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156-2021 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通则

DB11/T 1156-2021 Industrial Clean Production Audit Technical Guidelines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156-2021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9-24
实施日期
2022-01-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01

CCSZ04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156—2021

代替DB11/T1156—2015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通则

Generalprinciplesforcleanerproductionauditforindustrial

enterprises

2021-09-24发布2022-01-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1/T1156—2021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审核基本原则........................................................................2

5审核逻辑............................................................................2

6审核程序............................................................................3

7审核技术要求........................................................................5

8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17

附录A(资料性)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分析内容示例............................18

附录B(资料性)物料平衡示例图......................................................20

I

DB11/T1156—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1156—2015《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通则》,与DB11/T1156—2015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制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审核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分别结合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特点,提

出了不同的审核技术要点,更具操作性(见第7章,2015年版的第7章);

b)细化了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等问题的发现、原因分析和对应清洁生产方案的技术要求(见

第7章,2015年版的第7章);

c)细化了环境管理要求,并根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四大要素,明确污染物产生、控

制和处置/排放等的具体内容(见7.2.5,2015年版的7.2.1.1h));

d)细化了平衡实测和原因分析的要点,尤其对特征污染因子平衡的建立和分析提出了更为细致

的技术要求(见7.3,2015年版的7.3);

e)清洁生产方案类型发生变化,清洁生产方案分为清洁生产重点方案和一般方案,重点方案要

求解决清洁生产审核关键问题并支撑清洁生产目标完成(见3.8、7.4.1,2015年版的3.2);

f)新增了1个资料性附录:物料平衡示例图(见附录B)。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中科国清(北京)环境发

展有限公司、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候剑、彭燕坤、孙慧、吕竹明、张心钰、温婷婷、黄怡、王宝成、吕泽瑜、

王力明、李晓斌、邱银权、于承迎、李晓丹。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本文件于2015年首次发布;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11/T1156—2021

引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提高资源与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有毒有害物质使

用,减少污染物产生与排放,保护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程序和方法,为企业和

咨询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以及清洁生产管理部门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开展评估和验收工作

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制订本文件。

III

DB11/T1156—2021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通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基本原则、逻辑、程序、技术要求以及报告编制基本要

求。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开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484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12452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13234用能单位节能量计算方法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3782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HJ884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

HJ94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

DB11/307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50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T1040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

DB11/1195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3484和GB/T1245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清洁生产审核cleanerproductionaudit

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降

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进而选定并

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3.2

审核期auditperiod

企业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从起始日期到结束日期的时间段,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1

DB11/T1156—2021

3.3

审核基准期benchmarkperiodofaudit

企业开展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当年的上一个自然年。非连续生产企业可取上一年度同一生产周期

为审核基准期。

3.4

审核考察期reviewperiodofaudit

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活动包括审核基准期在内、以审核基准期回溯三个自然年的时间。

3.5

“双超”企业enterprisesofpollutantsexceedingemissionstandard/totalamountcontrol

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北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北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量的企业。

3.6

“双有”企业enterprisesofinvolvingtoxic/harmfulsubstances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

3.7

超能耗限额企业enterprisesofexceedingenergyconsumptionlimitperunitproduct

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企业。

3.8

清洁生产重点方案keyoptionsofcleanerproduction

解决清洁生产审核关键问题并支撑清洁生产目标完成的清洁生产方案。

4审核基本原则

4.1合规性

企业应在审核中全面落实产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与能源节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

文件等要求。

4.2真实性

清洁生产审核应以企业客观现状和真实有效的基础数据为依据。

4.3逻辑性

清洁生产审核应遵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关联性,问题与方案的对应性。

4.4针对性

企业应围绕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等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审核工作。

4.5持续性

企业应在完成本轮审核后,将审核机制纳入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并加以落实。

5审核逻辑

2

DB11/T1156—2021

5.1发现问题

通过合规性分析、现场调查、员工座谈、专家指导、实测数据分析等方式,查找和明确企业生产过

程中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等主要问题及其产生的部位、环节和性状,获得清晰明确的主要问题及其

