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779-2020 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

GB/T 38779-2020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oad traffic safety of the tram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3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8779-2020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4-28
实施日期
2020-11-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轨电车在道路上的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交通信号与安全设施设置、交通信号优先通行控制、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通行与安全效益评估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上设有专用车道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与机动车混行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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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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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779-2020 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第1页
GB/T 38779-2020 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第2页
GB/T 38779-2020 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第3页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富欣智能交通控制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东波、何广进、代磊磊、华璟怡、马超锋、张志云、李娅、王运霞、高翔、李国龙、韩建良、蔡国涛
出版信息:
页数:34页 | 字数:6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T38779-2020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本标准规定了有轨电车在道路上的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交通信号与安全设施设置、交通信号优先通行控制、

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通行与安全效益评估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上设有专用车道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与机动车混行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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犚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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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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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8发布202011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8779-2020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本标准规定了有轨电车在道路上的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交通信号与安全设施设置、交通信号优先通行控制、

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通行与安全效益评估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上设有专用车道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与机动车混行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可参照执行。

GBT38779-2020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本标准规定了有轨电车在道路上的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交通信号与安全设施设置、交通信号优先通行控制、

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通行与安全效益评估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上设有专用车道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与机动车混行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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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Ⅰ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1

4.1基本原则……………1

4.2交叉口………………1

4.3路段…………………4

4.4站台…………………5

5交通信号与安全设施设置………………5

5.1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5

5.2交通标志……………5

5.3交通标线……………5

5.4交通安全设施………………………5

6交通信号优先通行控制…………………6

6.1基本原则……………6

6.2信息采集与传输……………………6

6.3响应方式……………6

6.4方案设置……………7

6.5运行状态监测记录…………………7

6.6控制约束条件………………………7

7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7

7.1接口界面……………7

7.2接口要求……………8

7.3交互信息……………8

8通行与安全效益评估……………………11

8.1评估指标……………11

8.2通行效率评估指标计算方法………………………11

8.3安全效益评估指标计算方法………………………12

8.4评估方法……………12

附录(资料性附录)有轨电车交叉口常见通行方式示意图…………

A13

附录(资料性附录)交通标志样式及设置……………

B16

附录(规范性附录)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样式及设置………………

C25

附录(资料性附录)交通标线样式及设置……………

D28

附录(资料性附录)有轨电车交叉口信号控制器与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串口通信协议…………

E29

参考文献……………………31

GB∕T38779-2020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本标准规定了有轨电车在道路上的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交通信号与安全设施设置、交通信号优先通行控制、

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通行与安全效益评估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上设有专用车道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与机动车混行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可参照执行。

GBT38779-2020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本标准规定了有轨电车在道路上的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交通信号与安全设施设置、交通信号优先通行控制、

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通行与安全效益评估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上设有专用车道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与机动车混行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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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轨电车在道路上的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交通信号与安全设施设置、交通信号优先

通行控制、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通行与安全效益评估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上设有专用车道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与机动车混行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可参

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5768.2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5768.33

GB1488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术语

GBT31418

GB50688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T50833

CJJ69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CJJ152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第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AT527.11

3术语和定义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GBT31418GBT50833

4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

4.1基本原则

4.1.1有轨电车沿线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应符合有轨电车线网规划设计以及道路交通设计。

有轨电车运行路段宜设置有轨电车专用车道设置专用车道的宜设置隔离设施隔离设施应符

4.1.2。,

合GB50688的规定。

4.1.3有轨电车沿线进出站通道应按照GB50763设置无障碍设施。

4.2交叉口

4.2.1一般要求

4.2.1.1交叉口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应满足有轨电车通行需求,并符合CJJ15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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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通行与安全效益评估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上设有专用车道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与机动车混行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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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通行与安全效益评估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上设有专用车道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与机动车混行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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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1.2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得有影响有轨电车驾驶人及其他机动车驾驶人视线的物体

、、,

4.2.1.3有轨电车通过交叉口的速度应综合考虑线路车辆安全运行驾驶人望及制动距离的影响

有轨电车通过交叉口应减速慢行,确保安全通过。

4.2.1.4交叉口的行人过街交通组织宜优先采用立体过街方式。采用平面过街方式时,宜设置行人过

街安全岛,并符合GB5768.3的规定。

4.2.1.5交叉口有轨电车车辆限界范围内应施划黄色网状线。

4.2.2通行方式

有轨电车在交叉口范围内的常见通行方式如下:

):、,;

