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2076-2022 交通建设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编制规程
DB35/T 2076-2022 Guidelines for the preparation of cost consulting documents for water transportation projects in transportation construction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2年10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福建省高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黄志勇、黄善明、林果、郭凯杰、黄罗宁、刘煌、郭晓红、孙桦屹、谢禹、任侃、郑诚媛、苏香龙、黄成锋、丁冬林、陈义清、侯海璇。
- 出版信息:
- 页数:9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140
CCSP65/69
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2076—2022
交通建设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编制规程
Compilationspecificationsforcostconsultationdocumentationof
portandwaterwayconstruction
2022-10-27发布2023-01-27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5/T2076—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规定............................................................................1
5编制程序............................................................................2
6前期阶段造价咨询文件................................................................2
7实施阶段造价咨询文件................................................................4
8竣(交)工阶段造价咨询文件..........................................................9
附录A(资料性)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索引.........................................12
附录B(资料性)投资估算成果文件格式.................................................17
附录C(资料性)概算成果文件格式.....................................................20
附录D(资料性)预算成果文件格式.....................................................23
附录E(资料性)前期阶段造价分析成果文件格式.........................................26
附录F(资料性)调整概算成果文件格式.................................................34
附录G(资料性)工程量清单成果文件格式...............................................37
附录H(资料性)工程量清单预算成果文件格式...........................................40
附录I(资料性)监理服务工程量清单(预算)成果文件格式...............................43
附录J(资料性)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成果文件格式...........................46
附录K(资料性)试验检测服务工程量清单(预算)成果文件格式...........................49
附录L(资料性)招标阶段造价分析成果文件格式.........................................54
附录M(资料性)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格式.............................................61
附录N(资料性)工程量清单勘误成果文件格式...........................................67
附录O(资料性)计量与支付成果文件格式...............................................73
附录P(资料性)工程变更费用成果文件格式.............................................78
附录Q(资料性)造价管理台账成果文件格式.............................................83
附录R(资料性)工程结算成果文件格式.................................................89
附录S(资料性)工程竣工决算成果文件格式.............................................93
I
DB35/T2076—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提出。
本文件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福建省高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志勇、黄善明、林果、郭凯杰、黄罗宁、刘煌、郭晓红、孙桦屹、谢禹、任
侃、郑诚媛、苏香龙、黄成锋、丁冬林、陈义清、侯海璇。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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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编制规程
1范围
本文件明确了交通建设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编制的基本规定和编制程序,规定了前期阶段造价咨
询文件、实施阶段造价咨询文件以及竣(交)工阶段造价咨询文件编制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JTS110-10—2012水运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JTS110-11—2013水运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JTS115—2014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规定
JTS/T116—2019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JTS/T271—2020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程量清单勘误billofquantitiesamendment
施工合同签订后,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复核合同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新增遗漏
子目的行为。
3.2
工程量清单预算billofquantitiesbudget
水运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参照编制施工图预算的造价依据和方法,
按规定程序,对招标工程建设所需的费用及其构成进行测算所确定的造价预计值。
