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1/T 1107.3-2022 水下公路隧道运营管理规范 第3部分:工程养护

DB3201/T 1107.3-2022 Underwater Highway Tunnel Operation Management Standards - Part 3: Engineering Maintenance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4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01/T 1107.3-2022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7-08
实施日期
2022-07-11
发布单位/组织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
归口单位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下公路隧道工程养护的一般规定、土建结构养护、机电设施养护等内容。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南京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长江隧道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沈阳、张霆、游楠、刘洪涛、潘红兵、孙晶晶、殷杰、王大宝、陆秋明、田建宏、李剑锋、赵谦、刘效东、王学飞、柳富勇、李红卫、李刚、王安飞、孙伟、戴王伟、潘林、孙伟超。
出版信息:
页数:4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80.01

CCSR09

3201

南京市地方标准

DB3201/T1107.3—2022

水下公路隧道运营管理规范

第3部分:工程养护

Specificationforunderwatertunneloperationmanagement—

Part3:Engineeringmaintenance

2022-07-08发布2022-07-11实施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01/T1107.3—2022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4.1安全管理.......................................................................11

4.2技术管理.......................................................................2

5土建结构养护.......................................................................2

5.1日常巡查.......................................................................2

5.2经常性检查.....................................................................03

5.3定期检查.......................................................................3

5.4应急检查.......................................................................3

5.5专项检查.......................................................................4

5.6隧道监测.......................................................................24

5.7隧道清洁.......................................................................5

5.8技术状况评定...................................................................5

5.9维修处治.......................................................................7

6机电设施养护.......................................................................37

6.1日常巡查.......................................................................7

6.2供配电系统检修.................................................................7

6.3照明系统检修...................................................................8

6.4通风排烟系统检修...............................................................B8

6.5消防及给排水系统检修...........................................................8

6.6监控与通信系统检修.............................................................9

6.7清洁维护.......................................................................9

6.8技术状况评定...................................................................9

6.9维修处治D......................................................................11

附录A(资料性)土建结构巡查检查内容.................................................12

附录B(资料性)机电设施巡查检查内容.................................................16

I

DB3201/T1107.3—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3201/T1107—2022《水下公路隧道运营管理规范》的第3部分。DB3201/T1107—2022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应急处置;

——第2部分:隐患排查治理;

——第3部分:工程养护。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并归口。1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长江隧道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百盛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沈阳、张霆、游楠、刘洪涛、潘红兵、孙晶晶、殷杰、王大宝、陆秋明、田建

宏、李剑锋、赵谦、刘效东、王学飞、柳富勇、李红卫、李刚、王安飞、孙伟、戴王伟、潘林、孙伟超。0

2

3

B

D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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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为保障南京市水下公路隧道运营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水下公路隧道应急处置工作的流程与

程序、隐患分类分级与排查治理工作、土建结构和机电设施检查及养护等工作,有必要对水下公路隧道

运营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的规范标准。DB3201/T1107—2022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1部分:应急处置。目的在于指导南京市水下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开展。

——第2部分:隐患排查治理。目的在于指导南京市水下公路隧道隐患分类分级与排查治理。

——第3部分:工程养护。目的在于指导南京市水下公路隧道土建结构和机电设施养护具体要求。

随着国家对拥江发展战略部署,我省正处于长江两岸融合建设关键时期,水下公路隧道的数量也逐

渐增多。目前,水下公路隧道运营在应急处置、工程养护等方面还没有相关的标准可以执行,在实际工

作中,大多依靠经验积累。规范江苏省水下隧道运营管理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与1

良好的工程养护是隧道突发事件发生时确保隧道高效畅通的保障,隐患排查是隧道安全的基础与前提。

本文件通过确立水下公路隧道土建结构与机电设施的巡查检查频次与内容、检测监测工作要求、清

洁频次与内容以及技术状况评定指标等,让水下公路隧道运营管理企业在开展工程养护工作时有据可

依,为进一步规范水下公路隧道工程养护工作,提升隧道养护管理水平,保障隧道技术状况良好提供有0

力支撑。

2

3

B

D

III

1

0

2

3

B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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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公路隧道运营管理规范第3部分:工程养护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下公路隧道工程养护的一般规定、土建结构养护、机电设施养护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水下公路隧道运营工程养护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1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4102防火卷帘

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DL/T5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0

