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 0148-2018 街道办事处综合信息地理化管理规范

DB3301/T 0148-2018 The integrated information and geographic management standards for street office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1/T 0148-2018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6-20
实施日期
2018-07-20
发布单位/组织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DB3301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

DB3301/T0148—2018

代替DB3301/T40-2010

街道办事处综合信息地理化管理规范

2018-06-20发布2018-07-20实施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01/T0148—2018

前言

为改变传统的工作模式,提高工作的效率。使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具体工作流程,

使工作变得更明确、规范。解决政府工作中,基础台帐建设存在的不足,同时为解决了政府部门中人少

事多、信息资源共享性欠缺问题,特制订该标准,以提高基层政府的服务的水平,使基层政府工作更快

捷、透明,有助于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本标准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小营街道办事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平、徐文孝、倪受南、徐东旭。

本标准历次发布版本:

——DB3301/T40-2010

I

DB3301/T0148—2018

街道办事处综合信息地理化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街道办事处综合信息地理化管理规范的管理机构与职责、基本要求、管理系统的主要

内容、综合信息数据化管理、安全与保密、考核与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上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综合信息的地理化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68号

《杭州市信息化条例》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地理信息系统(简称GIS)

是采集、存储、管理、检索、分析和描述整个或部分地球表面与空间地理分布数据的空间信息系统。

3.2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是将各部门办公软件集合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网络系统内的大型办公平台,用于某一管理部门无纸化

办公的信息系统。

3.3综合信息地理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

是在综合信息管理规范的基础上,利用先进的GIS信息技术,融计算机图形、多用户共建的数据库

与网络于一体,能够存储和处理空间信息,并把地理位置与相关属性信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根据实际

需求,准确快捷、图文并茂、大量真实地输出给用户,并实现整个地域共享与部门间互动的计算机系统。

4管理机构与职责

4.1街道办事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

负责推进管理规范的开发、应用、维护和功能完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制定管理规

范的推广应用计划,制定、落实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街道各科室、部

门、社区共同构建管理规范运行网络。

4.2街道办事处职能科室

各科室、部门等有关单位是管理系统的用户单位,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须指定一名专职

或兼职人员负责各自部门管理规范的正常运行以及本单位的信息宣传工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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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社区居民委员会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是管理的用户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须指定一名专

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各自部门管理规范的正常运行以及本单位的信息宣传工作。

4.4管理的人员与职责

4.4.1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管理系统的业务培训,业务信息的收集、采编和传送,同时必须保证由网站

系统管理员为本部门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

4.4.2网络管理员负责街道管理的正常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用户帐号的管理,提供包括开户、修

改、暂停、注销等服务。

4.4.3实行信息员例会制度。信息员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的形式灵活多样,可采用集中学习、研

讨、参观、现场会议等。通过例会交流、总结、分析和推进管理规范的应用和完善。

4.4.4实行信息员培训制度。培训实行集中与分级培训相结合。注重针对性和专业性,重点提高信息

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4.4.5实行信息员考核制度。结合半年、年终信息化建设考核工作,对信息员履行职责和工作实绩等

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5基本要求

5.1信息库要求

按照统一的要求,在管理系统中建成街道区域经济、文化、民生、人事、综治、计生、城管等综合

业务信息库,信息要求做到及时、准确、真实、规范。

5.2信息用户要求

各用户单位在管理系统中所发布的信息,应先交由本单位领导审核。各单位领导对本单位在管理系

统中发布的信息的可靠性和严肃性负责。

5.3信息通报要求

街道办事处应定期对各科室、社区运行管理系统的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和通报。

5.4系统建设要求

根据“安全、实用、先进、规范、可扩展”的设计原则和“构建信息化基础软件平台为基础”的技术路

线,系统建设应采用具有开放性、安全性、先进性、可扩展性的最新技术架构。

5.5管理系统选型

5.5.1系统软件

系统软件由下列系统组成:

a)数据库系统:采用上城区政府已实际运行的ORAALE8.1.7数据库;

b)应用服务器系统:TomAat5.5(开源免费);

c)操作系统:Win2003企业版。

5.5.2系统硬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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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硬件的设置应满足数据库系统正常运行需求。

5.6系统运行要求

系统正式运行后,各用户单位必须保障本单位工作站的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本单位信息员

和街道管理系统技术支持人员联系并处置。

6管理系统的主要内容

6.1管理系统的设计

6.1.1建立统一的信息标准,避免信息标准混乱,信息不能交流和共享。

6.1.2信息标准的建立需要在遵循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同时,能够兼顾市政设施监管中心的发展现状。

6.1.3应用系统运行依赖于其他系统的数据,应能够自动从其他系统中获得所需数据,避免重复录入。

6.1.4各应用系统需要为其他系统提供所需数据,需要能够有自动的方式支持应用系统对外提供共享

数据,避免因为相互之间的依赖关系而影响应用系统的可靠运行或限制应用系统。

6.2系统构成与功能

6.2.1管理系统的构成

6.2.1.1管理系统由地理信息系统和综合信息管理规范构成,它是采集、存储、管理、检索、分析和

描述整个或部分地球表面与空间地理分布数据的空间信息系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是将各部门办公软件

集合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网络系统内的大型办公平台,用于管理部门无纸化办公的信息系统。

