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 0373-2022 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行绩效评价规范

DB3301/T 0373-2022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1/T 0373-2022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8-30
实施日期
2022-09-30
发布单位/组织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杭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营绩效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外部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判定和结果运用。 本文件适用于政务信息化项目中投入运行三个月以上的业务系统建设类项目(包括软件开发、数据服务等)的评价。 本文件不适用于纯硬件设备采购、线路租赁、监理服务、统招分签等项目的评价。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杭州市临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杭州市临安区审计局、高博技术与战略研究所(杭州)有限公司、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金惠春、张斌、黄雪峰、方忠平、蒋斌、王之光、范丹玫、王黎阳、邹云、王婷、程安群、李婵、李惠、江贺涛、倪灵萍、刘东奇、陈华强、周爽、包洁娇、孙巧、倪嘉涛、林兵、董林华。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040

CCSL71

3301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

DB3301/T0373—2022

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行绩效评价规范

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andoperationperformanceevaluation

ofgovernmentinformatizationprojects

2022-08-30发布2022-09-30实施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01/T0373—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价原则...........................................................................1

5评价指标...........................................................................2

6评价方法...........................................................................2

7外部评价程序.......................................................................2

8评价结果判定.......................................................................3

9结果运用...........................................................................3

附录A(规范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4

附录B(规范性)政务信息化系统应用情况自查...........................................8

附录C(资料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3

附录D(资料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绩效满意度调查问卷................................14

I

DB3301/T0373—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杭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市临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杭州市临安区审计局、高

博技术与战略研究所(杭州)有限公司、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金惠春、张斌、黄雪峰、方忠平、蒋斌、王之光、范丹玫、王黎阳、邹云、王

婷、程安群、李婵、李惠、江贺涛、倪灵萍、刘东奇、陈华强、周爽、包洁娇、孙巧、倪嘉涛、林兵、

董林华。

II

DB3301/T0373—2022

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行绩效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营绩效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外部评价程序、

评价结果判定和结果运用。

本文件适用于政务信息化项目中投入运行三个月以上的业务系统建设类项目(包括软件开发、数据

服务等)的评价。

本文件不适用于纯硬件设备采购、线路租赁、监理服务、统招分签等项目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performanceevaluationofgovernmentinformatizationprojects

依据可量化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对信息化系统项目的统建融合、协同共享、安全保密、创新服务、

应用效果、成本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评价原则

客观性

遵循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规范和要求,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真实客观反应政务信息系统运行

情况。

公平性

标准统一、数据准确、程序透明,相关信息和评价结果定期公布,全过程留痕,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动态性

各项指标应根据实际工作进展动态变化,聚焦政务信息系统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阶段性动态体现

政务信息系统效能。

数字化

依托于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采用数字化考核,所有指标数据均由相应政务信息系统导入进

行评价,操作简便,便于理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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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价指标

围绕政务信息系统使用和产生的数据、组件、云资源、安全产品等数字资源进行评价。主要评价

政务信息系统的以下方面:

a)应用效能:项目日均活跃用户数和建成后问题解决度;

b)数据能力:项目应用目录和数据、组件、云、项目、厂商、安全的关联完整性和目录数据共享

率;

c)集约能力:项目的集约贯通和云资源使用情况;

d)安全运行:项目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和运维保障;

e)过程组织:项目建设申报审核管理、采购管理、建设管理、验收管理和文档管理;

f)加分项:项目建设相关的荣誉奖励、典型示范、标准规范、批示表扬和系统共享。

绩效评价指标按附录A执行。

6评价方法

评价模型

绩效评价的总得分按公式(1)计算:

𝑛

𝐸=∑𝑖=1𝐸𝑖……………(1)

式中:

E——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营评价总得分,单位:分;

Ei——评价内容的各项得分,单位:分;

n——附录A中三级指标数量。

评价形式

6.2.1内部评价

项目建成六个月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绩效自我评价,按附录B提交情况自查表。

6.2.2外部评价

外部评价包含主管部门评价或第三方评价。

注:第三方是指独立于被评价对象和主管部门之外的组织。

6.2.3考评小组评价

由相应数据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组建考评小组。可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进

行。考评小组宜对建设单位自评情况进行审核。

注:第三方是指独立于被评价对象和主管部门之外的组织。

7外部评价程序

制定评价方案

数据管理部门制定评价方案,应覆盖政务信息项目建设内容。

组建评价小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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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数据管理部门组建考评小组,由三名专家组成,并确定一名评审组长。

