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6860-2025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

GB 46860-2025 Unique product identification code for civil unmanned aircraft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即将实施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6860-2025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即将实施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5-12-02
实施日期
2027-01-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唯一产品识别码的编码规则、登记备案、产品外包装标识、机体表面标识、存储与安全、报送与广播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产品全生存周期的管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模型航空器与自备动力系统的飞行玩具。
注1:模型航空器是有尺寸和重量限制,不能载人,不具有自动的高度保持和位置保持飞行功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包括自由飞、线控、直接目视视距内人工不间断遥控、借助第一视角人工不间断遥控的模型航空器等。
注2:自备动力系统的飞行玩具是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30 m,最大起飞重量小于0.25 kg,最大飞行水平距离不超过100 m,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18 km/h,且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技术要求,不搭载拍摄和测控设备,全程可以依靠人工操作进行飞行的遥控玩具。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15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49020

CCSV.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6860—2025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

Uniqueproductidentificationcodeforcivilunmannedaircraft

2025-12-02发布2027-01-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46860—2025

目次

前言

…………………………Ⅲ

范围

1………………………1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术语和定义

3………………1

编码规则

4…………………2

制造商生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4.1………………2

个人组装或拼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4.2…………2

登记备案

5…………………3

产品外包装标识

6…………………………3

机体表面标识

7……………4

存储与安全

8………………4

报送与广播

9………………5

标准的实施

10………………5

参考文献

………………………6

GB46860—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GB/T1.1—2020《1:》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GB46860—2025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唯一产品识别码的编码规则登记备案产品外包装标识

、、、

机体表面标识存储与安全报送与广播的相关要求

、、。

本文件适用于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产品全生存周期的管理

、、、。

本文件不适用于模型航空器与自备动力系统的飞行玩具

注1模型航空器是有尺寸和重量限制不能载人不具有自动的高度保持和位置保持飞行功能的无人驾驶航空

:,,

器包括自由飞线控直接目视视距内人工不间断遥控借助第一视角人工不间断遥控的模型航空器等

,、、、。

注2自备动力系统的飞行玩具是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最大起飞重量小于最大飞行水平距离不超

:30m,0.25kg,

过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且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技术要求不搭载拍摄和测控

100m,18km/h,,

设备全程可以依靠人工操作进行飞行的遥控玩具

,。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

本文件

快速响应矩阵码

GB/T18284

条码

GB/T18347128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civilunmannedaircraft

非军事用途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

,、。

注1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

:、、、。

注2包括警察海关应急管理部门辖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

32

.

唯一产品识别码uniqueproductidentificationcode

符合特定规则用于唯一标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产品身份的编码

,。

33

.

制造商manufacturer

从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生产制造或通过委托代理加工方式组织整机生产制造并拥有最终

,

整机权属的企业实体

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代理加工企业不属于本文件所定义的制造商范围

:。

34

.

生产者producer

制造商和进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组装或拼装的个人的统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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