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214-2018 有机硅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DB37/T 3214-2018 Guidance for implementing a risk investiga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for organic silicon industry enterprises'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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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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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数:5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71.010
G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3214—2018
有机硅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体系实施指南
Detailedruleforthesystemofscreeningforandeliminationoforganicsilicon
industryandtradehiddenrisksofworksafetyaccidents
2018-05-17发布2018-06-17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3214—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路、于源、赵将顺、邢松松、杨岭、李辉、王哲、马超。
I
DB37/T3214—2018
引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
系通则》、《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事故预防原理和有
机硅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有机硅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成。
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有机硅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各类安全
措施有效全面的实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企业安
全发展。
II
DB37/T3214—2018
有机硅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硅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隐患分级和分类、
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的效果、持续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有机硅行业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3010—2017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3术语和定义
DB37/T288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基本要求
4.1健全机构
4.1.1成立领导小组
4.1.1.1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体系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组长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副组长由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设备、工艺、电气、仪表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具体开展。
4.1.2成立工作小组
4.1.2.1企业各级组织应按照专业分工,分别成立安全、生产、设备、工艺、电气、仪表等工作小组。
组长由各级组织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专业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职责如
下:
——安全管理部门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各专业制定隐患排查治理
体系相关制度、工作程序;
——生产、设备、工艺、电气、仪表等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实施。
4.1.3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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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体员工、承包商和相关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4.2完善制度
企业应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自查、自改、自报、考核
的管理机制,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配套奖惩制度(参见
附录A),确保治理措施的落实。
4.3组织培训
企业应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培训学习,掌握隐患排查的方法,保留培
训记录。对已排查出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培训预防控制措施、应急措施。
4.4全员参与
企业应当根据风险分级管控要求,从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
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成为企业各层
级、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
5隐患分级与分类
5.1隐患分级
5.1.1一般事故隐患
不属于本标准5.1.2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且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
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
5.1.2.1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
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1.2.2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甲、
乙类危险性物质的生产、仓储设施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交通要道的安全距离不符合
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
示例:氯甲烷罐区距离周边居民区安全距离不足。
——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具有甲乙类火
灾危险性物质、爆炸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定要
求;
示例:有机硅单体生产装置不符合要求。
——为两套及以上甲、乙类化学品生产装置服务的中心控制室、区域控制室与甲、乙类生产、存储
设施的安全距离不足,或未采取必要的抗爆措施的;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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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示例:有机硅单体生产装置控制室不符合要求。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
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装置安全控制措施不完善,发生爆炸危险的可能性较
大,且未采取有效防爆泄爆措施的;
示例:氯甲烷生产装置未设置自动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
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示例:氯甲烷罐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氯甲烷卸车管线上未设置紧急切断阀。
——装置区、罐区及装卸区未按规定设置水、泡沫、蒸汽等消防灭火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水泵、
消防管路及消防栓的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
示例:存在甲醇、硅氧烷环体等密度比水小的易燃介质装置罐区周边未按规定泡沫灭火系统的。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示例:有机硅单体生产装置未经正规设计或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或设置数量、能力低于
标准要求的;
示例:单体合成装置区、氯甲烷罐区及装卸区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
——具有爆炸危险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示例:氯甲烷罐区内电机、灯具、开关等不防爆,或防爆等级(类别、级别、组别)及线路敷设不符合有关标准、
规定要求。
——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未按标准
规定配置消防双电源;
——生产装置区、罐区及装卸区的厂房、库房、设备、设施、管线等未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
施,或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并符合要求;
示例:单体合成装置区、氯甲烷罐区及装卸区的防雷、防静电设不符合要求。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超期未检或未按检验要求检修(停
用)的;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压力表、安全阀超期未检,防爆膜未定期更
换;使用非法制造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
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
案投料开车;
——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
存;
——存在其他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
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设区的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认定的。
5.2隐患分类
5.2.1生产现场类隐患
