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573-2005 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DB33/T 573-2005 Provincial Rural Road Maintenanc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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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8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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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数:6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80
R18
备案号:17412-2005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573—2005(2013)
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ofmaintenancefor
thecountrysidehighwayofZhejiang
2005-08-29发布2005-11-01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T573-2005(2013)
前言
本规范由浙江省交通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主编单位:浙江省公路管理局。
本规范参编单位:湖州市公路管理处、绍兴市公路管理处、金华市公路管理处、台州市公路管理处、
衢州市公路管理处。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洪秀敏、汪银华、侯利国、徐建伟、朱定勤、寿华、马建青、盛莉莉、李飞
泉、万毅宏、黄敏妮、郭杨、陈玉林、陆新民、李金明、朱宏斌、郭义飞、王月红、王伟胜。
II
DB33/T573-2005(2013)
引言
为巩固我省“乡村康庄工程”建设成果,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提高公路的使用功能和服
务水平,根据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关于下达2004年度浙江省公路管理局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浙公路
[2004]38号)和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5年第一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浙质标发[2005]105
号)通知精神,由浙江省公路管理局主办、湖州市公路管理处承办,会同市、县部分公路管理机构技术
人员共同编制完成《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本规范编制依据是: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管理导则》(交公路发[2001]620号)第2.0.3
条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公路工程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的立项、管
理、协调和批准发布的规定,并根据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浙江省交通厅和浙江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浙江省准四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DB33/440-2003)以及交通部有关公
路养护专业性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农村公路特点,遵循“简明、实用”的原则要求进行编制。
本规范力求既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又不脱离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的实际情况,促进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逐步走上标准化、规范化轨道。
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按照“内容全、技术新、重实用和突出重点、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指导原
