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1719-2023 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用于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检验规程
DB34/T 1719-2023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2年11月
-
2023年07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安庆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淮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宿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2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53.020.20
CCSJ80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1719—2023
代替DB34/T1719-2012
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用于吊运熔融金属起
重机检验规程
Specificationforinspectingthecranewhichtheelectrichoistservesashoisting
mechanismtoliftingthemoltenmetallic
2023-07-31发布2023-08-31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1719—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技术资料...........................................................................1
生产许可证.....................................................................1
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1
安装、调试、使用、维护说明书。.................................................2
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2
自检记录.......................................................................2
零部件合格证书.................................................................2
钢材质保证书...................................................................2
探伤报告.......................................................................2
起重机总图、主受力结构图.......................................................2
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2
自检报告......................................................................3
5作业环境...........................................................................3
6金属结构...........................................................................3
7主要零部件.........................................................................4
8机构...............................................................................4
工作级别.......................................................................4
制动器.........................................................................4
9电气...............................................................................4
10安全保护装置......................................................................5
11试验..............................................................................5
静载试验......................................................................5
整机静刚度要求................................................................5
单制动力试验..................................................................5
动载试验......................................................................5
附录A(规范性)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用于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6
附录B(资料性)绳卡连接的安全要求..................................................16
附录C(资料性)卷筒、滑轮直径Domin(Domin=h·d)的选取................................17
附录D(资料性)钢丝绳断丝数值......................................................18
I
DB34/T1719—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4/T1719—2012《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用于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检验规程》,与
DB34/T1719—2012相比,除结构性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文件的使用范围,(见1,2012年版的1);
