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2886-2023 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技术规范

DB43/T 2886-2023 Environmental Ecology Control Unit delimitation Technology Specification

湖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3/T 2886-2023
标准类型
湖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20
实施日期
2024-03-20
发布单位/组织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1.020.0

CCSZ00

43

湖南省地方标准

DB43/T2886—2023

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regionalizingecological

environmentcontrolunit

2023-12-20发布2024-01-20实施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DB43/T2886—2023

目次

前言························································································································Ⅲ

引言························································································································Ⅴ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原则···············································································································2

5一般性要求············································································································3

6划定方法···············································································································3

7成果内容与要求······································································································6

8更新调整···············································································································6

附录A(规范性)矢量数据基本要求·············································································7

附录B(规范性)基本单元属性表结构和属性项定义························································8

附录C(规范性)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成果矢量数据要求···················································12

附录D(规范性)成果图件制图要素要求·····································································14

参考文献····················································································································17

I

DB43/T2886—2023

II

DB43/T2886—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生

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7号)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庄、郑立国、杨健、杨阳、毛晓茜、王凡、刘帆、王璨君、郭骏、黄懿。

III

DB43/T2886—2023

IV

DB43/T2886—2023

引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

护法》和《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服务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编制,

高标准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规定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中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的基本原则、一般性要求、划

定方法、成果内容与要求、更新调整等内容。

V

DB43/T2886—2023

VI

DB43/T2886—2023

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中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的基本原则、一般性要求、划

定方法、成果内容与要求、更新调整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湖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中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划定及更新调整等工作,各市

(州)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HJ724环境基础空间数据加工处理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态环境管控单元ecologicalenvironmentcontrolunit

在一定区域内,集成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各类管控分区,

衔接行政边界,统筹考虑产业园区、规划城镇建设区等因素,划定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单元,

包含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

3.2

优先保护单元priorityprotectionunit

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确定需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区域。

3.3

重点管控单元keycontrolunit

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资源能源消耗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集中、生态破坏突出、生态环境风险高的

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和产业集聚区、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集中区。

3.4

一般管控单元generalcontrolunit

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3.5

要素属性attributesofelements

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包含的各类生态环境管控分区涉及的

1

DB43/T2886—2023

各要素的功能和性质。

3.6

环境要素管控分区environmentelementcontrolzone

行政区域内,依据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要素属性,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划定的管控分区,

包括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分区。

3.7

资源利用上线管控分区controlzoneforresourceutilizationupperlimitline

以保障生态功能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结合自然资源和岸线开发管控,划定的具有资源开发

利用总量、强度、效率等管控要求的区域,可包括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分区。

3.8

基本单元basicunit

以乡镇(街道)的行政边界矢量数据范围作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的最小单元尺度。有条件地区

的最小单元尺度可细化到村庄一级。

3.9

基本单元属性basicunitattribute

基本单元在地理信息系统中数字化图形的附加属性,包括基础属性和要素属性。

4基本原则

4.1生态优先

以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为导向,优先将以生态保护为主的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优先保护区、

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等区域划定为优先保护单元,确保需要保护的区域得到优先保护。

4.2突出重点

综合考虑省情和特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中主要产业集群及空间布局、城镇发展定位,突出对开发

强度大、污染物排放量高的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以及重点开发城镇的环境管控。

4.3科学研判

在充分考虑不同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生态环境功能特征等因素的基础上,依据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

态空间、各资源环境要素管控分区等所在乡镇(街道)基本单元的分布情况,科学研判,确定优先保护

或重点管控单元的阈值标准。

4.4服务管理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服务生态环境管理为目标导向,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宜以乡镇(街

道)为基本单元,综合考虑产业园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定范围,实

现范围明晰和责任主体明确的精细化、精准化的生态环境管理。

4.5更新调整

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新要求,以及因国家与地方重大战略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

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变化的,导致现有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

定成果无法满足应用要求时,应进行更新调整。

2

DB43/T2886—2023

5一般性要求

5.1用于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城镇开发边界、乡镇(街道)、产业园区等法定边界矢量与生态保护

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要素管控分区、资源利用上线管控分区等成果矢量,应具备统一的基础底图,

一般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数据基础保持一致。矢量数据基本要求见附录A。

5.2生态保护红线采用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成果,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要素管控分区、资源利用上线管

控分区等分区成果的划定,需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技术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出的管控要求落实

到区域空间上,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理要求和《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湖南省

碳达峰实施方案》《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

技术规范。

5.3在逐级聚类的过程中,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要素管控分区、资源利用上线管控分

区等各类区域管控级别有重合时,实事求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处理,突出各要素的优先保护

和重点管控。

5.4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

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要求,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为基础,将初步划定的优先

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按照生态环境功能大体一致、空间大体相邻、环境管控要求没

有明显差异等同等属性的基本单元进行优化合并。

6划定方法

6.1划定流程

6.1.1利用地理信息系统,采用逐级聚类的方法,将规划城镇建设区、乡镇(街道)、省级及以上产业

园区等边界与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要素管控分区、资源利用上线管控分区等进行叠加,