则,广泛收集国内外、省内外有关资料,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各有关方面和专家意见,并与国
家和省其他相关标准、规范充分协调,编制完成了规范初稿。
初稿编制完成后,由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湖州市公路管理处共同召集编制组全体成员,邀请省内有
关专家召开初审会进行审查。编制组根据初审会审查意见,进行了认真调整和修改,完成规范送审稿,
报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评审和审定,编制组根据评审意见再次修改后,报浙江省质量
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由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本规范共分10章,并附有11个附录。
本规范是我省第一部地方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为了使规范切实符合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的实际情
况,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将发现的问题和建议意见,及时函告浙江省
公路管理局,以供修订时参考。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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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总则„„„„„„„„„„„„„„„„„„„„„„„1
1.1概述„„„„„„„„„„„„„„„„„„„„„„„„1
1.2养护质量„„„„„„„„„„„„„„„„„„„„„„1
1.3养护工程„„„„„„„„„„„„„„„„„„„„„„1
2路基„„„„„„„„„„„„„„„„„„„„„„„2
2.1一般规定„„„„„„„„„„„„„„„„„„„„„„2
2.2路肩和边坡„„„„„„„„„„„„„„„„„„„„„2
2.3路基排水„„„„„„„„„„„„„„„„„„„„„„4
2.4挡土墙„„„„„„„„„„„„„„„„„„„„„„„4
2.5路基局部改善„„„„„„„„„„„„„„„„„„„„5
3路面„„„„„„„„„„„„„„„„„„„„„„„6
3.1一般规定„„„„„„„„„„„„„„„„„„„„„„6
3.2沥青路面„„„„„„„„„„„„„„„„„„„„„„6
3.3水泥混凝土和砌块路面„„„„„„„„„„„„„„„„11
3.4泥结碎(砾)石路面„„„„„„„„„„„„„„„„„13
4桥梁与涵洞„„„„„„„„„„„„„„„„„„„„„15
4.1一般规定„„„„„„„„„„„„„„„„„„„„„„15
4.2桥梁的经常检查„„„„„„„„„„„„„„„„„„„16
4.3桥梁上部结构养护„„„„„„„„„„„„„„„„„„16
4.4桥梁下部结构养护„„„„„„„„„„„„„„„„„„19
4.5涵洞„„„„„„„„„„„„„„„„„„„„„„„20
4.6漫水桥和过水路面„„„„„„„„„„„„„„„„„„20
4.7调治构造物„„„„„„„„„„„„„„„„„„„„„2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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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隧道„„„„„„„„„„„„„„„„„„„„„„„22
5.1一般规定„„„„„„„„„„„„„„„„„„„„„„22
5.2隧道养护„„„„„„„„„„„„„„„„„„„„„„23
5.3明洞„„„„„„„„„„„„„„„„„„„„„„„„24
5.4隧道的防护与排水„„„„„„„„„„„„„„„„„„24
5.5隧道附属设施„„„„„„„„„„„„„„„„„„„„26
6路线交叉„„„„„„„„„„„„„„„„„„„„„„27
6.1一般规定„„„„„„„„„„„„„„„„„„„„„„27
6.2立体交叉„„„„„„„„„„„„„„„„„„„„„„27
6.3平面交叉„„„„„„„„„„„„„„„„„„„„„„29
7防洪、防冰和防雪„„„„„„„„„„„„„„„„„„29
7.1一般规定„„„„„„„„„„„„„„„„„„„„„„29
7.2水毁的防治和抢险„„„„„„„„„„„„„„„„„„29
7.3防冰和防雪„„„„„„„„„„„„„„„„„„„„„30
8沿线设施„„„„„„„„„„„„„„„„„„„„„„31
8.1一般规定„„„„„„„„„„„„„„„„„„„„„„31
8.2交通安全设施„„„„„„„„„„„„„„„„„„„„31
8.3公路交通标志„„„„„„„„„„„„„„„„„„„„32
9公路绿化与环境保护„„„„„„„„„„„„„„„„„32
9.1一般规定„„„„„„„„„„„„„„„„„„„„„„32
9.2栽植与管护„„„„„„„„„„„„„„„„„„„„„33
9.3更新采伐„„„„„„„„„„„„„„„„„„„„„„33