JJG211亮度计检定规程

JJG245光照度计检定规程

JTG/TD70/2-01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

JTG/TD70/2-02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2

JTGH12-2015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

JTGH30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3术语和定义3

JTGH12-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隧道工程养护maintenanceBfortunnel

为保持水下公路隧道土建结构、机电设施及其他工程设施的正常使用而进行的日常巡查、清洁维护、

检查评定、保养维修等工作。

[来源:JTGH12-2015,2.1.1,有修改]

3.2D

特殊巡查specialinspections

针对台风、暴雨、大雪、地震等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对路面、交安设施及相关沿

线设施的受损部位或可能受损部位进行事前预防性、事中应急性和事后补救性检查工作。

4基本要求

4.1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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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1/T1107.3—2022

4.1.1水下公路隧道养护作业宜选择在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应少占道,减少对行车的影响。

4.1.2水下公路隧道养护作业应保护隧道设施、设备不受损坏。

4.1.3水下公路隧道养护作业应制订交通组织方案,影响车辆通行时,应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告。

4.1.4水下公路隧道内进行养护作业,应执行JTGH30的有关规定。

4.1.5车流量较大、交通组织较为困难的水下公路隧道内养护作业占道施工时,除应利用标志或可变

情报板等进行提示外,尚宜采取固定隔离、强制减速、防撞装置等安全保障措施。

4.1.6养护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并逆车流方向拆除交通管制标志,恢复隧道的正常使用

状态。

4.1.7水下公路隧道内电力设施、特种设备等有特别要求的维护,应按有关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4.2技术管理

4.2.1应以单座隧道为单元,建立包含有隧道交竣工资料、日常巡查、检查及评定资料、保养维修等

各类资料的养护技术档案。1

4.2.2宜建立水下公路隧道养护管理数据库,包括文字信息、数字信息和影像信息。在隧道检查中发

现严重异常或缺损情况,应保存影像资料录入隧道养护管理数据库,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4.2.3水下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单位应按照养护等级和养护需求,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分类制定隧道养

护工作技术要求。

4.2.4应定期组织隧道养护技术人员进行养护技术培训。0

4.2.5应结合水下公路隧道养护管理数据库和检查评定结果,正确评价和掌握公路隧道技术状况,动

态分析病害成因,预测病害发展趋势,为养护工程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土建结构养护2

5.1日常巡查

5.1.1巡查频次与内容

5.1.1.1日常巡查是针对管养范围内路面巡视,其频次要求见表31。

5.1.1.2日常巡查内容见附录A表A.1。

表1日常养护巡查频次

巡查类别巡查频次

B路面巡查(正常天气)每天至少1次

日常巡查

路面巡查(恶劣、灾害性天气)每天至少2次

5.1.2巡查要求

5.1.2.1日常巡查应遵守交通法规,行驶在隧道夜间养护道路作业区内,开启示警灯,驾驶人员1名,

随车巡查员1名,穿戴工作服及反光背心,控制车速在D40km/h以下,必要时应下车检查。

5.1.2.2巡查员身体条件应胜任巡查工作,具备巡查检查工作经验,掌握巡查车辆驾驶能力,了解隧

道结构和路线方向。

5.1.2.3巡查作业前,应准备巡查车辆、观测工具、安全装备、记录工具、测量工具等,其中巡查车

辆尾部或侧面应具备明显反光标识,照明系统良好,车顶应配备黄色闪光灯,尾箱应配备导向闪光箭头、

锥形交通路标等工具。

5.1.2.4巡查过程中应对新发生病害的危急程度做出判断,必要时,应保存病害照片,照片要求能反

映病害所处位置、特征等关键要素;巡查中注意与调度指挥中心保持联络,遇有紧急情况随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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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1/T1107.3—2022

5.1.2.5巡查过程中非必要不宜步行巡查,如发现对通行状况影响较大的病害或者突发事件时,人工

步行巡查应行走在养护道路作业区内,面对来车方向进行检查。

5.2经常性检查

5.2.1检查频次与内容

5.2.1.1经常性检查频次为每月1次。

5.2.1.2经常性检查内容见附录A表A.2。

5.2.2检查要求

5.2.2.1经常性检查宜选择在隧道管养封闭期内进行。

5.2.2.2经常性检查宜步行检查隧道的外观状况,对步行容易到达的部位则到达检查部位查看,对步

行不易到达的部位使用望远镜进行查看(可采用视频监控方式进行查看),对近期巡查检查记录表中保1

养措施为继续观察的病害进行跟踪检查。

5.2.2.3经常性检查应估测病害的关键信息,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设备对其进行确认,必要时,应拍摄

