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236-2022 农村标准化试点建设管理规范

DB34/T 4236-2022 Standardization Pilo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Rural Area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4236-2022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6-29
实施日期
2022-07-29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120

CCSA00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236—2022

农村标准化试点建设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forthepilotconstructionandmanagementofruralstandization

2022-06-29发布2022-07-29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4236—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申报...............................................................................1

承担单位.......................................................................1

项目申报.......................................................................1

5立项...............................................................................2

6建设...............................................................................2

建设周期.......................................................................2

建设任务.......................................................................2

建设环节.......................................................................2

7管理和考核.........................................................................3

附录A(资料性)试点项目任务书.......................................................5

附录B(资料性)试点项目申报申请函..................................................10

附录C(资料性)试点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11

附录D(资料性)试点项目实施方案....................................................12

附录E(资料性)试点项目目标考核表..................................................14

附录F(资料性)试点项目考核申请表..................................................18

附录G(资料性)试点项目工作总结报告................................................20

附录H(资料性)试点项目目标考核评价意见............................................21

附录I(资料性)试点项目考核材料报送函..............................................23

I

DB34/T4236—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洪登华、温家铨、高志慧、夏云飞、娄毅、钱隆、石汉成、张士胜、霍家佳、

王雪、李姗姗、林兴虹、李志敏。

II

DB34/T4236—2022

农村标准化试点建设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立项、建设、管理和考核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省级农村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市级农村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和管理可

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农村标准化试点ruralstandardiizationpilot

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围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

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产业振兴等领域,选取试点探索运用标准化方法、发挥标准化作用

而开展的系列活动。

4申报

承担单位

4.1.1以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也可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单位承担。

4.1.2试点项目工作有完善的总体部署、明确的项目建设目标和相应的政策保障措施。试点项目承担

单位为当地人民政府的,还应将农村标准化工作纳入本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工作重

点。

4.1.3重视标准化工作,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有标准化管理机构或技

术研究机构提供技术支撑。

4.1.4在试点领域具有一定的行业或社会影响力,发展潜力良好;单位规模和条件与所申报的标准化

试点项目相匹配。

4.1.5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试点项目承担单位为当地人民政府的,应将试点项

目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项目申报

4.2.1试点项目申报应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需求为导向,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农民积

极性;应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和城乡发展规划。

4.2.2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组织农村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

4.2.3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向所在市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或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要

1

DB34/T4236—2022

求填写试点项目任务书(见附录A),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4.2.4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试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确定试点项目推荐

名单,报送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试点项目申报申请函(见附录B);

——试点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录C);

——试点项目任务书。

5立项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领域的符合性等方面进行初筛,必要时实地

考察。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

——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先进性;

——项目承担单位标准化基础等。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试点项目。

6建设

建设周期

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建设任务

6.2.1应明确标准化对象和需求,因地制宜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标准体系,并编制

标准明细表,结合国家政策及本地区发展实际,制定或采用涵盖试点领域相关环节的标准。

6.2.2应结合试点项目地区实际需要,开展标准化宣贯与培训。

6.2.3应全面实施纳入标准体系的标准。

6.2.4应积极探索试点项目管理与运行机制,强化标准引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及时

总结经验和成果,加强宣传推广,发挥试点项目带动作用,引导多方参与,促进农村标准化工作深入开

展。

6.2.5应积极通过试点项目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经济发展水平持续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

理能力持续增强、农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建设环节

6.3.1项目启动

6.3.1.1立项通知发布3个月内,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向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上报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见附录D)。

6.3.1.2试点项目所在市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或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协助/指导承担单位筹备、

召开项目启动会。

6.3.2机构成立

2

DB34/T4236—2022

6.3.2.1应成立试点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宜由地方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为试点领域相关

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的整体运行和监管,包括计划制定、人员安排、工作督导、实施