5.2.1.1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生产装置安全运行状况;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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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1:大型机组、机泵、锅炉、加热炉等关键设备装置的联锁自保护及安全附件的设置、投用与完好状况等。
——储运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主要包括:易燃、可燃液体及可燃气体的罐区;
示例1:罐组总容、罐组布置;防火堤及隔堤;消防道路、排水系统等;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的安全监控装备是否
符合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要求;液化石油气球罐或其它危险化学品压力或半冷冻低温储罐的安全控制及应急措施;天然
气凝液、可燃液体、液化烃和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设施;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储存。
——施工作业现场的各种作业活动合规情况;
示例1: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
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合规情况。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设备设施等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生产现场其他方面。
5.2.2基础管理类隐患
5.2.2.1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情况;
示例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等过期、超范围生
产(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未按照法规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相关审批手续;重大危险
源未备案或备案内容与实际不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示例1:未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置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责任制;
示例1:企业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内容不全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示例1:安全生产管理不全面或内容不符合实际。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示例1:企业未按照法规要求对相应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安全生产投入;
示例1:企业未按照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事故管理、变更管理和承包商管理;
示例1:未建立事故档案,未按照事故“四不放过”进行管理;未制定变更管理的相关要求;未建立承包商管理制
度或承包商档案,未签署安全协议。
——作业管理;
示例1:未按照GB30871要求制定管理制度、进行作业。
——应急管理;
示例1:未制定企业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不全、未进行应急预案备案、未配备相应的应急器材。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示例1:未按法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未按法规要求组织从业人员查体、未及时全面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
监测。
——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6工作程序和内容
6.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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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包含全部应该排查的项目清
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6.1.1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企业应以设备设施、作业活动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
标准、规程要求,组织编制该排查单元的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参见附录B)。至少应包括:
与风险点对应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名称、排查内容、排查标准等信息。排查内容应包括工程控制、管理措
施、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全部控制措施。
6.1.2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参见附录C),至少应包括:名称、
排查内容、排查标准等信息。
6.2隐患排查
6.2.1排查类型
排查方式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专
家诊断性检查和企业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
6.2.2排查要求
——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
——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将季节性隐患排查与综合隐患排查结合进行,突出季节性特点;
——应根据风险点的管控等级确定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及排查频次,应对“风险点管控措施”进行可
执行性、有效性的排查确认。
6.2.3组织级别
企业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和频次。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部门级、
车间级、班组级、岗位级。
6.2.4排查周期
6.2.4.1有机硅行业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生产工艺特点,确定综合、专业、季节、
节假日、日常、现场巡检等隐患排查类型的周期。企业进行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综合性检查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可与专业排查结合进行;
——专业隐患排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基层车间(装置,下同)直接管理人员(主任、安全、工艺、
设备、技术人员)每天至少对装置现场进行一次相关专业检查;
——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
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生产、储存装置,现场巡检间隔
不得大于1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化工装置、工艺技术、管理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确认风险控制措施有效。
6.2.5制定排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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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制定隐患排查计划,内容应包括排查时间、排查项目、排查类型、排查
目的、排查要求、检查范围、组织级别等。
6.2.6确定排查项目
6.2.6.1公司级隐患排查项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基础管理项目: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培训教育管理、作业管理、应急管理、事故
管理、承包商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季节特点检查项目;
——重大风险以上风险点的管控措施。
6.2.6.2车间级隐患排查项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常规排查项目:包括人、机、物、法、环、管理制度、作业管理、两纪(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伤害、安全设施及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情况;
——较大风险以上风险点的管控措施;
——专业管理的隐患排查项目。
6.2.6.3班组、岗位隐患排查项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应急物品是否定置存放、可靠好用;
——危化品储存、使用、运输以及加出料是否正常;
——设备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声响、振动、温度等);安全附件、安全照明、安全设施是否运行良
好;备用设备是否良好;
——班组所有风险点的管控措施。
6.2.7排查结果记录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进行评估分级,填写隐患排查记录,按规定登记上报。现场管理隐患排查
记录表(参见附录D),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记录表(参见附录E)。
6.3隐患治理
6.3.1隐患治理建议
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类别,提出治理建议,一般应包含:
——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经排查评估后,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
——依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或严重程度,确定隐患治理期限。
6.3.2隐患治理要求
6.3.2.1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主要包括岗位纠正、班组治理、车间治理、部门治理、
公司治理等。
6.3.2.2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
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
故。
6.3.3隐患治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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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1隐患治理流程包括: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情况反馈、验收等
环节。
6.3.3.2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