病害照片,照片要求能反映病害所处位置、特征等关键要素。

5.2.2.4发现隧道存在妨碍交通、危及行车安全的障碍物或异常情况时,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在确保0

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应及时上报。

5.3定期检查

5.3.1检查频次与内容2

5.3.1.1水下公路隧道定期检查频次为每年1次。

5.3.1.2定期检查内容见附录A表A.3。

5.3.2检查要求3

5.3.2.1应通过定期检查,系统掌握隧道的结构技术状况和功能状况,为制定养护工作计划提供依据。

5.3.2.2定期检查需要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或设备,进行目测或量测检查,检查时,应尽量靠近结构,

依次检查各个结构部位,注意发现异常情况和原有异常情况的发展变化,对有异常情况的结构,应在其

适当位置做出标记。B

5.3.2.3检查结果应填入“定期检查记录表”(按照JTGH12-2015附录A.0.2的要求),详细记录检

查数据及病害情况,分析成因,记录影像资料。

5.3.2.4定期检查完成后,应编制土建结构定期检查报告,内容应包括:

a)检查记录表,隧道相关调查资料;

b)对土建结构的技术状况评定;D

c)对土建结构养护维修状况的评价及建议;

d)需要实施的专项检查的建议;

e)需要采取的处治措施的建议。

5.4应急检查

5.4.1检查频次与内容

5.4.1.1应急检查频次根据隧道实际情况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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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1/T1107.3—2022

5.4.1.2应急检查内容见附录A表A.4。

5.4.2检查要求

5.4.2.1应急检查根据激发事件确定主要检查内容。根据受异常事件影响的结构,决定所采取的检查

方法、工具和设备。

5.4.2.2应急检查的内容和方法原则上应与定期检查相同,但应针对发生异常情况或者受异常事件影

响的结构或结构部位做重点检查,以掌握其受损情况。

5.4.2.3检查的评定标准与定期检查相同。当难以判明缺损的原因、程度等情况时,应做专项检查。

5.4.2.4检查结果的记录与定期检查相同。检查完成后,应编制应急检查报告,总结检查内容和结果,

评估异常事件的影响,确定合理的对策措施。

5.5专项检查1

5.5.1专项检查频次根据隧道实际情况开展。

5.5.2专项检查内容见附录A表A.5。

5.6隧道监测

5.6.1监测频次0

5.6.1.1隧道变形及渗漏水监测的频次为每季1次。

5.6.1.2在隧道通车前,应进行第一次全线所有测点的测量,得到横(竖)向径向的初始值。

5.6.1.3发现隧道有突变、本次沉降量大于前二次监测平均值22倍以上或隧道保护区域内有地基施工

等异常情况应增加监测频率。

5.6.1.4在发现结构有变形、沉降或有较大漏水点的情况应增加检测频率。

5.6.1.5根据隧道运营情况,可针对渗漏水较多的点,进行视频监测。

5.6.2监测要求3

5.6.2.1隧道横向和竖向的监测精度为±0.1mm。

5.6.2.2隧道外埋设的水准监测基准应为多层套管式深层标,埋设深度应大于隧道底板,埋设位置应

不同于隧道同步沉降。

5.6.2.3隧道内观测点的埋设,应根据设计要求布置,如设计无明确要求,可按下列要求布置:矩形B

段每节四角各设一个测点,圆形段每40m设一个测点,竖井与隧道接合处等特殊部位应增加布设测点。

5.6.2.4变形监测包括以下内容:

a)隧道横向形变监测宜在隧道水平最大直径处;

b)监测所采用仪器应满足监测精度要求;

c)监测方法应在各个测点得出测量值;监测方法应用激光仪测出对应测点的距离,得出测量值,D

如遇结构分隔层可分别测量,然后加上结构分隔层厚度,即为竖向测量值;

d)前后两次测量所得值(横向)相减即为变形量。

5.6.2.5渗漏水监测,应注意以下内容:

a)隧道渗漏水调查主要是检查漏泥、漏水病害,对隧道渗漏水点的监测应作好记录汇总,内容包

括漏水类别、漏水点具体位置、点漏水量、初始发现时间、是否是复漏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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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无装饰板覆盖的管片检查:目测检查管片横、纵向接缝、螺栓孔和注浆孔是否有渗漏水现象。

