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SRS 5.3-2025 "抚松林下山参"品牌 认证通则

T/FSRS 5.3-2025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FSRS 5.3-2025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5-06-06
实施日期
2025-07-06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抚松县人参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4 管理机构及职责“抚松林下山参”品牌管理机构为 “抚松人参”品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品牌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品牌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不限于:a) 品牌的建设、宣传推广、品牌保护等管理工作;b) 组织开展品牌培育体系、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和推广体系研究工作;c) 组织开展“抚松林下山参”品牌认证,规范认证活动;d) 批准、发布“抚松林下山参”产品认证名单;e) 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对“抚松林下山参”品牌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5 认证原则5.1 以人为本“抚松林下山参”品牌认证应坚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服务社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5.2 自愿开放“抚松林下山参”品牌认证应面向全社会开放,以信用为基础,由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自愿申请。5.3 公平公正“抚松林下山参”品牌认证应本文件开展,做到实事求是、客观中立、公平公正、依法依规。5.4 创新引领“抚松林下山参”品牌认证旨在推动组织持续满足用户及相关方需求,持续保持创新的动力、持续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6 基本要求6.1 基本条件申请“抚松林下山参”品牌认证的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a) 在抚松县域内注册,从事林下山参生产、加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b) 林下山参及系列产品年销售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c) 林下山参原料应产自“抚松林下山参”证明商标规定的生产地域范围内(附录 A)。6.2 优先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认证时应优先考虑:a) 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或抚松县与产品质量相关的荣誉称号或奖励;b) 获得过政府或权威机构发布的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评价或认证(登记)(如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c) 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d) 主导制(修)订与申请认证产品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抚松人参”团体标准;e) 产品所在生产区域为国家、省产业政策支持的各产业园区、示范区等。6.3 否决条件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不予进行认证:a) 被管理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b) 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发生质量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c) 有侵犯知识产权、偷税漏税骗税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记录;d) 近 3 年有重大、群体性安全事故,超标排放和噪音、水资源及空气等严重污染环境以及食品安全问题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当前资源暂不支持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吉林省标准研究院、吉林农业大学、吉林省参茸办公室(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中药 材发展中心)、抚松县人参协会、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抚松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吉林参王植 保科技公司、吉林?抚松人参质量检测中心、吉林人参研究院
起草人:
张红杰、王英平、陈晓林、侯玉兵、陈成军、徐怀友、史磊、马友德、雷秀娟、 郭兴军、徐芳菲、李昊、王翔、王欣、张新才、丁旭、王娜迪、闫鹤、丁梦瑶、刘星见、王刚、陈少麟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暂无内容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