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458-2005 江西省农家旅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DB36/T 458-2005 DB36/T 458-2005 Star class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of rural inns in Jiangxi Province

江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6/T 458-2005
标准类型
江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05-12-20
实施日期
2006-01-01
发布单位/组织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备案号:17650—2006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458—2005

江西省农家旅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2005-12-20发布2006-01-01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6/T458—2005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农家旅馆等级及标志..................................................................1

5农家旅馆星级的划分和评定方式........................................................1

6星级农家旅馆的内容与要求............................................................1

7农家旅馆星级评定和管理原则..........................................................4

附录A(规范性附录)农家旅馆星级评定的必备条件.......................................5

A.1农家旅馆申请星级评定必须首先具备以下条件..........................................5

附录B(规范性附录)农家旅馆星级划分评分总表.........................................6

I

DB36/T458—2005

前言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江西省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江西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亦斌、袁志钢、洪文艺、万波。

II

DB36/T458—2005

江西省农家旅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家旅馆等级及标志、星级的划分和评定方式、星级评定的内容与要求以及星级评定

和管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行政辖区内农家旅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10001.1-2000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l部分:通用符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家旅馆(farmhousehotel)

以农民家庭为接待单位,依托和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农民生活及农村文化等资源,为旅游者

提供农家食宿、农事体验及民俗娱乐等乡村旅游活动的接待场所。

3.2

旅游者(tourist)

为满足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进行旅游消费活动的主体,是旅游服务活动的要求者和服务对象。

4农家旅馆等级及标志

4.1农家旅馆旅游设施与服务划分为四个等级。等级用星级表示,由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二星级、

三星级、特色三星级。

4.2农家旅馆星级符号用镀铜五角星表示,用一颗五角星表示一星级,两颗五角星表示二星级,三颗

五角星表示三星级、三颗五角星(TS)表示特色三星级。

4.3农家旅馆星级的标志、标牌、证书由江西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并颁发。

5农家旅馆星级的划分和评定方式

5.1农家旅馆星级的划分,依据基本内容与要求(整体环境、安全方便、绿色环保)、住宿要求、餐

饮要求、综合(特色)项目要求、服务质量要求五大评价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农家旅馆所获得的总

分数来确定其相应的星级。

5.2农家旅馆申请星级评定必须首先具备附录A的各项具体条件。

5.3农家旅馆星级评定的具体办法,按附录B执行。

6星级农家旅馆的内容与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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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基本内容与要求

6.1.1整体环境

a)周边生态环境良好,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

b)建筑物修缮完好,结构坚固,并与经营环境相协调,有一定特色;

c)庭院绿化面积比例较高,植物与环境配置得当;

d)庭院干净、卫生、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

e)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无异味;

f)饮用水达到国家标准GB5749-1985的规定,且上下水条件齐备通畅;

g)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0001.1-2000的要求;

h)字号牌匾文字书写规范、工整、醒目,与所在地民俗、文化、风情融为一体,与所在地环境相

协调。

6.1.2安全方便

a)农家旅馆所在乡镇无高发地方病,3年内无重大疫情;

b)所有接待服务设施无安全隐患,并远离地质灾害或低洼河塘等危险的地方;

c)对可能出现危险的地方,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d)经营服务场所地面全部进行了硬化、防滑处理;

e)服务人员有安全意识,服务程序、规范有安全内容;

f)消防设施设备与消防措施安全、有效;

g)接待家庭成员无传染性疾病,服务人员有健康证;

h)旅馆内照明充足,方便客人夜间活动;

i)有安全、有效的防蟑螂、老鼠、蚊子、苍蝇等的措施;

j)家禽、家畜无疫情,并有圈养设施;

k)购置的各种食品、饮品、辅料、调料应符合有关规定及要求;

l)农家自制、当地自产的土特产品必须安全、卫生、环保;

m)有方便游客使用的贵重物品保险箱(柜)。

6.1.3绿色环保

a)农家旅馆的生产经营符合当地规划和环保要求,能促进当地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

b)有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c)不使用一次性餐具、清洁用品和塑料制品;

d)废旧电池能统一收集,生活垃圾能分类收集;