检查人员分辨湿渍或渗水现象可用干手触摸的方法,如无水分浸润的感觉则为湿渍,若手上会

沾有水分则为渗水。

c)对有装饰板覆盖的管片检查,目测检查装饰板外表是否有湿渍、渗水、水珠和滴漏现象。

d)隧道上半部渗漏水,检查人员可直接用有刻度的容器收集渗漏水量测,平均渗漏水量不大于

0.05L/m2.d,任意100m2面积渗漏水量不大于0.15L/m2.d。

5.6.3监测评价

5.6.3.1渗漏水检测后,应提交普查记录汇总表,如发现有漏水量超过防水等级规定时,应及时进行

堵漏处理。

5.6.3.2每季度提交渗漏水检测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检测情况介绍、漏水类别、漏水点位置、

是否是复漏点、检测成果评价、异常情况说明、初步结论等,根据检测的成果和资料对渗漏的异常情况1

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5.6.3.3变形检测后,应提交监测成果评价及沉降曲线图等,如发现沉降量大和异常情况,应及时提

交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5.6.3.4每年度应提交年度监测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监测情况介绍、监测精度评定、监测成0

果评价、异常情况说明、初步结论、沉降曲线图、沉降异常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5.7隧道清洁

5.7.1清洁内容与频次2

5.7.1.1隧道清洁应在交通管养封闭期间开展。

5.7.1.2隧道清洁作业频次应按照附录A表A.6要求进行。

5.7.2清洁要求3

5.7.2.1路面、检修道、联络通道清洁采用机械化作业,并辅以人工清洁施工。

5.7.2.2路面、检修道上的大型颗粒物及垃圾进行集中应使用扫把等将路面、检修道上石子、垃圾进

行清扫,装袋;使用货车等沿线装载垃圾袋,并运至外场弃运。

5.7.2.3内装饰、横通道、标志、轮廓标清洁施工,应逆着车流行驶方向进行保洁,内装饰采用洗墙

车进行保洁,或使用装有清洗剂的喷雾器等对横通道、标志、轮廓标进行喷洒和刷洗。B

5.7.2.4标线清洁施工,养宜逆车流行驶方向进行保洁,并用高压水枪对标线进行冲洗。

5.7.2.5排水设施清洁宜对积沙井内的泥沙垃圾进行铲除装袋;对局部泥沙淤积处,宜使用冲洗机、

水桶等对其进行冲洗。

5.7.2.6侧墙、洞门清洁施工宜使用高压水枪对侧墙、洞门进行冲洗,对局部冲洗不到位的进行人工

复洗。D

5.7.2.7风塔土建设施内壁清洁,宜使用扫帚对风塔土建结构的内壁进行清扫。

5.8技术状况评定

5.8.1评定计算

5.8.1.1隧道技术状况评定采用分层综合评定与隧道单项控制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对隧道各检测项目

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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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2隧道包含敞开段、暗埋段、盾构段,当完成各区段技术状况评价时,按照JTGH12-2015的评

价方法计算得出隧道土建结构评定等级,隧道土建结构各分项权重和土建结构技术状况评分见表2、表

3。

表2隧道土建结构各分项权重

分项分项权重分项分项权重

洞口15检修道2

洞门5排水设施6

结构破损吊顶和预埋件10

管片结构40

渗漏水内装饰2

路面15交通标志标线5

表3隧道土建结构技术状况评分分类1

技术状况等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

技术状况评分≥85≥70,<85≥55,<70≥40,<55<40

5.8.2评定要求

5.8.2.1土建结构技术状况评定应根据定期检查资料,综合考虑洞门、结构、路面和附属设施等各方0

面的影响,确定隧道的技术状况等级。专项检查时,宜按照JTGH12-2015的规定对所检项目和计算方

法进行技术状况评定。

5.8.2.2评定应先对隧道土建结构各分项技术状况进行状况值评定,在此基础上确定各分项技术状况,

再进行土建结构技术状况评定。2

5.8.2.3评定结果应填入“土建结构技术状况评定表”参考JTGH12-2015的附录B表B-11。

5.8.2.4在技术状况评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隧道土建技术状况评定应评为5类隧道:

a)隧道洞口边仰坡不稳定,出现严重的边坡滑动、落石等现象;

b)隧道洞门结构大范围开裂、砌体断裂、脱落现象严重,可能危及行车道内的通行安全;3

c)隧道拱部衬砌或管片结构出现大范围开裂、结构性裂缝深度贯穿衬砌混凝土;

