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卫生) 106-2016 职业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诊断

GBZ(卫生) 106-2016 Diagnosis for occupational radiation injuries of skin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中文简体 废止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Z(卫生) 106-2016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6-06-28
实施日期
2016-11-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离辐射外照射和体表放射性核素沾染所致急性和慢性皮肤损伤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因职业性电离辐射照射所致皮肤损伤的放射工作人员。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
起草人:
杨文峰、赵欣然、傅宝华、陈红红、姜恩海、金增强、杨志祥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100

C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1062016

代替—

GBZ1062002

职业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诊断

Dianosisforoccuationalradiationinuriesofskin

gpj

2016-06-28发布2016-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GBZ1062016

前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

本标准中的第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45.1.15.1.2.5.1.36.1.16.1.26.1.3

本标准按照/—给出的规则起草。

GBT1.12009

本标准代替—《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

GBZ1062002

—,:

本标准与GBZ106200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第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2

———删除了原标准中的放射性皮肤癌的诊断与处理;

3.3

———增加了第章诊断原则;

4

———增加了、诊断依据;

5.16.1

———增加了5.1.4辅助检查项目和附录B;

———,。

简化处理原则将原处理原则中的部分内容作为附录和附录

CD

:、、

本标准起草单位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河南省职业病防治

、。

研究院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文峰赵欣然傅宝华陈红红姜恩海金增强杨志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82821987GB82822000

————。

GBZ1062002

GBZ1062016

职业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诊断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离辐射外照射和体表放射性核素沾染所致急性和慢性皮肤损伤的诊断标准及处理

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因职业性电离辐射照射所致皮肤损伤的放射工作人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96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

GBZ104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

GBZ105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

/放射性疾病诊断名词术语

GBZT191

GBZ219放射性皮肤癌诊断标准

3术语和定义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GBZT191

3.1

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acuteradiationinuriesofskin

j

()(、)

身体局部受到一次或短时间数日内多次大剂量Xγ及射线等外照射所引起的急性放射性皮

β

炎及放射性皮肤溃疡。

3.2

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chronicradiationinuriesofskin

j

()

由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迁延而来或由小剂量射线长期照射职业性或医源性后引起的慢性放射性

皮炎及慢性放射性皮肤溃疡。

4诊断原则

,,,,,

根据明确的职业史受照史受照剂量临床表现参考辅助检查排除其他因素所致的类似皮肤疾

,。

病综合分析做出诊断

5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诊断与处理

5.1诊断依据

5.1.1职业受照史

有明确的从事相关放射性工作的经历有在工作中意外受到体表放射性核素污染和外照射的事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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