项:根据系统类型,通过打开1个消火栓放气或按下消火栓箱内手动按钮模拟火灾发生,观察干式
报警阀或雨淋阀(电磁阀/电动阀)是否打开,查看水泵、压力开关、水力警铃的动作情况。
c项:用秒表测量水泵启动的时间。
d项:目测,手动检查。
检测设备:秒表。
6.4.7室外消火栓
维护要求:
a)室外消火栓的阀门应启闭灵活;
b)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布置在消防车易于接近的人行道和绿地等地点,且不应妨碍交通;
c)地下式安装室外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d)地下式安装室外消火栓井内应无积水;
e)室外消火栓栓口出水压力不应小于0.14MPa,火灾时水力最不利消火栓的供水压力从地面算
起不应小于0.10MPa;
f)应有可靠防冻措施。
维护方法:
a、b、c、d、f项:目测,手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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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项:用消火栓测压接头测试栓口静压。开启消火栓,待出水稳定后,查看消火栓测压接头压力显
示。
检测设备:消火栓测压接头。
6.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5.1供水设施
供水设施应符合本文件第6.4.1条的规定。
6.5.2湿式报警阀组
维护要求:
a)外观应完好,标志应清晰正确;
b)报警阀的压力表应能正常显示;
c)平时状态,报警阀延迟器应无出水,放水试验时延迟器应自动排水;
d)打开试验阀放水,安装延迟器的应在5s~90s内警铃开始连续报警,不安装延迟器的应在放
水后15s内,警铃开始连续报警;
e)压力开关及时动作并连锁启动喷淋泵,消防联动控制器准确接收并显示压力开关及消防水泵
的反馈信号;
f)关闭试验阀门,水力警铃应停止报警、压力开关停止动作、报警阀上下压力表指示正常,延
迟器最大排水时间不超过5min。
维护方法:
a、b、c、f项:目测,手动检查。
d项:开启报警阀试验管路阀门,用秒表测量从开启阀门到水力警铃报警的时间。
e项:查看喷淋泵现场启动情况,查看消防联动控制器显示的压力开关和消防水泵的动作情况以及
信号反馈情况。
检测设备:秒表。
6.5.3干式报警阀组
维护要求:
a)外观应完好,标志应清晰正确;
b)报警阀的压力表应能正常显示;
c)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状态应正常;
d)报警阀试验时,压力开关应及时动作,联锁启动快速排气阀入口电动阀和消防水泵;
e)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
f)消防联动控制器准确显示压力开关、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g)关闭报警阀试验阀门,系统复位后,水力警铃停止报警、压力开关停止动作。
维护方法:
a、b、c、g项:目测,手动检查。
d、e、f项:打开报警阀试验管路阀门,查看消防控制装置显示的压力开关、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查看喷淋泵的启动情况。
6.5.4预作用报警阀组
维护要求:
a)外观应完好,标志应清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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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报警阀的压力表应能正常显示;
c)配有充气装置时,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状态应正常;
d)预作用装置试验时,水流指示器、快速排气阀入口前电动阀应及时动作并向消防联动控制器
反馈信号;
e)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
f)预作用装置电磁阀的启动和停止按钮,应直接手动控制预作用阀组的开启;
g)关闭报警阀试验阀门并系统复位后,水力警铃停止报警,电磁阀动作信号消失。
维护方法:
a、b、c、g项:目测,手动检查。
d、e、f项:操作手动控制盘上的预作用装置电磁阀启动按钮,查看消防联动控制器显示的水流指
示器、快速排气阀入口前电动阀的信号反馈情况。
6.5.5雨淋报警阀组
维护要求:
a)外观应完好,标志应清晰正确;
b)配置传动管时,传动管的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气压传动管的供气装置状态应正常;
c)水力警铃发出报警铃声;
d)雨淋阀试验时,压力开关应联锁启动喷淋泵并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反馈信号;
e)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的雨淋阀,功能应正常;
f)关闭报警阀试验阀门并系统复位后,水力警铃停止报警,电磁阀动作信号消失。
维护方法:
a、b、c、f项:目测,手动检查。
d项:查看消防联动控制器显示的压力开关和喷淋泵的动作情况以及信号反馈情况。
e项:触发同一报警区域内的两只火灾探测器启动雨淋阀或手动启动雨淋阀,观察雨淋阀水源侧压
力表变化情况。
6.5.6水流指示器
维护要求:
a)水流指示器外观不得有碰伤、污损,方向指示正确,且有永久性标志;
b)水流指示器输出报警电信号应正常。
维护方法:目测,手动检查。使水流指示器动作,检查控制器的显示信息。
6.5.7末端试水装置
维护要求:
a)末端试水装置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试验,并应有相应排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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