3.3
造价管理台账projectofmanagementjournal
水运工程实施阶段,总体反映水运工程自初步设计至工程竣工过程中的造价变化、工程变更、合同
支付以及预估决算等造价管理动态信息的台账式文件。
4基本规定
4.1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文件应执行现行的标准、相应的造价依据,符合有关规定,采用规范的格式编
制。为完成水运工程造价咨询任务,可根据相应阶段的造价咨询工作需要设置表格,并应与现行的标准
相互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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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编制时,编制人、复核人或审定人应审核委托人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有效
性、合规性,并对自身所收集的工程计量、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适用性负责,
按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编制成果文件,整理好工作过程资料。
4.3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编制时,应根据项目特点及情况编制工作计划、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
流程控制、企业标准等措施保证咨询成果提交时限及质量,涉及的基础资料收集、归纳和整理,成果文
件编制、复核、审定、修改、提交、归档等均应建立并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
4.4水运工程附属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其他专业造价咨询文件的编制应符合现
行相应专业造价咨询文件的规定。
5编制程序
5.1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文件体系由在水运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分阶段编制的,可反映工程项目或费用组
成,构建了工程数量、单价、费用之间相互关系的系列咨询文件组成,索引参见附录A,内容如下:
a)前期阶段包括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初步
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调整概算、造价分析等文件。
b)实施阶段包括招(投)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预算、造价分析、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
清单勘误、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造价管理台账等文件。
c)竣(交)工阶段包括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文件。
5.2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文件应遵循适用性和针对性原则,采用标准规范的编制程序,反映相应阶段的
工作深度,满足全过程造价管理需要。
5.3编制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预算等文件时宜结合
项目特点及工作需要同步编制造价分析文件,与前阶段及类似项目造价开展对比分析。
6前期阶段造价咨询文件
6.1一般规定
6.1.1前期阶段造价咨询文件编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执行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
b)依据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等;
c)采用工程所在地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以及其他费用的计价标准等;
d)满足建设项目本阶段造价与前阶段、类似项目造价对比的需要。
6.1.2前期阶段造价咨询文件的组成、采用的造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等应符合前期阶段有关规定和
标准,并满足相应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的工作深度和管理要求。
6.1.3编制前期阶段造价咨询文件时,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造价依据中未涵盖的工程项目,应
根据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因素开展成本分析。
6.2估算文件、概算文件及预算文件
6.2.1基本编制程序如下:
a)拟定工作方案,确定估算、概算或预算编制原则;
b)现场调查,收集有关资料;
c)熟悉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图纸,核对工程数量;
d)了解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中的内容,确定先进合理、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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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确定并划分工程项目;
f)熟悉设计图表资料和文字说明,结合现场调查,核对工程数量,正确摘取工程数量;
g)选择定额项目、确定材料价格,进行工程造价费用分析和计算;编制总估算、总概算、总预
算相关报表,并根据项目情况进行汇总;
h)编写编制说明;
i)复核、审定。
6.2.2估算、概算及预算等文件的封面、签署页、目录、编制说明、基本表格等参见附录B、附录C、
附录D,并应符合JTS115—2014、JTS/T116—2019的规定和要求。
6.2.3编制估算、概算及预算等文件时,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主
要内容包括:
a)项目所在地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候等自然条件;
b)各类建筑材料供应情况;
c)场内外交通运输条件;
d)供水供电方式;
e)建设用地用海、征地拆迁等有关政策标准;
f)临时道路、临时码头、便桥、电力及临时占地等临时工程,技术复杂结构物临时措施相关情
况;
g)拌和站及拌和设施、预制场、钢筋加工场、试验室等标准化建设需求;
h)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用情况;
i)其他有关资料。
6.2.4编制估算、概算及预算等文件时,计价工程量应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文件的技术标准、
建设规模、工程方案、设计工程数量确定,保证设计方案、设计工程量、计价工程量相互匹配,并应符
合所采用定额或计价标准确定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
6.2.5编写编制说明时,如有不明确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应在编制说明中予以说明;与项目费用构
成有关但未能在说明、表格中反映的计价资料,应以书面形式汇编成册,作为造价咨询文件的必要附件。
6.3前期阶段造价分析文件
6.3.1基本编制程序如下:
a)熟悉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图纸及对应造价文件;
b)收集类似项目造价资料;
c)准备有关计算表格;
d)编写技术指标表、经济指标表、主要材料数量及单价表、其他费用表等;
e)开展估算与概算、概算与预算等前后阶段造价文件对比分析;
f)与类似项目造价文件开展对比分析;
