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OPA 0051-2023 跑道型通用机场建设指导手册

T/AOPA 0051-2023 Runway-type General Aviation Airport Construction Guidebook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3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AOPA 0051-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0-12
实施日期
2023-10-12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随着我国地方经济和通用航空产业的持续发展,通用机场建设数量越来越多。早在2019年全国颁证通用机场数量已超过同期颁证运输机场数量,其中跑道型通用机场占比超过50%,已成为通用机场中的主体。当前我国的跑道型通用机场建设主要参照运输机场的标准执行,忽视了跑道型通用机场在功能、机型、业务类型等方面的特点,导致跑道型通用机场的建设存在规模不合理、投资过高等情况,影响并制约了跑道型通用机场的建设与发展。在保障飞行安全的前提下,建设规模合理、经济适用、满足长期发展的跑道型通用机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借鉴其他专业性咨询服务成功经验,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中国AOPA组织、引导跑道型通用机场建设工作的基本依据,是所有自愿接受行业自律的投资和运营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华设设计集团北京民航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华玉、张任仲、毛浩、黄国庆、崔毅恒、彭文路、巫震宇、石广腾、周健垣、 刘应心、王紹熙
出版信息:
页数:3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120

CCS:V56

团体标准

T/AOPA0051—2023

跑道型通用机场建设指导手册

InstructionManualfortheConstructionofRunway-Based

GeneralAviationAerodromes

2023-10-12发布2023-10-12实施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发布

T/AOPA0051-2023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机场性质与航空业务量................................................................1

4飞行区..............................................................................2

5目视助航设施........................................................................6

6空中交通管制设施....................................................................9

7安全保卫设施........................................................................9

8消防及救援设施.....................................................................11

9供油设施...........................................................................13

10服务保障设施......................................................................15

11公用设施..........................................................................18

12弱电及信息设施....................................................................22

13机场用地及绿化....................................................................26

14抗震设防与环境保护................................................................27

附录A(资料性)通用机场功能及业务类别表...........................................28

附录B(资料性)常用机型参数表.....................................................30

附录C(资料性)航空业务量预测方法.................................................31

附录D(规范性)机坪布局示意图.....................................................32

附录E(规范性)跑道标志线图.......................................................34

I

T/AOPA005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ircraftOwnersandPilotsAssociationofChina,

以下简称中国AOPA)提出、制定、发布、解释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华设设计集团北京民航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起草人:刘华玉、张任仲、毛浩、黄国庆、崔毅恒、彭文路、巫震宇、石广腾、周健垣、

刘应心、王紹熙。

II

T/AOPA0051-2023

引言

随着我国地方经济和通用航空产业的持续发展,通用机场建设数量越来越多。早在2019年全国颁

证通用机场数量已超过同期颁证运输机场数量,其中跑道型通用机场占比超过50%,已成为通用机场

中的主体。当前我国的跑道型通用机场建设主要参照运输机场的标准执行,忽视了跑道型通用机场在

功能、机型、业务类型等方面的特点,导致跑道型通用机场的建设存在规模不合理、投资过高等情况,

影响并制约了跑道型通用机场的建设与发展。

在保障飞行安全的前提下,建设规模合理、经济适用、满足长期发展的跑道型通用机场,依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借鉴其他专业性咨询服务成功经验,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中国AOPA组织、引导跑道型通用机场建设工作的基本依据,是所有自愿接受行业自律的

投资和运营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III

T/AOPA0051-2023

跑道型通用机场建设指导手册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跑道型通用机场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跑道型通用机场规划与建设,不适用于水上机场、直升机场等其他

类型机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6364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

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9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151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

GB5022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84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GB50671飞机喷漆机库设计规范

GB5073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1170航空工业工程设计规范

GB/T18040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设备配备

建标128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CJJ3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MH5001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MH5014民用机场飞行区土石方与道面基(垫)层施工技术规范

