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805-2020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DB63/T 1805-2020 Metal and non-metal underground mine enterprise safety production risk classification management and hazard investigation and treatment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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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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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ICS73.010
D01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1805—2020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
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2020-08-11发布2020-09-01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3/T1805—2020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适用范围..........................................................................4
2规范性引用文件....................................................................4
3术语和定义........................................................................4
4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4
4.1成立组织机构..................................................................4
4.2制定制度......................................................................4
4.3部署实施......................................................................5
4.4划分风险点....................................................................5
4.5辨识危险源....................................................................6
4.6风险评价......................................................................7
4.7制定风险管控措施..............................................................7
4.8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7
4.9风险告知......................................................................7
5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7
5.1成立组织机构..................................................................7
5.2制定制度......................................................................8
5.3培训..........................................................................8
6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8
6.1隐患排查项目..................................................................8
6.2隐患排查......................................................................8
6.3编制隐患排查清单..............................................................9
6.4隐患分级......................................................................9
6.5隐患治理.....................................................................10
7建设成果和效果...................................................................11
7.1成果.........................................................................11
7.2效果.........................................................................11
8信息化管理.......................................................................11
9持续改进.........................................................................11
10文件管理........................................................................12
附录A(资料性附录)风险分级管控清单...............................................13
I
DB63/T1805—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青海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省应急管理厅、青海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锡铁山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宁安、郭显世、郭勇、敏锐、曹林宝、徐志靓、张琦、芦光伟、李开远、姚
京栋、郭威、江珍永、余晓峰、郭全海、程武忠、闫海鹏、李省伟、吕忠祥、谢莉莉。
本标准由青海省应急管理厅监督实施。
II
DB63/T1805—2020
引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国际、国内安全生产风险
分级管控相关标准、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和地下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经验及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经验,融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要求,结合青海省金属非金属地
下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成。
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青海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及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达到降低风险,杜绝或减少各种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
III
DB63/T1805—2020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青海省内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
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63/T1803-2019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DB63/T1804-2019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3术语和定义
DB63/T1803-2019和DB63/T1804-201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
4.1成立组织机构
企业应明确风险识别、评价和控制的主管部门、责任部门(含承包单位),成立领导双重预防机制
小组及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要明确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风险识别、评价和管控等工作,分管负责人应
