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6/T 625-2024 生态农场建设与评价规范

DB46/T 625-2024 Ecological Farm Construction and Evaluation Standards

海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6/T 625-2024
标准类型
海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9-23
实施日期
2024-11-01
发布单位/组织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海南省生态农场建设与评价。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海南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土壤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海南天地人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勤富实业有限公司、万保农牧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易伟鹏、曹启民、邢建平、曹林奎、蔡汇丰、曲超、邓克强、喻子才。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CCSB04

46

海南省地方标准

DB46/T625—2024

生态农场建设与评价规范

Specificationforecologicalfarmconstructionandevaluation

2024-09-23发布2024-11-01实施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6/T625—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海南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土壤研究所、上

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海南天地人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勤富实业有限公司、万保农牧集

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易伟鹏、曹启民、邢建平、曹林奎、蔡汇丰、曲超、邓克强、喻子才。

I

DB46/T625—2024

生态农场建设与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从农场建设、生态、环境、种植和养殖过程、管理体系等规定了生态农场建设与评价的基本

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海南省生态农场建设与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

GB/T25246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GB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3165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34343农产品物流包装容器通用技术要求

GB/T34344农产品物流包装材料通用技术要求

GB/T3619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T41441.1规模化畜禽场良好生产环境第1部分:场地要求

GB/T41441.2规模化畜禽场良好生产环境第2部分:畜禽舍技术要求

GB/T42478农产品生产档案记载规范

GB4328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生鲜食用农产品

HJ555化肥使用环境安全技术导则

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NY/T525有机肥料

NY/T1276农药使用安全规则总则

NY/T1868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有机肥料

NY/T3667生态农场评价技术规范

NY/T5030无公害农产品兽药使用准则

SC/T1135.1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

1

DB46/T625—2024

SC/T7015病死水生动物及病害水生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规范

DB46/475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场farm

以从事农业生产、畜牧养殖或水产养殖为主的经营主体。

[来源:NY/T3667—2020,3.1]

3.2

生态农场ecologicalfarm

依据生态学原理,遵循“整体、协调、循环、再生、多样”原则,通过整体设计和合理建设,采用

一系列可持续的农业技术,将生物与生物以及生物与环境间的物质循环和能量转化相关联,对农业生物

-农业环境系统进行科学合理的组合与管理,获得最大可持续产量,同时实现资源匹配、环境友好、食

品安全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来源:NY/T3667—2020,3.2]

3.3

农场生态用地ecologicalareaonfarm

农场内非主产作物类的植物覆盖区,包括但不限于草本和木本植物覆盖的田埂、渠道边缘及农田周

边的绿化区域。

[来源:NY/T3667—2020,3.3]

4生态农场建设

4.1基本要求

4.1.1在海南省内依法设立的以农业为主的经营主体包括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农民合作社、家

庭农场等,且经营主体成立3年及以上,有规范的生产和管理制度。

4.1.2在海南省内有合法的土地或水域使用权和经营权,并具备相应的证明文件。

4.1.3应用生态农业、或育种、或节能环保等新技术1项及以上,并具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4.1.4农场范围内功能区分清晰,景观布局合理,生物多样性丰富。

4.2生态环境要求

4.2.1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良好,农场边缘距离污染源(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交通运输污染源

和生活污染源)不少于2km,近5年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或生态环境破坏事件。

4.2.2非受污染耕地,种植土壤污染物的含量低于GB15618规定的风险筛选值,灌溉水质符合GB5084

的规定。

4.2.3农场生态用地面积最低不少于农场总生产面积的5%,最高不超过农场总生产面积的30%。

4.2.4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8596的规定,粪污处理及利用应符合GB/T36195和GB/T25246

的规定。

4.2.5水产养殖的水源应符合GB11607的规定,尾水排放应符合DB46/475的规定。

4.3种植要求

2

DB46/T625—2024

4.3.1规模

种植土地应集中连片,且面积不小于4hm2。

4.3.2土壤

4.3.2.1应采取遏制土壤酸化的措施,土壤pH值不低于5.0。

4.3.2.2应采取提升土壤有机质的措施,土壤有机质含量不低于20g/kg。

4.3.2.3应采取土壤培肥措施,土壤肥力等级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不低于3级。

4.3.3肥料

4.3.3.1商品有机肥应符合NY/T525的规定。化学肥料施用应符合HJ555和NY/T496的规定,有机

肥料使用应符合NY/T1868的规定。

4.3.3.2化肥每年减量幅度不低于3%。

注:参照海南省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实施总体方案(2021—2025年),该方案期满后依据省出台的最新方案或规定。

4.3.4农药

4.3.4.1农药使用安全应符合NY/T1276的规定。

4.3.4.2不得使用除草剂。

4.3.4.3化学农药每年减量幅度不低于3%。

注:参照海南省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实施总体方案(2021—2025年),方案期满后依据省出台的最新方案或规定。

4.3.5灌溉水用量

应采用节水灌溉措施,灌溉水用量比常规灌溉方式的推荐定额用量降低10%及以上。

4.3.6废弃物

4.3.6.1废弃农膜、肥料包装、农药包装、其他非有机废弃物等回收率应达到100%。

4.3.6.2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85%。

4.3.7农产品

农产品质量安全应符合GB2762、GB2763和GB2763.1的规定。

4.4畜禽养殖要求

4.4.1养殖规模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畜禽养殖规模要求

项目

定制服务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