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RS 0002-2024 卷烟工厂碳排放核算评价方法
T/CERS 0002-2024 The method for accounting and evaluating carbon emissions from cigarette factorie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8年10月
-
2022年03月
-
2024年03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 起草人:
- 杨阳、唐志鹏、成佳庆、于凌巍、曲广庆、唐群、李鸿轩、杨震、刘嘉、桑晶、彭奕琦、李佳阳
- 出版信息:
- 页数:2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10
CCSZ04
团体标准
T/CERS0002—2024
卷烟工厂碳排放核算评价方法
Methodsforaccountingandassessmentofcarbonemissionsfromcigarettesfactory
2024-03-31发布2024-03-31实施
中国能源研究会发布
T/CERS0002—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原则...........................................................................2
5工作流程...........................................................................3
6核算边界及排放源...................................................................3
7统计报告期.........................................................................4
8核算...............................................................................4
9评价...............................................................................9
10数据质量管理.....................................................................11
11报告内容和格式...................................................................11
附录A(资料性)报告格式模板...................................................13
附录B(资料性)相关参数推荐值.................................................18
参考文献............................................................................22
I
T/CERS0002—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能源研究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
厂、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阳、唐志鹏、成佳庆、于凌巍、曲广庆、唐群、李鸿轩、杨震、刘嘉、桑
晶、彭奕琦、李佳阳。
II
T/CERS0002—2024
卷烟工厂碳排放核算评价方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卷烟工厂碳排放核算评价相关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核算边界及排放源、
统计报告期、核算、评价、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卷烟工厂碳排放核算、评价和报告编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
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384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2589-202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18771.2烟草术语第2部分:烟草制品与烟草加工
GB/T22723天然气能量的测定
GB/T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T2589、GB/T18771.2、GB/T3215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卷烟工厂cigarettesfactory
以卷烟生产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核算单位。
3.2
报告主体reportingentity
具有碳排放行为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来源:GB/T32150-2015,3.2,有修改]
3.3
碳排放总量totalcarbonemission
报告主体在统计报告期内生产各种卷烟产品产生二氧化碳排放,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
分别计算后的总和。
3.4
燃料燃烧排放fuelcombustionemission
1
T/CERS0002—2024
燃料在氧化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来源:GB/T32150-2015,3.7,有修改]
3.5
过程排放processemission
在生产、废弃物处理处置等过程中产生除燃料燃烧之外的物理或化学变化造成的二氧化碳
排放。
[来源:GB/T32150-2015,3.8,有修改]
3.6
购入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emissionfrompurchasedelectricityandheat
企业消费的购入电力、热力所对应的电力、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来源:GB/T32150-2015,3.9]
3.7
输出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emissionfromexportedelectricityandheat
企业输出的电力、热力所对应的电力、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来源:GB/T32150-2015,3.10]
3.8
活动数据activitydata
导致碳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表征值。
注:如各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原材料的使用量、购入的电量、购入的热量等。
[来源:GB/T32150-2015,3.12,有修改]
3.9
排放因子emissionfactor
表征单位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二氧化碳排放的系数。
[来源:GB/T32150-2015,3.13,有修改]
3.10
碳氧化率carbonoxidationrate
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完全氧化的百分比。
[来源:GB/T32150-2015,3.14]
3.11
单位产品碳排放总量totalcarbonemissionperunitoutputofproduct
报告主体在统计报告期内生产各种卷烟产品产生的碳排放总量与合格产品总产量的比值。
3.12
单位产值碳排放总量totalcarbonemissionperunitoutputvalue
报告主体在统计报告期内生产各种卷烟产品产生的碳排放总量与总产值(可比价)的比值。
4基本原则
2
T/CERS0002—2024
4.1合规性
相关评价工作应符合国家和行业能源、节能、低碳和统计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
4.2完整性
相关评价工作应包括核算边界内卷烟工厂所产生的全部碳排放,应避免漏计、重计。
4.3准确性
