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164-2015 公路工程工序质量节点实时监控规程

DB41/T 1164-2015 Road project process quality node real-time monitoring regulations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DB41/T 1164-2021 | 页数:4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T 1164-2015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12-30
实施日期
2016-03-01
发布单位/组织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4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20.01

R01

DBDB41/41T1164-2015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1164—2015

公路工程工序质量节点实时监控规程

2015-12-30发布2016-03-01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1/T1164-2015

目次

前言...............................................................................III

引言................................................................................IV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编制工序质量节点检验细目表........................................................1

4.1一般规定......................................................................1

4.2工序质量节点分类..............................................................2

4.3工序质量节点检验细目表类型....................................................2

4.4编制步骤......................................................................2

5实时监控监理程序..................................................................2

5.1一般规定......................................................................2

5.2二级监理机构实时监控监理程序..................................................3

5.3一级监理机构实时监控监理程序..................................................3

6实时监控信息系统..................................................................7

6.1硬件和信息网络................................................................7

6.2软件设计......................................................................7

6.3信息采集和检索的要点..........................................................8

7监理服务质量评价..................................................................9

7.1一般规定......................................................................9

7.2评价指标......................................................................9

7.3工程实体监理服务质量分值.....................................................10

7.4监理人员从业服务质量分值.....................................................11

7.5监理服务质量评价等级.........................................................11

附录A(资料性附录)分项工程工序质量节点检验细目表示例.............................13

附录B(规范性附录)一级监理机构实时监控监理程序...................................38

附录C(资料性附录)实时监控软件设计...............................................41

I

DB41/T1164-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

本标准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长林、李强、高爱民、刘芳、宋勇、赵宏宇、吴道新。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刘志科、杨志升、范亚明、李运富、韩劲草、霍飞、薛鹏涛、梁桦林、周晓

华、任波、马明子、申喜芹、任杰、李林、郭晶、薛保贵、娄晟嘉、陈海龙、鲍茜、宋迎。

II

DB41/T1164-2015

引言

公路建设项目公共性、一次性的特点,决定了过程控制的必要性。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公

路建设项目实施微观管理,是过程控制的重要主体;但监理服务的专业性较强,其产品又具有无形性和

不可存储等特点,对其监管的难度较大。

制定本标准旨在建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集约共用、实时监控的质量管理信息系统,以保障监理工

作的质量为途径,进一步实现公路建设项目的过程控制。

本标准采用的“互联网+工序质量节点”管理方法,在对巡视和旁站等日常监理工作细化、节点化

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实时记录监理行为,实现对监理服务质量的客观评价。

III

DB41/T1164-2015

公路工程工序质量节点实时监控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工程工序质量节点实时监控的术语和定义、编制工序质量节点检验细目表、实时

监控监理程序、实时监控信息系统和监理服务质量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建设项目的工序质量节点实时监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G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

JTGG10—200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序质量节点qualitynodeinworkingprocedure

对分项工程整体质量具有决定性或重大影响、对工序质量具有控制作用的工序转换节点,是建设单

位和监理单位施工管理的基本单元。

3.2

工序质量节点检验细目Inspectiondetailaboutprocessquality’snode

按JTGF80/1—2004、JTGG10—2006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结合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

试验工程,对每一个工序质量节点之前的工序质量进行检验的项目、标准、程序、方法、频率等内容的

目录。

3.3

实时监控监理程序Real-timeproceduresaboutsupervision

根据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和审批程序,利用信息技术,使上级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等机构的工

作人员,同步接收监理活动的实时信息并即时反馈的程序。

4编制工序质量节点检验细目表

4.1一般规定

4.1.1监理机构负责编制工序质量节点检验细目表,并把工序质量节点检验细目表作为监理计划和监

理细则的重要内容。

4.1.2编制工序质量节点检验细目表,按JTGF80/1—2004、JTGG10—2006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的