e)不以国家野生保护动、植物为食品原料;

f)尽量采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g)远离碾米房、锯板厂等噪声污染大的地方。

6.2住宿要求

6.2.1住宿接待设施不少于2个房间或4个床位,且总数不超过20间或40个床位。

6.2.2客房的装修装饰及主要设施配备具有农家特色或地方民族风情。

6.2.3客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4㎡。

6.2.4客房内配有应急照明设备。

6.2.5客房内有方便客人使用的电源插座。

6.2.6客房的门、窗等有相应的防盗设施。

6.2.7客房内有规范的紧急疏散提示(标志)及防火、防盗说明。

6.2.8客房内配备桌、椅、床头柜等家具,并具有农家风格。

6.2.9客房灯光照明充足,有一定的舒适度,有夜灯、阅读灯等。

6.2.10客房均应配有彩色电视机,收看节目频道数量不少于5个。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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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1客房内配有安全、有效的清凉、取暖设备或冷暖空调。

6.2.12有单独的、水冲式的客用卫生间。

6.2.13卫生间通风良好,无异味。

6.2.14卫生间内有洗脸盆、座式或蹲式厕位、淋浴等设施设备。

6.2.15卫生间配有安全、有效的防滑设施。

6.2.16卫生间配备拖鞋、洗发水、口杯、卫生纸、洗衣粉或香皂等日用品。

6.2.17卫生间内有24小时冷水供应服务,热水供水能满足游客要求。

6.2.18客房和卫生间每日整理一次,保持其卫生、整洁。

6.2.19床单、枕套、被套等卧具最低达到一客一换的要求。

6.2.20客房床铺安全、完好,棉絮、床垫等需用合格品。

6.2.21床上用品需用合格产品,且花色一致,完好无损。

6.3餐饮要求

6.3.1厨房布局整体合理,并与牲畜饮食设施隔离。

6.3.2厨房内有换气扇等通风排烟设施。

6.3.3厨房内有灭火器、防火毯、黄沙等消防设施。

6.3.4临近灶台的墙面应满贴瓷砖或其它易擦洗的墙面装饰材料。

6.3.5有冰箱,食品贮存生熟分开。

6.3.6有专门对客服务的灶台及炊具。

6.3.7有单独供客人使用的餐厅,餐厅内桌、椅、凳等设施保持干净、卫生、整洁。

6.3.8配有专用的碗、筷等餐具消毒设备。

6.3.9厨房及餐厅应有较好的防尘设施。

6.3.10食品原料时令新鲜、安全无毒,不向游客推荐和提供稀奇古怪、来历不明的食品。

6.3.11能提供当地农家特色菜肴,特色农家早点及自制的地方小吃或茶点。

6.4综合(特色)项目要求

6.4.1综合项目

a)能提供交通、游览、购物等信息咨询服务;

b)有国内、国际长途直拨电话;

c)有方便客人洗、晾衣物的设施及场所;

d)有客人专用的洗衣机、电熨斗等设备,或为游客提供洗衣服务;

e)能应客人要求提供导游及讲解服务;

f)能为游客提供租车、停车等服务;

g)牲畜圈舍离游客居住、用餐地点20米以外;

h)农家旅馆所在的村或景区(点)有相应的医务点(所、院),能应游客需要及时出诊;

i)向游客公布旅游、工商、公安、医疗等部门的投诉或求助电话。

6.4.2特色项目一(农事体验)

游客参与性的农事活动参考项目主要包括:插秧、除草、收割、扬谷、脱粒、舂米、推磨、施肥、

育苗、栽培、纺纱、织布、踏水车、垂钓、捕捞、养殖、放牧、采摘、挤奶、榨油、打井水、挑水、劈

柴,摸螺、拾贝、挖笋、狩猎等。

6.4.3特色项目二(民俗活动)

游客参与性的民俗文化活动参考项目主要包括:歌会、灯会、婚嫁迎娶、地方戏、民间乐器、节庆

礼仪、草编、竹编、木雕、石雕、农民画、踩高跷、酿酒、打年糕、做豆腐、腌制小菜、做茶点、野炊

等。

6.4.4特色项目三(本项目仅限于对“特色三星级”的评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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