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420-2023 家政服务 师资培训管理规范

DB44/T 2420-2023 Household services and teacher training management standards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T 2420-2023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3-28
实施日期
2023-06-28
发布单位/组织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广东省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 136)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家政服务企业对家政培训师的培训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其他家政服务机构可参考采用。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惠州拓普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广州谷丰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真情家庭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广州为想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起草人:
李江虹、李燕、周刘梅、陈思嘉、黄丹凤、刘闯、潘卓艺、梁译文、欧骏良、孙红光、吴丽锋、钟仕雄、田丽、陈祥国、陈挺、李丽蓉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20

CCSA18

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2420—2023

家政服务师资培训管理规范

Domesticservicemanagementspecificationforfacultytraining

2023-03-28发布2023-06-28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T2420—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广东省商务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广东省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13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惠州拓普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广州

谷丰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真情家庭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广州为想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

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江虹、李燕、周刘梅、陈思嘉、黄丹凤、刘闯、潘卓艺、梁译文、欧骏良、

孙红光、吴丽锋、钟仕雄、田丽、陈祥国、陈挺、李丽蓉。

I

DB44/T2420—2023

家政服务师资培训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政服务师资培训的基本要求、培训内容及要求、培训实施、评价与改进、投诉处理、

档案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家政服务企业对家政培训师的培训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其他家政服务机构可参

考采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9358非正规教育与培训的学习服务质量要求职业培训

GB/T37709非正规教育服务通则

SB/T10848家政服务员培训规范

DB44/T2292家政服务家政服务企业培训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DB44/T229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家政培训师domesticservicetrainer

具备教学、家政服务专业等相应能力或资质,为家政服务员提供培训指导的人员。

教学导师teachingmentor

指导家政培训师掌握教学技能的人员。

4基本要求

家政服务企业

4.1.1应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政服务企业。

4.1.2应具备满足师资培训项目需要的教学导师、场所、设施设备等,其中场所、设施设备应符合教

学、环保和消防等要求。

4.1.3应配置教学导师至少2名,其中专职教师至少1名。

4.1.4应确保培训管理体制机制健全规范,建立并实施教学导师管理制度、培训对象管理制度、教学

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培训考核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卫生与安

全管理制度等。

1

DB44/T2420—2023

4.1.5应具有完善的家政服务师资培训计划、实施方案、课程安排等。

教学导师

4.2.1热爱家政服务以及家政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基本的职业守则。

4.2.2从事家政服务理论培训的教学导师资质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相关职业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具有相关职业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相应专业的师资培训证书,从事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5年以上专业教学工作,且具备与培训内容相关专业职业知识

与技能;

——高中/中专(中技)以上学历,从事8年以上专业教学工作,且具备与培训内容相关专业职

业知识与技能。

4.2.3从事家政服务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的教学导师资质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相关职业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具有相关职业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历;

——高中/中专(中技)以上学历,从事5年以上家政相关专业工作经验,且具备与培训内容相

关专业职业技能。

4.2.4教学导师上岗前应经过专业的培训,具备满足开展家政服务师资培训的能力,能按GB/T29358

和GB/T37709的要求开展培训。

培训教材

应包含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职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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