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378-2015 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指南

DB63/T 1378-2015 Fire supervision video monitoring system construction guideline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1378-2015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02-09
实施日期
2015-03-15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给出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的前端、存储以及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和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的设置要求和基本功能。本标准适用于拟设置和已设置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的单位和场所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监督部监督管理处、西宁泽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贾云、李芳、刘冰、伊万亮、严承祥。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220.01

C80

备案号:44877-2015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1378—2015

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指南

2015-02-09发布2015-03-15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3/T1378—2015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1

4接入范围..........................................................................3

5基本规定..........................................................................3

6系统的网络架构....................................................................5

7联网社会单位固定前端设备摄像头设置部位............................................5

附录A(规范性附录)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组成及主要功能要求..........................7

I

DB63/T1378—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监督部监督管理处、西宁泽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云、李芳、刘冰、伊万亮、严承祥。

II

DB63/T1378—2015

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指南

1范围

本标准给出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的前端、存储以及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和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

台的设置要求和基本功能。

本标准适用于拟设置和已设置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的单位和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

GB8898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

GB/T15278信息处理数据加密物理层互操作性要求

GB/T17626.2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3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17626.5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17626.11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GB1785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50198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308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669.1城镇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

YD/T968电信终端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及测量方法

YD/T993电信终端设备防雷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3.1术语和定义

3.1.1

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

对联网社会单位的现场视频图像、消防报警机柜或手动报警信息等消防安全信息、通过接入服务器

进行接收,并且通过流媒体转发服务器向城镇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发送视频图像和报警信息,对联网

社会单位的报警视频和报警信息及时上传到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进行存储备

份的系统。

1

DB63/T1378—2015

3.1.2

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

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负责浏览、操作、处理、查询由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分配到本级的监控图

像、语音、移动执法、报警、车载监控、作案预案、水源信息功能,设备的管理权限分三级管理架构,

省级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州市级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县区级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

3.1.3

传输网络

利用公用通信网、无线网络传输联网用户的视频、语音、报警信息的网络。

3.1.4

联网社会单位

将社会单位的视频、语音、报警信息传送到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并能接

收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发送的相关语音信息等指令的单位。

3.1.5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设置在联网社会单位用户端,通过报警、视频传输网络与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进行信息传输的装

置。

3.1.6

报警受理系统

设置在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接收、处理联网社会单位按规定协议发送的视频、报警信息,并能

及时保存联网社会单位按规定协议发送的视频、报警信息。

3.1.7

信息查询系统

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信息查询的系统。

3.1.8

公共中间格式

常用的标准化图像格式(简称CIF或D1),在可满足对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查看视频图像需求,

视频采集设备的最低标准采集分辨率为:CIF=352×288像素,D1=704×576像素。

3.2缩略语

3.2.1

CMS

中心管理服务器:系统管理、服务器管理、业务实现、系统调度、存储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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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1378—2015

3.2.2

MTS

媒体转发服务器:音/视频数据转发、流媒体支持。

3.2.3

SS

存储服务器:音/视频数据中心存储、回放、前端录像回放。

3.2.4

DMS

设备管理服务器:设备配置、云台控制、设备报警收集分发。

3.2.5

VMS

矩阵服务器:视频信号输出到电视墙。

3.2.6

CU

操作员客户端:监控核心业务功能。实时监视、云台控制、录像回放、监视计划、报警联动等。

3.2.7

MU

管理员客户端:设备管理、用户名管理、用户组管理、组织结构管理、系统管理、系统日志、运行

状态等。

4接入范围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社会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应当接入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

5基本规定

5.1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省级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要求在省级城市建立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和接入、转发、存储硬

件服务器,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具有一级权限管理功能,可划分用户端管理权限,调取省内

其他州市级和县区级联网社会单位视频图像、语音对讲等功能;

——州市级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要求在本地市级城市建立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和接入、转发、

存储硬件服务器,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具有二级管理功能,可划分用户端管理权限,并且消

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统一接入到省级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

——县区级可根据经济条件选择在本地县级城市建立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和接入、转发、存储硬

件服务器,或者与州市级城市设置的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合用;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具有

三级管理功能,可划分用户端管理权限,并且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统一接入到州市级消防监

3

DB63/T1378—2015

督视频监控系统;

5.2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的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应符合下列要求:

——调取即时或存储的视(音)频信息。各级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能按照各自权限利用报警受理

系统和信息查询系统即时调取权限下的社会单位视频,可自动或手动进行录像以及抓拍照片;

——各级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实现按照指定设备、通道、时间、报警信息等要素检索历史图像资

料并回放和下载;回放应支持正常播放、快速播放、慢速播放、逐帧进退、画面暂停、图像抓

拍等功能;应能支持回放图像的缩放显示;

——支持各级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与社会单位之间的语音双向对讲。

5.3联网社会单位固定前端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联网社会单位固定前端设备应包括前端服务器、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报警受理系统、信息查询

系统和联网社会单位前端摄像机;

——摄录并存储视(音)频信息,图像分辨率不低于D1,存储时长不少于15天;能与终端监督管

理中心平台进行语音对讲;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进行视(音)频信息传输;

——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建筑消防供电相关要求;

——根据单位面积、规模等实际情况,编码主机的视(音)频连接接口应能满足单位消防安全的实

际需要,模拟固定前端接入方式可为硬盘录像机或网络视频服务器,数字固定前端接入方式为

硬盘录像机、网络远程监控视频服务器或IP摄像机。

5.4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移动前端装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实现消防监督移动前端装备视(音)频实时摄录与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多对一无线传输、下

载、存储功能;

——消防监督移动前端装备与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双向语音对讲;

——GPS定位功能。

5.5各级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后台自动记录每一项报警和人工操作的操作记录,并自动或手动形成

应用情况报告提供给本级或上级平台作为系统应用情况的评判标准。

5.6在联网社会单位发出报警信息同时将视频及报警信息及时上传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中心存储备

份,信息保存时间为:前端存储时间不小于15天,重要信息在各级终端监督管理中心平台刻录存档。

5.7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应至少支持以下基本功能:

——支持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级联,可划分为省级、州市级、县区级上下级进行级联,要求州市

级和县区级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统一接入到省级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

——支持分布式部署,针对高并发访问,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支持对核心的转发服务和存储服务

等进行分布式部署,增加系统相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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