d)隧道衬砌或管片结构发生明显的永久变形,且有危及结构安全和行车安全的趋势;

e)地下水大规模涌流、喷射,路面出现涌泥沙或大面积严重积水等威胁交通安全的现象;

f)隧道路面发生严重隆起,路面板严重错台、断裂,严重影响行车安全;

g)隧道洞顶各种预埋件和悬吊件严重锈蚀或断裂,各种桥架和挂件出现严重变形或脱落;B

h)隧道拱部衬砌或管片结构出现大范围开裂、结构性裂缝深度贯穿衬砌混凝土。

5.8.2.5土建结构技术状况评定分为5类,隧道土建结构技术状况评定类别及养护对策见表4。

表4隧道土建结构技术状况评定类别

评定类别D评定类别描述养护对策

1类完好状态。无异常情况或异常情况轻微,对交通安全无影响正常养护

轻微破损。存在轻微破损,现阶段趋于稳定,对交通安全不会有

2类进行预防性养护

影响

进行小修。应对结构破损部位进行监测或

3类中等破损。存在破坏,发展缓慢,可能会影响行人、行车安全

检査

进行中修。应对结构破损部位进行重点监

4类较严重破损。存在较严重破坏,发展较快已影响行人、行车安全

进行大修。应立即实施结构病害处治措施,

5类严重破损。存在较严重破坏,发展较快已影响行人、行车安全

并应及时进行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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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维修处治

5.9.1病害处治包括修复破损结构、消除结构病害、恢复结构物设计标准、维持良好的技术功能状态,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确定病害处治方案前,对病害隧道进行检测,对破损或病害的成因、范围、程度及其发展趋势

等情况进行分析评定;

b)处治设计综合考虑隧道病害状况、地形、地质、生态环境及运营和施工条件,合理确定处治方

案。处治方案可由一种或多种处治方法组成;

c)在处治设计与施工中,根据病害程度、地质条件、处治方案,进行工程风险评估,制订相应的

应急预案;

d)隧道处治施工需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9.2制订病害处治方案应满足下列要求:1

a)原则上不降低隧道原有技术标准;

b)按照安全、经济、快速、合理的原则,通过多方案技术、经济比选确定;

c)处治设计需体现信息化设计和动态施工的思想,制订监控量测方案;

d)尽量减少施工对隧道正常运营的影响,不能中断交通时应制订保通方案;

e)采取相应措施减小处治施工对既有结构、排水设施、机电设施及附属设施的不良影响。0

6机电设施养护

6.1日常巡查2

6.1.1巡查内容与频次

6.1.1.1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通风排烟系统、消防及给排水系统、监控与通信系统的日常检查内

容分别见附录B表B.1~表B.5。3

6.1.1.2日常巡查频率应根据隧道养护等级确定。一级隧道应不少于l次/天,其他各级隧道宜按照1

次/天进行。在异常天气和交通量增加较大(节假日前后)的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缩短日常巡查频

次。

6.1.2巡查要求B

6.1.2.1日常巡查是利用巡视车或步行,通过目测或简单动作对机电设施外观和运行状态进行的一般

性检查。

6.1.2.2日常巡查应检查机电设施是否处在正常工作状态和是否存在故障隐患,可采用人工与信息化

手段相结合的方式。D

6.1.2.3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能现场处理的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逐级反应并做好记录。

6.2供配电系统检修

6.2.1供配电系统检修内容与频次应符合附录B表B.6要求。

6.2.2检修人员应熟悉和掌握供配电维护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各项制度、预案,具备供配电维护

作业的岗位技能,根据需要携带相关作业工具,正确穿戴防护用具,做好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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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检修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或未能及时修复的情况,应及时上报供配电管理员,根据指令采取有

效措施处理;检修工作完成后,检修人员应清理现场并填写检修记录,经自检合格后,报供配电管理员

验收。

6.2.4预防性试验的内容与周期应符合DL/T596要求或制造厂规定。

6.2.5供配电系统的设备及部件更换维护的内容、技术要求及维护周期应按照生产企业规定和相关试

验规程要求进行维护,并进行变更调试。将变更和调试结果记录在设备机历本和其它相关资料中。

6.3照明系统检修

6.3.1照明系统检修内容与频次应符合附录B表B.7要求。

6.3.2检修人员应熟悉和掌握照明系统维护业务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各项制度、预案,具备照明