9.4公路环境保护„„„„„„„„„„„„„„„„„„„„3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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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技术管理…………34
10.1一般规定„„„„„„„„„„„„„„„„„„„„„„34
10.2交通情况调查„„„„„„„„„„„„„„„„„„„„34
10.3公路路况登记„„„„„„„„„„„„„„„„„„„„34
10.4工程检查与验收„„„„„„„„„„„„„„„„„„„35
10.5公路定期检查„„„„„„„„„„„„„„„„„„„„35
附录A公路养护工程分类„„„„„„„„„„„„„„„„„37
附录B路基土的野外鉴定方法„„„„„„„„„„„„„„„41
附录C桥涵分类„„„„„„„„„„„„„„„„„„„„„43
附录D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44
附录E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47
附录F涵洞定期检查表„„„„„„„„„„„„„„„„„„48
附录G隧道日常检查记录表„„„„„„„„„„„„„„„„49
附录H隧道病害处治方法选择表„„„„„„„„„„„„„„50
附录I公路常用绿化树种选择表„„„„„„„„„„„„„„51
附录J公路路况登记卡片„„„„„„„„„„„„„„„„„52
附录K本规范用词说明„„„„„„„„„„„„„„„„„„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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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概述
1.1.1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提高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1.2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境内农村公路中县道以下的通乡、通村公路(即乡道、村道)的四级
及准四级公路。
1.1.3农村公路养护的基本要求是:
1经常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2吸收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改善养护生产手段,提高农村公路
养护质量,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
3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及其构造物、附属设施的抗灾害
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4加强农村公路的技术改造,提高沥青及水泥混凝土路面铺装率,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对农
村经济发展的适应能力。
1.1.4农村公路的养护生产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努力降低养护生产成本。
1.2养护质量
1.2.1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的基本要求是:
◆保持路面平整、横坡适顺、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构造物、沿线设施完好,公
路绿化符合要求。
1.2.2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应创造条件逐步按交通部颁现行《公路养护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H20)规定进行考核。
1.3养护工程
1.3.1公路养护按其工程性质、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分为保养和小修、中修、大修、改建工
程。
1保养: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日常保洁、疏通边沟、整修路肩,涵洞、桥梁、隧道等
结构物的维护、绿化管养等,使之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2小修工程: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经常性、预防性维护,修复其轻微损坏部分,使之
常年处于完好状态。
3中修工程: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的修理、加固,以恢
复其原有技术状况的小型工程。
4大修工程: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治理和修复,以全面恢复
