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1493-2018 地下储气井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程

DB34/T 1493-2018 Ground gas storage well product safety performance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regulation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1493-2018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10-20
实施日期
2018-11-20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储气井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监检内容、监检项目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TSG 21 规定的地下储气井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起草人:
万军、史红兵、张沉、洪勇、王春发、俞涛、陈强、王天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75.200

E16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1493—2018

地下储气井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程

Safetysupervisionandinspectionrulesforundergroundgasstoragewells

文稿版次选择

2018-10-20发布2018-11-20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1493—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4/T1493—2011《地下储气井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程》。本标准与DB34/T

1493—2011相比作如下修改: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删除了一般规定;

——增加了基本要求;

——删除了检验的准备;

——修改了监检内容;

——修改了“监检项目和方法”的内容

增加了“设计文件审查”;

增加了“工艺文件审查”;

增加了“质量计划审查”;

删除了“图样审查”;

修改了“材料监检”;

修改了“钻井质量”;

修改了“井筒组装”;

修改了“固井质量检测与评价”;

修改了“耐压试验”;

修改了“气密性试验”;

删除了“安全附件”;

修改了“竣工资料”;

增加了“产品铭牌和监检钢印”;

修改了“监检证书”;

——修改了“对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的评价”;

——修改了“监检存档资料”;

——修改了附录A监检记录的名称和表格内容;

——增加了附录B“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联络单”;

——增加了附录C“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

——修改了附录D监督检验证书的名称和表格内容;

——增加了附录E“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评价报告”。

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万军、史红兵、张沉、洪勇、王春发、俞涛、陈强、王天。

I

DB34/T1493—2018

地下储气井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储气井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监检内容、监检项目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TSG21规定的地下储气井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10238油井水泥

GB/T19830石油天然气工业油气井套管或油管用钢管

SY/T5412下套管作业规程

SY/T5431井身结构设计方法

SY/T6535高压气地下储气井

SY/T6592固井质量评价方法

TSG2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R100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TSGZ000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TSGZ700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TSGZ8001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TSGZ8002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检总局关于地下储气井安全监察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42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下储气井undergroundgasstoragewells

竖向埋设于地下且井筒与井壁间采用水泥浆进行全填充封固、用于储存压缩气体的管状设施,属于

固定式压力容器类别、高压容器品种。

3.2

安全性能监督检验safetysupervisionandinspection

1

DB34/T1493—2018

在制造单位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过程监督和满足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验证。监检工作不

能代替受检单位的自检。

3.3

A类监检项目supervisionandinspectionprojectA

对地下储气井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关键项目,在地下储气井制造进行该项目时,监检员现场监督

该项目的实施,其结果得到监检员的现场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制造。

3.4

B类监检项目supervisionandinspectionprojectB

对地下储气井安全性能有较大影响的重点项目,监检员一般在现场监督该项目的实施,如不能及时

到达现场,制造单位在自检合格后可以继续制造,监检员随后对该项目的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确认该项

目是否符合要求。

3.5

C类监检项目supervisionandinspectionprojectC

对地下储气井安全性能有影响的检验项目,监检员通过审查制造单位相关的自检报告、记录,确认

该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4基本要求

4.1地下储气井制造监检的检验机构或检验单位(以下简称监检单位)应按照TSGZ7001的规定,持

有相应核准项目的核准证书。

4.2地下储气井制造监检的检验人员(以下简称监检员)应按照TSGZ8001、TSGZ8002的规定,持

有相应资格项目的资质证书。

4.3监检单位应为监检员配备必要的检验和检测工具。

4.4监检单位在接受制造单位报检后,应要求制造单位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a)质控责任人员的任免文件,包括设计、工艺、材料、钻井、钢管组装、固井、检验与试验质控