b)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2012年版的2);
c)更改了钢丝绳合格证书的要求(见4.7.6,2012年版的4.7.6);
d)更改了电器原理图、电器接线图的要求(见4.11,2012年版的4.11);
e)更改了作业环境的要求(见5.2,2012年版的5.2);
f)更改了金属结构无损检测要求(见6.2,2012年版的6.2);
g)更改了电动葫芦的起升机构的工作级别要求(见8.1,2012年版的8.1,8.1.1,8.1.2);
h)更改了制动器检查要求(见8.21.注,2012年版的8.2.1注);
i)更改“电器”为“电气”(见9,2012年版的9);
j)更改了起重量限制器的安装要求(见10.2,2012年版的10.2);
k)更改了附录A(见2.2,2.3,2.6,3.2,3.4,3.6,3.7,4.3,5.1,5.2,7.3,7.5,2012年版的
2.2,2.3,2.6,3.2,3.4,3.6,3.7,4.3,5.1,5.2,7.3,7.5);
l)更改了绳卡链接的安全要求(见附录B,2012年版附录D);
m)增加了钢丝绳断丝数值(见附录D);
n)删除了钢丝自重影响修正值,钢卷尺修正值(见2012年版附录B,附录C)。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安庆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淮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
验中心、宿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孔友、李进、董凯、鲍德亚、许路夷、汪艳娥、刘红晓、张海涛、陈强、马
梦琪。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2年首次发布为DB34/T1719—2012,2023年第一次修订。
II
DB34/T1719—2023
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用于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检验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用于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检验的技术资料、作业环境、金属结构、
检验内容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下列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用于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检验:
——起重量不大于10吨的冶金用LD、LX电动单梁起重机及LH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起重量不大于10吨的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吊运熔融金属的门式起重机;
——起重量不大于10吨的吊运熔融金属的钢丝绳电动葫芦、环链电动葫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323.1焊缝无损检测射线检测第1部分:X和伽玛射线的胶片技术
GB/T5226.32-2017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32部分:起重机械技术条件
GB/T6067.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
GB/T6067.5-201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GB/T8918重要用途钢丝绳
GB/T10051.2起重吊钩第2部分:锻造吊钩技术条件
JB/T7688.1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第1部分:通用要求
JB/T9008.1钢丝绳电动葫芦第1部分: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条件
JB/T10559起重机械无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测
TSGQ0002-2008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技术资料
生产许可证
制造或改造单位应有相应起重机生产许可资质。还应有型式试验合格报告。
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
应有符合TSGQ0002-2008附件A要求的《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改造的由改造单位提供改
造合格质量证明书。
1
DB34/T1719—2023
安装、调试、使用、维护说明书。
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
自检记录
自检记录检查时,重点检查相关试验记录,试验记录应包含测试步骤、测试手段、仪器、测试数据。
零部件合格证书
4.6.1对改造的起重机仅适用于更换的零部件。
4.6.2电动机合格证书,应符合JB/T7688.1的要求,电动机的绝缘等级应为H级,包含起升及大小
车运行电机。
4.6.3电器柜合格证书。应符合JB/T7688.1的要求。外购的应有生产单位出具的合格证书,自制的
应有自制企业自检合格证明(仅限于起重机生产企业)及相关配套件的合格证明。
4.6.4减速机合格证书,应符合JB/T7688.1的要求。应选用中硬齿面减速机,应提供型号、符合性
说明,如符合XXX标准等。对于改造时减速机未更换的不做要求。
4.6.5吊钩合格证书。
a)查验合格证上使用条件是否符合冶金环境的使用要求、应符合JB/T7688.1的规定。
b)直接吊钢包的主钩吊具应使用板钩,如板钩与滑轮组成为一体的,由起重机械制造单位提供板
钩制造合格证明,并对板钩的质量负责。
4.6.6钢丝绳合格证书。应当采用符合GB/T8918规定的金属丝绳芯或者金属丝股芯的钢丝绳。
4.6.7滑轮质保书。查验合格证上使用条件是否符合冶金环境的使用要求、应符合JB/T7688.1的规
定。
4.6.8卷筒质保书。查验合格证上使用条件是否符合冶金环境的使用要求、应符合JB/T7688.1的规
定。
4.6.9电线电缆合格证书。查验合格证上使用条件是否符合冶金环境的使用要求、应符合JB/T7688.1
的规定。
钢材质保证书
4.7.1查验实物与质保书相关内容的符合性,改造设备未进行结构变动的不需要查验。
4.7.2当主要受力结构板厚δ≤20mm时,应选用Q235-B以上的材料。
4.7.3当主要受力结构板厚δ>20mm时,应选用Q235-C、Q345以上的材料。
探伤报告
4.8.1新增的起重机械应查验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对接焊缝探伤报告,射线检测按照GB/T3323.1的
要求,透照技术不低于A级,合格级别为Ⅱ级,超声检测按照JB/T10559的要求,按照1级焊缝合
格要求评定。
4.8.2对改造的设备未进行主要受力结构件受拉对接焊缝处理的不需要提供。
起重机总图、主受力结构图