到原设计标准,或在原有技术等级范围内进行局部改善或增建,以逐步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的
工程项目。
5改建工程: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因不适应交通量增长及载重的要求而提高其技术等级指
标,显著提高其通行能力的较大工程项目。
1.3.2各类养护工程的具体工作内容见本规范附录A。
1.3.3农村公路养护应积极推行机械化,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保证公路养护质量,减轻养护
人员的劳动强度。
1.3.4农村公路养护应力求逐步提高养护技术水平,讲究科学养路,注重养护生产安全,重视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注意农田保护。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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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路基
2.1一般规定
2.1.1农村公路路基养护的基本要求是:
1路基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各部尺寸符合原设计标准。
2路肩无坑洼、缺口等病害,横坡适度、边缘顺适、表面平整,与路面接茬平顺无错台;
边坡稳定,坡度符合原设计标准。
3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无淤塞、无损坏,排水畅通。
4挡土墙、护坡等防护设施保持完好无损坏。
5做好水毁、坍方等自然灾害的防治和抢修。
2.1.2路基养护用土应根据原有路基土的不同情况进行合理选择。土的野外鉴定方法见本规范
附录B。
2.2路肩和边坡
2.2.1路肩应经常保持平整,横坡符合要求。对土路肩坑洼、与路面产生错台以及高路肩等,
应及时整修或清除。硬路肩产生病害应参照同类型路面病害处治。
2.2.2陡坡路段的路肩,易被暴雨冲成纵横沟槽,应采取设置截水明槽(见图2.2.2)、粒料加
固或有计划铺筑硬路肩等措施进行防护加固。
土埂高10上宽10底宽20
图2.2.2路肩截水明槽
(尺寸单位:c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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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按照公路建筑限界的有关规定,公路建筑限界内严禁有任何部件和物质侵占(见图
2.2.3)。对于养路材料,应在路肩外设置堆料台堆放。
E—建筑限界顶角宽度
当L≤1m时,E=L
当L>1时,E=1m
H—净空高度
L—侧向宽度(路肩宽度减去0.25m)
W—行车道(路面)宽度
图2.2.3公路建筑限界
2.2.4对于土路肩,宜种草或利用天然草稳固路肩,路肩草应定期进行修剪,草高不宜超过
15cm。
2.2.5路基边坡应保持平整,当路堑边坡发现有危岩、浮石等应及时处治、清除,防止危岩、
浮石滚落危及行车、行人安全和堵塞边沟,影响排水;边坡出现潜流涌水,应开沟隔断水源,
将水流引离路基;路堤及土路堑边坡出现冲沟或缺口,应及时用粘结性良好的土修补捣实;当
路堤边坡出现较大坍塌,应将原边坡开挖成台阶,然后分层填筑夯实,并与原边坡接茬平顺。
2.2.6对土质路基边坡,宜根据土质情况选用种植花草(灌木)或铺草皮等进行坡面加固。
2.2.7河滩、河岸路堤边坡受水流侵袭较轻的,宜采用种植乔木、灌木或花草等进行加固。
2.2.8路堤边坡常年受水淹和风浪侵袭,应采取抛石进行防护,其石料应选用坚硬的石块,石
块的边长或直径不小于30cm,抛石厚度不小于石块尺寸的2倍;或可采用石笼防护(单层石笼
或多层石笼,见图2.2.8-1)、浆砌或干砌块(片)石护坡(见图2.2.8-2、2.2.8-3)。
a)单层石笼护坡b)多层石笼护坡(每层0.3~0.5)
图2.2.8-1石笼护坡(尺寸单位: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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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8-2浆砌片石护坡图2.2.8-3干砌片石护坡
(尺寸单位:m)(尺寸单位:m)
2.2.9经常有浮石滚落或土块坍落的路堑高边坡,如种草、植树防护效果不佳,应考虑采取浆
砌或干砌块(片)石护坡、挡土墙等进行防护加固,或将边坡开挖成台阶并设置碎落台。
2.3路基排水
2.3.1路基排水设施包括地面和地下排水设施。地面排水设施通常有边沟、排水沟、泄水槽、
截水沟等;地下排水设施有暗沟、盲沟、渗沟以及防水隔离层等。
2.3.2路基排水设施应经常保持畅通,做到汛前检查、雨中和雨后巡查,如有冲刷、淤塞和损
坏,应及时疏通、修理或加固。
2.3.3路基边沟应经常保持设计断面和纵坡。当土质边沟纵坡大于3%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可采用块(片)石浆砌或用C20水泥混凝土加固,其厚度一般为10~20cm。边沟长度过长时,
