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800-2010 锅炉运行能效限额及监测技术要求

DB33/T 800-2010 Boiler operating efficiency limit and monitoring technical requirement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800-2010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0-09-19
实施日期
2010-12-19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010

F1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800—2010(2013)

锅炉运行能效限额及监测技术要求

Energyefficiencylimitsandtechnicalrequirementsformonitoringofboiler

2010-09-19发布2010-12-19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800—2010(2013)

前言

本标准第5章、第6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嘉兴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本标主要起草人:于阳、俞保云、张烨、成德芳、陈征宇。

I

DB33/800—2010(2013)

锅炉运行能效限额及监测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能效限额、运行监测指标、监测计算及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炭、油、气为燃料的锅炉,其参数为额定蒸汽压力0.1MPa~9.80MPa,且额定

蒸发量1t/h~220t/h的蒸汽锅炉;额定出水压力0.1MPa~1.60MPa,且额定出力为0.7MW~29MW的

热水锅炉;额定出力0.7MW~29MW的有机热载体炉(只设定运行监测指标)。

本标准不适合余热锅炉、电加热锅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00.48电工名词术语锅炉

GB/T10180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GB/T212-2008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能效energyefficiency

有效输出热量与输入热量之比。

3.2

能效限额energyefficiencylimits

锅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所允许的最低能效值。

3.3

运行监测指标runningmonitoringindicators

在锅炉正常使用条件下,运行所应达到的指标值。

3.4

炉体壁面温度thetemperatureoffurnacewall

锅炉侧面表面平均温度值。

3.5

1

DB33/800—2010(2013)

炉体壁面温升thetemperatureriseoffurnacewall

锅炉侧面平均表面温度高出平均环境温度的值。

4技术要求

4.1锅炉使用单位

4.1.1锅炉房设计、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4.1.2锅炉安装、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

4.1.3蒸汽、热水锅炉水质应达到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要求;

4.1.4采用的燃料宜符合锅炉设计允许范围或相近;

4.1.5按照GB17167-2006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4.1.6能耗统计应符合《统计法》相关要求。

4.2监测单位

4.2.1监测应在锅炉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下进行,且使用时段平均负荷应≥50%;

4.2.2监测用仪器仪表应处于检验周期之内并符合精度要求。

5能效限额(标准值)

能效限额(标准值)见表1。

表1能效限额(标准值)

锅炉额定蒸发量De(t/h)使用燃料及燃烧方式

或额定热功率Qe(MW)室燃(%)

层燃(%)流化床燃烧(%)

煤粉、水煤浆油、气

1~2(或0.7~1.4)≥65—≥80≥85

2.1~10(或1.5~7)≥70—≥82≥86

10.1~20(或7.1~14)≥74≥78≥84≥87

20.1~35(或14.1~24.5)≥78≥82≥85≥89

35.1~75(或24.6~52.5)—≥85≥86≥90

>75(或>52.5)—≥87≥87≥91

注1:负荷修正

表中数据为锅炉在额定负荷下运行时的能效限额值,非额定负荷下运行时能效限额值按照以下方法进行修正:

负荷修正系数ξ

负荷<70%,ξ=0.90;

负荷70%~80%,ξ=0.95;

负荷>80%,ξ=1.00。

能效指标=能效标准值×ξ

注2:有机热载体炉除外。

2

DB33/800—2010(2013)

6运行监测指标

6.1排烟温度

排烟温度见表2。

表2排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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