规定,结合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试验工程等进行。

1

DB41/T1164-2015

4.1.3编制工序质量节点检验细目表应系统分析分项工程的全部工序,确保节点结构的合理和完整。

4.1.4对应JTGF80/1—2004中的“关键项目”,每个分项工程应至少推出一个检验项目作为“关键

检验项目”;其他检验项目为“一般检验项目”。

4.1.5按5.2.4,5.2.5,6.3.3.1和6.3.3.3的规定,编制检验项目中试验项目的试验步骤节点和图

像数量,并作为施工场站和施工现场工序质量节点检验细目表的组成部分。

4.2工序质量节点分类

按照监理阶段和施工地点划分,分项工程工序质量节点包括开工审批节点、施工场站工序质量节点

和施工现场工序质量节点三种类型:

a)分项工程开工审批节点,指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复承包商提交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的工作节点;

b)分项工程施工场站工序质量节点,一般指拌和场、预制场、加工场等场站施工的分项工程工序

质量节点;

c)分项工程施工现场工序质量节点,一般指在设计坐标、桩号等现场施工的分项工程工序质量节

点,包括临时工程的工序质量节点。

4.3工序质量节点检验细目表类型

对应4.2.1列出的工序质量节点的三种类型,应编制三种工序质量节点检验细目表:

a)分项工程开工审批节点检查细目表,按JTGG10-2006中5.1的规定编制,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工程分包、施工组织、机械设备、原材料、试验工程等,编制示例参见附录A;

b)分项工程施工场站工序质量节点检验细目表,主要针对原材料试验、混合料试验和设备操作规

程等,编制示例参见附录A;

c)分项工程施工现场工序质量节点检验细目表,是分项工程工序质量节点检验的主要部分,编制

示例参见附录A。

4.4编制步骤

4.4.1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机构应编制完成首批开工的分项工程的开工审批节点检查细目表,其它

分项工程的开工审批节点按照施工顺序及时编制;开工审批节点检查细目表应报建设单位审查备案。

4.4.2在施工阶段,承包商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后,监理机构应按照分项工程开工审批节点检查细

目表,审查承包商的开工条件,同时编制施工场站和施工现场工序质量节点检验细目表。

4.4.3监理工程师在批复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前,应完成该分项工程施工场站和施工现场的工序质量节

点检验细目表的编制。编制施工场站和施工现场的工序质量节点检验细目表的步骤如下:

a)针对分项工程的特点和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工序质量节点名称、顺序和数量;

b)按照相关施工和试验等技术标准的规定,参考承包商的施工方案,确定检验项目、方法、频率、

监理程序等;

c)按照相关施工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试验工程,确定关键工艺和技术参数;

d)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e)建设单位审查备案。

5实时监控监理程序

5.1一般规定

5.1.1按二级监理机构、一级监理机构两种类别制定实时监控监理程序。

2

DB41/T1164-2015

5.1.2根据检验项目的性质和重要程度,采用合适的审批级别和层次,然后确定相应的监理程序。设

置二级监理机构的建设项目,每个分项工程应至少有一个关键检验项目列为重要现场监理程序。

5.1.3专业监理工程师(试验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检验(试验)及其信息的上传、接收,总监理工

程师、中心实验室主任、驻地监理工程师等同步、实时接收现场信息,按照分工和权限审批或监督;建

设单位、行业管理机构等同步、实时对监理程序监督。

5.2二级监理机构实时监控监理程序

5.2.1一般现场监理程序

一般现场监理程序是对一般检验项目的检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的程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

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建设单位和管理机构等对监理程序进行实时监督(见图1)。

5.2.2重要现场监理程序

重要现场监理程序是对关键检验项目的检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的程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

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同意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建设单位和管理机构等对监理程

序进行实时监督(见图2)。

5.2.3现场试验程序

现场试验程序是对主要步骤在取样现场的试验进行实时监控的程序(见图3);试验结果不用中心

试验室主任审批,建设单位和管理机构等对监理程序进行实时监督。适用于试验时间较短、试验方法简

单的试验项目。

监理机构按照试验规程中的方法与步骤制定节点。现场试验程序的单项试验,试验步骤节点一般不

少于2个,包括取样、关键的试验步骤等。

5.2.4中心试验室试验程序

中心试验室试验程序是对主要步骤在试验室的试验进行实时监控的程序;中心试验室主持试验,中

心试验室主任审批试验结果,建设单位和管理机构等对监理程序进行实时监督(见图4)。

监理机构按照试验规程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制定节点。中心试验室程序中的单项试验,试验步骤节点

应不少于4个,包括取样、试验准备、关键的试验步骤和试验报告等,其中关键的试验步骤数量应不少

于1个。

5.3一级监理机构实时监控监理程序

参照二级监理机构实时监控监理程序,结合一级监理机构减少驻地监理工程师岗位等特点,一级监

理机构实时监控监理程序(见附录B)划分为三种类型:

a)现场监理程序(见图B.1);

b)现场试验程序(见图B.2);

c)中心试验室试验程序(见图B.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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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承包商承包商

