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782-1995 集约经营用材林基地造林总体设计规程
GB/T 15782-1995 Forestation overall design regulations for intensively managed timber-forest base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1995年12月
-
2009年02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
- 起草人:
- 顾云春、张广军
- 出版信息:
- 页数:22页 | 字数:41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T15782-1995
集约经营用材林基地造林总体设计规程
Forestationoveralldesignregulationsfor
intensivelymanagedtimber-forestbase
1995-12-081996-07-01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集约经营用材林基地造林总体设计规程GB/T15782-1995
Forestationoveralldesignregulationsforintensively
managedtimber-forestbase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约经营用材林(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造林总体设计的原则、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属于基本建设范畴的集约经营用材林基地整体造林工程的总体设计。其他集约经营用材
林工程项目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GB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
GB6001育苗技术规程
GB7830森林土壤样品的采集与制备
GB7832森林土壤水和天然水样品的采集与保存
GB/T14071林木良种审定规范
GB/T14073主要造林树种良种选育程序与要求
ZBB64001杉木速生丰产林
ZBB64002长白落叶松、兴安落叶松速生丰产林
ZBB64003红松速生丰产林
ZBB64004柠檬桉速生丰产林
ZBB64006杨树人工速生丰产用材林
ZBB64007马松速生丰产林
ZBB64010水杉速生丰产用材林
ZBB64011湿地松速生丰产用材林
ZBB65002.1森林资源代码森林调查
ZBB65002.2森林资源代码树种
ZBB65002.3森林资源代码林业行政区划
ZBB65002.4森林资源代码林业区划
LY1000容器育苗规程
LY1058日本落叶松速生丰产林
LY/T1078速生丰产用材林检验方法
LYJ101林业局总体设计规范
LYJ104林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LYJ128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
3总则
3.1集约经营用材林(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优质、高产、高效的人工用材林,造林前要进行调查研究,编
制造林总体设计文件。造林总体设计文件须体现先进性、科学性、权威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造林总体
设计文件是作业设计的主要依据,要能满足集约经营用材林造林与育林生产建设安排、配套工程项目施工
设计、主要设备、材料订贷、控制投资规模、估算投资效益的要求。造林总体设计说明书要求达到初步设
计的深度。
3.2集约经营用材林基地造林要选择材质优良、生长迅速、经济价值高的造林树种。杉木、红松、长白落
叶松、兴安落叶松、日本落叶松、柠檬桉、杨树、马松、湿地松、水杉及泡桐等已确认的集约经营用材