MH7002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消防站消防装备配备

MH/T4003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台(站)设置场地规范

MH/T4005民用航空机场塔台空中交通管制设备配置

MH/T4016民用航空气象

MH/T5004民用机场水泥混凝土道面设计规范

MH/T5010民用机场沥青道面设计规范

MH/T5026通用机场建设指南第一部分跑道型机场

MH/T5030通用航空供油工程建设规范

MH/T5036民用机场排水设计规范

MH/T7015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

3机场性质与航空业务量

1

T/AOPA0051-2023

3.1机场建设前应根据当地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确定机场的功能、业务类别和服务对象。

3.2通用机场的功能可分为航空消费、飞行培训、工农林服务、公共服务、交通运输。各功能对应业

务类别及内容可参照附录A。

3.3使用机型应根据业务类别确定,通常采用钻石40D、塞斯纳172R、塞斯纳206H、PC-12、西锐20、

西锐22、塞斯纳208B、运12E、运5B等。常用机型参数可参照附录B。

3.4航空业务量近期预测年限宜为5年至10年,有远期规划时,远期预测年限宜为10至30年。起算

年应为机场预计建成投用的年份。

3.5航空业务量应根据功能定位和主营业务类别分别预测,预测方法可参照附录C。预测指标可参考

如下:

a)航空消费:年起降架次、高峰小时人次、飞行小时数、最大停场航空器数量;

b)飞行培训:年起降架次、飞行小时数、最大停场航空器数量;

c)工农林服务:年起降架次、最大停场航空器数量;

d)公共服务:年起降架次、最大停场航空器数量;

e)交通运输:年旅客吞吐量、年货邮吞吐量、高峰小时旅客吞吐量、年起降架次、高峰小时起降

架次、最大停场航空器数量。

4飞行区

4.1一般规定

4.1.1飞行区建设应满足机场运行最低要求,并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的规定。

4.1.2飞行区应按指标Ⅰ和指标Ⅱ分级。飞行区指标Ⅰ:按拟使用该飞行区跑道的各类飞机中最长的

基准飞行场地长度,采用数字1、2、3、4进行划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飞行区指标Ⅱ:按拟使用该

机场的各类飞机中的最大翼展,采用字母A、B、C、D、E、F进行划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1飞行区指标Ⅰ

单位为米

飞行区指标Ⅰ飞机基准飞行场地长度

1﹤800

2800~1200(不含)

31200~1800(不含)

4≥1800

表2飞行区指标Ⅱ

单位为米

飞行区指标Ⅱ翼展

A﹤15

B15~24(不含)

C24~36(不含)

D36~52(不含)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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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飞行区指标Ⅱ(续)

单位为米

飞行区指标Ⅱ翼展

E52~65(不含)

F65~80(不含)

4.2跑道

4.2.1跑道方位和条数应根据机场净空条件、风力负荷、飞机运行类别和架次、地形地貌条件、空域

条件等综合确定。

4.2.2跑道长度应根据机场设计最大机型性能和规划航程确定。

4.2.3跑道宽度应根据设计机型主起落架外轮外边距确定,应不小于表3的规定。

表3跑道宽度

单位为米

主起落架外轮外边距

飞行区指标I

<4.54.5~6.0(不含)6.0~9.0(不含)9.0~15.0(不含)

1181823—

2232330—

330303045

4——4545

4.2.4飞行区指标I为1或2的精密进近跑道的宽度应不小于30m。

4.2.5针对特殊机型、特殊情况可以根据拟使用机型的特性确定跑道宽度。

4.2.6跑道道面类型可根据飞行区指标按表4确定。

表4跑道道面类型

飞行区指标Ⅱ道面类型

A水泥混凝土道面/沥青道面/草皮/简易铺筑道面/土道面

B水泥混凝土道面/沥青道面/草皮

C、D、E、F水泥混凝土道面/沥青道面

4.2.6.1道面采用水泥混凝土道面时,结构及厚度应符合《民用机场水泥混凝土道面设计规范》(MH/T

5004)的规定。

4.2.6.2道面采用沥青道面时,结构及厚度应符合《民用机场沥青道面设计规范》(MH/T5010)的规

定。

4.2.6.3道面采用简易铺筑道面时,可选用泥结碎石形式,泥结碎石应满足下列要求:

a)泥结碎石以碎石作为骨料、黏土作填充料和粘结料,经压实修筑而成,压实度应不小于96%;

b)碎石应石质坚硬、表面粗糙、有棱角、颗粒形状接近立方体,其中含扁平条状颗粒不宜超过

20%。采用轧碎砾石时,应选用石质坚硬、强度相同且圆滑颗粒较少的材料;

c)黏土应选用黏性大、渗透性小、不含腐殖质或其他杂质的黏土,塑性指数宜为15。黏土用量

应根据碎石颗粒尺寸、碾压情况在现场通过试验确定,宜为碎石干重量的8%~12%,最大不超15%。

4.2.6.4草皮跑道仅适用于起降非喷气式飞机且飞机总重量不大于5670kg的机场,并应符合下列要

3

T/AOPA0051-2023

求:

a)道面宜采用集料稳定基层上覆土层或装配式草皮道面强化材料等形式;

b)采用集料稳定基层上覆土层形式时,植草土层厚度宜为25mm~75mm,压实度应不小于90%;

c)集料稳定基层宜采用土稳定碎石、土稳定砾石或土稳定砂,厚度应不小于150mm,压实度应

不小于96%;稳定材料宜选用性能良好的黏性土,集料含量宜不小于70%,颗粒最大粒径应不大于37.5

mm,并应具有一定级配;

d)从跑道道面边线向外至升降带边线的横坡坡度应不小于2%;

e)装配式草皮道面强化材料应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4.2.7飞行区指标Ⅱ为C、D、E、F的跑道,应设置道肩,每侧道肩铺筑面宽度应不小于1.5m,且跑

道道面加道肩总宽度应不小于表5的规定。飞行区指标Ⅱ为A、B的跑道,宜设置道肩,每侧道肩宽度

应不小于1.5m。

表5跑道道面加道肩总宽度

单位为米

拟用机型发动机数量/个

飞行区指标Ⅱ

2或34或更多

D60a60a

E6060

F6075b

a此要求仅限于拟用机型主起落架外轮外边距为9m~15m(不含)的跑道。

b其中,道肩铺筑面宽度宜使得跑道道面加道肩铺筑面的总宽度不小于60m。非铺筑面道肩材质抗吹蚀性能应经过

验证。

4.3滑行道

4.3.1滑行道道面宽度应使滑行飞机驾驶舱位于滑行道中线标志上,飞机主起落架外侧主轮与滑行道

道面边缘之间净距应不小于表6的规定。

表6飞机主起落架外侧主轮与滑行道道面边缘之间最小距离

单位为米

主起落架外轮外边距净距

<4.51.50

4.5~6.0(不含)2.25

3.00(直线段)

6.0~9.0(不含)3.00(弯道段,飞机纵向轮距小于18m时)

4.00(弯道段,飞机纵向轮距大于或等于18m时)

9.0~15.0(不含)4.00

4.3.2滑行道直线部分的道面宽度宜不小于表7的规定。

表7滑行道直线部分道面最小宽度

单位为米

主起落架外轮外边距净距

4

T/AOPA0051-2023

表7滑行道直线部分道面最小宽度(续)

单位为米

主起落架外轮外边距净距

<4.57.5

4.5~6.0(不含)10.5

6.0~9.0(不含)15.0

9.0~15.0(不含)23.0

4.3.3滑行道与跑道、其他滑行道以及物体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表8的规定。

表8滑行道的最小距离

单位为米

滑行道中线距跑道中线的距离机位滑

仪表跑道非仪表跑道滑行道滑行道中行通道机位滑

飞行区指标I飞行区指标I中线距线(不包括中线距行通道

滑行道机位滑行机位滑中线距

中线的通道)距物行通道物体的

标12341234

距离体的距离a中线的距离

II

距离a

(1)(2)(3)(4)(5)(6)(7)(8)(9)(10)(11)(12)(13)