7.2.2考评小组应编制考评计划,至少于考评前5个~10个工作日通知政务信息项目建设单位。

7.2.3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应接受和配合考评小组的评审工作。

实施评价工作

7.3.1考评小组应对建设单位进行组织现场考评,现场考评应召开首次会议、过程评审、末次会议,

过程评审应采取实地察看、核实数据、座谈等方式进行。

7.3.2考评小组应根据材料审核和现场考核情况,计算绩效得分,并向数据管理部门反馈绩效评价意

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见附录C。

8评价结果判定

外部评价结果应满足表1要求。

表1评价结果判定

名称分值结果判定

≥90分优秀

75分≤E<90分良好

绩效得分E

60分≤E<75分合格

<60分不合格

注: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公共利益受损的作为否决事项。

考评小组绩效评价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绩效评价结论、评定结论、存在问题、整改要求等。

9结果运用

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信息化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评价结果为优秀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申报项目续建、改造时在立项审核时予以优先支持。

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效能存在的问题在限期内完善整改。

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单位,可对其进行通报,同时,此项目的关联项目在下一年度将不予立

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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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附录A

(规范性)

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附表A.1。

表A.1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指标

一级二级

三级指标指标说明赋分方法示例赋分

指标指标

采用排名法赋分:

评价项目相对应的政务信息系按用户活跃度在评价范围中的排名情况确定分数,以

用户活跃度6

统日均活跃用户数20%划分一档,前20%的得满分,排名每下降20%,扣相

应用应用应分值。

效能效能采用实现度/解决度赋分:

评价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效果,

参考前期设定的绩效目标评价项目在政府治理和政务服

问题解决度参考预先申报的绩效目标的达6

务改善等方面的目标实现程度、问题解决程度,从能力、

成情况进行衡量

效率、质量等维度进行衡量。

应用基础信息

1

编目完整性

应用关联数据

1

目录完整性

应用关联组件

1

目录完整性评价项目相对应的政务信息系

编目采用实现度赋分(是否完成):

应用关联云资统是否按照各目录的要求,对

完整评价应用目录和数据、组件、云、项目、厂商、安全的1

源目录完整性应用相关的信息进行归集,是

性关联完整性,完成一项得相应分值,未完成的,不得分。

应用关联项目否做到应编尽编

1

目录完整性

应用关联厂商

1

目录完整性

应用安全性能

1

信息完整性

采用实现度赋分(实现百分比):

评价项目相对应的政务信息系(1)按应用使用共享数据在本次绩效评价项目中的排名

目录数据共享

统使用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确定分数,每20%划分一档,排名前20%的获得满分,排3

数据率

平台共享数据的数量名每下降20%,扣相应分值;

能力

(2)未使用共享数据的,不得分。

采用实现度赋分(实现百分比):

评价项目相对应的政务信息系(1)按应用共享数据在本次绩效评价项目中的排名确定

数据目录开放

统提供的共享数据被调用的次分数,每20%划分一档,排名前20%的获得满分,排名每3

数下降20%,扣相应分值;

数据(2)共享数据未被调用的,不得分。

共享采用实现度赋分(实现百分比):

评价项目相对应的政务信息系(1)按应用开放数据在本次绩效评价项目中的排名确定

共享数据使用

统提供的开放数据被调用的次分数,每20%划分一档,排名前20%的获得满分,排名每2

数下降20%,扣相应分值;

(2)开放数据未被调用的,不得分。

采用实现度赋分(实现百分比):

评价项目相对应的政务信息系(1)按应用共享数据在本次绩效评价项目中的排名确定

共享数据贡献

统提供的共享数据被调用的次分数,每20%划分一档,排名前20%的获得满分,排名每3

数下降20%,扣相应分值;

(2)共享数据未被调用的,不得分。

4

DB3301/T0373—2022

表A.1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指标(续)

一级二级

三级指标指标说明赋分方法示例赋分

指标指标

采用实现度赋分(实现百分比):

评价项目相对应的政务信息系(1)按应用开放数据在本次绩效评价项目中的排名确定

数据数据开放数据贡献

统提供的开放数据被调用的次分数,每20%划分一档,排名前20%的获得满分,排名每2

能力共享度

数下降20%,扣相应分值;

(2)开放数据未被调用的,不得分。

采用实现度赋分(是否完成):

评价项目相对应的政务信息系

前端集成情况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在浙里办或浙政钉透出的得满分,未3

统是否在浙政钉或浙里办透出

实现不得分。

评价项目相对应的政务信息系采用实现度赋分(是否完成):

多跨协同情况统是否跨层级、跨部门、跨业按照相关要求,系统实现多跨协同的得满分,未实现不3

务、跨地域、跨系统得分。

采用贡献度赋分(调用数量):

集约评价项目相对应的政务信息系

使用公共组件(1)每使用1个非强制类公共组件,得相应分值,满分

贯通统使用强制类、非强制类公共3

数量为止;

组件的数量

(2)未使用强制类公共组件的,不得分。

产生公共组件评价项目相对应的政务信息系采用贡献度赋分(完成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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