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511-2013 老旧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

DB50/T 511-2013 Guidelines for Safety Evaluation of Older Suspended Lift Driven Elevators

重庆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0/T 511-2013
标准类型
重庆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11-15
实施日期
2014-01-01
发布单位/组织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曳引式老旧电梯安全评估的基本原则、基本规定、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评估结果应用和安全评估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的安全评估;不适用于电力驱动的强制式电梯、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起草人:
张东平、邹定东、张雷、邓明旭、罗朝均、段晓明、唐跃林、邹同峰、朱峰、朱国军、邓春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40.90

Q78

备案号:40985-2014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511—2013

老旧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

Guidelinesonsafetyassessmentofoldtractiondriveelevator

2013-11-15发布2014-01-01实施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0/T511—201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原则..........................................................................2

5基本规定..........................................................................2

6安全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3

7安全评估方法......................................................................4

8安全评估程序......................................................................4

9安全评估报告......................................................................5

10评估结果的运用...................................................................5

附录A(规范性附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7

附录B(规范性附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报告(格式)...................................10

I

DB50/T511—2013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通力电梯有限

公司重庆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东平、邹定东、张雷、邓明旭、罗朝均、段晓明、唐跃林、邹同峰、朱峰、

朱国军、邓春。

II

DB50/T511—2013

老旧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曳引式老旧电梯安全评估的基本原则、基本规定、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评估方法、

评估程序、评估结果应用和安全评估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的安全评估;不适用于电力驱动的强制式电梯、

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024-2008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

GB/T20900-2007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价和降低的方法

GB/T24474-2009电梯乘运质量测量

GB24804-2009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

TSG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老旧电梯oldelevator

正式投入使用十年以上的电梯。

3.2

安全评估safetyassessment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由专业机构和人员依照相关程序,对电梯潜在的安全隐患进

行安全分析,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以达到设备安全运行的过程。

3.3

大修heavyrepair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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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是指更换同型号的控制柜、驱动主机,以及更换或加装不同型号的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

门锁装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非受控移动保护装置,更换安全相关的可编程电子系统的施工

活动。

3.4

改造modification

改造是指采用更换、调整、加装等作业方法,使电梯的拖动方式、控制方式、提升高度、防爆等级

改变的,以及额定(名义)速度、额定载重量、轿厢重量变更或平衡系数的变化超出相应范围的施工活

动(包括更换不同厂家或不同型号的控制柜、驱动主机,加装安全相关的可编程电子系统,增减层门,

加装紧急电源装置、能量回馈装置等的施工活动。

3.5

更新update

指投入使用后的电梯因各种原因导致安全隐患突出、无法满足使用需求,且无大修、改造价值或者

大修、改造成本过高,而对电梯整机进行拆除,安装新电梯的施工活动。

4基本原则

4.1安全评估过程应遵循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

4.2评估结论应遵循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兼顾大修、改造、更新成本合理性原则。

5基本规定

5.1电梯安全评估受理范围:

a)政府下达安全评估指令的;

b)使用年限超过十年的;

c)因其它原因需要对电梯进行安全评估的。

5.2评估机构及人员

5.2.1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应由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评估机

构应按照本导则的基本规定以及老旧电梯评估程序、评估项目、要求、评估方法等内容,制定具体的实

施细则、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性文件。

5.2.2评估组及评估人员要求:

a)评估组至少由两名具有电梯检验资格的电梯检验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电梯相关领域技术专

家参与;

b)评估组长应由具有电梯检验师以上(含电梯检验师)检验资格的人员担任;

c)考虑到不同品牌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技术的不同以及评估组成员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差异,

合理组建评估组。

5.3使用单位及安全评估现场的环境及设备状态的基本要求

5.3.1使用单位应当向电梯安全评估机构提供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及相关见证材料,见证资

料主要包括:

2

DB50/T511—2013

a)电梯制造、安装资料;

b)检验报告以及事故和故障的历史记录、历次改造、修理等信息资料;

c)最近一年的电梯运行状况记录、维护保养、急修记录。

5.3.2安全评估现场的环境及设备状态应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a)通往电梯机房、底坑等各部位的通道应畅通;

b)安全评估现场应无与电梯相关的交叉作业;

c)被评估电梯一般应处于可运行状态;若无法保证其运行,申请单位又要求对其评估时,评估机

构只对电梯静态下涉及的相关项目进行评估。

5.3.3使用单位应安排熟悉电梯使用状况、维修状况的安全管理人员及维保单位的专业人员配合现场

评估。

5.4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置

评估机构在老旧电梯评估过程中,若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应按《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及时告

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同时,告知电梯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5.5主要评估仪器、检测设备

评估中所使用的仪器、检测设备应处于计量检定合格有效期内,载荷试验所需要的重物应为标准砝

码。主要的评估仪器、检测设备仪器如表1。

表1

序号仪器、量具名称精度要求备注

1钳形电流表

2绝缘电阻测量仪

3磁力线锤

4秒表1对质量、力、距离、

5游标卡尺

速度为±1%;

6照度计

7钢卷尺2对电压、电流为

8钢直尺±5%;安全评估用的仪器和量具应在计量检定合格后校准的有

9塞尺效期内。

3对温度为±5℃;

10声级计

11点温计4对记录设备应能检

12万用表

测到0.01s变化的

13限速器测试仪

14转速表信号。

15常用电工工具

16测力计

17其他测试仪器指随新技术、新装备发展能够用于评估工作的相关设备

6安全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

6.1安全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制定的依据

3

DB50/T511—2013

安全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制定的依据,主要以电梯安全运行所涉及的安全运行要素、设备运行环

境、使用单位管理、维护保养情况为评估项目、内容依据,以最新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对设备安全

性、可靠性的有关规定为评估要求。

6.2电梯安全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

电梯安全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应符合附件A《老旧电梯安全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的相关要求,

应满足最新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有关规定。评估项目及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资料部分(电梯法定检验情况、资料档案保管的完好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等);

b)电梯的运行环境及使用维修保养情况;

c)设备本体。

6.3根据用户申请要求,评估机构可在本导则评估内容基础上,增加其他项目。

7安全评估方法

7.1询问:可采用询问电梯维护保养、电梯安全管理、电梯的使用者等相关人员;

7.2查阅:查阅电梯制造、安装、历次改造、修理、维护保养、急修记录、检验报告以及事故和故障

的历史记录、电梯运行状况记录等相关资料;

7.3现场勘验:依据本导则进行勘查、相关试验;

7.4专家咨询:必要时可咨询相应品牌电梯技术人员或业界专家;

7.5在线监测:必要时进行一段时间的运行监测,识别电梯的安全性、可靠性;

7.6综合分析:评估人员根据采集的电梯相关信息,综合分析电梯的安全性、可靠性。

8安全评估程序

8.1受理

评估机构按规定做出受理评估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

8.2确定安全评估主题

在电梯评估前,评估机构应当了解用户的评估需求、电梯的基本情况,明确安全评估主题。评估主

题可能是以下任一内容,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电梯系统;

b)电梯部件:如钢丝绳、曳引系统等;

c)电梯的管理、环境场所、操作和使用;

d)电梯的维护保养。

8.3按照本导则的相关要求成立评估组。

8.4编制评估方案

一般情况对电梯整机进行安全评估应按照本导则附录A评估的项目、内容及要求进行评估;特殊情

况可按用户提出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评估方案。

8.5现场安全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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