求等信息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制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
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
可靠的治理措施。隐患整改通知制发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
6.3.4一般隐患治理
由企业各级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明确整改责
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并记入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台账(参见附
录F);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及时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
6.3.5重大隐患治理
6.3.5.1应编制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包括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隐患的
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6.3.5.2企业应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防止隐患进一步发展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3.5.3按照治理方案,协调资源,进行治理。针对不能及时整改,但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较大及
以上事故经济损失的隐患,应立即制定临时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同时按操作
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紧急处理,必要时应停机(停工、停产)撤人。
6.3.6隐患治理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应根据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治
理工作结束后,由企业隐患排查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车间、人员进行进行复查评估,并记入重大事
故隐患整改台账(参见附录G)。对政府督办的重大隐患,按有关规定执行。
7文件管理
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应完整保存体现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
料,并分类建档管理。至少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参见附录H、I)等内容的文
件成果;涉及不能立即整改的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其排查、评估记录,隐患整改复查验收记录等,应
单独建档管理。
8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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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企业应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风险控制措施全面持续有效;
——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和提升;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各级排查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员工隐患排查水平进一步提高;
——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职业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工作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9信息化管理
企业应将风险管控相关信息录入山东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信息平台,并保障正常运行。
10持续改进
10.1评审
企业应适时和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评审应包括体系改进的可能性和对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评审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当发生更新时应及时
组织评审。应保存评审记录。
10.2更新
企业应主动根据以下情况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影响,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隐患等级和
类别、隐患信息等内容,主要包括:
——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变化或更新;
——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
——企业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
——企业生产工艺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增减、使用原辅材料变化等;
——企业自身提出更高要求;
——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
——其它情形出现应当进行评审。
10.3沟通
企业应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隐患信
息,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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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管理考核制度
为确保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能够有效运行,确保各项风险管控措施能够落实到位,使风险能够得
到有效的控制,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得到有效的落实,特制定此制度。
一、考核范围
公司所有单位和员工。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总监
组员:各相关管理部室负责人
三、考核要求
考核由企业各职能部门根据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以下情况纳入当月安全绩
效考核,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扣罚一定比例的安全绩效工资:
——车间、班组和岗位未制定风险点隐患排查表的;
——未按照公司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
——排查出的隐患未有效整改,未实现闭环的;
——未及时对隐患进行统计和上报的;
——公司领导和管理部室人员对所分管风险点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检查的;
——未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考核要求,或未按照考核要求执行的;
单位或个人符合以下情况时,可申请进行一定金额的奖励:
——及时发现、上报和消除事故隐患的;
——在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整改治理工作中尽职尽责,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
——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建设有突出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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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表B.1硅粉加工装置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风险点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日常检查专业性检查综合性检查
管理人
作业步骤巡检交接班
风险点责任危险源或潜员巡检每月/每季/每季/每季/每季/
编号类型名称管控措施
等级单位在事件定时/岗每班/每天/车间部门公司部门公司
序号名称
位级班组级车间
1、DCS进行监控报警和控制;
工程措施2、设置氧含量监测;√√√√√
3、设置粉尘浓度值检测报警。
除尘系统未
1、按规定时间频率巡检除尘设施运行情况;
作启动、氮气管理措施√√√
2、开工前检查氮气阀门开关状态及氮气压力。
业阀门未开
1装置开车3车间5硅块细破培训教育组织员工操作规程培训、进行考试验证。√
活启,法兰连
现场人员佩戴防护眼镜、防砸安全鞋、防护手套、
动接处有漏点个体防护√√√
耳塞。
粉尘泄漏
发生粉尘大量泄漏时按一键停车按钮,现场开启
应急处置事故排风轴流风机,开启蒸汽或是消防水喷淋捕√√
消。
1、DCS进行监控报警和控制;
违反操作规
工程措施2、设置氧含量监测;√√√√√
程,破碎提
作3、设置粉尘浓度值检测报警。
前停,内部
业停粗破系1、按规定时间频次巡检除尘设施运行情况;
2装置停车3车间5物料未破碎管理措施√√√
活统2、执行操作规程除尘设施最后停车。
完,下次开
动培训教育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学习、考核。√
车造成负荷
现场人员佩戴安全帽、防尘半面罩、防静电工作
增大个体防护√√√
服、防尘披肩、防砸安全鞋、防护眼镜、耳塞。
1
DB37/T3214—2018
风险点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日常检查专业性检查综合性检查
管理人
作业步骤巡检交接班
风险点责任危险源或潜员巡检每月/每季/每季/每季/每季/
编号类型名称管控措施
等级单位在事件定时/岗每班/每天/车间部门公司部门公司
序号名称
位级班组级车间
应急处置制定粉尘泄漏、爆炸应急预案。√√
工程措施现场设粉尘浓度检测报警仪。√√√√
1、设备内部粉尘清理、铺湿石棉毡、洒水;
管理措施2、动火作业前管理人员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
使用气割检查、确认。
作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NB/T 47002.1-2019 压力容器用复合板 第1部分:不锈钢-钢复合板 2019-11-04
- NB/T 10894-2021 生物质燃料乙醇的生产工艺与装备选用导则 2021-12-22
- NB/T 10897-2021 烃基生物柴油 2021-12-22
- DL/T 2121-2020 高压直流输电换流阀冷却系统化学监督导则 2020-10-23
- NB/T 10770-2021 生物重油 2021-12-22
- NB/T 10769-2021 BD100 生物柴油原料 废弃油脂预处理工艺规范 2021-12-22
- NB/T 10896-2021 燃料乙醇工业用秸秆 2021-12-22
- NB/T 10895-2021 燃料乙醇工业用木薯干 2021-12-22
- NB/T 13007-2021 生物柴油(BD100)原料 废弃油脂 2021-12-22
- JT/T 1431.2-2022 公路机电设施用电设备能效等级及评定方法 第2部分:公路隧道通风机 2022-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