应能反映完整构架,完整反映主梁的截面尺寸和连接要求,有必要时能进行实物测量并与图纸核对。
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
2
DB34/T1719—2023
通过原理图确认所检起重机的控制方法及运行原理,通过原理图查验其运行的符合性。重点检查制
动器的控制及工作原理,确认是否符合实际使用条件和用户的要求,从原理上确定是否符合TSGQ0002-
2008的要求。
自检报告
自检报告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
——整机安装完毕后的相关自检验情况和调试记录。记录应包含测试步骤、测试手段、仪器、实
际测试数据。
——电气测试记录。电气的拖动及控制型式是否符合要求、电气及线路绝缘、整机接地、电机发
热、启动电流、过载保护等测试记录。
——载荷调试试验记录。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各种限位及保护装置的调试记录、空载实验记
录、动载实验记录及额定载荷实验记录应完整反映出具体实施过程等信息。
——起重量限制器调试记录。应反映出设定重量、报警重量、动作重量及精度。
——制动性能调试记录。应能反映出起升机构单套制动器的制动能力试验,反映出单套制动器的
制动力的调试方法,动、静载制停时间,起升机构调整后在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应不大
于V/100,V为额定载荷下1min内稳定起升的距离,钢丝绳电动葫芦还应不大于200mm。
——大小车制动距离调试纪录。应反映出在各档位的制停距离和制停时间,小车一般制停时间
3~5秒,大车制停时间4~6秒。
5作业环境
吊运的熔融金属的运行范围内应无人员工作的场所。
吊运熔融金属的运行范围附近有人员工作场所时,应有防止熔融金属淌入工作场所的措施和背离
熔融金属的逃离通道。
吊运熔融金属运行时,运行方向所覆盖的范围内应避开人员聚集场所和人行通道。吊运熔融金属
的运行通道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且熔融金属的吊运过程中,要有有效的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的措施。
检验工作开始前要了解所检设备的管理现状、所检设备接受监督检验情况和该设备操作人员持证
上岗情况,在确定检验不会造成人员和设备危害的情况下,在有用户陪同并采取了相应的监护措施后方
可进行检验。
6金属结构
主要结构的材料厚度及截面尺寸应不小于设计值。
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受拉对接焊缝应当进行100%射线或者超声检测。射线检测按照GB/T3323.1
的规定执行,透照技术不低于A级,合格级别为Ⅱ级,超声检测按照JB/T10559的规定执行,按照
1级焊缝合格要求评定。
工字钢轨道的用料规格必须与设计相一致,工字钢轨道的接长对接焊缝必须保证焊透,并且在无
损探伤合格的基础上,还应在工字钢下翼缘和工字钢腹板两侧,在对接焊缝外延150mm的范围加加强
板,加强板的厚度应达到:工字钢下翼缘加强板板厚不小于8mm,工字钢腹板两侧加强板板厚不小于
6mm。
直接受熔融金属热辐射的主要受力结构应采取隔热防护措施。检查主梁下翼缘是否长期受熔融金
属的热辐射影响,其表面温度是否达到150℃,如达到150℃时要采取有效的隔热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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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辐射热装置,以下翼缘作为运行轨道的、吊运熔融金属或炽热物品的起重机,应在起重小车底部
设防辐射热装置。该装置应符合GB/T6067.5的规定。
7主要零部件
不得使用铸造吊钩,吊钩必须有合格证。锻造吊钩必须采取防止直接受热辐射的措施,通常在钢
水包吊挂横梁挂吊钩的两侧焊接两块弧形挡板。
钢丝绳应选用钢芯钢丝绳,宜选用钢丝绳单股丝数不少于25丝的钢丝绳,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n
≥6,改造的应n≥5,查钢丝绳质保书并进行计算。
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应不小于25,不允许采用铸铁滑轮。
注:改造前已使用非铸铁滑轮的,并且未更换滑轮的,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不作要求。
卷筒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应不小于25,不允许采用铸铁卷筒。
注:改造前已使用非铸铁卷筒的,并且未更换卷筒的,卷筒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不作要求。
8机构
工作级别
电动葫芦应满足JB/T9008.1和GB/T6067.5的要求。
制动器
8.2.1检查制动器控制回路,应有单制动试验的转换试验操作开关,以实现单制动力的试验要求,检
验过程中应可直接测试。
注:GB/T5226.32-2017中的9.1.1条款规定:带有一台以上电气驱动装置的起重机械,宜配置能单独给其驱动
装置控制电路供电而不给其动力电路供电的装置。
8.2.2两套制动器的电器回路,应具有在不接通电动机电源的情况下,有一套独立的操作装置能分别
接通单套制动器,该装置应由一个转换开关控制,转换开关应切断起升机构的运行控制或与一个警示信
号连接报警,防止调试状态时其它人员的误动作而引发意外。还应与起升机构以外的机构进行电气互锁,
防止试验开关不回位而造成的单制动使用情况的出现。并且单制动能力操作试验应以点动的方式实现。
检验要有安装或维修人员配合。
8.2.3当额定起重量大于5t时,电动葫芦除设置一个工作制动器外,还必须设置一个安全制动器,
安全制动器设置在电动葫芦的低速级上,当工作制动器失灵或传动部件破断时,能够可靠地支持住额定
载荷。
8.2.4当额定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5t时,电动葫芦除设置工作制动器外,也宜在低速级上设置安全
制动器,否则电动葫芦应当按1.5倍额定起重量设计,或者使用单位选用的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是最大
起重量的1.5倍,并且用起重量标志明确允许的最大起重量。
8.2.5每套制动器的制动力均能满足:钢丝绳电动葫芦起吊1.1倍额定起重量正常运行,环链电动葫
芦起吊1.25倍额定起重量正常运行的要求。
9电气
按照电气原理图检查符合性和实际功能的完整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选用的电气元器件及电线电缆必须符合使用环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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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1719—2023
9.2.1小车馈电装置应采用电缆导电,有特殊要求时可以采用铜线、型钢或其他新型馈电装置刚性滑
触线滑线。
9.2.2大车馈电装置一般采用型钢作滑线,也可采用电缆、铜线或其他新型馈电装置刚性滑触线滑线。
电气元器件,应在隔热防尘的密封环境内,均应有防止直接受热辐射的隔离措施,且电线电缆不
