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376-2006 养殖鱼类病害防疫检疫技术规范

DB11/T 376-2006 Breeding fish disease prevention and quarantin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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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376-2006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6-07-25
实施日期
2006-10-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农业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150

B50

备案号:19167-2006DB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376—2006

养殖鱼类病害防疫检疫技术规范

Rulesofepidemicquarantiningandpreventionforfamiliar

diseaseofculturedfish

2006-07-25发布2006-10-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376—2006

前言

本标准为常见鱼病防疫检疫技术操作规程。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农业局水产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继勋、杨华莲。

I

DB11/T376—2006

养殖鱼类病害防疫检疫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见养殖鱼类的病害防疫检疫技术操作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淡水养殖鱼类疾病的防疫检疫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ll607渔业水质标准

GB/T15805.1-1995淡水鱼类检疫方法第一部分

GB/T18407.4-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NY5070-2002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5072-2002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NY5171-2002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DB11/T196-2003常见鱼病防治技术操作规程

3防疫调查

3.1养殖的环境调查

3.1.1周围环境

根据GB/T18407.4要求的各项指标进行调查。

3.1.2养殖水源

调查养殖用水来源和进排水。根据GB11607各项水质指标调查水质的情况。

3.1.3养殖水体

调查养殖水体形状、面积、水深、底质及水化因子情况。

3.2养鱼史调查

调查养殖鱼类发生鱼病的病原类型、发生频率、药物的使用情况(包括药物种类、成分、用量和施

用次数)。

调查放养鱼苗、鱼种产地病史、检疫和药物使用情况。

3.3水质监测

3.3.1气温和水温

采用水银温度计、酒精摄氏温度计、电子仪器测量,测量时要注明当天的气象情况。

3.3.2水色和透明度

透明度采用透明度板进行测量,通过目测观察养殖水体的水色以判断浮游生物的种类和数量。

3.3.3水体pH值

采用PH试纸、比色测定计、电子酸度计进行测定。

3.3.4溶氧

使用碘量法测定养殖水体的溶氧量。

3.4化学物质测定

根据GB11607要求的水质指标和方法进行分析。

3.5池塘清整方法

3.5.1清塘方法

1

DB11/T376—2006

调查清塘消毒方法(是干塘清塘消毒法或带水清塘消毒法)和清塘程度,包括淤泥的清理程度、

排水、除杂以及塘基修复情况。

3.5.2清塘消毒药物

根据NY5171提供的药物进行清塘。调查内容包括清塘消毒时间、各种药剂名称、用量、效果及消

毒时的操作方法的调查。

3.6饲养管理情况调查

包括饵料来源、种类、投喂方法、水质管理和平时疾病预防方法等内容。

4病原体的检查

首先确定检测的鱼品种名,检测器官部位、病变程度,所取标本的情况,再通过目检、显微镜检查、

病毒学检测、细菌学检测检查发病原因和初步确定病原体的种类。

4.1检测及分类

4.1.1目检

根据症状通过目检法初步判断病因和原病种类。主要有寄生虫病、水霉、原生动物、蠕虫等;根据

病鱼的外表反应初步判断和辨别病毒和细菌性病原体。

4.1.2镜检

采用放大镜、解剖镜、光学显微镜等检查法。

4.1.3分离、培纯以及感染试验

采用镜检方法对微生物性病原、病毒、细菌进行检测,如对微生物性病原、病毒、细菌的细胞形态、

培养特征、生理生化反应等进行观察、测定,需要进一步进行分离、培纯以及感染试验。

4.2寄生虫类病原体检查

对比较大的寄生虫性病原体,宜用放大倍数低的显微镜或双筒解剖镜检查。

4.2.1玻片下观察

把从器官或组织上分离出的较大的寄生虫直接放在小玻璃皿或玻片上观察,对较小的寄生虫要把寄

主的器官组织或内含物压成薄层后进行观察。

4.2.2镜检

4.2.2.1检鳃

从每一侧鳃的第一片鳃片接近两端的位置取鳃组织。

4.2.2.2检口腔

先用目检方法观察鱼体表面确定有无吸虫的大胞囊、锚头藻等,再用镊子刮取上下颌少许粘液进行

镜检。

4.2.2.3检体腔

将鱼腹剖开,将器官暴露,观察脂肪组织、肝、胆囊、脾等有无肉眼可见的病原体。如发现有白点,

可能是粘孢子虫或微孢子虫。还可发现线虫、绦虫、棘头虫等成虫和囊蚴。目检完毕后,把腹腔液用吸

管吸出,置于培养皿里进行检查。

4.2.2.4检脂肪组织

通过目检胃肠外壁的脂肪组织,如果发现白点,肉眼无法判断时,可用镊子取出,压片进行镜检。

4.2.2.5检胃肠

先把肠外壁的脂肪组织剔净,然后在前肠(胃)、中肠和后肠三段上各取少许,滴上生理盐水进行镜

检。对寄生部位比较固定的寄生虫,如通常寄生在后肠近肛门的位置的六鞭毛虫、变形虫、肠袋虫等,

通常寄生在前肠(胃)或中肠的复殖吸虫、绦虫、线虫和棘头虫等。

4.2.2.6检肝和脾

先目检肝、脾外表颜色和病灶,有无溃烂、病变、白点和肿瘤等。如有白点,可能是粘袍子虫或者

微袍子虫、球虫。然后用镊子从肝、脾上取少许组织压片镜检。

2

DB11/T376—2006

4.2.2.7检胆囊

把胆囊完整取出后,放入培养皿中,先通过目检观察外表颜色和可疑的疾病症状,然后剪开,放出

胆汁,取一部分胆囊壁放在载玻片上压片进行镜检。

4.2.2.8检心脏

用小剪刀剪开胸腔,取下心脏,并将心脏剪开,取一滴内含物,进行镜检,检查是否有锥体虫、隐

鞭虫等。同时取心脏组织少许用玻片压展法进行镜检。

4.2.2.9检鳔

取鱼鳔时保持鳔的完整,观察其外表,然后剪开,检查有无复殖吸虫、线虫。同时取鳔组织少许用

玻片压展法进行镜检。

4.2.2.10检肾脏

把整个肾脏完整地取出。检查方法同4.2.2.6。检查有无粘孢子虫、球虫、锥体虫、隐鞭虫,复殖

吸虫、线虫等幼虫。

4.2.2.11检性腺和膀胱

将左右两个性腺完整取出,进行目检。没有膀胱的鱼,则检查输尿管。

4.2.2.12检眼

把完整的鱼眼睛放在玻皿或玻片上,剖开巩膜,放出玻璃体和水晶体,进行镜检,检查寄生在眼睛

的吸虫幼虫。严重感染吸虫时,水晶体变白色,混浊不透明,致使鱼眼失明。

4.2.2.13检脑

按水平方向,从后向前,在后脑和眼睛之间剪开头盖骨上壁,即见到充满着淡灰色泡沫状的油脂物

质,用吸管把它吸出,放在玻皿里,以备检查。吸净油脂物质后,灰白色的脑即显露出来,用剪刀把它

完整地取出来检查。

4.2.2.14检脊髓

从头部与躯干交接处把脊柱骨剪断,再把身体的尾部与躯干交接处的脊柱骨也剪断,用镊子从前端

的断口插入脊髓腔,把脊髓夹住,慢慢地把脊髓整条拉出来,然后检查。

4.2.2.15检肌肉

从身体的一侧面剖开一部分皮肤,用镊子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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