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890-2010 地理标志产品 青海冬虫夏草

DB63/T 890-2010 DB63/T 890-2010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product Qinghai caterpillar fungus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890-2010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0-07-12
实施日期
2010-08-01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青海冬虫夏草。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中心、青海省标准化协会
起草人:
张素梅、肖远灿、吕海荣、赵锦文、马文忠、鲍顺春、韩涛、华尖本、孟庆海、 扎西才吉、刘云洪、马军。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1.120.10

C23

备案号:28414-2010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890—2010

地理标志产品青海冬虫夏草

Productofgeographicalindication—Qinghacordycepssinensis

2010-07-11发布2010-08-01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3/T890—2010

前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DB63/670-2007制

定。

本标准包含附录A、附录B、附录C。

本标准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中心、青海省标准化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青海新千国际冬虫夏草有限公司、青海玖鹰冬虫夏草国际交易中心、青海金

诃虫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海三江源药业有限公司、青海藏宝资源有限公司、青海珠峰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雪峰特种药材有限公司、西宁市玉川虫草有限公司、西宁雪利源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素梅、肖远灿、吕海荣、赵锦文、马文忠、鲍顺春、韩涛、华尖本、孟庆海、

扎西才吉、刘云洪、马军。

本标准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

I

DB63/T890—2010

地理标志产品青海冬虫夏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青海冬虫夏草的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

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青海

冬虫夏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009.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DB63/670—2007冬虫夏草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中国药典》2005版一部

3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青海冬虫夏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规定》批准的范围,即地理位置介于东经89°35′~103°04′,北纬31°39′~39°19′之间的青海省现辖行政区

域,见附录C。

4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1

青海冬虫夏草Qinghacordycepssinensis

是指在青海地区采挖的,由中华被毛孢侵染鳞翅目玉树蝠蛾、门源蝠蛾、斜脉蝠蛾、暗色蝠蛾、循

化蝠蛾、碌曲蝠蛾、拉脊蝠蛾及贵德蝠蛾等幼虫后,发育而成的真菌子座和充满菌丝体的僵死幼虫的复

合体。

5技术要求

5.1原料要求

1

DB63/T890—2010

应选用在青海地区采挖,符合4.1条的冬虫夏草,且外型完整、干燥,虫体饱满,无明显可见外来

杂质,气味正常,无腐烂、霉变或虫蛀。

5.2工艺过程

采挖→除杂→分级→干燥→计量→包装→成品

5.3工艺要求

5.3.1采挖要求

5.3.1.1采挖范围

青海冬虫夏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采挖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

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即青海省现辖区域:玉树藏族自治州的玉树县、杂多县、称多县、治多县、

囊谦县、曲麻莱县;果洛藏族自治州的玛沁县、甘德县、达日县、久治县、玛多县;海南藏族自治州的

共和县、同德县、贵德县、贵南县、兴海县;海北藏族自治州的门源回族自治县、祁连县、海晏县、刚

察县;黄南藏族自治州的同仁县、泽库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尖扎县;海西州的天峻县;海东地区的

乐都县、化隆回族自治县、互助土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西宁市的大通回族自治县、湟中县、

湟源县。

5.3.1.2采挖时间

每年的4月至6月。

5.3.1.3采挖工具

采挖工具切面宽度不超过3cm。

5.3.1.4采挖方式

采挖应遵循轮挖限采的原则进行。采挖工具在距离草头7cm左右,连草皮挖9cm左右,取出虫草。虫

草采挖后,坑要填平、踩实,采挖产生的裸露面积不应该超过50cm2。

5.3.2除杂、分级、干燥、计量、包装

5.3.2.1除杂

用毛刷清理黏附在虫体上的泥土等杂质,并初步干燥。

5.3.2.2分级

分级要求见表1。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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