A77.577.5——37.547.5——23.015.519.512.0

B82.082.0152.042.052.087.0—32.020.028.516.5

C88.088.0158.0158.048.058.093.093.044.026.040.522.5

D——166.0166.0——101.0101.063.037.059.533.5

E——172.5172.5——107.5107.576.043.572.540.0

F——180.0180.0——115.0115.091.051.087.547.5

注:a为保证飞行或飞机安全需要安放在此,且不会对飞机构成危险的物体除外。

4.3.4跑道的滑行道系统规模宜根据机场目标年起降架次或按机场开展业务类型确定,可参照表9执

行。

表9跑道的滑行道系统规模

年起降架次

业务类型滑行道系统要求

(万架次)

工农林作业服务、

/1~2条与跑道连通的联络滑行道

社会公共服务

<21~2条与跑道连通的联络滑行道

交通运输服务、航空消费服2~4(不含)局部平行滑行道、至少2条与跑道连通的联络滑行道

务、航空飞行培训服务完整平行滑行道、跑道端部垂直联络滑行道、跑道中部地段

≥4

2~3条快速出口滑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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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机坪

4.4.1机坪位置、布局、机位以及服务车道等应满足机场运行需求,并应根据机型、气象条件设置地

锚等设施。

4.4.2机位运行模式可根据机场用地条件和运行需求,选择自滑进出、自滑进顶推出或密集停放方式。

机坪布局可参照附录D。

4.4.3机坪机位尺寸应按设计机型尺寸确定。单架飞机机坪面积可参照表10执行。

表10单架飞机机坪面积

单位为平方米

飞机的类别

飞机停靠方式

ABCDEF

自滑进、出≤1800≤3700≤8000≤11000≤15000≤20000

自滑进顶推出≤1000≤2800≤4800≤8000≤11000≤14000

注:各类机型的控制尺寸(机身长×翼展),A类为15m×15m;B类为30m×24m;C类为47m×36m;D类为

62m×52m;E类为76m×65m;F类为84m×80m。单架面积含机位滑行通道、设施设备区、机坪服务车道等。

4.4.4机坪道面强度应承受使用该机坪设计机型荷载,道面材料可使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也

可根据飞机类型、土质情况及气候环境条件采用草地等非铺筑面的道面类型。

4.4.5拟在夜间使用的机坪应设置机坪泛光灯。

4.4.5.1机坪泛光灯应对机坪工作地区提供足够的照明,并应降低朝向在飞行中的和地面上的飞行员、

塔台和机坪管制员及机坪上其他人员的眩光。应防止跑道附近的除冰坪泛光灯对飞行员眩光,泛光灯的

布置和朝向宜使每一飞机机位从两个或更多方向受光。

4.4.5.2在无条件设置固定泛光灯的机坪,可采用移动式的泛光灯。

4.4.5.3机坪泛光灯光源的显色性应确保工作人员正确辨认与例行服务或检修有关的飞机标志、道面

标志和障碍物标志的颜色。

4.4.5.4采用LED作为光源时应加装透镜控制眩光,色温应不大于4000K。

4.4.5.5机坪泛光照明的平均照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机位上:

水平照度:应不低于20Lx,均匀比(平均值比最小值)应不大于4:1;

垂直照度:在相关方向上高出机坪2m处,应不低于20Lx。

b)机坪其他地区:水平照度应不低于机位上平均照度的50%,均匀比(平均值比最小值)应不大

于4:1。

4.4.5.6机坪泛光灯支撑物与机坪上的机位滑行通道中线的距离应符合滑行道的最小距离规定,并应

加装防撞设施。

4.4.5.7机坪泛光灯的高度不应超出障碍物限制面。

4.4.6机坪宜设置机务用电配电箱(亭),配电箱(亭)应设在机位安全线以外,靠近用电装置且不影

响机坪车辆正常运行。配电箱(亭)的防护等级应不小于IP55,并加装防撞设施。

5目视助航设施

5.1一般规定

机场活动区内目视助航设施应设置滑行引导标记牌、风向标和着陆指示设施,根据运行需要可配备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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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目视助航设施,并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的规定。

