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NLX 01-2018 沂南县乡村旅游度假区评定规范

T/YNLX 01-2018 The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Rural Tourism and Resort Areas in Yinan County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YNLX 01-2018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11-27
实施日期
2019-01-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沂南县旅游行业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沂南县乡村旅游度假区评定的术语与定义、建设条件、评定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沂南县乡村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 主要技术内容:3术语与定义3.1乡村旅游是指利用乡村独特的自然环境、田园风光、生产形态、民俗风情、农耕文化、乡村聚落等资源,为旅游者提供观光、休闲、度假、体验、健身、娱乐和购物的一种旅游业态。3.2乡村旅游度假区是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的一种生产经营形态,以美丽乡村的集中片区为依托,具有参观游览、康乐健身、休闲度假等多种活动功能,具有明确的地域范围和统一建设管理的经济组织,能够提供休闲度假设施与服务,相对独立与开放的旅游区域,并为当地的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抓手。3.3非星级住宿接待设施未经GB/T 14308星级评定但具有一定接待能力和特色的宾馆、酒店等住宿接待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旅馆、度假村、托管公寓、单栋度假单元、汽车旅馆、自助宾馆、青年旅馆、帐篷营地、汽车车营地等类型。4建设条件4.1选址依据应符合所在地的土地、环保、建设等相关专项规划。4.2选址条件乡村旅游度假区建设宜依托于A级景区(经GB/T17775评定)、市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村)、市级以上风景旅游区、省级以上农业旅游示范点、市级旅游特色村、农家乐集中发展区、市级农业产业园区或重大旅游产业化项目等进行发展,环境幽静、风光秀美、气候宜人、空气新鲜,有设置乡村旅游度假区的实质环境(如田园、果园、农庄、森林、湖泊、草场等),且度假区的构筑环境相对独立,有明确的自然边界;选址确定后,应纳入县域总体规划。4.3资源价值4.3.1游憩价值自然和人文景观性特色鲜明,能够体现自然乡村风情及当地文化特色。建筑、外观特色突出,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餐厅、住宿及其他接待设施的内部装饰上具有一定的乡村、农家风情,且地方特色性较好。购物设施、交通场站、休息座椅、景观小品等配套设施,有一定的设计感和景观价值,与周边乡村环境景观相融合。资源类型多样,满足不同的度假需求。4.3.2产品丰度产品类型数量。乡村旅游休闲娱乐产品、服务项目或者游客参与的农事体验、民俗文化活动应结合当地特色,数量丰富多样,不少于8项。夜间旅游产品。应有夜生活配套的乡村酒吧、茶吧、休闲养生、康体服务、演艺演出、参与体验性活动等。旅游产品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占比不少于40%。4.4可进入性旅游度假区所在区域宜具有较强的度假氛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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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竹泉村旅游度假区、智圣汤泉旅游度假区、沂蒙红色影视基地、沂蒙马泉休闲园、朱家林国家级田园综合体
起草人:
任立军、王凌雪、万芳、高凤芹、王红燕、赵军、国彦明、唐泽海、张在沛、李洪志、刘闻达、马江山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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