产生源等详细信息。

5.2分析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从原辅材料和资源能源、工艺技术、设备、过程控制、产品、废物、管理和员工

等八个方面追踪、排查,分析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等问题产生的原因。

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针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原因进行深入、全面地分析。

5.3解决问题

根据发现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确定避免问题发生或减轻问题影响的备选清洁生产方案,

通过简单筛选,技术、环境和经济等可行性分析,确定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并实施。

6审核程序

审核程序包括七个阶段: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方案的产生和筛选、方案的确定、方案的实施、

持续清洁生产,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产出应符合图1要求。

3

DB11/T1156—2021

工作内容

工作产出

第一阶段:审核准备

a)企业领导支持与参与;

a)取得领导支持;

b)审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b)组建审核组织机构;

c)审核工作计划;

c)制定审核工作计划;

d)全员积极参与。

d)开展宣传培训。

第二阶段:预审核a)企业原辅材料、资源能源消耗分析

a)现状调研和现场考察;结果,环境保护分析结果,能耗高、

b)法规政策符合性分析;物耗高、污染重的环节和原因;

c)清洁生产现状水平分析与评估;b)法规政策符合性分析结果;

d)确定审核重点,设置清洁生产目标;c)清洁生产现状水平评估结果;

e)提出并实施清洁生产方案。d)审核重点和清洁生产目标;

e)备选清洁生产方案清单。

第三阶段:审核

a)审核重点概况分析;a)物料平衡图、水平衡图、能量平衡

b)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实测,建立物料平图和特征污染因子平衡图;

衡、水平衡、能量平衡、特征污染因子b)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分

平衡等;析清单;

c)分析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c)备选清洁生产方案清单。

d)提出并实施清洁生产方案。

第四阶段:方案的产生和筛选a)可行的备选清洁生产方案清单;

方案产生、汇总、分类和筛选。b)推荐进入可行性分析的备选清洁

生产重点方案。

第五阶段:方案的确定

a)调研并确定方案内容;

a)重点方案可行性分析结果;

b)进行技术可行性、环境可行性和经济可

b)可行的重点方案清单。

行性分析;

c)确定可行的重点方案。

a)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效果汇总清

第六阶段:方案的实施单,分析清洁生产近期目标完成

a)组织实施清洁生产方案;情况;

b)汇总已实施方案效果;b)拟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实施计划与

c)制定拟实施方案实施计划,汇总拟实施效果预测,分析清洁生产中远期

方案效果;目标的预期效果和实现的可能

d)分析审核期企业生产经营、资源能源消性;

耗情况、环境保护情况,评估清洁生产c)审核期企业生产经营、资源能源

水平提升情况。消耗、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水平

提升情况。

第七阶段:持续清洁生产

a)完善清洁生产组织机构、管理制度;a)持续清洁生产组织机构;

b)明确持续清洁生产方向,制定持续清洁b)健全的清洁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计划;c)持续清洁生产计划;

c)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d)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图1清洁生产审核程序框架图

4

DB11/T1156—2021

7审核技术要求

7.1审核准备

审核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建审核组织机构、制定审核工作计划、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和确定审核基

准期、审核考察期及审核期等。

a)组建审核组织机构:清洁生产审核组织机构可分为审核领导小组与审核工作小组;企业人数

小于100人的,可将审核领导小组与审核工作小组合并为审核小组。

b)制定审核工作计划:应明确审核各阶段工作内容、起止时间、负责人(或负责部门)及参与

人(或参与部门)等。

c)宣传培训工作:应充分动员全员参与,不同阶段针对不同人员宜采取不同的宣传培训方式,

宣传培训内容应主要包括清洁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d)确定审核基准期、审核考察期及审核期。

企业未能按时限要求完成审核且审核期超过两个自然年的,应调整审核基准期;未能通过评估的,

审核基准期应为重新开展审核工作的上一自然年。

7.2预审核

7.2.1企业基本情况调研

7.2.1.1企业概况

调研企业概况,应包括企业发展史、规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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