5.2滑行引导标记牌

5.2.1机场应设置滑行引导标记牌。

5.2.2滑行道引导标记牌应坚固耐用,能承受60m/s的风力荷载,标记牌可能暴露于喷气气流的地方,

应能承受90m/s的风力荷载,但支柱根部应易折。

5.2.3滑行引导标记牌牌面宜为长方形,长边为水平,可单面显示或双面显示。

5.2.4为下列跑道服务的标记牌应按《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的规定照明:

a)在跑道视程小于800m时使用的跑道;

b)在夜间使用的仪表跑道;

c)在夜间用于飞行区指标Ⅰ为3或4的非仪表跑道。

5.2.5拟在夜间用于飞行区指标Ⅰ为1或2的非仪表跑道的标记牌应按《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MH5001)的规定做成逆向反光的和(或)予以照明。

5.2.6滑行引导标记牌的牌面文字和安装高度应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的规定。

5.2.7自标记牌至滑行道或跑道承重道面边缘的距离,应保证与螺旋桨和喷气航空器发动机吊舱的净

距,并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滑行引导标记牌位置距离

标记牌高度(mm)从规定的滑行道道面从规定的跑道道面边

飞行区指标Ⅰ边缘至标记牌最近侧缘至标记牌最近侧面

牌面安装高度

文字符号面的最小距离(m)的最小距离(m)

(最小)(最大)

1或22003007005~113~10

1或23004509005~113~10

3或430045090011~218~15

3或4400600110011~218~15

5.2.8沿滑行道供两个方向使用的标记牌应与滑行道中线成直角。只供一个方向使用的标记牌可采用

75°角度。

5.2.9按规定设在道面上标志延长线上的标记牌允许偏离应为±3m。

5.3其他灯光系统

5.3.1风向标

5.3.1.1机场应建设风向标。

5.3.1.2跑道两端的瞄准点附近,距离跑道近边20m~25m之间应设置风向标。风向标宜设置在跑道

入口的左侧,应设在从机场上空容易看见,且不受到附近物体引起的气流干扰处。

5.3.1.3风向标应为截头圆锥形,由经久耐用的织物制成,长度应不小于3.6m,大端直径应不小于

0.9m。风向标应指明地面风方向,并应显示大致风速。风向标颜色宜选用橙色与白色或红色与白色相

间,并安排成5个颜色相间的环带,两端的环带为橙色或红色。

5.3.1.4风向标的位置应以风向标支柱为圆心,用直径为15m、线条宽1.2m的白色圆环标出。

5.3.1.5准备在夜间使用的机场,风向标应有照明。

5.3.1.6风向标支柱应采用轻质量和易折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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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PA0051-2023

5.3.2着陆方向标

5.3.2.1机场未设有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时,应设置着陆方向标。

5.3.2.2“T”字标志应设置在跑道入口左侧,距跑道近边15m处,至跑道入口距离应根据使用机型

确定,宜为跑道长度的1/15~1/10。“T”字横划应与跑道中线垂直,且由进近方向看为字母“T”。“T

字”标志和“T”字灯形状以及最小尺寸可参照图1和图2。

图1“T”字标志

图2“T”字灯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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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3“T”字标志应为白色。当供夜间使用时,着陆方向标应以灯光标示,灯具布置可参照图2。

灯具应发白色光,灯具应低矮、轻质和易折,宜采用并联供电方式。

5.4标志与标志物

5.4.1标志与标志物应根据跑道类别、机场功能定位、道面表面等设置。

5.4.2铺筑面跑道、滑行道、机坪等设施标志与标志物设置应按《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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