g)开展造价变化情况分析与论证,评价造价合理性;
h)阐明造价差异结论,提出造价合理化建议;
i)编写编制说明;
j)复核、审定。
6.3.2前期阶段造价分析文件封面、签署页、目录、基本表格等参见附录E。
6.3.3编制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a)工程概况;
b)前后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与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与施工图阶段)建设规模、
标准及技术方案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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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前后阶段造价(估算与概算、概算与预算)对比分析情况;
d)类似项目造价对比分析情况;
e)主要结论与建议。
6.3.4造价分析文件应严格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图纸、估算、概算、预算等文件编制,与
对应阶段造价文件数据内容衔接一致,确保工程数量、费用准确。
6.3.5造价分析文件分两个或两个以上分段编制时,应统一编写原则,将分段造价汇总成总造价,总
造价应与前一阶段总造价作对比分析。
6.3.6造价分析宜对设计方案提出修改、优化、完善等建议,从经济角度对设计方案合理性予以评价,
提出节约造价措施。
6.3.7前后阶段造价文件采用不同设计或造价标准时,造价分析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比内容。
6.4调整概算文件
6.4.1基本编制程序如下:
a)拟定工作方案,确定调整概算编制原则;
b)全面掌握调整概算基础资料,包括原初步设计及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及审
批文件,有关计价依据及政策性文件,施工合同、材料采购或设备订货合同、工程结算及施
工过程有关资料,建设用地用海、征地拆迁等合同或协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情况,分年度
投资或资金使用情况等;
c)收集资料并整理核对,可采用表格形式进行分类编写,包括列出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的工程
量表,统计设计变更,列出材料用量及价差调整情况,对比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变化情况等。
d)深入工程现场,对收集到的资料开展调查、核实;
e)编制调整概算书及相关报表,根据水运工程调整概算相关规定,在原始资料基本查明的基础
上,逐项开展编制,分析变化原因,详细备注说明;
f)编制调整概算说明;
g)复核、审定。
6.4.2调整概算文件封面、签署页、目录、编制说明、基本表格等参见附录F,并应符合JTS/T116
—2019的规定和要求。
7实施阶段造价咨询文件
7.1一般规定
7.1.1实施阶段造价咨询文件编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执行国家及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依据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以及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工程变更、工程索赔
和计量与支付等基础性文件;
c)采用工程所在地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以及其他费用的计价标准等;
d)满足建设项目与前阶段、类似项目造价对比的需要。
7.1.2实施阶段造价咨询文件的组成、采用的造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等应符合实施阶段有关规定和
标准,并满足招(投)标、合同、变更、计量与支付、结算、决算等管理需要。
7.2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
7.2.1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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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1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应完整、准确、直观地反映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单
个合同段(或多个合同段)的设计工程数量、实物工程、措施项目等内容。
7.2.1.2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工程量
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图纸等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预算)的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
的规则编制。
7.2.1.3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基本编制程序如下:
a)熟悉图纸、招标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按照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罗
列清单项目;
b)按照清单项目中的编码、名称、工程内容等要求,对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信息;
c)根据图纸和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工程量;
d)编制一般项目清单和计日工项目清单;
e)复核、审定。
7.2.1.4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基本编制程序如下:
a)了解工程概况,研究招标文件,熟悉设计图纸;
b)熟悉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
c)收集有关计价依据、政策性文件,准备工作资料;
d)开展外业调查,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材料供应情况;
e)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包括选取造价依据、计算工程量,确定材料价格,明确相关费率等;
f)汇总计算,检查单价、合价,查看单价与正常水平偏离情况;
g)编写编制说明;
h)复核、审定。
7.2.1.5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封面、签署页、目录、基本表格等参见附录G、
附录H,并应符合JTS/T271—2020的规定和要求。
7.2.1.6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编制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a)工程概况、编制范围及编制方法;
b)所依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计量规则、所采用的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其
他依据性的资料等;
c)采用的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等造价依据,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的依据或来源,补充指
标、造价依据、成本分析及其编制说明;
d)有关的委托书、协议书、会议纪要等;
e)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投资构成分析等;