应分段设置横向排水沟,将水流引出路基以外。分段长度一般为300m至500m,如为三角形边
沟,其长度宜不大于200m。
2.3.4路堑高边坡且易受雨水冲刷而发生水毁坍方的山坡路段,应在坡顶外5m处设置截水沟。
截水沟的水流应排至路界之外,不宜引入路堑边沟。
2.3.5公路养护用土应远离路基挖取,并应注意少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如在公路边设取
土坑取土时,应均匀浅挖,不集中深挖,并保持坑底一定的纵坡和向外侧倾斜的横坡,以防止
积水而侵蚀路基。
2.3.6当地下水位高、路基土质不良、含水量大且排水不良时,路基土易发软而发生翻浆现象,
应采取在路肩上开挖横沟(有纵坡路段为斜向)、深挖边沟、填高路基、挖除软土换填砂砾土等
措施防治路基翻浆。
2.3.7当公路路基在养护过程中需增设地面或地下排水设施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公路路基
设计规范》(JTGD30)的有关规定。
2.4挡土墙
2.4.1挡土墙应经常检查其有否损坏,发现病害应查明原因,并观察其发展情况,采取相应的
修理、加固等措施。
2.4.2挡土墙产生裂缝、断裂(无沉降错台)并已停止发展,应在清缝后用水泥砂浆灌实,也
可用环氧树脂等灌注粘合。
2.4.3挡土墙发生倾斜、鼓肚、滑动或下沉等病害时,应分别采取下列措施之一进行加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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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墙加固法。在原有挡墙外侧加宽基础、加厚墙体(见图2.4.3-1)。施工时,应挖除墙
背后部分填土,减小土压力,同时应注意新旧基础和墙体的结合,可凿毛旧基础和墙体,必要
时可设置钢筋锚栓或石榫。墙后回填土必须分层填筑并夯实。
2增建支撑墙加固法。在挡墙外侧,每隔一定间距增建支撑墙。支撑墙的基础埋置深度、
尺寸和间距应通过设计计算确定(见图2.4.3-2)。
3锚固法。适用于水泥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挡土墙。采用高强螺纹钢筋作锚杆,穿入预先
钻就的孔内,用水泥砂浆灌满锚杆插入岩体部位并固定,待砂浆达到一定强度后,对锚杆进行
张拉,然后用锚头固定(见图2.4.3-3)。
图2.4.3-1套墙图2.4.3-2支撑墙
1-原挡墙;2-套墙;1-原挡墙;2-支撑墙
3-钢筋锚栓;4-连系石榫
图2.4.3-3锚固法加固挡墙
2.4.4挡土墙损坏严重,采取局部加固无法恢复其原设计强度时,应考虑全部或部分拆除重建,
当部分重建时,新旧挡墙间应设置沉降缝并注意接茬协调。
2.4.5挡土墙的泄水孔应保持畅通。当泄水孔被堵塞而无法疏通时,应另选适当位置增设泄水
孔,或在墙背后增设盲沟将水引出路基以外,以防墙后积水引起土压力增加或冻胀而损坏挡墙。
2.4.6浸水挡土墙受洪水冲刷,基础被淘空但未危及挡土墙墙体时,可用抛石加固或用块(片)
石塞实淘空部分并灌注水泥砂浆加固。如挡墙墙体出现较严重损坏,应按原标准修复或重建。
2.5路基局部改善
2.5.1当农村公路在使用过程中,局部路段的宽度及纵坡、视线等基本要素不能适应交通量增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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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需要时,应进行局部改善。
2.5.2路堑加宽改善时,开挖边坡必须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放大炮,以利边坡稳定,并及时清
理土石,以利车辆通行。
2.5.3路堤加宽时,应将原边坡的草皮、杂物清除,挖成台阶,分层填筑压实,使新旧路基土
结合良好。路基局部改善的实施应符合现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的有关规定。
3路面
3.1一般规定
3.1.1路面是在路基上铺筑形成的具有一定厚度和强度的结构层。它直接承受交通荷载的作
用,并受气候、水文等自然因素的影响而损坏。
3.1.2农村公路路面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面应定期清扫,及时清除泥土和杂物,保持路面整洁。
2经常保持路面平整完好,横坡符合原设计标准,路面不积水,具有足够的强度、平整度
和抗滑性能。
3对路面出现的初期病害和局部损坏,应查清原因,选用符合规格要求的材料和相应的技
术措施及时进行修复。
4若路面破损较严重,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养护维修对策。
3.1.3各种路面养护通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碎、砾石(粗集料):
1)洁净无杂质,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沥青路面用料如含有泥土杂质应予以冲洗,含泥量不大