相关评价工作应准确反映卷烟工厂所使用的真实的、可计量、可核查的碳排放。
4.4一致性
在统计报告期内,评价报告主体碳排放时,边界划分、评价方法应保持一致。
4.5实效性
在对报告主体碳排放进行核算、评价和报告时,应体现其基于节能、低碳、环保等绿色发
展需求主动采取的减碳措施、活动等产生的实际减碳效果。
5工作流程
开展卷烟工厂碳排放评价工作流程分为以下步骤:
1)确定碳排放核算边界并识别排放源。
2)确定统计报告期。
3)进行碳排放核算。
4)进行碳排放评价。
5)核算和评价工作质量保证。
6)撰写碳排放报告。
6核算边界及排放源
6.1概述
报告主体应以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核算和报告其生产系统产生的
碳排放。生产系统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其
中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动力、供电、供水、化验、机修、库房、运输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
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等)。
如果报告主体还从事卷烟生产以外的其他生产服务活动,并存在本文件未涵盖的碳排放环节,
则应参考其他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要求中与二氧化碳排放相关部分进行核算并
汇总后一并报告(参见附录A)。
卷烟工厂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范围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排放源: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
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
卷烟工厂的碳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见图1。
3
T/CERS0002—2024
燃料电力热力
卷烟工厂
附属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碳排放核算边界
卷烟制丝烟支制卷卷烟包装
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购入及输出的热力消费购入及输出的电力消费
产生的排放产生的排放
图1卷烟工厂碳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
6.2核算和报告范围
6.2.1燃料燃烧排放的核算报告范围
卷烟工厂消耗的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包括煤、油、气等化石燃料在企业内
的固定燃烧设备(如锅炉等)以及用于生产的移动燃烧设备(如厂内运输用车辆、搬运设备等)
中发生氧化燃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6.2.2过程排放的核算报告范围
卷烟工厂所涉及的过程排放主要是指外购的工业生产的二氧化碳作为原料在烟丝膨胀工艺
过程中损耗产生的排放。
6.2.3购入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的核算报告范围
卷烟工厂购入电力、热力(蒸汽、热水)所对应的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6.2.4输出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的核算报告范围
卷烟工厂输出电力、热力(蒸汽、热水)所对应的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7统计报告期
7.1统计报告期至少应为1个自然年。
7.2统计报告期内应可获得开展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所需的相关运行、计量、测试等记录和数
据。
8核算
8.1概述
卷烟工厂的碳排放总量等于边界内所有生产系统的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以
及企业消费的购入电力、热力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之和,同时扣除输出的电力、热力所对
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式(1)计算:
4
T/CERS0002—2024
𝐸=𝐸燃烧+𝐸过程+𝐸购入电+𝐸购入热−𝐸输出电−𝐸输出热⋯⋯⋯⋯⋯(1)
式中:
E——碳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E燃烧——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E过程——工业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E购入电——购入的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E购入热——购入的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E输出电——输出的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E输出热——输出的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8.2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8.2.1计算公式
化石燃料燃烧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卷烟工厂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各种化石燃料燃烧产生
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加总,其中,对于生物质混合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仅核算混合
燃料中化石燃料(如燃煤)的二氧化碳排放。按式(2)计算:
𝑛
𝐸燃烧=∑𝑖=1𝐴𝐷𝑖×𝐸𝐹𝑖⋯⋯⋯⋯⋯⋯⋯⋯⋯⋯⋯⋯⋯⋯(2)
式中: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
E燃烧——
氧化碳(tCO2);
ADi——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i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数据,单位为吉焦(GJ);
EFi——第i种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
(tCO2/GJ);
i——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8.2.2活动数据获取
8.2.2.1概述
化石燃料燃烧的活动数据是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各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与平均低位发热量的
乘积,按式(3)计算:
𝐴𝐷𝑖=𝑁𝐶𝑉𝑖×𝐹𝐶𝑖⋯⋯⋯⋯⋯⋯⋯⋯⋯⋯⋯⋯⋯⋯⋯(3)
式中:
ADi——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i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数据,单位为吉焦(GJ);
NCVi——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i种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对固体和液体化
石燃料,单位为吉焦每吨(GJ/t);对气体化石燃料,单位为吉焦每万
标立方米(GJ/104Nm3)。
FCi——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i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对固体和液体化石燃料,
单位为吨(t);对气体化石燃料,单位为万标立方米(104Nm3);