f)造价总金额,人工、钢材、水泥等主要资源的总消耗量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g)与批复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对应部分的数量、费用对比情况。
7.2.1.7多个合同段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汇总时,应参照单个合同段同类表格或相关标准编
制汇总表。
7.2.2监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试验检测服务等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
7.2.2.1监理服务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宜在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阶段编制,工程勘察
设计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宜在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阶段编制,试验检测服务工程量清单
及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宜在建设项目试验检测服务招标阶段编制。
7.2.2.2工程量清单基本编制程序如下:
a)熟悉图纸、招标文件及相应标准规范,划分罗列清单项目;
b)按照清单项目要求及相关规定,确定清单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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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复核、审定。
7.2.2.3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基本编制程序如下:
a)了解工程概况,研究招标文件,熟悉设计图纸及有关工程量清单;
b)开展外业调查,了解施工现场情况、施工组织安排等;
c)确定服务内容及相应方案,场地建设及人员、设备投入等,测算工作量,计算相关费用;
d)复核、审定。
7.2.2.4监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试验检测服务等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封面、签署页、
目录、基本表格等参见附录I、附录J、附录K,并应符合JTS110-10—2012、JTS-11—2013的规定和
要求。
7.2.2.5监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试验检测服务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a)招标范围及工程建设规模;
b)所依据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等;
c)主要计量支付规则;
d)与造价有关但不能在表格中反映的事项。
7.2.2.6监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试验检测服务等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的编制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a)工程概况、编制范围及编制方法;
b)所依据的设计文件、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其他依据性的资料等;
c)有关的委托书、协议书、会议纪要等;
d)监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试验检测服务有关人员、办公设施、交通设施、生活设施等情况;
e)与批复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对应部分的费用对比情况;
f)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7.2.2.7多个合同段监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试验检测服务等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汇总时,应参照
单个合同段同类表格或相关标准编制汇总表。
7.3招标阶段造价分析文件
7.3.1基本编制程序如下:
a)熟悉设计图纸及对应阶段造价文件、招标文件等;
b)收集类似项目造价资料;
c)准备有关计算表格;
d)根据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写本阶段技术指标表、经济指标表、主要材料数量及单
价表等;
e)与批复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开展对比分析;
f)与类似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开展对比分析;
g)开展造价变化情况分析与论证,评价造价合理性;
h)根据批复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与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的造价差异情况,阐明分析结论,
提出造价合理化建议;
i)编写编制说明;
j)复核、审定。
7.3.2招标阶段造价分析文件封面、签署页、目录、基本表格等参见附录L。
7.3.3编制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a)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及编制方法;
b)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与工程量清单预算对应部分的对比分析情况;
c)类似项目的清单预算对比分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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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主要结论与建议。
7.3.4招标阶段造价分析文件应严格根据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招标文件、工程量清
单及工程量清单预算、设计图纸等文件编制,科学分析造价变化原因,提出合理确定造价建议。
7.3.5前后阶段造价文件采用不同设计或造价标准时,造价分析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比内容。
7.4最高投标限价文件
7.4.1施工、监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试验检测服务等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分别根据其对应的工程量
清单预算,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7.4.2基本编制程序如下:
a)开展必要的市场调研或数据统计;
b)以对应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为基础,根据规定或相关文件,结合项目特点确定最高投标限价;
c)按照规定及要求填写计算过程;
d)编写编制说明;
e)复核、审定。
7.4.3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封面、签署页、目录、基本表格等参见附录M。
7.4.4最高投标限价文件编制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a)基本概况;
b)最高投标限价计算说明;
c)有关的市场情况、数据分析、会议纪要等;
d)主要结论与建议。
7.5工程量清单勘误文件
7.5.1基本编制程序如下:
a)熟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掌握招标文件中计量条款内容、工程量计算规则等;
b)了解施工图组成内容,掌握各类工程量计算方法;
c)依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复核工程量清单数量;
d)编制新增项目清单单价;
e)编制清单勘误报表;
f)编写编制说明;
g)复核、审定。
7.5.2工程量清单勘误编制依据应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交底资料、施工招标文件及补遗资料、
施工合同等。
7.5.3工程量清单勘误应确保所有的施工内容都以正确的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在工程量清单中体现,达
到不重复、不漏项的要求;清单勘误数量原则上应通过设计图纸计算得出,对于直接摘取设计图纸所示
数量表中的数量,应对其准确性进行核实。
7.5.4相对于原工程量清单新增的项目,其单价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作价原则进行作价,并依照相
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程序。
7.5.5工程量清单勘误文件封面、签署页、目录、基本表格等参见附录N。
7.5.6编制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a)合同段工程概况;
b)合同金额及勘误金额情况;
c)勘误范围;
d)勘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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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勘误过程中主要问题的说明;
f)有关会议纪要、会审意见执行情况;
g)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7.5.7工程量清单勘误过程如涉及需要相关单位核实、澄清的内容,宜以书面形式函询,相关资料作
为工程量清单勘误文件的必要附件。
7.6计量与支付文件
7.6.1计量与支付文件应符合水运工程有关规定与技术标准,并应根据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规定或制度
确定的计量与支付原则、规则、方式等制订其编制程序。
7.6.2计量与支付文件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a)国家及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合同文件;
c)建设项目有关计量与支付的规定;
d)合同工程量清单勘误文件;
e)工程变更通知书及相关文件;
f)按合同约定出现合同价款调整因素时进行的合同价款调整资料;
g)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定的协议、裁定、判决等;
h)其他相关资料。
7.6.3计量与支付文件封面、签署页、目录、基本表格等参见附录O。
7.6.4计量与支付文件编制应执行工程施工或采购合同中有关计量周期与时间、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等
约定。
7.6.5计量与支付文件根据合同要求分期编制,应保持前后期数据的连续性和逻辑关系。计量报表应
如实反映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报表应准确反映支付金额。
7.7工程变更费用文件
7.7.1工程变更费用文件应符合水运工程有关规定或技术标准,并应根据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规定或制
度确定的工程变更管理内容制订其编制程序。
7.7.2工程变更估价的依据包括下列内容:
a)JTS/T271—2020;
b)JTS/T116—2019;
c)工程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补充计价依据;
d)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e)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f)工程变更及有关图纸和文件资料;
g)施工现场情况、地质勘察报告、工程特点及已批复的施工方案;
h)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信息资料;
i)其他相关资料等。
7.7.3工程变更费用文件封面、签署页、目录、基本表格等参见附录P。
7.7.4工程变更费用文件的编制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a)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批复情况、工程变更的主要原因、相关的会议纪要等依据;
b)采用的造价依据,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台班单价的依据或来源,其他费用标准或费用信息等;
c)工程变更前后的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量及费用变化情况;
d)其他与造价相关不能在报表中反映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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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工程变更费用文件编制时,应对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变更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
可行性及经济性进行审核。
7.7.6工程变更费用文件应完整、准确、全面反映工程变更前后的工程数量、单价、费用变化情况。
7.8造价管理台账
7.8.1造价管理台账编制时,应动态掌握影响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变化的信息,对于可能发生的重大工
程变更应及时做出对工程造价影响的预测。
7.8.2造价管理台账封面、签署页、目录、基本表格等参见附录Q。
7.8.3造价管理台账编制说明应包括造价管理总体情况、造价文件批复、合同情况、重大设计变更、
工程费用支付、重大造价变化或主要偏差情况及原因分析、预估决算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建议等。
8竣(交)工阶段造价咨询文件
8.1一般规定
8.1.1水运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变更批准等资料,及时编制工程结算文件。
8.1.2水运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全部造价文件及相关资料,编制工程竣工
决算文件。
8.1.3水运工程竣(交)工阶段造价咨询文件应根据发、承包双方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确定方式、方
法、调整等内容编制;当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以及相应的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计价依据、规定等编制。
8.2工程结算文件
8.2.1基本编制程序如下:
a)拟定工作方案,确定工程结算编制原则;
b)收集与工程结算编制有关的原始资料、政策性文件、计价依据等,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合同、
主要材料及设备采购合同、竣工图纸或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材料价差调整、
工程奖罚、工程洽商及索赔等。熟悉资料内容,并进行归类、分档、整理;
c)开展现场调查,对需要调整的工程项目进行必要的对照、实测和计算,做好书面和影像记录;
d)根据相关依据计算需要调整的工程量;