于1%。
2)具有较高强度(一般不低于Ⅲ级),压碎值不大于30%,严禁使用已风化的石料。
3)采用形状接近立方体且多棱角的颗粒,扁平细长的颗粒含量不得超过20%。
4)碎、砾石的粒径规格及级配应符合现行有关公路路面施工规范的规定。
2砂(细集料):要求坚硬,洁净无杂质,含泥量不大于5%。
3土:一般要求不含腐殖质,采用粘性较好的粘土。
4水:应选择清洁,不含杂物、油污以及被污染的水,一般人、畜的饮用水均可使用。
5工业废渣(含矿渣、粉煤灰、石灰渣、煤渣、石渣等):可直接作为砂石路面集料,也可
作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的基层或底基层的填料和集料,其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施工规
范的要求。
3.2沥青路面
3.2.1对沥青路面必须进行预防性、经常性和周期性养护,加强路况巡查,了解路面的使用状
况,根据路面的实际情况制定日常小修保养和经常性、预防性、周期性养护工程计划。对于较
大范围路面损坏,应及时根据损坏程度安排中修或大修工程。对路面承载能力不足或无法适应
交通量增长要求的,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补强、拓宽或改建。
3.2.2沥青路面养护质量标准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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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2沥青路面养护质量标准
序号项目标准
1路面综合破损率DR(%)<10(<16)①
平整度仪()≤≤②
平整度σ4.5(5.5)
2
()③
mm三米直尺(h)≤10(≤12)
抗滑
摆式仪摆值BPN≥32
3性能
注:①路面综合破损率DR: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路面取低值10,沥青表处、沥青贯入式路面取高值16,其计
算方法按交通部颁《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执行。
②路面平整度方差σ: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贯入式取低值4.5,沥青表面处治取高值5.5。
③路面平整度三米直尺指标: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贯入式取低值10,沥青表面处治取高值12。
3.2.3沥青路面日常养护
1初期养护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
(1)摊铺、压实后的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待摊铺层自然冷却,混合料表面温度低于50℃
后方可开放交通。
(2)应加强施工接缝等薄弱环节的初期养护,随时用三米直尺查找暴露出的轻微不平,铲高
补低。
2)沥青贯入式路面
(1)路面竣工开放交通时,行驶车辆限速在15km/小时以下,根据表面成型情况,逐步提
高到20km/小时。
(2)设专人指挥交通或设置临时路标,按先两边,后中间控制车辆易辙行驶,达到全面压实。
(3)应随时将行车驱散的嵌缝料扫回、扫匀、压实,以形成平整密实的上封层。当路面泛油
后,应及时补撒与施工最后一层矿料相同的嵌缝料,控制行车碾压。
3)沥青表面处治路面
(1)层铺法施工的沥青表面处治路面的初期养护与贯入式路面的要求基本相同。
(2)拌和法施工的沥青表面处治路面的初期养护与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的要求基本相同。
4)乳化沥青路面
乳化沥青路面的初期稳定性差,应加强初期养护,设专人管理,按实际破乳情况,封闭交
通2-6小时;在未破乳的路段上,严禁一切车辆、人、蓄通过;开放交通初期,应控制车速不
超过15km/小时,并不得制动和调头。当有损坏时应及时修复。
2沥青路面日常养护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加强路况巡查,发现病害,及时维修处治。
2)路面清扫应按如下规定进行:
(1)巡查过程中,发现路面上有杂物,应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整洁。
(2)沥青路面的清扫作业频率应根据路面污染程度、交通量的大小及其组成、气候及环境条
件等因素而定;长隧道内、大型桥梁上沥青路面的清扫频率应适当增加。
3)严禁履带车和铁轮车在沥青路面上直接行驶,如确需行驶,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4)雨后路面积水应及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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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沥青路面常见病害主要有:裂缝、拥包、沉陷、车辙、波浪、搓板、翻浆、坑槽、麻面、