保障以及项目实施后效果评价、激励和反馈等工作。

6.3.2.2应成立工作机构,负责处理试点项目日常运行以及标准制定、标准宣贯等工作。

6.3.2.3应明确机构分工和人员职责,制定机构运行、管理等试点项目制度文件。

6.3.3标准体系构建

6.3.3.1围绕试点项目目标任务等,构建适合试点项目建设的标准体系结构图。

6.3.3.2分析试点项目标准化需求,编制标准明细表和标准体系编制说明。

6.3.3.3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要求和标准制(修)订程序,完善相关标准的制(修)订。

6.3.4标准宣贯

6.3.4.1宣贯内容

宣贯内容包括:标准化法律法规、标准化基础知识、试点领域关键标准等。

6.3.4.2宣贯方式

宣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印制各种标准宣贯资料,如明白纸、解读手册、图解、漫画等;

——利用广播、电视、光盘、网站、社交软件等媒体宣贯;

——举办标准化专题讲座;

——专业人员深入现场讲解,示范演示。

6.3.5标准实施

应全面有效实施纳入标准体系表的所有标准,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整改实施中遇到的问

题,不断完善标准;对各项标准的实施过程、结果进行记录并保存。

6.3.6总结自评

6.3.6.1按照试点项目任务书和目标考核等要求收集、整理目标考核材料。

6.3.6.2试点项目工作期满前3个月内,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试点项目目标考核表(见附录E)

进行自查自评,根据自评结果对考核材料进行完善。

6.3.6.3承担单位向所在市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并报送试点项目考核申请表(见

附录F)和试点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见附录G)。

6.3.6.4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向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

出考核申请。

7管理和考核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试点项目工作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试点项目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

题。

市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或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试点项目的日常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

时提出整改意见;对组织实施不力的试点项目,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级标准

化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组织试点项目工作抽查。

3

DB34/T4236—2022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核,依据试点项目任务书和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进

行考核,具体考核指标见试点项目目标考核表。

考核专家组由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人员和专家组成,一般为5人~

7人。

考核专家组一般采取现场考核形式实施考核。考核评价程序包括:

——听取工作汇报;

——依据目标考核表,查验资料;

——现场考察;

——形成试点项目目标考核评价意见(见附录H)并反馈。

考核工作完成后2个月内,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将试点项目建设和目标考核纸质和电子文

档等材料报送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存档备案,存档期不少于6年,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试点项目考核材料报送函(见附录I);

——试点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试点项目目标考核评价材料(包括试点项目目标考核评价意见和目标考核评分表);

——试点项目目标考核汇编材料。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考核意见,对考核合格的,予以确认并通告。对考核不合格的,限

期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后重新组织考核,考核通过的,即予确认;仍不能通过的,予以通报批

评。

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在试点项目建设期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的,暂停试点项目或取

消试点项目资格;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重大情况,影响试点项目工作继续开展的,根据实际情况或

影响程度,由试点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后,可适当延长或终止试点项目任务。

试点项目承担单位要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弄虚作假或给社会造成不

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对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做出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试点项目资格。

4

DB34/T4236—2022

A

A

附录A

(资料性)

试点项目任务书

下面给出了试点项目任务书的样式。

编号

安徽省农村标准化试点

项目任务书

试点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推荐单位:

实施时间: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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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4236—2022

填写说明

一、要求准确、如实填报。

二、编号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填写。

三、“试点项目名称”应填写为“地区+领域+农村标准化试点”。

四、“承担单位”应为具体承担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单位。

五、“推荐单位”应为市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或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

门,相关单位名称用全称填写,不能省略。

六、试点项目内容从“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

“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产业振兴”

等领域中选择某一或若干领域填写。

七、“主要参与单位”为承担单位外的其他单位。

八、本任务书中有关项目页面不够时,可加附页。

九、任务书的填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双面打印,并统一使用A4纸

装订。

十、本任务书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6

DB34/T4236—2022

一、基本情况表

试点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承担单位联系人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推荐单位联系人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投入经费(万元)

主要参与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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