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4/T 029-2023 大头鲤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DB5304/T 029-2023 Head-heavy carp propagation and releas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云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304/T 029-2023
标准类型
云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1-08
实施日期
2024-02-08
发布单位/组织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150

CCSB50

5304

玉溪市地方标准

DB5304/T029—2023

代替DG5304/T029-2017

大头鲤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2023-11-08发布2024-02-08实施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304/T029—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玉溪市江川区畜牧水产站提出。

本文件由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玉溪市江川区畜牧水产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四春、张友存、宋秀华、王春勇、官鹏、刘长喜、薛旭、蒋睿、蒋万良、梁

用本、徐兰萍、张员超。

本文件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I

DB5304/T029—2023

大头鲤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标准规定了大头鲤(CypuinspelleguiniTchang)增殖放流的水域条件、增殖放流供苗单

位、放流审核备案、放流苗种质量、包装及运输、计数、投放、放流资源保护与监测等要求。

本文件标准适用于玉溪市条件适宜的公共水域大头鲤增殖放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GB/T15805淡水鱼类检疫方法

GB/T18654养殖鱼类种质检验

NY505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5070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鱼药残留限量

NY5071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5072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SC/T2039海水鱼类卵、苗种的计数方法(淡水鱼类可参照执行)

SC/T9102.3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淡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3水域条件

3.1基本条件

3.1.1水域生态环境良好,温度、盐度、硬度等水质因子适宜。

3.1.2水质应符合GB11607的规定。

3.1.3底质适宜,底质表层为非还原层污泥。

3.1.4饵料生物丰富,敌害生物较少。

3.2放流地点

无污染,受人类活动影响小的场所,远离进排水区、河道入口等。

4增殖放流供苗单位

大头鲤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Ⅱ级),供苗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亲本来源合法;具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驯养繁殖及

经营利用合法;供苗单位应为农业部公告的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

1

DB5304/T029—2023

5放流审核备案

组织放流的主体需在增殖放流前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备案后,方可实施放流。

5.1增殖放流主体

增殖放流主体可以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

5.2申报审核

5.2.1申报

增殖放流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向当地县(区)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5.2.2申报材料

放流主体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a)填写表1,即《大头鲤增殖放流申报审批表》两份;

b)增殖放流主体证明材料(单位信用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手印;

c)供苗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

营利用许可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d)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指定机构出具的大头鲤物种鉴定及疫病检测报告原件各1份。

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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