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2141.2-2023 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导则 第2部分:农用地综合整治

DB42/T 2141.2-2023 Rural Area Comprehensive Land Reclamation Planning and Design Guidelines Part 2: Comprehensive Reclamation of Agricultural Land Resources

湖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2/T 2141.2-2023
标准类型
湖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1-29
实施日期
2024-01-01
发布单位/组织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可选服务
1,提供正版标准批量采购服务,为企业合规性保驾护航,提供标准文件翻译服务,专家翻译,权威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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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前页预览

DB42/T 2141.2-2023 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导则 第2部分:农用地综合整治-第1页
DB42/T 2141.2-2023 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导则 第2部分:农用地综合整治-第2页
DB42/T 2141.2-2023 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导则 第2部分:农用地综合整治-第3页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20

CCSP22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2141.2—2023

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导则

第2部分:农用地综合整治

Guidelinesforplanninganddesignofterritorialcomprehensive

consolidationandrehabilitationinruralareas—

Part2:Comprehensiveconsolidationandrehabilitationof

agriculturalland

2023-11-29发布2024-01-01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2/T2141.2—2023

目次

前言................................................................................III

引言..................................................................................V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项目规划............................................................................2

5工程设计............................................................................4

6农用地综合整治负面清单..............................................................9

附录A(资料性)分区整治内容要求.....................................................10

附录B(资料性)农用地综合整治工程体系...............................................11

I

DB42/T2141.2—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42/T2141《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导则》的第2部分,DB42/T2141已经

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农用地综合整治;

——第3部分:建设用地整治;

——第4部分:生态保护与修复。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北省国土整治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国土整治中心、咸宁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

有限公司、武汉永业赛博能规划勘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光、王继龙、董慧、邵力、黄鹏飞、张艳、陈婕、黄超、沈庭乐、叶峻岭、

陈德平、陈艳、郭少平、严龙、徐科、夏成果、蔡晓军、袁美富、李思博、吕席金、刘胜强、徐挺、陈

浩、熊岭、郭步华、彭宇。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电话:027-86656061,邮箱:102687929@,

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湖北省国土整治中心,电话:027-86656257,邮箱:

269483932@。

III

DB42/T2141.2—2023

引言

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是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通过全域规划设计、分片有序推进、全要素综合治理,

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目标。

DB42/T2141旨在规范全省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工作,确保项目规划设计的质

量,由四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总则。目的在于明确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的总体要求、工作流程

和工作内容,指导总体规划和子项目规划设计的编制。

——第2部分:农用地综合整治。目的在于明确农用地综合整治类子项目的规划原则、规划内

容、设计要点和设计要求,提出了农用地综合整治的负面清单,指导农用地综合整治类子项

目规划设计的编制。

——第3部分:建设用地整治。目的在于明确建设用地整治类子项目的规划原则、规划内容、设

计要点和设计要求,提出了建设用地整治的负面清单,指导建设用地整治类子项目规划设计

的编制。

——第4部分:生态保护与修复。目的在于明确生态保护与修复类子项目的规划原则、规划内

容、设计要点和设计要求,提出了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负面清单,指导生态保护与修复类子项

目规划设计的编制。

V

DB42/T2141.2—2023

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导则

第2部分:农用地综合整治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中农用地综合整治的要求,包括农用地布局

优化原则,子项目规划和工程设计要求,并提出了农用地综合整治负面清单。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范围内农村地区开展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645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GB/T20203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30600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5028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5101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GB/T51224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

DL/T5220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规范

NY/T2194农业机械田间行走道路技术规范

NY/T4256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技术规范

TD/T1012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标准农田wel-failitatedfarmland

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抗灾能

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耕地。

3.2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newlyaddedfarmlandprojects

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原则和要求,通过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复垦、整理等途径增加稳定耕地,并纳入

储备库实行指标管理的项目。

3.3

耕地提质改造项目farmlandqualityimprovementandrenovationproject

针对现有劣质、等别低的耕地,通过改善土壤、灌排等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或通过完善

农田水利工程等措施将旱地、水浇地改为水田的项目。

1

DB42/T2141.2—2023

3.4

特色种植园characteristicplantations

结合国家关于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需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产品种植,建设以蔬菜、水果、

茶叶、花卉、苗木种植等为特色的农业种植园。

4项目规划

4.1总体要求

4.1.1农用地综合整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耕地占补平衡、耕地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特色种植

园改造等项目。结合农用地布局优化、项目区地形特点、土地适宜性评价、地质勘察数据,对项目区内

的各子项目进行全面规划,确定项目布局和规模。

4.1.2项目规划布局应坚持生态环保,宜顺应自然,维护农田生态系统及保护生物多样性,保留足够

的生物栖息地和生态通道、生态缓冲带。

4.1.3农用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应合理确定各类农用地的布局,提高农业基础设施配套程度、改善农

业规模化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生态景观、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达到自然资源的

可持续利用。

4.1.4基础设施建设宜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应在项目区内进行补充,占用永久基

本农田的应同时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

4.1.5整治区应与村民住宅、燃气管道、自来水管道、地下电缆保持安全距离。

4.1.6不同整治分区应围绕各自不同的整治目标,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对项目进行规划,做到工程

均衡布局,统筹考虑,发挥配套工程综合效益,突出区域特色,体现全域整治效果。分区整治内容要求

见附录A。

4.2农用地布局要求

4.2.1农用地布局优化应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分区,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

生态保护红线。

4.2.2农用地布局优化应坚持良田粮用大原则,良田好土要优先保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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