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17/T 87-2023 道路占道施工公安 交通管理审查规程

DB5117/T 87-2023 Road construction review regulations for traffic management by the public security department

四川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17/T 87-2023
标准类型
四川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28
实施日期
2024-01-01
发布单位/组织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达州市公安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占道施工公安交通管理审查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流程、监督。 本文件适用于达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城市道路、普通公路)占道施工涉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的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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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DB5117/T 87-2023 道路占道施工公安 交通管理审查规程-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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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杨真、刘波、彭琳杰、杨潇、谢永利、陈健、代漉川、雍汉、鞠色宏、张俊、吴北川、邓棹栩、仇玮玮、赖茂银。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80

CCSR80

5117

四川省(达州市)地方标准

DB5117/T87—2023

道路占道施工公安交通管理审查规程

Regulationforthereviewofpublicsecruitytrafficmanagement

inroadoccupationconstruction

2023-12-28发布2024-01-01实施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117/T87—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达州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万豪企

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真、刘波、彭琳杰、杨潇、谢永利、陈健、代漉川、雍汉、鞠色宏、张俊、

吴北川、邓棹栩、仇玮玮、赖茂银。

本文件首次发布。

I

DB5117/T87—2023

引言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指出,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

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文中明确提出“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目标。

近年来,随着达州市城市化进程的发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

城市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2021年,达州市人民政府专题研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提出修订《达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主要涉及交

通安全设施方面的设计审查、占道施工审查、设置规范、验收移交以及智慧合杆建设等业务内容。

本文件的制定能够有效填补达州市该领域的标准空白,提升占道施工公安交通管理审查办理质效和

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是“放管服”改革在达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

II

DB5117/T87—2023

道路占道施工公安交通管理审查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占道施工公安交通管理审查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流程、监督。

本文件适用于达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城市道路、普通公路)占道施工涉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的审查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A/T900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

JTG5110—2023公路养护技术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占道施工roadoccupationconstruction

是指在道路范围内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施

工工程。

4基本原则

应遵循安全、畅通、高效的原则。

5基本要求

5.1组织

5.1.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交通组织审查工作:

a)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占道施工交通

组织审查工作;

1

DB5117/T87—2023

b)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对各自辖区的占道施工交通组织审查工作;

c)涉及跨县域项目由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或指定相关交警大队进行交通组织审查工作。

5.1.2建设单位

5.1.2.1负责组织道路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交通工程设计等编制及相关报审工作。

5.1.2.2负责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

督。

5.2人员

5.2.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设置专(兼)职人员,熟悉掌握材料清单、审查内容以及流程,并具

备与审查事项相适应的能力。

5.2.2建设单位应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道路占道施工交通安全审查的报审工作。

5.3场地与设施设备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设置对外接件、发放审查决定的窗口或办公场所,并具备可进行现场踏勘

的相关设施设备。

6流程

6.1一般要求

6.1.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道路主管部门应建立道路占道施工线上线下并联审查、踏勘机制。

6.1.2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的,应取得道路主管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

6.1.3紧急抢修工程需占用道路的,可先行抢修,并按照规定补办审查手续。

6.1.4已批准占用、挖掘道路的,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需要移动位置、扩大区域、延长时间的,应按照

规定办理变更审查手续。

6.1.5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的,应按照规定办理审查手续。

6.2分类

分为占道施工备案、占道施工审查、应急抢险占道施工三类:

a)占道施工备案:

1)人行道被占用、挖掘后,行人有效通行空间剩余宽度超过1.5m(含)的;

2)道路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的日常维护项目,且施工仅在夜间进行,又能保证道路双向通

行,白天能开放交通的;

3)临时占用、挖掘道路、桥梁、隧道,对道路交通安全产生轻微影响的。

b)占道施工审查:

1)人行道被占用、挖掘后,行人有效通行空间剩余宽度不足1.5m的;

2)占用、挖掘道路、桥梁、隧道后,对道路交通安全产生较大影响的。

c)应急抢险占道施工审查。抢修施工时间超过3天的,抢险单位应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

请补办占道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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