系统责任人员;

b)程序文件和工艺性指导文件,包括钻井、钢管组装、固井、检验与试验、理化检验等关键过程;

c)钻井、钢管组装、固井和理化检验项目外的分包项目的分包评价报告和对外分包协议;

d)从事地下储气井质量检验和专业作业人员的名单一览表;

e)从事无损检测人员名单(列出持证项目、级别、有效期等)一览表;

f)地下储气井的设计资料(含图纸),工艺文件、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

以上文件、资料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监检单位。

4.5监检单位应向制造单位公告监检大纲、监检工作程序以及承担监检工作的监检员名单及其资格情

况。

4.6监检员应在监检过程中填写《地下储气井制造监督检验记录表》(附录A),并在相关的工作见证

资料上签字(章)确认。

2

DB34/T1493—2018

4.7监检员发现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或者地下储气井安全性能存在一般问题时,及时应向制造

单位发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联络单》(附录B);当发现严重问题时,监检单位应向制造单位出具《特

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附录C)。

4.8监检员对监检合格的地下储气井,及时出具《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地下储气井)》(附

录D),并负责打监检钢印。

4.9监检单位应定期组织对制造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进行评价,并出具《地下储气井制造单

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评价报告》(附录E)。

4.10监检员在监检工作中应遵守监检单位和制造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

4.11监检单位和监检员对制造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

5监检内容

5.1通过相关技术资料和影响基本安全要求工序的审查、检查与见证,对制造单位进行地下储气井制

造过程及其结果是否满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符合性验证。

5.2对制造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进行检查与评价。

6监检项目和方法

6.1监检项目

监检项目分为A类、B类和C类,监检项目见《地下储气井制造监督检验记录表》。监检项目设

定C/B类时,监检员可以选择C类,当本标准相关条款或者产品标准、设计文件规定需要进行现场检

查时,监检员应当选择B类。

6.2设计文件审查(C类)

审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设计单位的资质。设计单位应具有TSGR1001中规定的A1类和SAD类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资

质;

b)设计总图、设计变更(含材料代用)的批准手续;

c)设计采用的法规及产品标准、主要受压元件材料标准的有效性;

d)设计总图上注明的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要求是否符合TSG21的要求。

6.3工艺文件审查(C类)

6.3.1监检员在现场制造前,审查井筒组装、固井等工艺文件的批准手续。

6.3.2审查钢管组装工艺文件,钢管组装设备及安装、操作规程、螺纹脂涂抹、上扣扭矩、扶正器安

装根数及间距等技术要求应符合SY/T6535的要求。

6.3.3审查固井工艺文件。审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固井工艺文件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地域地质信息、井眼准备、固井设备、水泥浆配制、水泥浆

用量计算、注水泥操作规程及所用标准等;

b)固井工艺应能保证全井段封固,制造企业不得采用“井口灌浆法”、“外插钢管法”、“捆绑

胶带法”等不能保证固井质量的工艺制造地下储气井,采用“坐固法”固井工艺时,制造企业

在固井施工前应进行水泥浆候凝试验;

c)固井前应进行通井和洗井,水泥浆配置应考虑地层的影响,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3

DB34/T1493—2018

6.4质量计划审查。(C类)

审查质量计划的批准手续是否符合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定,以下内容是否列入质量计划:

a)材料验收;

b)钻井质量的检测;

c)井筒组装质量的检测;

d)固井质量检测与评价;

e)水压试验要求;

f)气密性试验要求。

质量计划审查后,监检员在质量计划中明确监检项目并且签字(章)确认。

6.5材料

6.5.1地下储气井主要受压元件和零部件的验收(C/B类):监检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审查材料(包括井筒钢管、接箍、井口装置、井底装置、排液管等)的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复印

件,同时审查《材料清单》;

b)审查现场材料的材料标识与其质量证明书的一致性。

6.5.2固井水泥、螺纹密封脂材料等材料的验收(C类):

——审查固井水泥、螺纹密封脂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固井水泥应符合设计文件、GB175或GB/T

10238要求;

——螺纹密封脂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6.5.3主要受压元件和零部件外观质量(B类)。监检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材料进场后,监检员应对制造单位的材料外观和几何尺寸的自检记录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抽

查确认;

b)抽查井筒钢管和接箍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T19830或企业标准的要求。管体和接箍表面或

螺纹表面不得产生机械接触损伤(如大钳伤痕、螺纹损坏)。

6.6钻井质量

6.6.1审查地域和地层地质信息记录确认和钻井检查记录是否符合钻井工艺的规定。(C类)监检至

少包括以下内容: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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