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611-2024 高速公路收费服务

DB41/T 611-2024 Highway toll service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T 611-2024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8-26
实施日期
2024-08-26
发布单位/组织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20.01

CCSR00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611—2024

代替DB41/T611—2016

高速公路收费服务

2024-08-26发布2024-11-25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T611—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2

5基础设施...........................................................................2

6设施环境...........................................................................3

7收费人员...........................................................................4

8服务质量...........................................................................5

9服务安全...........................................................................7

10收费稽查稽核......................................................................9

附录A(规范性)服务指标计算方法....................................................10

附录B(资料性)服务用语............................................................11

附录C(资料性)服务礼仪............................................................13

附录D(规范性)投诉处理流程........................................................15

I

DB41/T61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41/T611—2016《高速公路收费服务》,与DB41/T611—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

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删除了“组织”、“收费中心”、“收费分中心”的术语和定义(见2016年版的3.1、3.5、

3.6);

b)更改了“收费广场”的要求(见5.1,2016年版的5.1);

c)更改了“收费车道宽度”的要求(见5.2.2,2016年版的5.2.2);

d)更改了“超宽车道的宽度”的要求(见5.2.3,2016年版的5.2.3);

e)更改了“ETC车道的设置”的要求(见5.2.4,2016年版的5.2.4);

f)增加了“入口称重车道”的要求(见5.2.5);

g)将“MTC方式”更改为“MTC/ETC混合方式”(见5.3.2,2016年版的5.3.2);

h)增加了“ETC门架”的要求(见5.6);

i)增加了设置“绿色通道标志”的要求(见5.7.6)

j)增加了“查验点”的要求(见5.8);

k)更改了“车道设施”的种类(见6.1.1,2016年版的6.1.1)

l)更改了“车辆检测装置”的要求(见6.1.5,2016年版的6.1.5);

m)更改了“公告牌”的要求(见6.6.2,2016年版的6.6.2);

n)增加了“政策公示牌”的要求(见6.6.3);

o)删除了“MTC方式”和“ETC方式”的服务质量要求(见2016年版的8.1和8.2);

p)增加了“收费车道开启”和“出入口收费人员操作”的要求(见8.1和8.2);

q)更改了“特殊情况车辆操作”的要求(见8.3,2016年版的8.1.6);

r)增加了“收费系统”的要求(见8.4);

s)更改了“监控录像信息保存时间”的要求(见8.10.4,2016年版的8.8.4);

t)将“收费稽查”更改为“收费稽查稽核”(见10,2016年版的10);

u)更改了“稽查率”的要求(见10.2.3,2016年版的10.2.3);

v)更改了“投诉处理流程”(见附录D,2016年版的附录D)。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区域合作中心、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

心、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付磊、苏凯、陈淼、孙小方、李志渊、孙琪博、关济民、郭恺、金娟、翟晓丹、

宋涛、丁振文、李涛、王涛。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9年首次发布为DB41/T611—2009,2016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II

DB41/T611—2024

高速公路收费服务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收费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基础设施、设施环境、收费人员、服务质量

服务安全和收费稽查稽核。

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的收费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768.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

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5768.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T16311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4719公路收费亭

GB/T24968公路收费车道控制机

GB/T24969公路照明技术条件

GB/T24973—2023收费用栏杆

DB41/T610—2024高速公路收费人员操作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收费服务组织

提供高速公路收费服务的组织。

3.2

人工收费(MTC)

由人工进行收费操作,计算机系统对车道设备进行控制,并对收费数据进行自动统计管理的收费方

式。

3.3

全自动电子收费(ETC)

