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12/T 19-2022 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窗口标识设置规范

DB4412/T 19-2022 Fire lane, rescue site, and window identification setting specifications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12/T 19-2022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7-18
实施日期
2022-08-01
发布单位/组织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肇庆市消防救援支队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肇庆市行政区域内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窗口标识的设置。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肇庆市消防救援支队、肇庆市标准化计量协会
起草人:
孟凡新、彭洛克、陈育财、李斌、李长干、卢志明、徐艳胜、陈健荣、李海、 乔辉、张钊、张民、夏德志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220.99

CCSC80

4412

肇庆市地方标准

DB4412/T19—2022

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窗口标识设置规范

Specificationsforsignsoffirelanes,rescuesites,andrescuewindows

2022-07-18发布2022-08-01实施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12/T19—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肇庆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肇庆市消防救援支队、肇庆市标准化计量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孟凡新、彭洛克、陈育财、李斌、李长干、卢志明、徐艳胜、陈健荣、李海、

乔辉、张钊、张民、夏德志。

II

DB4412/T19—2022

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窗口标识设置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窗口标识设置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标识形态与分

类、设置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肇庆市行政区域内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窗口标识的设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16311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GB/T24722路面标线用玻璃珠

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窗口标识signsoffirelanes,rescuesites,andrescuewindows

具有消防指示或禁令作用,向消防救援人员和公众传递建筑物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

窗口的位置、边界等信息的标线、标牌、标志、路标等标识的统称。

3.2

救援窗口rescuewindow

建筑物外墙上设置的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

[来源:GB50016-2014(2018年版),7.2.4,有更改]

4一般规定

4.1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窗口标识的设置属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内容。

4.2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窗口标识是由施划在道路、场地的各种线条、文字及设置的标牌等所构成

的指示系统,可以组合或单独使用。

4.3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窗口标识的设置应设置在明显的位置且不应影响建筑物及室外场地正常使

用功能。

4.4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窗口标识指示的信息应清晰、明确、简洁,便于救援人员、公众发现、认

读。

4.5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窗口标识不应指示本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无关信息。

4.6消防车道、救援场地标识严禁设置于可移动的物件上。

1

DB4412/T19—2022

4.7消防车道、救援场地标识的材质应使用抗滑、耐磨、不燃烧材料,应符合GB/T16311的要求;

标线所使用的玻璃珠应符合GB/T24722的要求。

4.8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窗口标识应定期维护,确保固定、完整、清晰、有效,严禁遮挡、占压、

挪为他用。

4.9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窗口标识的文字应使用中文标准简化汉字,可视情况加注外文。

4.10标线颜色的色度性能应符合GB/T16311的要求,黄色的亮度因素应≥0.27,标线不应出现明显

变色。

4.11连续设置的实线类标线,应每隔15m左右设置排水缝,与排水方向垂直的其他标线,应沿排水

方向设置排水缝,排水缝宽度宜为(30~50)mm。

5标识形态与分类

5.1标识形态

5.1.1标线:施划于路面、路缘石上的各种线条,用以指示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边界轮廓。

5.1.2标牌:附设于建筑外檐或单独使用的标识牌,用以表示与消防救援相关的信息。

5.1.3标志:施划于地面的文字、图形、符号,用以说明标线的作用。

5.1.4路标:安装固定在路面或道路两侧起标线作用的突起块或短柱。

5.2标识分类

5.2.1标线

标线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a)消防车道标线:用以划分消防车道与其他用途车道或场地的分界;

b)救援场地标线:用以划分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与其他道路、场地的分界;

c)消防回车场标线:用以划分消防车回车场场地与其他道路、场地的分界。

5.2.2标牌

5.2.2.1按设置部位分类

按设置部位分类如下:

a)外檐标牌:附设于建筑物外墙面或檐口的标识牌;

b)独立标牌:不依附于建筑物,单独设置的标识牌。

5.2.2.2按指示内容分类:

按指示内容分类如下:

a)消防总平面标牌;

b)消防车道标牌;

c)救援场地标牌;

d)消防回车场标牌;

e)救援窗口标牌。

5.2.3标志

2

DB4412/T19—2022

标志按指示内容分为消防车道标志、救援场地标志、消防回车场标志。

5.2.4路标

路标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a)突起路标:设于消防车回车场地、消防车道转弯处、路面颜色与标线相近处或人车分流的消

防车道,指示消防车道边缘;

b)柱式轮廓标:特殊情况不能标线的,应设置柱式轮廓标,指示消防车道位置。

6设置要求

6.1标线

6.1.1消防车道标线

6.1.1.1消防车道标线应施划于消防车道的边缘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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