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04/T 396-2022 食用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规程

DB1304/T 396-2022 Managing Procedures for Assuring Compliance Certificates for the Use of Agricultural and Animal Products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04/T 396-2022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6-10
实施日期
2022-07-01
发布单位/组织
邯郸市
归口单位
曲周县农业农村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曲周县农业农村局
起草人:
赵瑞霞、段新安、于涛、李志青、张树栋、沈艳峰、李洪娟、李志新、袁雪、 赵荷雨晴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

B17

DB1304

邯郸市地方标准

DB1304/T396—2022

食用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规程

2022-06-10发布2022-07-01实施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04/T396—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曲周县农业农村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曲周县农业农村局、曲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瑞霞、段新安、于涛、李志青、张树栋、沈艳峰、李洪娟、李志新、袁雪、赵荷

雨晴。

I

DB1304/T396—2022

食用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用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术语和定义、开具、使用、查验和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规模食用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不适用于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T32950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食用农畜产品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含畜牧业、渔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

产品。

3.2规模食用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经工商注册登记的食用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县级农业(含畜牧业、

渔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食用农畜产品生产主体。

3.3承诺

承诺达标合格证是承诺证,首先要展示承诺内容,对生产销售的食用农畜产品承诺常规农药兽药残留

不超标,食用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根据法律法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农畜

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销售的农畜产品质量作出的承诺。

3.4达标

食用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生产过程落实质量安全控制措施、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上市农畜产品符

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现阶段,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达标”主要聚焦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停用兽药和非法添加

物,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和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等方面。

3.5食用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食用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根据法律法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农畜产品

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畜产品经检测或承诺合格并自行开具、岀具的质量安全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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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标识,称为承诺达标合格证。

4合格证开具

4.1开具主体

规模食用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应实行食用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县级农业(含畜牧业、

渔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食用农畜产品生产主体划分标准。参见附录A

4.2开具依据

4.2.1基本依据

食用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要坚持“谁生产、谁用药、谁承诺”的原则,由种植养殖生产经营主体作出

承诺,勾选选项、自主开具。规模食用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应对其生产经营的食用农畜产品进行上市前检测,

可采取自行检测或委托检测方式,检测结果作为开具依据。检测项目不具备条件的,可采取自我承诺、内部质

量控制合格的方式。

4.2.2自我检测

建立快速检测实验室,配备相应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采用国家和省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其

生产经营的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

4.2.3委托检测

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对其生产经营的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

4.2.4自我承诺

承诺对其生产经营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承诺达标合格证真实性负责,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停用兽药

和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销售的食用农畜产品符合

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

4.2.5内部质量控制

食用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落实质量安全控制措施,根据法律法规、农畜产品质

量安全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现有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生产的农畜产品。

4.3开具方式

4.3.1自行制印承诺达标合格证

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与农畜产品追溯一体化推进,以二维码或纸质等形式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要坚

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一是二维码标识上或四周要明确展示“承诺达标合格证”字样,二是扫码后的内容中,

首先要展示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名称、承诺声明、承诺依据等完整信息,接下来再展示企业简介、品牌或商

标宣传等内容。

4.3.2系统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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