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911-1997 纺织品 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 2911-1997 Textiles—Ternary fibre mixtures—Quantitative chemical analysi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1997年10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上海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
- 起草人:
- 徐璧城、钟勤、沈美华、龚萍、颜燕屏
- 出版信息:
- 页数:13页 | 字数:2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acs59.080.01
w04眉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911一1997
eqvISO5088:1976
纺织品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
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Textiles-Ternaryfibremixtures-Quantitativechemicalanalysis
1997一10一09发布1998一05一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GB/T2911-1997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标准ISO5088:1976纺织品—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对
GB2911-82进行修订的,修订后的文本等效于ISO5088:19760
本标准对GB2911-82修改了如下内容:
1.根据GB/T1.1-1993和1995.1.12的修改通知,修改了封面及编写格式,增加了前言和ISO前
言,增加了引用标准内容和导语,同时,其后章节序号顺延
2.根据国际标准补充了26种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的品种和分析方案。并根据国内生产发展情况,
增加了三种麻混纺产品的品种和分析方案。
3.根据国际标准,同时为了方便标准的贯彻,增加附录C三组分混纺产品含量分析的计算实例。
4.根据国内实际试验情况,修改了国际标准中规定的试样烘干和冷却时间,并对达到恒重作了具体
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2911-82,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徐璧城、钟勤、沈美华、龚萍、颜燕屏。
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于1997年第一次修订。
GB/T2911-1997
ISO前言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各国国家标准协会(ISO会员国)的世界性联合会组织。国际标准的发展
工作是通过ISO技术委员会去实现的。凡某项标准化课题建立了技术委员会之后,每个成员国如对它
感兴趣,都有权派代表参加该委员会。凡属国际性组织,不管是官方,还是非官方的,在和ISO取得联系
后,也可参与这项工作。
由技术委员会提出的“国际标准草案”在ISO理事会批准作为国际标准之前,应先分发各会员国征
求同意。
国际标准ISO5088是由纺织品技术委员会((ISO/TC38)起草拟订的,并在1975年9月轮流交各
会员团体讨论。
已得到下列国家的会员团体承认:
比利时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匈牙利挪威
西班牙苏联保加利亚芬兰
印度波兰瑞典南斯拉夫
瑞士捷克德国日本
南非共和国英国丹麦荷兰
美国加拿大法国以色列
罗马尼亚
由于技术理由,下列国家的会员团体不同意此文件:
意大利新西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911-1997
纺织品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eqvISO5088:1976
定量化学分析方法代替GB2911--82
Textiles-Ternaryfibremixtures-Quantitativechemicalanalysis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的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干三组分纺织纤维混纺和交织产品的定量分析。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10-1997纺织品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eqvISO1833:1977)
GB8170-87数值修约规则
GB9994-88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原理
混纺产品的组分经定性检测后,选择适当的试剂,把混纺产品中的某一个或几个组分纤维溶解,从
溶解失重或不溶纤维的重量计算出各组分纤维的百分含量。
4试剂
测试所用的试剂都为化学纯,所用的水为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4.1石油醚,馏程为40-60'C,
4.2二甲基甲酞胺(该试剂有毒,在使用时应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4.380%(m/m)甲酸溶液。
4.4丙酮。
4.5二氯甲烷。
4.6甲酸/氯化锌溶液(该试剂有刺激性气味,腐蚀性较强,使用时应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4.了二硫化碳/丙酮溶液(该试剂有毒性,使用时应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4.8碱性次氯酸钠溶液。(NaC10)=0.9一1.1moll。
4.975%(m/m)硫酸溶液。
注:试剂溶液配制方法叁照GB/T2910-1997有关章节
仪器
5.1索氏萃取器
5.2玻璃砂芯柑祸,容量30-50mL,微孔直径40-120mK.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一10一09批准1998一05一01实施
1
GB/T2911-1997
5.3恒温水浴锅。
5.4真空抽气泵。
5.5分析天平,精度为0.0002g,
5.6电热鼓风烘箱:能保持温度为105℃士3`C.
5.7干燥器:装有变色硅胶。
5.8有塞三角烧瓶:容量不小于250mL
5.9称量瓶、量筒、烧杯、温度计、抽气滤瓶等。
5.10机械振荡器。
6试样准备
6门抽样
试样应对全体具有代表性,应包含组成织物的各种纱线和纤维成分,试样数量应足够供试验用。
62试样预处理
6.2.1一般预处理,采用GB/T2910中规定的方法。
6.2.2特殊预处理,采用GB/T2910中规定的方法。
6.3试样制备
试样如为织物,应拆成纱线,毡类织物可剪成细条或小块(注意每个试样应包含组成织物的各种纤
维成分),纱线则剪成1cm长。
每个试样至少两份,每份试样不少于1g,
7分析步骤
7.1一般说明
7.1.1烘干:将试样放入烘箱中,在105℃士3℃下烘4^-16h,如烘干时间小于14h,则需烘至恒重(将
试样再烘1h,连续两次称得的试样重量差异不超过。1%)a
7.1.1.1试样的烘干,把试样放在称量瓶内,瓶盖放在旁边,烘干后,盖上瓶盖,迅速移人干燥器内冷
却,称重,直至恒重。
7.1.1.2玻璃砂芯增涡与不溶纤维的烘干:玻璃砂芯柑祸连同盖子(放在旁边)放入烘箱中,烘干后,盖
上盖子迅速移人干燥器内冷却,称重。
7.1.2冷却:在干燥器中冷却,干燥器放在天平旁边,冷却时间以试样冷至室温为限(一般不少于30
min),
7.1.3称重:冷却后,从干燥器中取出称量瓶、玻璃砂芯增祸等,在2min内称完,精确至0.0002g,
注:在烘干、冷却、称重操作中,不能用手直接接触称量瓶、试样、玻璃砂芯钳祸等.