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风险识别、评价和管控等工作。工作组要明确组成人员范围,包括:安全、生产、
技术、工艺、质量、设备、工程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含承包单位)负责人;通风、采矿、机电等各类部
门技术人员和相关岗位人员,明确任务分工、编排节点计划。
4.2制定制度
4.2.1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应明确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任务、进度安排等。
应提出具体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管理保障措施,从组织协调、资金保障、宣传推广、培训交流、督
查考核等方面制定措施。
4.2.2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4
DB63/T1805—2020
应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流程,明确各层次风险管控职责;规定安全生产风
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运行和管理的措施,明确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分级标准、管控层级确
定、管控措施编制、安全风险告知等内容,保证本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规范化。
4.2.3培训教育制度
应规定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培训教育职责,明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培训需求分析、
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投入等职责,明确各基层单位落实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学习风
险分级管控相关内容的职责,明确岗位工熟知本岗位危险源及相应管控措施的学习义务。
4.2.4运行管理考核制度
应明确企业、部门(车间)、班组、岗位的体系运行管理考核内容及标准,规范相关信息档案的管
理,确定考核频次和考核组织形式,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应将考核结果与评先争优、物质奖励
等有机结合,强化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4.2.5持续改进管理制度
应明确更新标准、评审程序、沟通机制和考评内容,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
和风险分析,并更新完善风险信息。
4.3部署实施
4.3.1宣传
针对全体从业人员做好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内容包括:
——开展风险分级管控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评价准则;
——典型示范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
——相关行业领域事故案例;
——企业员工应履行的工作职责,承担的法律责任。
4.3.2培训
企业应制定培训计划,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班前会、安全活动日、培训班、员工
日常学习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各层级人员体系建设职责、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运行制度、相
关概念、风险排查辨识方法等。要明确培训教育职责,加强培训督促考核。
4.3.3落实分工
企业应根据各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岗位的职责,按照本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
设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排查风险点、辨识危险源、制定管控措施、编制风险管控清单的任务。
4.4划分风险点
4.4.1风险点划分原则
按照DB63/T1803-2019中5.1.1原则,企业可按照采掘系统、通风防尘系统、采矿系统、供电系统、
供风系统、运输系统、提升系统、供排水系统等功能进行划分,对于复杂的系统宜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细
分:
——按生产(工作)流程的阶段划分风险点;
——按地理区域划分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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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1805—2020
——按装置划分风险点;
——按作业任务划分风险点;
——上述几种方法的结合。
4.4.2风险点确定方法
组织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工程、通风、机电、采矿、地测等部门和部门力量及岗位人员,发
动全员参与,全方位、全过程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
全风险进行排查,建立风险点排查台账。
风险点的排查由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组织,各职能管理部门分别主持,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岗位人员参加,基于现有安全知识、安全经验、法
规及标准要求、事故教训等,对风险点名称、覆盖范围、包含的危险源、潜在事故类型等做出的、达
成共识的集体判断结果,同时可征询外部专家人员意见。
4.4.3风险点
企业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风险点:
——掘进系统:平巷凿岩、斜巷凿岩、天(溜)井凿岩、掘进爆破、铲装作业、支护作业;
——落矿系统:钻孔施工、爆破落矿、出矿、破碎(破碎锤作业、大块爆破)、放矿、设备维修、
油库、服务车辆;
——运输系统:有轨运输、无轨运输、运输系统检修;
——溜破系统:溜破、检修、定量装载、井下电梯;
——提升系统:绞车操作、井口(底)把钩、井口(底)信号、井底装载、井筒装备及检修、电气
系统及检修;
——充填系统:渣浆泵、砂仓检修、充填挡墙施工、充填管路安装与维护、滤水管安装、采空区充
填巡查;
——地测防治水系统:地质作业、测量作业、防治水管理、钻探作业、注浆作业;
——通防系统:主通风机、井下通风防尘、风门管理、通风构筑物施工及设备安装;
——供电系统:高压架空线路、地面变电所、井下变电所、电工作业;
——压风系统:地面压风机及管道、井下压风机及管道;
——供排水系统:水泵房、供水站;
——炸药库:地面炸药库、井下发放站、装卸运输爆炸物品;
——其它:桁车、电焊作业、气割作业、维修车间、化验、仓储、地面运输等。
4.4.4建立风险点排查台账
按照DB63/T1803-2019中5.1.3的要求建立风险点排查台账。
4.5辨识危险源
4.5.1辨识方法
按照DB63/T1803-2019中5.2.1执行。
4.5.2辨识范围
危险源的辨识范围应覆盖所有的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主要包括:
——常规和非常规作业活动;
6
DB63/T1805—2020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
——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
——地质、气候及环境影响等。
对于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案例、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评价及其他安全研究成果中辨识出的危险源必
须列入辨识范围,对近三年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中反复出现的隐患内容必须列入辨识范围,对行业单位内
发生的事故案例分析研判后结合实际情况列入辨识范围。
4.5.3危险源辨识实施
4.5.3.1危险源辨识步骤:发动全员参加、辨识方法培训、辨识、填写分析记录、汇总、审查补充完
善。
4.5.3.2矿山企业应组建危险源辨识工作组,在对危险源的辨识方法进行培训的基础上,按照确定的
辨识范围有组织地有序开展危险源辨识。
4.5.3.3应按照DB63/T1803-2019附录A中危险源的分类标准,对潜在的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
因素、管理因素等危害因素进行危险源辨识。
4.5.3.4应按DB63/T1803-2019中5.2.3.2和5.2.3.3的要求进行辨识,并填写辨识分析记录。
4.6风险评价
按照DB63/T1803-2019中5.3的要求,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得出评价等级。
4.7制定风险管控措施
按照DB63/T1803-2019中5.4执行。