6.2.1.2系统用于存放街道、社区所有办公数据和文件信息,客户端供所有办公用户用于信息及文件

的输入、修改、签批和流转操作。各项业务资源共享于该系统中。

6.2.2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

6.2.2.1任务管理

实现公文、任务等电子批阅和电子传阅,记录公文处理、任务执行全过程情况,监控公文处理、任

务完成状态、位置等情况。

6.2.2.2信息发布

提供一个综合的信息发布平台,实现街道内部的工作快讯、通知公告等信息的撰写、编辑、提交、

审批和发布;开辟电子论坛,设置有关专题,允许授权用户张贴与主题相关的文章,发表自己的见解和

进行在线交流等。

6.2.2.3信访处理

实现对信访的网上批阅和传阅,记录信访处理全过程的批阅情况,监控信件的处理状态、位置,可

及时向信件的当前批阅人发函提醒,并最终形成答复意见回复信访人。

6.2.2.4信息查询

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只要确定相关参数,即可得到以图形和数据相结

合的易于指挥人员理解的相应辅助决策及各种所需信息。

6.2.2.5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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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多种信息的统计功能。

6.2.2.6其它辅助功能

提供内部电话、人力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公共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查询等。

小营街道GIS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统一身份管理单点登陆个性化界面定制

地图管理报表管理台帐管理

行政事务楼盘管理物品管理

安系

全统

支信息发布预警管理经济管理服

撑务

平平

台招商引资最新公告文档资料管理台

数据整合数据挖掘数据交换

图1总体功能架构图

数据库

图1综合信息地理化管理总体功能架构图

6.2.3系统主要功能描述

借助GI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将各个科室、社区等信息通过电子地图,以图形化的方式展现出

来,能实现查询、统计,并具有预警机制,信息共享的地理化综合管理规范。综合信息地理化管理总体

功能架构图见图1。

应用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管理信息系统组成:地图管理、报表管理、台帐管理、招商引资、行政事

务、楼盘管理、物品管理、信息发布、经济管理、最新公告、文档资料管理等。

6.3地理数字化技术方案

街道办事处综合信息地理化管理规范的地理数字化技术方案按附录A《街道办事处级GIS综合管理规

范技术方案(V2.0)》进行设计、布局和运作。

7综合信息数据化管理

7.1数据的采集

7.1.1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在日常工作项目中产生的工作文件与相关信息材料应按另行制定的综合信息

地理化管理规范工作项目录入代码,在管理规范运行中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进行录入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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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对日常工作项目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应按规定的综合信息地理化管理系统本街

道办事处及社区录入代码进行及时整理。其中,各类台帐数据于当月月底前整理完毕;各类经济数据于

次月10号之前整理完毕;其他报表类数据在活动结束或办理结束后随时归档。

7.1.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条例》和《杭州市信息

化条例》确定综合信息地理化管理规范中信息的整理及归档要求。

7.2数据的整理

7.2.1综合信息地理化管理系统中的数据按工作类型分为党政办数据、经济科数据、民政科数据、综

治科数据、计生科数据、城管科数据、人武部数据、人大工委数据和GIS地图数据等大类。

7.2.2街道各科室、社区为系统的一个基础用户,所形成的全部数据由街道信息办统一管理。

7.2.3应用信息化手段建全综合信息地理化管理系统数据库,实现信息检索,所有数据按类型存放,

实现街道全数据的数字化。

7.3数据使用权限

7.3.1街道及社区要加强对综合信息地理化管理系统中数据的保管,社区只能上传、修改、查看本社

区的相关数据,街道各科室只能上传、修改、查看本科室相关工作的数据。

7.3.2街道信息办对数据进行统一管理,街道各部门需调用本部门权限以外的数据时,需得到街道党

工委、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同意后,由街道信息办统一调用数据。

7.3.3各个科室及社区重要文件可以上传到服务器上个人的目录下,存放安全,便于统一维护管理。

7.3.4管理人员应熟悉系统的操作,定期检查数据更新维护的情况,数据不得外泄。

7.3.5街道各科室、社区对系统数据进行及时准确的更新维护,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效的数据

支持。

7.3.6利用档案者持合法证件,经社区负责人同意,可利用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不应向社会公开以外的档案。利用者不得涂改、污损档案,不得泄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抄录复制档案。

7.3.7数据系统的维护管理分为:用户管理、权限管理、角色管理、科室管理、个人信息修改。

8安全与保密

8.1用户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严格遵守网络规范管

理办法,坚持保密原则。

8.2用户单位不得在管理规范上制作、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不得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

毒以及其他危害系统安全的数据。

8.3所有用户应按规定的权限阅读和使用系统提供的信息。不得盗用他人用户账号,不得干扰其他用

户和破坏系统服务。

8.4所有使用该系统的人员均有保密的责任。不得随意发布涉及行政机密以及其它不宜发布的信息。

9考核与检查

9.1定期管理检查

街道办事处应当每年定期对街道日常进行的综合信息地理化管理系统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在用于

街道综合信息地理化管理系统的工作台帐时发生损毁、涂改、伪造以及丢失档案等的行为分类按要求进

行登记并有责任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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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区级定期检查

区政府有关部门每年根据街道办事处综合信息地理化管理系统及其日常工作台帐工作对各街道进

行考核。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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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街道办事处级GIS综合管理规范技术方案(V2.0)

A.1业务方面地理数字化需求架构流程

综治科地理数字化需求架构流程图见A.1。

党政办地理数字化需求架构流程图见图A.2。

保障站地理数字化需求架构流程图见图A.3。

城管科地理数字化需求架构流程图见图A.4。

经济科地理数字化需求架构流程图见图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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