系统维护作业的岗位技能,根据需要携带相关作业工具,正确穿戴防护用具,做好防护措施。

6.3.3检修完成后,检修人员进行通电试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报指挥调度中心;试验结束后,1

检修人员应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并清理现场,完成检修工作。

6.3.4照明系统检测主要包括亮度检测及照度检测。照明测点布设及测量方法应按照JTG/TD70/2-01

规范要求进行;照度计性能和检定应符合JJG245的规定,亮度计性能和检定应符合JJG211的规定。

6.3.5照明系统的设备及部件更换维护的内容、技术要求及维护频次应按照生产企业说明书及相关操0

作规程要求进行不定期维护,并进行变更调试。将变更和调试结果记录在设备机历本和其它相关资料中。

6.4通风排烟系统检修

6.4.1通风排烟系统检修内容与频次应符合附录B表B.8要求。2

6.4.2检修人员应熟悉和掌握通风系统维护业务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各项制度、预案,具备通风

系统维护作业的岗位技能,根据需要携带相关作业工具,正确穿戴防护用具,做好防护措施。

6.4.3检修完成后,应观察风机运行情况,电流表读数、有无异常声音等,若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

运行,待排除故障后方能重新开机,严禁带故障测试;测试结束后,维护人员应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并

清理现场。3

6.4.4通风检测主要是对隧道内风速检测。隧道内需风量应结合隧道交通组成及交通量确定,并针对

正常交通、交通阻滞、火灾等异常情况分别设计;风速检测方法及要求应符合JTG/TD70/2-02规范要

求。

6.4.5应根据风机服役时间、易损件使用的年限对风机进行拆解,更换易损件并检查风机各部件的状B

态。拆检频次及流程应按照生产厂家说明书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将变更和调试结果记录在设备机历本

和其它相关资料中。

6.5消防及给排水系统检修

6.5.1消防及给排水D系统检修内容与频次应符合附录B表B.9要求。

6.5.2检修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消防及给排水系统维护业务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各项制度、预案,

具备消防及给排水系统维护作业的岗位技能,根据需要携带相关作业工具,正确穿戴防护用具,做好防

护措施。

6.5.3现场检修过程中发现隧道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具备当场处置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

构应立即处置;不具备当场处置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提出解决方案,委托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

组织修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修复的,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报消防救援机构备案,若发现设

备丢失,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后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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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1/T1107.3—2022

6.5.4检修完成后,检修人员进行通电试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报指挥调度中心;试验结束后,

检修人员应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并清理现场,完成检修工作。

6.5.5消防及给排水系统功能测试及联动测试内容及要求应按照相关测试标准及规范要求进行。

6.5.6消防及给排水设备及部件更换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及相关规范要求更换易损件并检查各部件的状

态。设备更换后需重新对其功能进行测试,符合相关系统验收规范要求。

6.6监控与通信系统检修

6.6.1监控与通信系统消防及给排水系统检修内容与频次应符合附录B表B.10要求。

6.6.2检修人员应熟悉和掌握监控与通信系统维护业务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各项制度、预案,具

备监控与通信系统维护作业的岗位技能,根据需要携带相关作业工具,正确穿戴防护用具,做好防护措

施。

6.6.3检修完成后,设置设备地址、参数,进行功能测试,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交相关部门确认;1

测试结束后,维护人员应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并清理现场。

6.6.4监控与通信系统的设备及部件更换维护的内容、技术要求及维护频次应按照生产企业说明书及

相关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不定期维护,并进行变更调试。将变更和调试结果记录在设备机历本和其它相关

资料中。0

6.7清洁维护

6.7.1隧道机电设施清洁内容与频次见附录B表B.11。

6.7.2清洁内容包括相关设备的外观及内部进行清洁、除尘、除油、氧化物清理、除锈、喷漆、周边2

杂物清理等工作。

6.7.3清洁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及岗位职责要求,应携带扫帚、吸尘器、清洁布等清洁工具,区分干

法清洁和湿法清洁,应符合JTGH12-2015相关要求。

6.7.4隧道机电的清洁应根据隧道环境变化、污染影响程度等因素调整维护周期。极端天气和重大节

假日前后,应缩短清洁维护周期。3

6.7.5应组织专门的验收队伍,对各系统清洁质量进行验收,并建立专门的检查档案。

6.8技术状况评定

6.8.1评定计算B

6.8.1.1设备完好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各种机电设施可分系统并按对运营安全的重要度建立设备完

好率考核指标。

Nt

DE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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