进行下道自检合格申请复查、纠正

工序检验或返工

收到驻地同意

收到不同意

指令、建设单位

指令

等无异议

管理机构

合格不合格

专业

对监理

设计单位监

工程师

建设单位实

监检验不合格

监理单位

合格

总监理工程师

同意驻地监理工程师不同意

单位

审查

注:单方指令;复合否定指令;复合肯定指令。

图1一般现场监理程序

4

DB41/T1164-2015

承包商承包商承包商

进行下道自检合格申请复查、纠正

工序检验或返工

收到驻地同意

收到不同意

指令、建设单位

指令

等无异议

管理机构

合格不合格

专业

对监理

建设单位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时

监检验不合格

收到总监不

理工程师同

设计单位合格

同意指令意

总监理工程师同意驻地监理工程师

不同意

审查

同意执行总

监指令

总监理工程师

同意审查不同意

注:单方指令;复合否定指令;复合肯定指令。

图2重要现场监理程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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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承包商承包商

进行下道自检合格申复查、纠正

管理机构工序请检验或返工

设计单位试验结果符

合,建设单

试验结果

不合格

合格位等无异议

建设单位对不符合

专业

监理单位

序监理

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监

中心试验室主任通知

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监理工程师

符合不符合

试验

注:单方指令;复合否定指令;复合肯定指令。

图3现场试验程序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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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试验室不符合

试验

符合

中心试验室主

管理机构同意

任审查

不同意

设计单位对试验监理工

程师符试验监理工程师

理合

建设单位

实复核

专业监理工程

时建设

监理单位监师、驻地监理

督单位

工程师不符合

等各

总监理工程师方无

异议专业监理工程师

承包商驻地监理工程师

正常施工

承包商

复查、纠正或返工

注:单方指令;复合否定指令;复合肯定指令。

图4中心试验室试验程序

6实时监控信息系统

6.1硬件和信息网络

终端设备采用智能手机和个人计算机,数据存储与服务采用基于SqlServer或Oracle大型数据库系

统的服务器。

智能手机客户端、PC客户端通过移动网络和InterNet网络与服务器连接,利用全球导航卫星系统的

定位、授时技术获取移动终端采集检验信息时的位置信息、时间信息(见图5)。

6.2软件设计

应针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能和功能要求,依据设计文件、工

序质量节点检验细目表、实时监控监理程序,设计开发客户端程序、数据库程序等。

软件设计简述参见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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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1164-2015

图5硬件和信息网络图

6.3信息采集和检索的要点

6.3.1人员履约信息

采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或经批准变更的监理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等信息,建立监理人员履约

电子档案;信息系统智能识别现场监理人员的身份,及时发现人员违约。

6.3.2实时监控工作群

以专业监理工程师为现场监理的执行中心和信息中心,根据监理机构设置、承包商标段等情况划分

实时监控工作群体。一个项目可组成一个或多个工作群体。

6.3.3节点信息的采集

6.3.3.1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每一个工序质量节点检验时(试验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试验和中心试验室

试验步骤节点时),应首先采集上传监理工程师本人身体和工作场景的图像,图像应能清晰显示面部特

征和场景特点。

6.3.3.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每个检验项目检验过程拍照采集的图像数量一般不少于两张,应能够反映

检验过程的关键内容。

6.3.3.3现场试验程序的单项试验,采集的图像总数一般不少于3张;中心试验室试验程序的单项试验,

每个试验步骤节点采集的图像一般不少于2张。

6.3.3.4采集图像信息后,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人工输入与图像对应的检测数据或文字、语音等信息。

6.3.4时间戳和位置戳

移动终端采集节点检验信息时同时自动采集卫星授时信息,并形成电子文件的时间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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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路线桩号、结构物、驻地、场站等与全球导航卫星系统经纬坐标的对应关系。移动终端采集节

点检验信息时同时自动采集卫星定位信息,并把卫星定位信息转换成路线桩号和结构物、驻地、场站名

称等信息,形成电子文件的位置戳。

6.3.5程序检索

每一个工序质量节点检验前,信息系统应及时汇总检索该节点之前的监理程序完成情况,包括原材

料、混合料等方面的试验程序,及时发现监理程序漏检情况并通过终端自动警示。

分项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前,信息系统应自动汇总检索已检验工作段、工作面、构件等监理程序的连