林造林树种,其目标生产力、造林与培育水平要符合速生丰产用材林标准规定的要求。其他树种,例如红
皮云杉、华北落叶松、水曲柳、胡桃楸、椴树、刺槐、池杉、速生杨树(意大利杨、白城杨、新疆杨
等)、速生桉类(叶桉、兰桉、刚果桉、细叶桉、雷林桉等)、鹅掌楸、木荷、楝树、楠木、红椎、南
洋楹、大叶相思等速生相思树、速生的国外松等,凡经生产实践证明可作为集约经营用材林造林树种的,
其设计的生长指标不能低于同一立地区、相似立地类型的已确认的造林树种。
3.3不能毁林造林,尤其不能破坏含有大量地带性植被建群种的天然林。对于遭受强烈自然灾害确已很难
恢复生长的或树种与立地匹配不当影响地力发挥的林分,须征得造林项目承担单位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正
式批准后方可列为主伐改造的对象。
3.4要贯生态学管理的原则,提倡营造混交林以建立稳定的多功能的森林生态系统,不得大面积营造纯
林,尤其是针叶树种纯林。每片纯林的最大面积以20(50)ha为限,树种相同的两片纯林之间可设计生态
隔离林带。隔离林带的树种与之被隔离的纯林的树种之间的生态特性要有互补性。
新造阔叶林面积要占造林总面积的10%以上,基地内天然植被的总面积要保持在30%以上。
3.5集约经营用材林基地的规模:在一个县或一个林业局(企业)内,可区划若干适宜营造集约经营用材
林的基地,基地内包含若干块相对集中连片的地块。在南方集体林区每个地块的面积至少20ha(含
20ha),东北、内蒙古林区每个地块的面积至少40ha。每个地块内至少有50%的面积适宜营造集约经营
用材林(含已造面积)。每县(林业局)累计可造集约经营用材林的面积要在3000ha以上。
3.6集约经营用材林基地造林总体设计以县为单位编制,跨县的工程以项目区为单位编制,大型国营林场
(可造集约经营用材林的面积在3000ha以上)也可以场为单位编制,国有林业局(企业)以局为单位编
制。
3.7编制集约经营用材林基地造林总体设计的依据为:
3.7.1有国家或省级(含计划单列市)林业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7.2有稳定可靠的资金筹措渠道与切实可信的投资风险承诺。
3.7.3全国集约经营用材林基地规划以及涉及到基地范围的各种其他发展规划。
3.8集约经营用材林基地造林总体设计由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勘察设计资格的林业设计单位承
担;跨省(区)的及国家重点造林项目由甲级单位承担,或由甲级单位主持联合承担。
4准备工作
4.1资料收集
4.1.1图面资料
a.1∶10000或1∶25000地形图、近期的航空照片等基础图面资料;
b.土地资源分图、立地类型图、林相图、森林分图、植被图、土壤图、地质图、地貌图、水文
图等专业地图;
c.林业区划图、综合农业区划图、气候区划图等区划图。
4.1.2文字与统计材料
a.森林资源、土地资源、土壤、植被、病虫害、气候、地质、地貌、水文,水质、地下矿藏等调查
研究报告与学术论文;
b.林业区划、综合农业区划、气候区划等区划报告;
c.规划设计、经营方案、造林典型设计、经营模型等设计文件;
d.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统计报表。
4.2社会调查
通过座谈、访问、约见等方式了解林业生产水平、经营习惯、营造林经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建
设集约经营用材林基地的设想、期望,牧业、工矿业、交通运输业、城镇与开发区建设等其他发展规划对
集约经营用材林基地建设的影响。
5经营区划
5.1经营区划采用1∶10000或1∶25000比例尺的地形图为底图,参照以往的森林经理、低级林业区划、土
地利用区划、各种专业地图、航空照片在室内划分和现地勾绘。
当以往的区划成果,尤其是森林经理区划成果,与本标准的区划原则无重大矛盾且应用多年时,要尽
量维持原区划的成果,仅对明显不合理的界线作必要调整,对区划单元的名称作技术性修改。
5.2区划系列为:
5.2.1以县为单位编制的集约经营用材林造林总体设计,其经营区划为:县(或林业公司)─林场(或以
乡为单位的林业联合体)─营林区(村,或自然村)─〔林班(林业户)〕─小班。
5.2.2跨县、跨地区的造林项目,其区划为:项目区─营林区─作业区─(林班)─小班。其中营林区不