与受高温热辐射的金属直接接触。一般穿线管应从起重机上部过且与走台架空。
应选用H级绝缘等级的电动机。
控制与操作系统应当符合GB/T6067.5-2014中第7章的规定。
起重机应有断错相、失压、欠压、过压保护。
10安全保护装置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应当设置不同形式的上升极限位置的双重限位器,并且能够控制不同的
断路装置;当起升高度大于20m时,还应当设置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下降限位动作时,断开下降接
触器工作回路。同时要保证卷筒上钢丝绳的余留安全圈数。
额定起重量为1t及以上的电动葫芦应装设起重量限制器,装设的起重量限制器应符合JB/T
9008.1的规定。
11试验
静载试验
11.1.1钢丝绳电动葫芦、LD、LX电动单梁起重机、LH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LH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按1.25倍额定载荷进行静载试验。
11.1.2环链电动葫芦按1.5倍额定载荷进行静载试验。
整机静刚度要求
不大于S/1000,S-跨度。
单制动力试验
每个制动器单独试验。
动载试验
11.4.1钢丝绳电动葫芦、LD、LX电动单梁起重机、LH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LH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两个制动器分别做1.1倍额定载荷时的动载试验。
11.4.2环链电动葫芦,两个制动器分别做1.25倍额定载荷时的动载试验。
注:环链葫芦作起升机构的起重机做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时应将葫芦停在靠近端梁或悬挂梁的固定受力点位置。
环链葫芦应做安全离合器试验,当吊重物达到1.5倍额定载荷时,安全离合器起作用,离合器打
滑重物无法吊起。
注:当选用单制动电动葫芦时,电动葫芦的试验起吊载荷按实际起吊额定载重量的1.5倍选取。
5
DB34/T1719—2023
A
A
附录A
(规范性)
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用于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表A.1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用于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
项目编号
制造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
1.1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件;查阅资料。
必要时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安装单位应提供:
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
1.1.2查阅资料。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技
c.安装过程中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术
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
资
1.3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改造部分查阅资料。
料
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使用单位应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资料以及设备
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1、1.2和1.3项要求的资料,
1.4查阅资料。
维修保养、常规检查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
新增设备的监督检验此项仅核查运行管理制度资料。
2.1应有保护司机安全与健康必要的防护措施。现场检查。
起重机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额定起重量标志和特种设备外观检查,定期检验和改造(大修)后
2.2
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监督检验时查检验合格标志。
轨道清扫器、电缆卷筒应涂红色安全色。吊具、夹轨器、
2.2.3外观检查。
大车滑线防护板应有黄黑相间的安全色。
作
起重机上和其运行能达到的部位周围的人行通道和人需
业
要到达维护的部位,固定物体与运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
环
2.4不小于0.5m,无人行通道和不需要到达维护的部位,固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境
定物体与运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1m。
及
如安全距离不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
外
起重机上应有安全方便的检修作业空间或提供辅助的检
观2.5外观及作业现场检查。
修平台。
通向起重机的通道应保证人员安全、方便地到达,任何地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YD/T 4306.5-2023 移动互联网客户体验管理技术要求 第5部分:网络数据采集 2023-12-20
- YD/T 4480-2023 智慧城市 电子围网测试方法 2023-12-20
- YD/T 4306.4-2023 移动互联网客户体验管理技术要求 第4部分:终端数据采集 2023-12-20
- YD/T 4482-2023 基于SIM卡的面向金融应用的移动数字签名技术要求 2023-12-20
- YD/T 4481-2023 通信用防腐木电杆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 2023-12-20
- YD/T 4394.2-2023 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及产品评估方法 第2部分:对话系统 2023-12-20
- YD/T 4483-2023 基于公众电信网的网络视频内容源规格参数要求 2023-12-20
- YD/T 4394.1-2023 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及产品评估方法 第1部分:基础服务平台 2023-12-20
- YD/T 4306.6-2023 移动互联网客户体验管理技术要求 第6部分:管理数据采集 2023-12-20
- YD/T 4306.3-2023 移动互联网客户体验管理技术要求 第3部分:数据模型 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