路中通行包括路中直行路中左转和路中右转参见附录中图和图

aAA.1A.2

b)路侧通行:包括路侧直行、路侧左转和路侧右转,参见图A.3和图A.4;

):,。

路中路侧通行包括路中路侧左转和路中路侧右转参见图

cA.5

4.2.3路中通行

,。

4.2.3.1有轨电车路中通行的交叉口不宜通过压缩中央分隔带的方式增加左转专用车道

4.2.3.2有轨电车在路中转弯且交叉口未设置机动车掉头信号相位时,在冲突方向设置禁止掉头标志

和禁止掉头标线,禁止本方向机动车掉头,参见附录中图。

BB.10

相交道路设置左弯待转区时,其前端的停止线与有轨电车通行区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4.2.3.3犱6m

见图。

图左弯待转区设置示意图

当行人过街安全岛紧靠有轨电车轨道设置时,其与有轨电车车辆限界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4.2.3.4犱

,见图。

0.5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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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通行与安全效益评估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上设有专用车道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与机动车混行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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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行人过街安全岛及行人禁止驻足区设置示意图

,。

4.2.3.5有轨电车通行区与人行横道相交的区域应设置行人禁止驻足区见图2

4.2.4路侧通行

4.2.4.1有轨电车路侧通行的交叉口,不宜通过展宽进口道的方式增加右转专用车道。

4.2.4.2有轨电车路侧通行时,应对右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控制,避免与有轨电车冲突。

4.2.4.3有轨电车路侧直行时,应避免有轨电车通行区与相交道路的人行横道线相交,应保证至少1m

的安全距离。

4.2.4.4应避免有轨电车通行区与进口道的机动车停止线、非机动车停止线相交,有轨电车通行区与停

止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见图。

犱36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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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路侧通行交叉口渠化示意图

有轨电车通行区与人行道相交的区域应设置行人禁止驻足区,见图。

4.2.4.53

路中路侧通行

4.2.5

根据有轨电车路中路侧通行的具体形式,结合路中通行和路侧通行方式进行组合设置。

4.3路段

4.3.1一般要求

4.3.1.1有轨电车沿线路段行人过街宜采用立体过街方式,立体过街设施应符合CJJ69的规定。

4.3.1.2有轨电车沿线路段行人过街采用平面过街方式时,应按照GB14886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4.3.1.3行人过街安全岛应符合GB5768.3的规定。

4.3.2路中通行

4.3.2.1设置机动车掉头通道时,应采用信号控制。

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时,其与有轨电车车辆限界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见图。

4.3.2.2犱0.5m4

行人过街安全岛需占用其他机动车通行空间时,应按照设置过渡渐变段,见图。

4.3.2.3GB576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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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通行与安全效益评估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上设有专用车道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与机动车混行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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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沿线路段行人过街安全岛设置示意图

4.4站台

4.4.1乘客进出站台交通组织宜与交叉口或路段的行人过街组织一致。采用平面过街方式时,人行横

道宽度应满足客流量与行人过街流量的需求。采用立体过街方式时,应符合CJJ69的规定。

,。

4.4.2站台布设在道路中央采用平面过街方式时人行横道与站台之间的近端距离不应大于40m站

台周边宜采用隔离设施、。

标志标线引导乘客按规定线路进出车站

5交通信号与安全设施设置

5.1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

5.1.1有轨电车通行的交叉口、路段及场站出入口的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设置要求如下:

a)与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产生交通冲突时,应设置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

b)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的设置与安装,应确保有轨电车驾驶人清晰观察到,不应被树木、交通标

志、广告牌等其他设施遮挡,不应被其他光源干扰。

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样式及设置见附录。

5.1.2C

5.2交通标志

有轨电车沿线交叉口、路段及场站出入口,应根据有轨电车驾驶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通行需要,设

置相关交通标志。交通标志样式及设置参见附录B。

5.3交通标线

有轨电车沿线交叉口、路段及场站出入口,应根据有轨电车驾驶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通行需要,设

置相关交通标线。交通标线样式及设置参见附录。

5.4交通安全设施

5.4.1有轨电车专用车道物理隔离前端应设置警示桩。物理隔离设施面向来车方向应间隔设置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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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通行与安全效益评估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上设有专用车道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与机动车混行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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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通行与安全效益评估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上设有专用车道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与机动车混行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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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发光的警示装置。

,。

5.4.2交通安全设施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且不得侵入停车视距范围内

6交通信号优先通行控制

6.1基本原则

6.1.1有轨电车在交叉口的通行信号应服从道路交通信号控制。

6.1.2应避免与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冲突,并最大限度降低对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