4.8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在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制定后,编制包括全部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风
险分级管控清单(详见附录A),并按照规定及时更新。
4.9风险告知
按照DB63/T1803-2019中5.6执行。
5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5.1成立组织机构
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负
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等为主要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由分管安全生产负责
人为组长,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以及设备、工艺、电气等各类部门技术人员为主要成员
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部门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体系建设的计划制定、人员配置、财务资源
等事项,指导和协调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各部门工作小组负责责任范围内的体系建设与运行。
企业全员应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活动的实施中,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涉及企业各区域、场所、岗位、各
项作业活动和管理活动,使风险得到全面、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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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1805—2020
5.2制定制度
5.2.1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明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任务、进度安排等。应提出
具体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管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协调、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培训交流、督查考
核等方面制定措施。可与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一并制定。
5.2.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规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流程,明确各层次隐患排查治理职责;规定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行和管理的措施,明确排查主体、周期、内容及实施流程,确定隐
患整改、验收工作流程等。
5.2.3培训教育制度
规定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培训教育职责,规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投入等的制定
原则和标准,明确岗位工熟知本岗位隐患排查清单的学习义务。可与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培训教育制度一
并制定。
5.2.4运行管理考核制度
规定各部门、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运行流程和考核标准,包括:排查实施、隐患报告、隐患治理、
验收审核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5.3培训
企业应分阶段、分层级组织全员培训,主要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方案、相关制度和隐患排查清
单等内容,使企业员工熟悉和掌握本岗位隐患排查的方法、周期和内容等。企业应根据体系运行情况,
及时调整完善相关隐患排查清单并组织再培训。
6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
6.1隐患排查项目
6.1.1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
基础管理类隐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等。
6.1.2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
企业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爆破、采矿、采空区治理(充填)、提升运输、供水消防、通风防尘、防排水、供配电、监测监控、
紧急避险、人员定位、通讯联络及从业人员操作行为等方面。
6.2隐患排查
6.2.1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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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1805—2020
根据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要求,公司、部门(车间)、班组、岗位应对照本层级的隐患排查项目,
按照规定的排查周期实施隐患排查,并详细记录排查结果。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
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包含全部应该排查清单。企业应每年至少对隐患排查项目清单进行一次补充完善。
6.2.2排查周期
按照DB63/T1804-2019中6.4.2执行
6.3编制隐患排查清单
按照DB63/T1804-2019中6.2执行。
6.4隐患分级
6.4.1一般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6.4.2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DB63/T1803-2019中5.1.3相关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应包括以下情形:
——安全出口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要求;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相邻矿山的井巷相互贯通;
——没有及时填绘图,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地表水系穿过矿区,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措施;
——排水系统与设计要求不符,导致排水能力降低;
——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或配齐专用
探放水设备;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山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与设计要求不符;
——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山,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采取防火措施;
——在突水威胁区域或可疑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进行探放水;
——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不实施停产撤人;
——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开采错动线以内存在居民村庄,或存在重要设备设施时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擅自开采各种保安矿柱或其形式及参数劣于设计值;
——未按照设计要求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处理;
——具有严重地压条件,未采取预防地压灾害措施;
——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
——矿井未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
求;
——未配齐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
——提升系统的防坠器、阻车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或信号闭锁措施失效;未定期试验或检测检验;
——一级负荷没有采用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或单一电源不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需要;