合理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分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流程见图1。

6.1.2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综合考虑生态环境管理需求和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6.1.3叠加过程中对各要素图层进行适当取舍,形成完整、连续的单元分布结果,避免单元划定过于

破碎。

3

DB43/T2886—2023

图1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流程图

6.2设计和整理基本单元属性表结构

依据HJ724中关于属性数据结构的相关规定,以乡镇(街道)基本单元作为基准图层设计和整理属

性表结构。基本单元属性表结构和属性项定义见附录B。

6.3逐级聚类提取要素属性信息

将乡镇(街道)、规划城镇建设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等边界矢量与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

间成果矢量、大气环境分区成果矢量、水环境分区成果矢量、土壤环境分区成果矢量和资源利用上线分

区成果矢量以及岸线开发利用分区成果矢量进行逐级聚类叠加,并提取基本单元中各要素各类区域管控

级别属性信息赋值到相应的基本单元矢量要素属性表中,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处理。

6.4计算要素面积占比

计算各要素在基本单元中的面积占比,包括单个要素中优先保护区与重点管控区在基本单元的面积

4

DB43/T2886—2023

占比,以及各要素同类管控级别叠加后的面积占比,并将计算结果赋值到相应的矢量要素与基本单元面

积占比计算属性表中。

6.5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初步划定

6.5.1初步划定要求

按照“先划优先、再划重点、余下一般”的顺序,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主体功能分区、主要产业

集群空间布局等因素,将基本单元进行分类,初步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在充分考虑区域主体功能定

位或者主导生态环境功能特征等因素,可适当调高或降低阈值标准。

6.5.2优先保护单元

6.5.2.1将单个要素中优先保护分区在基本单元的面积占比超过阈值标准(50%~60%)的基本单元

初步划定为优先保护单元。

6.5.2.2将各要素优先保护分区叠加后的面积占比超过阈值标准(65%~75%)的基本单元初步划定

为优先保护单元。

6.5.2.3在划定优先保护单元时,还需结合基本单元生态环境主体功能定位与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等多

方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增补调整。

6.5.3重点管控单元

6.5.3.1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三区三线”,将城镇开发边界作为划定城区重点管控单元的重要依据。

6.5.3.2单个要素中重点管控分区在基本单元的面积占比超过阈值标准(50%~60%)的基本单元初

步划定为重点管控单元。

6.5.3.3将各要素重点管控分区叠加后的面积占比超过阈值标准(65%~75%)的基本单元初步划定

为重点管控单元。

6.5.3.4在划定重点管控单元时,直接将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确定为重点管控单元;同时,还需结合

基本单元中产业园区等实际存在或在未来一定时期存在的高排放等区域进行科学合理调整。

6.5.4一般管控单元

将初步划定的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基本单元划定为一般管控单元。

6.6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确定

6.6.1优化确定要求

按照空间相邻、分类相同、生态环境功能要素和资源有效利用管控及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一致的原则,

将初步划定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进行优化合并,最终形成一套功能定位明确、问题明晰、分类合理、编

码统一、系统性强、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原则

上不跨县(市、区)。

6.6.2优先保护单元

按照已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划定的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水土保持功能、水土流失敏

感性、石漠化敏感性,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定位相近、禁

止或限制开发的环境管控要求一致的方式进行识别,将初步划定的空间相邻的优先保护单元进行优化合

并,确定为优先保护单元。

5

DB43/T2886—2023

6.6.3重点管控单元

按照人口密度、资源开发强度、污染物排放强度等类型相近的方式进行识别,将初步划定的空间相

邻的重点管控单元进行优化合并,确定为重点管控单元。其中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独立划定为重点管控

单元。

6.6.4一般管控单元

将空间相邻的初步划定的一般管控单元进行合理优化合并。

7成果内容与要求

7.1成果内容

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成果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的成果矢量数据和成

果图件等。

7.2成果矢量数据基本要求

7.2.1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成果矢量数据的数学基础、数据精度要求参见附录A。

7.2.2成果矢量数据应进行拓扑检查,保证相邻单元之间无重叠、缝隙以及交叉多边形、微小多边形

等拓扑错误。

7.3成果矢量数据内容要求

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成果矢量数据包括矢量文件和元数据。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成果矢量数据要求见附

录C。

7.4成果图件要求

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件需表达基础地理信息、注记和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等要素,图层压盖从上至下

的顺序依次是:注记、行政界线、河流水系、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等。根据需

要自定义纸张大小,出图时分辨率至少为300dpi,以图中内容能够清晰显示为宜。成果图件制图要素

要求见附录D。

8更新调整

8.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的更新调整、数字化建设、跟踪评估、监督管理等,应符合《关于加强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等国

家和省级有关管理办法和政策文件的要求。

8.2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更新调整,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符合本文件4.5确定的更新调整基本

原则,并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技术指南、规范等要求开展。

8.3更新调整成果,原则上优先保护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保持基本稳定,重点管控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与

生态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

6

DB43/T2886—2023

附录A

(规范性)

矢量数据基本要求表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