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659.6-2024 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 第6部分:食品安全与食源性疾病

DB32/T 4659.6-2024 Hospital Public Health Work Standards Part 6: Food Safety and Foodborne Diseases

江苏省地方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4659.6-2024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1-09
实施日期
2024-02-09
发布单位/组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院内部食品安全管理、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职责以及考核评价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肿瘤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口腔医院等医疗机构内部食品安全管理,以及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起草人:
吴雨晨、朱宝立、王福如、霍翔、戴月、周翌婧、宗雯琦、马恺、佘权、周晨、蔡丹丹、谭维维、练维、李瑞锐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23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1.020

CCSC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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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4659.6—2024

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

第6部分:食品安全与食源性疾病

Specificationforhospitalpublichealthwork—

Part6:Foodsafetyandfoodbornedisease

2024-01-09发布2024-02-09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DB32/T4659.6—2024

目次

前言……………………………Ⅲ

引言……………………………Ⅳ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工作职责……………………2

6考核评价……………………6

附录A(资料性)食源性疾病报告名录………………………7

参考文献…………………………9

DB32/T4659.6—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为DB32/T4659《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的第6部分。DB32/T4659已经发布了以下

部分:

——第1部分:医院公共卫生工作总则;

——第2部分:疾控机构医防融合工作指南;

——第3部分:传染病防治;

——第4部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

——第5部分:职业卫生;

——第6部分:食品安全与食源性疾病;

——第7部分:放射防护;

——第8部分: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

——第9部分:生物安全与院感防控;

——第10部分:健康教育;

——第11部分:医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

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雨晨、朱宝立、王福如、霍翔、戴月、周翌婧、宗雯琦、马恺、佘权、周晨、蔡丹丹、

谭维维、练维、李瑞锐。

DB32/T4659.6—2024

引言

DB32/T4659《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

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及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

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意见》的精神,为完善江苏省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和内容,规范医院落

实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明晰医院公共卫生工作的分工和协作而制定,包括以下

部分:

——第1部分:医院公共卫生工作总则;

——第2部分:疾控机构医防融合工作指南;

——第3部分:传染病防治;

——第4部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

——第5部分:职业卫生;

——第6部分:食品安全与食源性疾病;

——第7部分:放射防护;

——第8部分: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

——第9部分:生物安全与院感防控;

——第10部分:健康教育;

——第11部分:医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本文件的制定主要依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二级以上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的通知》。

DB32/T4659.6—2024

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

第6部分:食品安全与食源性疾病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院内部食品安全管理、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职责以及考核评

价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肿瘤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口腔

医院等医疗机构内部食品安全管理,以及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本文件

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32/T4659.1—2024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第1部分:医院公共卫生工作总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食品安全foodsafety

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3.2

食品安全事故foodsafetyaccidents

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3.3

食源性疾病foodbornedisease

通过摄入食物进入人体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染或中毒性质的一类疾病。

3.4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case⁃basedsurveillanceoffoodbornediseases

通过对食源性疾病个案病例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聚集性病例,提高食品安全隐患的早

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

3.5

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activesurveillanceoffoodbornediseases

通过对特定病原体的监测,为食源性疾病诊断提供病原学确证依据,并结合流行病学调查,掌握重要

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基线和病原学特征。

1

DB32/T4659.6—2024

4基本要求

4.1组织管理

4.1.1应在医院公共卫生管理组织体系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全面负责医院内部食品安全管理、食

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等工作,并建立责任追究制。

4.1.2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成员包括医院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公共卫生、医务、营养、总务后勤及从

事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的相关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应掌握与其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标准和专业知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各部门明确在管理组织中的职责,指定部门内具体人员从事

医院内部食品安全管理、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

4.1.3形成医院内部食品安全三级管理体系。其中,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全面统筹,公共卫生科组织协调,

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落实医院内部食品安全管理、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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