续性、完整性,及时发现漏检情况并通过终端自动警示。

7监理服务质量评价

7.1一般规定

7.1.1监理服务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对质量监理的评价。

7.1.2监理服务质量评价分为工程实体监理服务质量评价和监理人员从业服务质量评价两部分。工程

实体监理服务质量评价以分项工程(子分项工程)为基本单元,监理人员从业服务质量评价以监理工程

师该的岗位为基本单元;评分值满分为100分。

7.1.3计算机以日历天为单元统计工序质量节点检验和实时监控信息,对当天完成的分项工程(子分

项工程)监理服务质量评分;当天未完成的分项工程(子分项工程)顺延到下一天评分。

7.1.4汇总实际完成的工序质量节点检验项目和数量,与JTGF80/1—2004实测项目表中的检查项目

和频率对照,检索列出缺少的检查项目的项次,列为分项工程中间交工验收的检查内容;相关的监理活

动作为监理服务质量评价的内容。

7.1.5工程实体监理服务质量评价结果,应作为判定对应的工程质量是否符合JTGF80/1—2004基本

要求规定的重要条件。

7.1.6监理人员从业服务质量评价结果应作为合同履约的重要内容和信用评价的资料。

7.2评价指标

7.2.1节点编制质量

审查监理机构提交的分项工程工序质量节点检验细目表时,建设单位酌情扣分,每一种表最高扣3

分。

7.2.2监理服务时间

专业监理工程师、试验监理工程师接到申请或通知,至到达现场开始检验或试验的时间不得超过

30min;驻地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主任、总监理工程师等反馈的时间不得超过10min。

监理服务时间超时一次扣1分。

7.2.3检验项目比率

专业监理工程师实际检验的工序质量节点检验项目的数量占检验项目总数量的比率不得少于70﹪;

检验项目比率少于70﹪时,少检验一个一般检验项目扣1分。

关键检验项目应100﹪检验,少检验一个扣5分。

7.2.4检验项目审批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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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审批比率评价指标分三种:

a)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工序质量节点检验项目数量占应审批总数量的比率不得少于70﹪;少

于70﹪时,少审批一个检验项目扣1分。

b)中心试验室主任对中心试验室试验步骤的审批比率为60﹪;少审批一项试验步骤扣2分。

c)总监理工程师对工序质量节点关键检验项目的审批比率为100﹪;少审批一个关键检验项目扣

2分。

7.2.5节点检验频率

专业监理工程师实际的工序质量节点检验频率不应少于规定的节点检验频率的70﹪;检验频率少于

节点检验频率的70﹪时,少一项次扣1分。

试验监理工程师应按节点检验频率对应的试验次数进行试验;试验频率少于节点检验频率时,少试

验一次扣3分。

7.2.6图像采集比率

专业监理工程师实际采集的图像数量占规定总数量的比率不得少于70﹪;采集图像比率少于70﹪

时,少一个图像扣1分。

试验监理工程师实际采集的图像数量占规定总数量的比率不得少于80﹪;采集图像比率少于80﹪

时,少一个图像扣1分。

单个检验项目(单项现场试验、单个中心试验室试验步骤节点)实际采集的图像数量多于规定时,

超过的图像数量不计入计算图像采集比率。

7.2.7中间交工验收

分项工程中间交工验收时,按照7.1.4规定的检查项目和项次验收,少一个项次扣1分。

7.2.8即时评价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工作人员通过终端设备实时监控,对有疑问、错误的监理检验程序发出

质询、指令。建设单位工作人员指出错误一次,工程实体监理服务质量扣1分,相关监理人员从业服务

质量扣5分。

建设单位指出检验项目漏检时,监理工程师应回复,但不扣分;监理机构内部人员之间的纠错行为

不扣分。

7.3工程实体监理服务质量分值

7.3.1分项工程监理服务质量分值

7.3.1.1分项工程没有子分项工程时,核减评价指标扣分值,即得出分项工程监理服务质量分值。

分项工程监理服务质量分值=100-监理服务时间扣分值-检验项目比率扣分值-检验项目审批比

率扣分值-节点检验频率扣分值-专业监理工程师图像采集比率扣分值-试验监理工程师图像采集比

率扣分值-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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