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1928-1989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暂时贮存规定

GB 11928-1989 Regulations for interim storage of low-and intermediate-level radioactive solid waste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1928-1989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89-12-21
实施日期
1990-07-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核工业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管宗洲、曾继述、董秀明、顾忠茂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1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

G日11928一89

暂时贮存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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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storageof1

interntedl皿te-leelradioactivesolid

1主肠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暂时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任何实践中,符合低、中水平的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暂时贮存

(以下简称“废物暂时贮存”)。

本规定不适用于尾矿渣类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管理。

2引用标准

GB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8703辐射防护规定

GB9133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

3术语

3.1废物暂时贮存设施

指用于放射性固体废物在最终处置前的中间贮存设施包括废物哲存室、暂存库和暂存场。

3.2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

指GB9133中放射性废物分类系统表中第1,II等级的固体废物。

4废物甘时贮存管理目标和荃本原则

4.1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目标是依靠屏障隔离和严格管理,防止放射性物质以不可接受的量释放到环境

中,保证公众及职业人员受到的照射不超过相应的剂量当量限值,并保持可以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的水

平。

4.2凡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实践,皆应建立相应的废物暂时贮存设施。

4.3废物暂时贮存服务于废物最终处置。

4.4废物暂时贮存贯彻分类收集、定型包装、安全运翰、集中暂存、建立档案、监测管理、限期转运处置

等基本原则。

4.5暂时贮存的废物必须在包装和贮存方式上保证其在规定的暂存期内可完整回取。

4.6在确保安全的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废物暂时贮存和最终处置的经济性。

4.了废物暂时贮存期为五年。

国家技术监,局1989一12一21批准1990一07一01实施

GB11928一89

5废物暂时贮存设施的营运单位、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

5.1废物暂时贮存设施的营运单位、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应共同合作控制放射性废物产生量,搞

好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工作。

5.2废物暂时贮存设施的营运单位对废物贮存的安全负有全面的责任。

52.1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营运单位,必须在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含其授权的代表机构,下同)领发的营

运许可证后,方可投人运行。

5.2.2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营运单位必须定期向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废物收贮人库年报表;

b.废物转运出库年报表;

人员受照剂量年度汇总表;

d.事故报告;

年度运行总结。

5.2.3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营运单位有权拒绝主管部门有害于安全的指令性要求。

5.2.4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营运单位有权了解废物产生单位的废物来源及其性状。

5.3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主管部门对设施的安全负有领导责任。

5.3.1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主管部门负责废物收贮管理条例、运行及操作规程等技术文件的审批。

5.3.2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主管部门有权制止营运单位有害于安全的各种实践活动。

5.3.3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处理营运单位与废物产生单位之间的业务矛盾。

5.4废物暂时贮存设施的运行安全,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负责对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安全监

督的国家有关部门应根据有关法规对废物暂时贮存设施的安全运行进行技术指导。对涉及安全的重大

问题及时予以裁决。

6废物暂时贮存设施

6.1废物暂时贮存库场的选址、评价、设计、建造(含扩建、改建)及其相应的审查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

认可的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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