i——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注:本文件中的气体标准状况是大气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73.15K(0℃)。
8.2.2.2化石燃料消耗量
5
T/CERS0002—2024
化石燃料消耗量是指各燃烧设备分品种化石燃料实际消耗量。卷烟工厂应保留化石燃料实
际消耗量的原始数据记录或在企业能源消费台账或统计报表中有所体现。
8.2.2.3平均低位发热量
具备条件的卷烟工厂可开展实测,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也可采用与相关方
结算凭证中提供的实测值。如采用实测,化石燃料低位发热量检测应遵循GB/T213、GB/T384、
GB/T22723等相关标准。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选择采用本文件提供的化石燃料平均低位发热量
缺省值,参见附录B表B.1。
8.2.3排放因子数据获取
8.2.3.1概述
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由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等参数计算得到,
按式(4)计算:
44
𝐸𝐹=𝐶𝐶×𝑂𝐹×⋯⋯⋯⋯⋯⋯⋯⋯⋯⋯⋯⋯(4)
𝑖𝑖𝑖12
式中:
EFi——第i种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
(tCO2/GJ);
CCi——第i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单位为吨碳每吉焦(tC/GJ);
OFi——第i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单位为百分数(%);
44
二氧化碳与碳的相对分子质量之比;
12——
i——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8.2.3.2单位热值含碳量
卷烟工厂可根据自身条件,选取以下方法:采用本文件附录B表B.1提供的化石燃料单位热
值含碳量的缺省值;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对单位热值含碳量开展实测,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
进行检测,也可采用与相关方结算凭证中提供的实测值。
8.2.3.3碳氧化率
卷烟工厂可参见附录B表B.1提供的化石燃料碳氧化率的缺省值。
8.3过程排放
8.3.1计算公式
过程排放包括外购的工业生产的二氧化碳作为原料在烟丝膨胀工艺过程中损耗产生的排放。
排放量按公式(5)计算:
𝐸过程=𝐴𝐷×𝛼⋯⋯⋯⋯⋯⋯⋯⋯⋯⋯⋯⋯⋯(5)
式中: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E过程——
(tCO2);
AD——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外购的工业生产的二氧化碳消耗量,单位为吨二氧
化碳(tCO2);
α——二氧化碳作为原料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比例,单位为百分数(%)。
8.3.2活动数据获取
6
T/CERS0002—2024
卷烟工厂在核算和报告期内外购的工业生产的二氧化碳消耗量,应根据企业台账或统计报
表来确定,如果没有,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或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
8.3.3排放因子数据获取
二氧化碳作为原料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比例,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损耗来确定。
8.4购入和输出的电力产生的排放
8.4.1计算公式
8.4.1.1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
对于卷烟工厂消费的购入电力所对应的电力生产环节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式(6)
计算:
𝐸购入电=𝐴𝐷购入电×𝐸𝐹电力⋯⋯⋯⋯⋯⋯⋯⋯⋯⋯⋯(6)
式中:
E购入电——购入电力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AD购入电——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的外购电力,单位为兆瓦时(MWh);
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兆瓦时
EF电力——
(tCO2/MWh)。
注:外购绿色电力应从外购电力总量中扣除。
8.4.1.2输出电力产生的排放
对于卷烟工厂输出电力所对应的电力生产环节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7)计
算:
𝐸输出电=𝐴𝐷输出电×𝐸𝐹电力⋯⋯⋯⋯⋯⋯⋯⋯⋯⋯⋯(7)
式中:
E输出电——输出的电力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AD输出电——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的输出电力,单位为兆瓦时(MWh);
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兆瓦时
EF电力——
(tCO2/MWh)。
注:输出绿色电力应从输出电力总量中扣除。
8.4.2活动数据获取
卷烟工厂在核算和报告期内购入和输出的电力活动数据以企业的电表记录的读数为准,如
果没有,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电费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
8.4.3排放因子数据获取
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如表B.2所述,应选用国家主管部门最近年份公布的全国统一的
电网平均C02排放因子。
8.5购入和输出的热力产生的排放
8.5.1计算公式
8.5.1.1购入热力产生的排放
7
T/CERS0002—2024
卷烟工厂消费的购入热力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8)计算:
𝐸购入热=𝐴𝐷购入热×𝐸𝐹热力⋯⋯⋯⋯⋯⋯⋯⋯⋯⋯⋯(8)
式中:
E购入热——购入的热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AD购入热——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的外购热力,单位为吉焦(GJ);
EF热力——热力消费的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
8.5.1.2输出热力产生的排放
对于卷烟工厂输出热力所对应的热力生产环节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9)计
算:
𝐸输出热=𝐴𝐷输出热×𝐸𝐹热力⋯⋯⋯⋯⋯⋯⋯⋯⋯⋯⋯(9)
式中:
E输出热——输出的热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AD输出热——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的输出热力,单位为吉焦(GJ);
EF热力——热力消费的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
8.5.2活动数据获取
卷烟工厂在核算和报告期内购入和输出的热力活动数据以企业热力表或计量表的读数为准,
如果没有,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供热量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
8.5.3排放因子数据获取
热力排放因子优先采用供热单位的实测值,也可按表B.2规定的缺省值0.11tCO2/GJ计算。
非热量单位可分别按如下方法换算为热量单位:
a)以质量单位计量的热水可按式(10)转换为热量单位:
−3
𝐴𝐷热水=𝑀𝑎𝑤×(𝑇𝑤−20)×4.1868×10⋯⋯⋯⋯⋯⋯⋯⋯(10)
式中:
AD热水——热水的热量,单位为吉焦(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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