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6209-2018 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机跨区作业服务规范

GB/T 36209-2018 Agricultural service—Specifications for agricultural machinery operations service across the region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6209-2018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5-14
实施日期
2018-12-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合同签订、作业队组建、作业预案、农机具转运、作业服务、信息服务、服务质量、投诉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组织。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江苏新格灌排设备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汶上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起草人:
云振宇、曲波、张瑶、刘贞、安洁、李一峰、应珊婷、马晓蕾、王雪、黄培钊、籍凤英、姚晗珺、温敬华、邱传峰、何树伦、冯涛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1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B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6209-2018

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机跨区作业服务规范

Agriculturalservice一

Specificationsforagriculturalmachineryoperationsserviceacrosstheregion

2018-05-14发布2018-1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峪非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0(..'I(J

GB/T36209-2018

目u昌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同标准化研究院提出井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司标准化研究院、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湖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芭田生态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江苏新格灌排设备有限公司、内蒙古向治区标准化院、汶上县

供销合作主|联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云振字、由波、张瑶、刘贞、安洁、李一峰、应珊婷、马晓营、王雪、黄土音钊、籍凤英、

姚晗瑭、温敬华、邱传峰、何树伦、冯涛。

I

GB/T36209-2018

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机跨区作业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合同签订、作业队组建、作业预案、农机

具转运、作业服务、信息服务、服务质量、投诉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组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012质量管理顾客满意组织处理投诉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机跨区伟业agriculturalmachineryoperationsacrosstheregion

组织农机及农机作业人员跨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开展的田间作业。

注:不包括植保机械服务。

3.2

农机跨区伟业服务agriculturalmachineryoperationsserviceacrosstheregion

按照服务对象对田间作业的需求,从事农机跨区作业活动及其产生的结果。

3.3

农机跨区伟业服务组织organizationofagriculturalmachineηoperationsserviceacr凶stheregion

具备相应农机专业技术和农机设备,从事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的组织。

3.4

农机跨区作业方案agriculturalmachineryoperationsschemeacrosstheregion

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组织(简称“服务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作业区域、作业类型、作业时间、作业面

积等信息和当地农机管理部门的指导意见,经分析与评估而制定的作业目标、机型选择、作业队组建、作

业流程、纠纷协调处理和农机具安全维修保障等综合解决措施。

3.5

农机跨区伟业服务合同servicecontractofagriculturalmachineryoperationsacrosstheregion

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钊对跨区作业服务事宜所签订的合同。

GB/T36209-2018

4基本要求

4.1总则

4.1.1以服务农业和农民为中心,坚持平等、自愿、互惠原则。

4.1.2符合国家及地方农机主管部门有关跨区作业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监管要求。

4.2基本条件

4.2.1资质要求

服务组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县级以上农机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取得

跨区作业服务资质。

4.2.2设施设备

服务组织应具有同定的经营场所,配备相应的交通、通讯等服务设备。作业农机具应具有农机管理

部门核发的有效号牌、行驶证和跨区作业牌证。所使用的农机及相关设备的质量及安全性能应符合同

家相关规定。

4.2.3人员要求

服务组织应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人员并取得执业证书或职业资格。

4.2.4管理体系

4.2.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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