要跨县,作业区不要跨乡。
5.2.3以林场为单位编制的造林总体设计,其经营区划的基单位为四级。当林场的管辖范围自然地分割
成几片时,也可增加1~2级补充单位:林场─(分场)─营林区─(作业区)─林班─小班。
5.2.4以林业局、经营局等林业企(事)业为单位编制的造林总体设计,区划单位为:林业局(经营局)
─(集约经营林区)─林场─营林区─林班─小班。
其中县、乡、村的境界以行政区划界为准。林场是组织和经营管理单位,界线以实际经营范围为准。
营林区是组织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山脊、河流、道路等自然界线为边界。林班由经营权一致、地域相连或
相近的若干小班组成。小班为最小的区划单位,也是造林设计的最基单元。
6专业调查
如该地区过已有过类似调查,编制过立地类型、造林类型、森林经营类型和立地指数表,可验证修
改补充后应用;否则要另行调查,重新编制。调查前先在图上设计好调查线路,设好调查点和样地。
6.1调查方法
6.1.1线路调查
调查线路垂直等高线设,要有代表性,尽可能以最短的距离穿越最多的立地类型。按海拔、地形、
土壤、母质、母岩、植被、林相等因子划分类型段进行调查。调查点的记载内容可参考6.2条。
6.1.2样地调查
有林地(中龄林以上)样地面积20m×30m,幼龄林、灌丛、草群落10m×10m或2m×50m。每个
立地类型至少要有3块样地;主要立地类型(面积最大的和准备营造集约经营用材林的立地类型)每个林龄
要有3块以上样地。
6.2样地调查的内容
6.2.1地质、地貌
母岩类型、特点,样地所在的地貌(大、中、小)、部位、坡度、坡向、坡位、坡形、海拔、对坡
距、开阔度,地形对生物气候条件、土壤特性、群落发生与结构、林木生长的影响。
6.2.2土壤
土壤剖面宽度以能正常作业为准,深度到母质层或地下水,土层特别深厚的挖到1.0m以下。
6.2.2.1剖面记载
分层记载土层厚度、土壤颜色、质地、结构、紧实度、石砾含量与大小、干湿度、新生体、侵入体、
潜育程度、根系量、酸碱度、碳酸盐反应、地下水深度、枯枝落叶层、生物活动等情况。
6.2.2.2土样、水样的采集
采集土壤化学分析样品、环刀样品及水样,查明土壤或水中的有毒物质的种类、含量,营养元素的丰
缺状况。土样、水样的采集方法见有关标准规定。
6.2.3植被
群落层次、结构,植物种类、多度、盖度、高度、物候期、生活力与分状况,指示植物,群落名
称,群落演替规律。
6.2.4林分
林分起源、树种组成、林龄、郁闭度、平均树高、平均胸径、优势树高、蓄积量、立地指数、树木生
物学与生态学特性、林木生长规律等。
人工林还要调查造林技术措施,内容包括种苗来源与规格、整地时间、整地方式方法及规格、造林时
间和方法、初植密度、施肥、间种、抚育采伐情况。
6.2.5灾害
通过观察、访问,了解病虫、鸟兽、强风、冰雹、低温、雨凇等灾害因子对林木的害。
6.2.6其他项目
与集约经营用材林造林、经营有关的其他生态与营林项目。
6.2.7标本采集
当有不认识的植物、岩石、土壤、病虫害时,要采集供鉴定用的标本。
6.3调查报告的编写和立地类型表、造林类型表、森林经营类型表的编制。
6.3.1调查研究报告的编写
根据野外调查记录和收集的各种资料编写单项调查研究报告。
6.3.2立地类型表的编制
立地分类系统为:立地系列─立地纲─立地目─立地类型组─立地类型(立地亚型)。立地分类系统
与立地区划系统为并列系统,详见附录A(参考件)。立地类型表的项目见附录B(参考件)。
6.3.3立地评价体系的建立
6.3.3.1编制立地指数表
已确认树种的立地指数表以速生丰产用材林标准的附录为准,无附录或专业标准以外的树种可自编立
地指数表,导向线可采用Chapman-richard生长函数。自编的立地指数表仅适用于该编制区域。
6.3.3.2立地指数预报模型的编制
按立地指数与立地要素的相关关系编制立地指数预报模型。
6.3.4造林类型表的编制
依据立地条件、树种特性、培育目标(或材种规格)、经营周期(主伐年龄、轮伐期)编制,项目见
附录B(参考件)。
6.3.5森林经营类型表的编制
依据立地条件和林分状况编制,项目见附录B(参考件)。
7小班的区划与调查
7.1小班区划
7.1.1区划的依据
小班区划依据于权属、立地类型、植被现状、造林类型、经营措施类型。其中,立地类型是划分小班
的最主要依据,当以往划分的小班明显包含了两个以上的立地类型,且每个立地类型所占的面积足以单独