松散、泛油、脱皮、啃边、磨光等。
1裂缝的维修
1)在高温季节可自行愈合的轻微裂缝,可不加处治,不能自行愈合的轻微裂缝,可采用以
下两种方法处治:
(1)将裂缝处清扫干净并均匀喷洒少量沥青(在低温、潮湿季节宜喷洒乳化沥青),再匀撒
一层2-5mm的干燥洁净石屑或粗砂,最后用轻型压路机将矿料碾压密实。
(2)沿裂缝涂刷少量稠度较低的沥青。
2)对于路面的纵向或横向裂缝,应根据裂缝的宽度按以下步骤分别予以处治:
(1)缝宽在5mm以内:
a.清除缝中杂物及尘土。
b.将稠度较低的热沥青(缝内潮湿时应采用乳化沥青)灌入缝内,灌入深度约为缝深的
2/3左右。
c.填入干净石屑或粗砂,并捣实。
d.将溢出缝外的沥青及石屑、砂清除。
(2)缝宽在5mm以上:
a.清除已松动的裂缝边缘。
b.用热拌沥青混合料填入缝中,捣实。缝内潮湿时应采用乳化沥青混合料。
3)因沥青性能不好、或路面使用年限较长、油层老化等原因出现的大面积裂缝(包括网
裂),此时如基层强度尚好的,可选用下列处治方法:
(1)乳化沥青稀浆封层,封层厚度一般为3~6mm。
(2)加铺沥青混合料上封层。
(3)单层沥青表处。
4)由于土基、路面基层强度不足或路基翻浆等引起的严重龟裂,应先处治土基和基层后
重铺面层。
2拥包的维修
1)属于施工时操作不慎将沥青滴漏在路面上形成的拥包,将拥包铲除即可。
2)已趋于稳定的轻微拥包,应将拥包用机械刨削或人工铲除,如铲除拥包后,路表不够
平整,应予以处治。
3)因面层沥青用量过多或细料集中而产生较严重拥包,或路面连续多处出现拥包且面积
较大,但路面基层仍属稳定,则应将拥包连片铲除,并低于路表面约10mm。扫尽碎屑、杂物
及粉尘后用热拌沥青混合料重铺面层。
4)因基层局部含水量过大,面层与基层间结合不良而被推移变形造成的拥包,应把拥包
连同面层挖除,将水份晾晒干,或用水稳性较好的材料更换已变形的基层,重铺面层。
5)由于基层局部强度不足或水稳性不好,使基层松散而导致的拥包,应将面层和基层完
全挖除。如土基中含有软土或淤泥,应将软土或淤泥彻底挖除,换填新料并夯实。在地下水位
较高的潮湿路段,应采取措施引出地下水并在基层下面加铺一层水稳性好的材料,最后重铺基
层和面层。
3沉陷的维修
1)因路基不均匀沉降而引起的局部路面沉陷,若土基和基层已经密实稳定,不再继续下
沉,可只修补面层。并根据路面的破损状况分别采取下列处治措施:
(1)路面略有下沉,无破损或仅有少量轻微裂缝,可在沉陷处喷洒或涂刷粘层沥青,再用
沥青混合料将沉陷部分填补,并压实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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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路基沉陷导致路面破损严重,矿料已松动、脱落形成坑槽的,应按照本条第7款坑
槽的维修方法予以处治。
2)因土基或路面基层结构遭到损坏而引起路面沉陷,应参照本条第2款第5)点的要求处
治土基和基层后重铺面层。
3)桥涵台背因填土不实出现不均匀沉降而引起桥头跳车的,可视情况选择以下处治方法:
(1)如沉陷不严重,且已趋于稳定的,可加铺沥青面层进行接坡。
(2)挖除沥青面层,在沉陷的部分加铺基层后重铺面层。
(3)台背填土密实度不够,应重新作压实处理,并注意台背死角处的压实,然后重铺路面
基层和面层。
(4)对含水量和孔隙比均较大的软基或含有有机物质的粘性土层,应采取换土处理。换土
深度应视软层厚度而定。换填材料应选择强度高、透水性好的材料,如碎石土、卵砾土、中粗
砂及强度较高的工业废渣,且要求级配合理。
(5)采用注浆加固处理后修复路面。
4车辙的维修
1)行车道表面因车辆行驶推移而产生的车辙,应将出现车辙的面层切削或铣刨清除,然
后重铺面层。
2)路面受横向推挤形成的横向波形车辙,如已稳定,可将凸出的部分削除,在波谷部分
喷洒或涂刷粘结沥青后填补沥青混合料并找平、压实。
3)因面层与基层间有不稳定的夹层而形成的车辙,应将面层挖除,清除夹层后,重铺面
层。
4)由于基层强度不足、水稳性差,使基层局部下沉而造成的车辙,应先处治基层。其方
法可参照本条第2款第5)点。
5波浪与搓板的维修
1)属于面层原因形成的波浪或搓板可按下述方法进行维修:
(1)路面仅有轻微波浪或搓板,可在波谷部分喷洒沥青,并匀撒适当粒径的矿料,找平后
压实。
(2)波浪(搓板)的波峰与波谷高差起伏较大(20mm以上)时,应顺行车方向将凸出部
分削平,并低于路表面约10mm。削除部分喷洒热沥青,再匀撒一层粒径不大于10mm的矿料,
扫匀,找平,并压实。
(3)严重的大面积波浪或搓板,应将面层全部挖除,然后重铺面层。
2)若面层与基层之间存在不稳定夹层,面层在行车荷载的作用下推移变形而形成波浪(搓
板),应挖除面层,清除不稳定夹层后,喷洒粘结沥青,重铺面层。
3)因基层局部强度不足,或稳定性差等原因造成的波浪(搓板),应先对基层进行处治,
重铺面层。其处治方法可参照本条第2款第5)点。
6路面翻浆的维修
1)因路基冻胀使路面局部或大面积隆起时,应将隆起的沥青路面铲平,待春融后按翻浆
处治的方法予以处治。
2)因冬季基层中的水结冰引起冻胀,春融季节化冻而引起的翻浆应根据情况采用以下方
法之一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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