e)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规定的计价原则和计价方法对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计价;
f)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索赔规定,提出索赔费用;
g)汇总计算工程费用;
h)编写编制说明;
i)复核、审定。
8.2.2工程结算文件编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a)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b)招标文件及补遗书、投标文件;
c)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造价依据;
d)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e)经批准的施工图及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索赔与工程签证、相关会议纪
要及竣工图等;
f)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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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发承包双方确认追加或核减的合同价款;
h)经批准的开工、竣(交)工报告及停工、复工报告;
i)计量与支付凭证及相关资料;
j)监理日志、施工日志;
k)影响合同价款的其他有关资料。
8.2.3工程结算文件封面、签署页、目录、基本表格等参见附录R。
8.2.4工程结算文件编制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a)工程概况;
b)编制范围;
c)编制依据;
d)合同价及工程变更的主要内容;
e)工程结算遗留问题;
f)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8.2.5工程结算文件应全面、准确、直观地反映合同、工程变更、结算的数量、单价及合价等。
8.2.6工程结算文件编制时,应以施工合同为基础,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方式对合同价款进
行调整;应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有疑义的工
程实体项目,应视现场条件和实际需要开展必要的查验。
8.2.7实行分阶段结算的工程,应将各阶段工程结算汇总。实行专业分包结算的工程,应将各专业分
包结算汇总在相应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结算内。
8.2.8与工程结算有关但未能在说明、表格中反映的计价资料,包括合同调价条款、设计变更、工程洽
商、材料及设备定价单、调价后的单价分析表等应以书面形式汇编成册,作为工程结算文件的必要附件。
8.2.9工程结算文件审核时,应全面对结算项目范围、内容、工程量计算准确性、单价合规性、工程
签证凭证的真实合法有效性、手续完整性等开展审核。审核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审查范围、审查原
则、审查依据、审查方法、审查程序、审查结果、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等。
8.3工程竣工决算文件
8.3.1基本编制程序如下:
a)拟定工作方案,确定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原则;
b)收集、整理有关项目竣工决算依据,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设计文件及设计概
预算、批复文件、变更记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工程合同、工程结算、调价文件、
建设计划和竣工档案等各类工程文件资料;
c)清理项目账务、债务和结算物资,认真核实项目交付使用资产的成本,做好各类账务、债务
和结算物资的清理工作,做到及时清偿、及时回收;
d)编写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告,项目竣工决算报告中各类财务决算表格中的内容应依据编制资
料进行计算和统计,并符合有关规定;
e)编写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说明书,说明书应综合反映工程项目从筹建开始到竣工交付使用为止
全过程的建设情况,包括工程项目建设成果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f)复核、审定。
8.3.2工程竣工决算文件编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a)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b)项目立项及其批复文件;
c)项目批准概(预)算文件;
d)经批准的设计文件、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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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招标文件及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文件;
f)合同文件;
g)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文件、工程索赔及合同价款调整文件;
h)设备、材料调价文件;
i)工程结算文件;
j)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
k)其他有关资料。
8.3.3工程竣工决算文件封面、签署页、目录、基本表格等参见附录S,并应符合相关规定。
8.3.4工程竣工决算文件编制说明应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概况、造价管理情况、造价管理体会、全过程
造价对比的差异与原因分析、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8.3.5与工程竣工决算有关但未能在说明、表格中反映的计价资料应以书面形式汇编成册,作为工程
竣工决算文件的必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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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附录A
(资料性)
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索引
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索引见表A.1。
表A.1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索引
阶段及造价文件序号成果文件内容索引
1封面附录B.1
2签署页附录B.2
3目录附录B.3
4总估算表(预可行性研究阶段)附录B.4
前期阶段—预5总估算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附录B.4
可行性研究、6内外币总估算表附录B.4
投资估算文件
7单项(单位)工程费用估算汇总表附录B.4
工程可行性研
8建筑、安装单位工程估算表附录B.4
究阶段
9设备购置单位工程估算表附录B.4
10设备购置单位工程估算表(进口设备)附录B.4
1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分项估算表附录B.4
12主要设备、材料单价表附录B.4
13封面附录C.1
14签署页附录C.2
15目录附录C.3
16总概算表附录C.4
17建筑安装单位工程概算表附录C.4
18疏浚(吹填)单位工程概算表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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