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DL 02-2022 零碳供电所创建与评价规范

T/ZDL 02-2022 Zero carbon power supply station creation and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ZDL 02-2022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9-28
实施日期
2022-10-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浙江省电力行业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4.1创建原则1)内生性。供电所应积极动员和支持范围内组织活动制定碳减排策略,减排策略应优先在自身减排前提下,再通过碳抵消方式中和其不可避免的碳排放量,实现整个区域的零碳排放。2)完整性。零碳供电所的创建应覆盖其边界内全部活动,包括供电所中基础设施及生产生活相关系统,供电所碳排放核算和报告应披露边界内所有温室气体排放源和活动,并说明任何未计入量。3)透明性。以实际和连贯的方式处理所有相关问题,并披露任何有关的假定,指明数据来源。4)持续性。零碳供电所创建应保持减碳策略的长期执行,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以保障零碳策略的稳定贯彻。4.2基本要求1)供电所物理边界清晰,生产经营正常,且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 III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2)供电所环境质量应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供电所内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总量要求。3)供电所有明确的碳减排工作体系,有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零碳供电所创建提升和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和统计制度。4)供电所应制定适宜的零碳发展策略和实施方案,方案以供电所整体为对象,包括供电所中基础设施及生产生活相关系统。5)供电所选定碳排放的核算与报告范围,应包括供电所内全部活动产生的范围碳排放。5  创建措施5.1 建筑系统1)供电所选址应综合考虑区域的能源资源禀赋,符合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原则。2)公共建筑应分别按照GB/50378、GB/50878标准建设,并按GB/55015实施建筑碳排放计算,釆取措施降低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强度。3)鼓励既有建筑采用多种被动式建筑节能技术及主动式建筑节能技术。4)建筑尽可能增设或改造太阳能光伏(光热)或采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系统。5)鼓励采用立体绿化建筑,建设生态车位,增大花园、林木、绿植等面积,合适场所摆放绿色植物,增加碳汇。5.2 交通系统1)根据供电所辖区范围,充分考虑新能源车辆行驶里程等因素,合理配置燃油车与新能源车辆比例,城区服务尽量采用新能源车辆出行。2)供电所应建设充足的充电桩设施,鼓励员工低碳出行。3)坚持车辆合并、出行同乘,精益化安排生产车辆,实现车辆调配使用最优化。5.3 办公系统5.3.1 电脑1)严格执行人员离开电脑关闭制度,长时间不用电脑时,应关闭办公电脑及其他外接设备并关闭电源插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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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衢州供电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开化县供电公司
起草人:
吴蓉、张佳俊、王重阳、黄翔、钟慧、蔡剑、王杰、张俊博、王晓寅、琚凯翔、朱斌泉、邱东晓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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