行人等通行效率的影响。

6.1.3应明确设计定制有轨电车通行交叉口的信号优先控制、信息交互安全等技术实施路线。

、、,、、

6.1.4应考虑有轨电车运行计划站点布设交叉口交通组织等因素结合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

交通量情况,。

逐一确定沿线各交叉口信号优先控制方案

6.1.5有轨电车信号优先交叉口不宜设置倒计时器。

6.2信息采集与传输

6.2.1有轨电车运行状态信息采集

支持对有轨电车的运行状态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包括有轨电车通过接近预告点、接近请求点、进入

、。

交叉口驶离交叉口等位置时的运行状态信息

6.2.2其他机动车通行状态信息采集

,、

支持对其他机动车的通行状态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包括其他机动车在交叉口各进口道的交通流量

排队长度、车头时距等通行状态信息。

6.2.3路侧设备间信息传输

有轨电车交叉口信号控制器与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之间应直接实现通信对接、实时信息交互、交互

信息校验等,交互信息内容见。

7.3

6.2.4中心系统间信息交互

有轨电车信号系统与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之间宜实现系统通信对接和信息共享交互,交互信息

包括交叉口信号优先功能开启状态、路侧控制设备异常故障、信号控制方式、有轨电车运营调度计划等。

6.3响应方式

6.3.1分类

有轨电车信号优先的基本响应方式包括绿灯延长、红灯缩短和插入专用相位三种类型,响应过程

如下:

绿灯延长接收到有轨电车优先通行请求延长有轨电车通行方向绿灯信号时间

a):,;

b)红灯缩短:接收到有轨电车优先通行请求,缩短有轨电车通行方向红灯信号时间;

)插入专用相位:接收到有轨电车优先通行请求,在当前的相位放行序列中插入专用相位。

6.3.2方式选择

方式选择应考虑以下因素:

a)优先选用绿灯延长或红灯缩短的响应方式;

GB∕T38779-2020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本标准规定了有轨电车在道路上的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交通信号与安全设施设置、交通信号优先通行控制、

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通行与安全效益评估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上设有专用车道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与机动车混行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可参照执行。

GBT38779-2020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本标准规定了有轨电车在道路上的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交通信号与安全设施设置、交通信号优先通行控制、

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通行与安全效益评估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上设有专用车道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与机动车混行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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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有轨电车与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不能在同一信号相位放行时采用插入专用相位的响

应方式。

6.4方案设置

6.4.1时段划分

应综合考虑有轨电车运行计划以及其他交通方式交通运行规律特征,宜至少划分为早高峰时段、晚

高峰时段、平峰时段、有轨电车非运营时段等。

6.4.2相位相序

相位相序需考虑以下因素:

a)有轨电车宜与同向无冲突的其他机动车在同一相位放行;

),;

有轨电车采用路中路侧通行方式时宜设置有轨电车专用相位

)有轨电车进出场站时,宜设置有轨电车专用相位。

6.4.3控制参数配置

控制参数配置宜包括以下内容:

a)有轨电车通行路线、站点位置、道路及交叉口几何特征等参数;

b)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交通检测器、行人过街按钮等设备配置参数;

)有轨电车优先接近预告、接近请求、进入和驶离交叉口等位置信息,以及通过交叉口时间信息。

6.5运行状态监测记录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宜支持以下功能:

a)实时显示系统优先控制状态、有轨电车请求信息、有轨电车通行信号、设备运行状态等;

b)记录和查询有轨电车请求信号、有轨电车通行信号、设备故障状态等日志信息。

6.6控制约束条件

6.6.1信号灯转换时序

有轨电车信号相位执行时,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的基本灯色转换时序宜为“通行—过渡—禁止—通

行”。与同向其他机动车处于同一相位时,有轨电车“通行”信号启亮不应早于其他机动车绿灯信号。

6.6.2信号配时时长

有轨电车信号相位最小绿灯时长,应至少满足有轨电车安全通过交叉口所需时间。宜在有轨电车

信号相位转入下一相位前设置全红清空时间。执行红灯缩短响应方式时,其他相位的最小绿灯时间应

符合/的要求。

GAT527.1

7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

7.1接口界面

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涉及有轨电车交叉口信号控制器和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之间的交互,见

图5。

GB∕T38779-2020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本标准规定了有轨电车在道路上的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交通信号与安全设施设置、交通信号优先通行控制、

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通行与安全效益评估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上设有专用车道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与机动车混行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可参照执行。

GBT38779-2020有轨电车道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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