在无人值守的收费车道,应用无线电射频识别及计算机等技术自动完成对通过车辆的识别、收费操

作、车道设备控制和收费数据处理的收费方式,也称为全自动电子收费方式、不停车收费方式。

1

DB41/T611—2024

3.4

收费站

负责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服务、管理等运营业务的基层单位。

4总则

4.1基本要求

4.1.1收费服务组织应执行各项收费政策,按规定做好高速公路收费、稽查稽核、管理等工作。

4.1.2收费服务组织应以安全、快捷、文明为目标,为司乘人员提供持续改进的服务。

4.1.3收费服务组织应为司乘人员提供完善的服务设施和环境。

4.1.4收费服务组织应为司乘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高速公路路况及相关信息服务。

4.2服务管理

4.2.1收费服务组织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收费作业程序,按GB/T19001的要求建立服务质量管理

体系。

4.2.2收费服务组织应建立和完善收费稽查稽核制度和工作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对管辖的收费站进行

检查,并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高速公路稽查稽核。

4.2.3收费服务组织应对新入职收费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在岗人员应进行业务技能的继续培训。

4.2.4收费服务组织应定期进行服务评价。

5基础设施

5.1收费广场

5.1.1主线收费站广场,平曲线指标应符合互通式立体交叉主线线形指标的规定,竖曲线指标不应小

于主线纵断面一般值的规定;匝道收费站广场,平曲线半径不得小于200m,竖曲线半径不得大于800m。

5.1.2匝道收费站广场中心线至匝道分流点的距离不宜小于100m,且不应小于75m;至被交道路平交

点的距离不宜小于150m,不能满足时,应增加设置等待车道。

5.1.3收费岛前后的路面应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5.1.4收费广场场区应作排水设计。

5.2收费车道

5.2.1收费车道数量应满足实际车流量。

5.2.2收费车道的宽度一般宜为3.5m。

5.2.3车辆行驶方向右侧最外车道宜设置超宽车道,宽度不低于4.5m。

5.2.4ETC车道与MTC/ETC混合车道应合理配置。

5.2.5入口称重检测车道应合理设置。

5.3收费岛

5.3.1收费岛的宽度宜为2.2m,侧面高度为0.25m~0.30m。

5.3.2收费岛长度应根据收费广场类型及其安装的收费设备确定:

2

DB41/T611—2024

a)MTC/ETC混合方式:主线收费广场收费岛长度应为28m~36m;匝道收费广场收费岛长度应为

24m~28m;

b)ETC方式:双向收费岛长度应为70m~74m;出口单向收费岛长度应为50m~52m;入口收费

岛长度应为40m~42m。

5.3.3收费岛的端部高度不应超过1.0m并敛成楔形,岛头和两侧应用水泥混凝土或护栏作防护。

5.4收费亭

5.4.1收费亭外表面离收费岛边最小距离应大于0.3m。

5.4.2收费亭的尺寸、材料、外观质量、内装饰、结构和性能应符合GB/T24719的要求。

5.4.3收费亭正面玻璃窗应保证收费人员的视线良好,侧面应方便收费员收费操作。

5.5收费天棚

5.5.1收费天棚的净高度为5.5m~6.0m,收费天棚的长度与收费广场的宽度保持一致,宽度应为

16.0m~24.0m。

5.5.2收费天棚上应有醒目规范的收费站名称。

5.5.3收费天棚上应安装天棚信号灯。

5.5.4特殊车道等应在收费天棚上标明车道类型。

5.6ETC门架

5.6.1ETC门架应布设在交通流发生变化(如入/出口匝道、互通立交)前的路段区间。

5.6.2在省界布置ETC门架时,应由相邻两省分别设置,中间无入/出口。

5.6.3ETC门架应布设在直线段,与互通立交、入/出口匝道端直线距离宜为1.5km~3km。

5.7标志与标线

5.7.1收费广场入口处应设限高标志和最低限速标志,标志设置应符合GB5768.2的规定。

5.7.2在收费广场垂直于行车方向应设置减速标线,减速标线应符合GB5768.3的规定。

5.7.3收费岛应设置黄黑相间线宽各为15cm,由岛头中间以45°角向两边标划的斜线。收费岛迎车

流方向的地面标线应符合GB5768.3的规定。

5.7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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