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4年08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海南大学、海南省农业科学院
- 起草人:
- 华敏、林尤奋、何凡、范鸿雁
- 出版信息:
-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7.080.01
B31
备案号:43205-2014DB46
海南省地方标准
DB46/T293—2014
龙眼产期调节生产技术规程
2014-08-11发布2014-10-01实施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6/T293—2014
前言
本标准是依据GB/T1.1—2009起草。
本标准由海南大学提出并归口海南省农业标准技术委员会。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南大学、海南省农业科学院。
本标准起草人:华敏、林尤奋、何凡、范鸿雁。
I
DB46/T293—2014
龙眼产期调节生产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南龙眼产期调节生产过程中对采果后的树体管理、控梢期管理、花果期管理、防台
风、病虫害防治、采收、分级包装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龙眼的产期调节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T516龙眼
NY/T1479龙眼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
3采果后的管理
3.1树体管理
3.1.1修剪
对植株行间及株间过密的枝条进行修剪,使行间外围树冠枝条间隔至少1.5m以上,株间外围树
冠枝条间隔至少1m以上。同时修剪植株内部的直立大枝、过密枝、内膛荫枝、衰老枝、下垂枝、病
虫枝;并对当年结果枝进行短截,剪去当年结果枝果穗基部以下2~4片叶的疏节部位。
3.1.2结果母枝的培养
修剪后抽生的第一次梢及第二、三次梢的抽发期要抹去过多的侧芽,每条基枝留1~2条新梢,
让其培养成理想的结果母枝。每次梢停止生长后要短截过长枝梢,疏去徒长枝及位置不当枝条。
3.2土壤管理
3.2.1树盘管理
采后应对树冠滴水线以内的树盘进行浅松土,以后每10d~15d松土一次;株间可以一次性松土,
松土深度以20cm~30cm为宜,并结合除草;行间可用除草剂除草,保持树盘、株间、行间无杂草。
3.2.2施肥管理
3.2.2.1有机肥、磷肥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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