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 0406-2023 基层统计单元管理规范

DB3301/T 0406-2023 The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grassroots statistical unit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1/T 0406-2023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4-25
实施日期
2023-05-25
发布单位/组织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杭州市统计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基层统计单元划分与要求、数据管理、日常管理与考核评价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各区(县、市)以及各镇街(平台)对辖区内企业单元化开展数据统计的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杭州市萧山区统计局、杭州市标准化学会。
起草人:
胡敏、陈伟、王勇、来俊、高华梅、高婷、陈凯颖、孙天琪、张晴、周佳、吴振华。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

CCSA90

3301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

DB3301/T0406—2023

基层统计单元管理规范

2023-04-25发布2023-05-25实施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01/T0406—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杭州市统计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市萧山区统计局、杭州市标准化学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敏、陈伟、王勇、来俊、高华梅、高婷、陈凯颖、孙天琪、张晴、周佳、吴

振华。

I

DB3301/T0406—2023

基层统计单元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基层统计单元划分与要求、数据管理、日常管理与考核评价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各区(县、市)以及各镇街(平台)对辖区内企业单元化开展数据统计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单元化管理unitizedmanagement

以行业与区域划分相结合的形式,将管理辖区划分成为单元,采用区(县、市)统筹指导、分级负

责、企业自治的一种基层治理模式。

4单元划分与要求

4.1单元划分

4.1.1按照区(县、市)、街镇(平台)或一定区域将企业划分成单元,内设一级、二级、三级单元

和三级单元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管理。

4.1.2一级单元以区为单位划分,属地统计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部门”)为一级单元,配备正副单

元长各1名。

4.1.3一级单元下设二级单元,以镇街(平台)为单位划分,属地镇街(平台)为二级单元,配备正

副单元长各1名、指导员1名。

4.1.4二级单元下设三级单元,以企业为单位划分,配备正副单元长各1名。三级单元划分应满足下

列要求:

a)划分三级单元时,考虑辖区内产业发展、行业分布、企业集聚、单元数量、资源分配等因素,

采用行业划分、区域划分或行业划分与区域划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划分;

b)每个二级单元根据企业数量情况划分三级单元,每个三级单元内的单元成员单位不多于20家。

二级单元辖内企业数量不足10家,可与其他二级单元就近联合组建三级单元。

4.1.5三级单元成员单位由属地企业组成,配备1名统计员。

4.2单元要求

4.2.1一级单元

4.2.1.1指导区(县、市)统计单元化管理工作,对统计数据质量负总责。

4.2.1.2负责统筹协调、工作部署、业务指导、数据评估。

1

DB3301/T0406—2023

4.2.1.3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限、工作内容、数据报表。

4.2.1.4负责本单元内的三级单元成员单位入库、调整、审核工作。

4.2.2二级单元

4.2.2.1负责指导辖区内统计工作,对统计数据质量负责。

4.2.2.2做好企业进入三级单元成员单位名录库,并接受调查任务。做好三级单元成员单位的确定和

调整工作,包括:

a)统计单位名录核查、调整;

b)跟踪、排查、掌握企业规模。

4.2.2.3做好三级单元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报表布置、业务培训、工作指导、调查研究、统

计宣传。

4.2.2.4及时向三级单元传达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不应出现未传达导致出现重大纰漏现象。

4.2.2.5单元指导员负责指导、监督各单元开展单元活动。

4.2.2.6考核评价三级单元单位。

4.2.2.7宜配备活动场地。

4.2.3三级单元

4.2.3.1了解和掌握本单元内企业统计员基本信息及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4.2.3.2及时向本单元内成员单位传达上级部门的工作任务,不应出现未传达导致出现重大纰漏现象。

4.2.3.3开展单元内企业走访活动、工作交流和经验分享。

4.2.3.4督促本单元内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活动和学习,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享统计经验、学习统

计制度、探讨统计方法、解决统计问题。

4.2.3.5对新加入本单元内的成员单位进行统计业务、报表报送等业务指导。

4.2.3.6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本单元成员单位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等信息。

4.2.3.7及时总结凝练单元化管理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并向上级部门报送。

4.2.3.8完成临时性统计调查或调研。

4.2.4三级单元成员单位

4.2.4.1负责收集、核查、报送统计资料,建立统计台账,做到不漏报、不错报。

4.2.4.2及时完成三级单元布置的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

4.2.4.3企业规模、统计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向二级单元提出申请,由二级单元向一级单元报送。

4.2.4.4接受单元内统一培训,参与单元建设和单元日常活动、认真学习统计业务。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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