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SRS 5.2-2025 “抚松人参”品牌 认证通则

T/FSRS 5.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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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T/FSRS 5.2-2025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5-06-06
实施日期
2025-07-06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抚松县人参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4 管理机构及职责“抚松人参”品牌管理机构为“抚松人参”品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品牌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品牌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不限于:a) 品牌的建设、宣传推广、品牌保护等管理工作;b) 组织开展品牌培育体系、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和推广体系研究工作;c) 组织开展“抚松人参”品牌规范认证活动;d) 批准、发布“抚松人参”品牌产品和品牌原料基地认证名单;e) 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对“抚松人参”品牌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5 认证原则5.1 以人为本“抚松人参”品牌认证应坚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服务社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5.2 自愿开放“抚松人参”品牌认证应面向全社会开放,以信用为基础,由企业、经济合作组织或个人自愿申请。5.3 公平公正“抚松人参”品牌认证应按照“抚松人参”品牌标准开展,做到实事求是、客观中立、公平公正、依法依规。5.4 创新引领“抚松人参”品牌认证旨在推动组织持续满足用户及相关方需求,持续保持创新的动力、持续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6 基本要求6.1 基本条件6.1.1 产品申请“抚松人参”品牌产品认证的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a) 在抚松县域内注册,从事人参加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b) 人参原料应产自“抚松人参”证明商标规定的生产地域范围内(附录 A),并通过认证的“抚松人参”品牌原料基地;c) 抚松县境内有自主生产线生产的产品,具有产品商标、企业生产标准、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证明等,及抚松县域外使用“抚松人参”并能提供溯源证明资料的抚松县域外的人参加工产品。d) 注册资金在 300 万元以上,单品年销售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e) 有规范的产品包装。6.1.2 品牌原料基地申请“抚松人参”品牌原料基地认证的企业、经济合作组织或个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a) 在抚松县域内注册,从事人参种植;b) 具有合法的人参栽培种植土地使用权,种植人参面积 50 亩以上, 3 年生以上的人参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 60 %;c) 基地种植管理应符合 T/FSRS 3.1、T/FSRS 3.2、T/FSRS 3.4、T/FSRS 3.5;d) 已经完成 2 个种植生产周期,具备完整生产档案;e) 基地产品标准符合 GB/T 22533 的要求。6.2 优先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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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吉林省标准研究院、吉林农业大学、吉林省参茸办公室(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中药 材发展中心)、抚松县人参协会、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抚松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吉林参王植 保科技有限公司、吉林?抚松人参质量检测中心、吉林人参研究院
起草人:
张红杰、王英平、陈晓林、侯玉兵、陈成军、徐怀友、史磊、马友德、雷秀娟、 郭兴军、徐芳菲、李昊、王翔、王欣、张新才、丁旭、王娜迪、闫鹤、丁梦瑶、刘星见、王刚、陈少麟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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