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697.2-2013 和谐社区建设指南 第2部分 评价要求

DB36/T 697.2-2013 Harmonious Community Construction Guide Part 2 Evaluation Requirements

江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6/T 697.2-2013
标准类型
江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01-05
实施日期
2013-03-01
发布单位/组织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01

A20

备案号:36535-2013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697.2—2013

和谐社区建设指南第2部分:评价要求

Guidelinesforharmonioussocietyconstructionpart2:evaluationrequirements

文稿版次选择

2013-01-05发布2013-03-01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6/T697.2—2013

前言

DB36/T697—2013《和谐社区建设指南》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评价要求。

本部分为DB36/T697—2013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提出。

本部分由江西省民政厅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南昌市东湖区民政局、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南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昌

市东湖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谭阿莉、李雄、上官新会、周劲辉、吴仁都、毛炜翔、刘新华、罗明、万越云、

刁莉、周卫华。

I

DB36/T697.2—2013

和谐社区建设指南第2部分:评价要求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和谐社区建设组织机构、人员队伍、规章制度、阵地设施、工作成效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全省各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6/T697.1-2013和谐社区建设指南第1部分总则

3术语和定义

第1部分确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4要求

4.1组织机构

4.1.1社区党组织

4.1.1.1社区党组织健全,设置合理,按期换届。

4.1.1.2社区党组织指导社区内具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商务楼宇、专业市场建立党组

织,开展组织生活。

4.1.1.3社区党组织每年为居民群众办1件以上实事,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

4.1.2社区居民委员会

4.1.2.1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工作委员会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配置到位。

4.1.2.2社区居民委员会按期换届,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推行直接选举,无违法违章撤换、罢免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现象。

4.1.2.3每年进行1次以上居民民主评议,居民满意率达80%以上。

4.1.3社区群团及民间组织

4.1.3.1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按时成立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协商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并

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积极开展工作。

4.1.3.2社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健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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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697.2—2013

4.1.3.3业主委员会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与监督,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业

主权利,物业服务企业具备相应资质,依法经营,诚心服务,无重大物业纠纷事件,业主满意率达到

80%以上。

4.1.3.4社区民间组织培育与发展工作取得成效,在承接社会事务,开展居民生活服务、慈善互助、

科普教育、文体娱乐等方面作用发挥明显。

4.2人员队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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