划分一个小班时,应将其划开。
7.1.2区划的方法
确定基地的范围,在图上划出相对集中连片的地块。地块的边界尽量与地貌单元保持一致,如一面坡
地、一条沟系、一片岗地、一块滩地。在划出的地块内区划小班。小班区划原则上在现地进行,但过的
图面材料丰富,对现地的情况又清楚时,也可先在室内区划,再到现地核对。
小班界线以明显地物、地类界线确定。人工区划的小班界可结合现地情况与需要将其设计成营林道、
防火线或生态安全林带。
7.1.3小班的面积
小班的面积以一个经营年度内能完成该小班的诸如造林、抚育、采伐等某一项作业为宜,原则上不要
超过20ha。小班的最小面积为0.5ha,小于0.5ha时,可与邻近小班合并为复合小班,分别注明各地类所
占的比例。
7.2小班调查记载
内容包括:小班编号、权属、经营单位(业主)和负责人(经营承包者)姓名、地质、地貌、地形
(坡度、坡向、坡位、坡形、开阔度等)、面积、土壤、植被、立地类型、造林类型等,有林地小班还须
记载测树因子、经营类型、立地指数、以往的经营措施等。
7.3营造集约经营用材林小班的选择
7.3.1选择范围
森林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林中空地、造林失败的地段,退耕还林或退牧还林地,列为改造对象的疏
林地、低产林和灌木林地;农牧区土地利用规划确定为林业用地的荒山、草地、灌丛地;新造林地和人工
幼林地。
7.3.2选择原则
a.宜林地的立地要素和林分目标生产力指标要符合速生丰产用材林标准。标准未确认的树种,其立
地要素与目标生产力不可低于相似树种的标准;
b.权属清楚,地界明确,至少在一个经营周期内不会改变地类。
7.3.3选择的方法与步骤
a.将立地类型落实到小班;
b.对各立地类型作出评价,按速生丰产用材林标准确定适宜营造集约经营用材林的立地类型;
c.按立地类型挑选适宜营造集约经营用材林的小班。
经过区划与实际调查确定的营造集约经营用材林的小班总面积和原先规划营造集约经营用材林的总面
积不相符时,要按实际情况调整。
8栽植材料与配套工程调查
8.1栽植材料
调查当地种子与苗木供需、现有苗圃、种子园、母树林、采穗园与优良林分情况,了解主要造林树种
苗木标准,查明从国外购进种子的检测与驯化情况。
8.1.1苗圃
了解现有苗圃地的位置、立地特性、育苗面积、种子来源与质量、苗木种类与质量、育苗设施与技术
措施。调查每亩用种量与产苗量,育苗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技术力量及经验教训、病虫害种类及防治措
施。勘查可用于新建苗圃地的位置、立地条件(土壤、植被、地貌、水源、病虫害等)、面积、权属等情
况。
8.1.2母树林
了解现有母树林的位置、面积、生态环境、树种、林龄、结实(种子的数量与质量)、经营管理措施
与利用前景等情况。踏查可划为母树林的林分位置、面积、树种、林龄、林分密度、林木生长、病虫害、
自然灾害、交通、权属等情况。
8.1.3种子园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GB/T 27707-2011 草浆备料系统能量平衡及能量效率计算方法 2011-12-30
- GB/T 27703-2011 信息与文献 图书馆和档案馆的文献保存要求 2011-12-30
- GB/T 27700.2-2011 有质量评定的声表面波(SAW)滤波器 第2部分:使用指南 2011-12-30
- GB/T 27702-2011 信息与文献 信息检索(Z39.50) 应用服务定义和协议规范 2011-12-30
- GB/T 27708-2011 充气玩具通用技术要求 2011-12-30
- GB/T 27704-2011 钢钉 2011-12-30
- GB/T 27705-2011 BCTMP系统能量平衡及能量效率计算方法 2011-12-30
- GB/T 27700.1-2011 有质量评定的声表面波(SAW)滤波器 第1部分:总规范 2011-12-30
- GB/T 27709-2011 带二氧化氯的四段漂白系统能量平衡及能量效率计算方法 2011-12-30
- GB/T 27706-2011 PRC-APMP系统能量平衡及能量效率计算方法 201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