7.2试样干重测定
将试样((6.3)放入已恒重的称量瓶内,在105℃士3'C烘箱中烘干后盖上瓶盖,移人干燥器中冷却、
称重,重复上述操作直至恒重(具体操作见7.1),
7.3各组分纤维的溶解和分离
根据组成纤维的种类,有四种溶解方案供选择。溶解方法采用GB/T2910有关章节。
7-3.1方案1
取二个试样,第一个试样将A纤维溶解,第二个试样将B纤维溶解,分别对未溶部分称重,根据溶
解失重,算出每一溶解纤维的百分含量。C纤维百分含量可从差值中求得。
7.3.2方案2
取二个试样,第一个试样将A纤维溶解,剩余的不溶纤维为B+C。第二个试样将A,B两种纤维溶
解,剩余的不溶纤维为C。对第一个试样不溶纤维称重,从溶解失重算出A纤维的百分含量。称出第二
GB/T2911-1997
个试样的不溶纤维C的重量,算出C纤维百分含量,B纤维含量可从差值中求出。
7.3.3方案3
取二个试样,将第一个试样中的A和B纤维溶解,剩余的不溶纤维为C,将第二个试样中的B和C
纤维溶解,剩余不溶纤维为A,根据溶解失重,算出C纤维、A纤维的百分含量。B纤维百分含量可从差
值中求出。
7.3.4方案4
用同一个试样,经二次顺序溶解处理,纤维被逐个溶解除去(试样A,B,C纤维,先溶解除去A纤
维,称出剩余B,C纤维的干重,再从不溶的B,C纤维中溶解除去B纤维,称出不溶C纤维的干重),从
溶解失重或不溶纤维的重量分别算出各组分纤维的百分含量。
7.4不溶纤维的烘干
将不溶纤维和已恒重的玻璃砂芯增竭一起在105℃士3'C烘箱中烘干、冷却、称重,直至达到恒重。
分析结果的计算
混纺织物中各组成的百分含量计算先以净干重百分含量为基准,然后用公定回潮率作校正。根据需
要还可从预处理中重量损失来计算。不同的溶解方案有各自的计算公式。试验结果以两次试验的平均
值表示,若两次试样测得结果的绝对值大于1%时,应进行第三个试样试验,试验结果以三次试验平均
值表示。试验结果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修约至小数一位,数值修约按GB8170规定进行。
具体如下:
8.1纤维净干重百分率计算
8.,.1方案1
P一d「,一d,Xr,+rzX(:一d2)}X100(1)
-a,m,m2a,一
尸,一Fd,一d<X卫+二X(:一,)7X:。。(2)
a,mim,“,
P,一100一(P,+P2)·····················……(3)
式中:P,-A纤维的净干含量百分率(第一个试样溶解在第一种试剂中的纤维),%;
P2-B纤维的净干含量百分率(第二个试样溶解在第二种试剂中的纤维),肠;
P,-C纤维的净干含量百分率(在两种试剂中都不溶解的纤维),%;
m,—第一个试样经预处理后的干重,9;
m2—第二个试样经预处理后的干重,9;
r,—第一个试样经第一种试剂溶解A纤维后,不溶纤维的干重,g;
r2—第二个试样经第二种试剂溶解B纤维后,不溶纤维的干重,9;
d,—重量损失修正系数(第一个试样中,B纤维在第一种试剂中的重量损失);
d2—重量损失修正系数(第一个试样中,C纤维在第一种试剂中的重量损失);
d,—重量损失修正系数(第二个试样中,A纤维在第二种试剂中的重量损失);
d4—重量损失修正系数(第二个试样中,C纤维在第二种试剂中的重量损失)。
8.1.2方案2
P,=100一(Pz+P,)·······。······。·········。····……(4)
P,一100Xdlr,一d,XP,(5)
刀t1d2
Pz一=dmr,iX。。‘(6)
式中:尸-A纤维的净干含量百分率,%;
GB/T2911-1997
P2-B纤维的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NY 1110-2006 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及其含量测定 2006-07-10
- NY 1165-2006 羔羊肉 2006-07-10
- NY 1148-2006 礼花弹 2006-07-10
- NY 1092-2006 柞蚕一代杂交种 2006-07-10
- NY 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 2006-07-10
- NY 1135-2006 植保机械安全认证通用要求 2006-07-10
- NY 1106-2006 含腐植酸水溶肥料 2006-07-10
- NY 1025-2006 青饲料切碎机安全使用技术条件 2006-07-10
- NY 5305-2006 无公害食品 小杂粮 2006-07-10
- NY 1149-2006 烟花爆竹 引火线 2006-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