——地面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井下使用的普通变压器采用中性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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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1805—2020
6.5隐患治理
6.5.1基本要求
按照DB63/T1804-2019中6.5.1的要求执行。
6.5.2治理流程
治理流程应满足DB63/T1804-2019中6.5.2的要求。
6.5.3一般隐患治理
6.5.3.1立即整改
一般隐患中有些隐患如明显的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这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式的一般隐
患,排查人员一旦发现,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如实记录,以备对此类行为统计分析,确定是否为习惯
性或群体性隐患。有些设备设施方面的简单的不安全状态如安全装置没有启用、现场混乱等物的不安全
状态等一般隐患,也应要求现场立即整改。
6.5.3.2限期整改
一般隐患难以做到立即整改的,则应限期整改。由排查人员立即上报至班组、车间(部门)或公司,
汇总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限期整改需要全过程监督管理,除对整改结果进行“闭环”确认外,也要在整改工作实施期间进行
监督,以发现和解决可能临时出现的问题,保证按期整改完成。
6.5.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按照DB63/T1804-2019中6.5.4的要求执行。
6.5.5隐患治理验收
6.5.5.1隐患整改完成后,应由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复查验收销项,并填写销项记录。
6.5.5.2重大隐患治理结束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
理情况进行评估或者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进行评估,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格式见DB63/T1804-2019中附录E)。评估通过后进行销项。
6.5.5.3对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完成
治理并经评估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向相应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经营的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恢
复生产经营。申请材料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治理情况评估报告等。
6.5.6告知
应依据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进行隐患等级判定,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将事故隐患以网络或宣
传栏的形式,定期向从业人员通报或公示。
6.5.7统计分析
企业应当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应遵循以下原则:
——隐患排查是否覆盖了要求的范围和类别;
——隐患排查是否做到了重点部门、重大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适当突出的原则;
——隐患排查发现:包括确定隐患清单、隐患级别以及分析隐患的分布(包括隐患所在单位和地点
10
DB63/T1805—2020
的分布、种类)等。
7建设成果和效果
7.1成果
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成果应包括:
——每一轮风险辨识和评价后,应使原有管控措施得到改进,或者通过增加新的管控措施提高安全
可靠性;
——重大风险场所、部位的警示标识得到保持和改善;
——涉及重大风险部位的作业、属于重大风险的设备设施建立了专人监护制度;
——员工对所从事岗位的风险有更充分的认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保证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有效的制度得到改进和完善,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
——风险控制措施全面持续有效;
——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和提升;
——根据改进的风险管控措施,完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使隐患排查工作更有针对性;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各级排查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员工隐患排查水平进一步提高;
——职业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对隐患频率较高的风险重新进行了评价、分级,并制定了控制措施。
7.2效果
7.2.1企业应成立双重预防机制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对各层级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一
次考核。
7.2.2企业应制定双重预防机制绩效考核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考评的目的和用途;
——考评的原则;
——考评的内容和分值;
——考评的一般程序;
——考评的周期。
7.2.3双重预防机制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从业人员职务调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8信息化管理
8.1企业应建立内部沟通和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风险信息和隐患信息,提高风险管控效果与
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8.2企业应实现信息化管理,相关信息系统中企业基本信息、双重预防机制相关组织机构及人员、设
备设施库、作业活动库、相关管理制度、体系文件等信息填写完整。
8.3企业宜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平台。
8.4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9持续改进
11
DB63/T1805—2020
DB63/T1803-2019、DB63/T1804-2019中的相关内容适用于本标准。
10文件管理
DB63/T1803-2019、DB63/T1804-2019中的相关内容适用于本标准。
12
DB63/T1805—2020
A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见表A.1。
表A.1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风险点作业步骤管控措施
可能发生的
危险源或评价管控层
事故类型及责任单位责任人
编潜在事件级别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级
类型名称序号名称后果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
号措施措施措施
1、局扇架设合理,佩戴自救
风筒口与工作面压班前会、周器,组织
通风不良、1、作业前通风至少15分钟;必须配戴
作业通风、检测入式应不超过10m,一例会重撤人,按
1凿岩1有害气体3中毒和窒息2、作业前检测有害气体浓度;防毒、防尘班组级钻工班班组长
活动气体抽出式通风应不超点强调、培照现场处
超标3、班长、安全员每班进行巡查。口罩
过5m,风带无破口训置方案处
漏风;理。
班前会、周
无照明或1、配备充足照明;一例会重按要求增
2检查照明3其它伤害1、作业前检查,照明不良时及时恢复。班组级钻工班班组长
照明不足跟进安装及时点强调、培加应急灯
训
3检查浮石顶帮有浮3物体打击1、配备合格且数量1、敲帮问顶,仔细观察顶板及围岩情况;;按期进行安全帽、背撤离现班组级钻工班班组长
石充足的排险工具2、合理利用撬毛台车进行现场排除;采场顶板甲等劳保场;及时
3、严格按照站位、监护、问顶、退路顺序排安全知识护品佩戴支护13
DB63/T1805—2020
风险点作业步骤管控措施
可能发生的
危险源或评价管控层
事故类型及责任单位责任人
编潜在事件级别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级
类型名称序号名称后果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
号措施措施措施
险;培训。齐全
4、安全员、班长每班巡查做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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