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0054.3-2016 民用机场离港前端系统指南 第3部分:应急预案与演练

MH/T 0054.3-2016 Civil Airport Departure Front-end System Guide Part 3: Emergency Procedures and Drills

行业标准-民航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MH/T 0054.3-2016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民航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6-05-09
实施日期
2016-08-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国民用航空局
归口单位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机场离港前端系统的应急预案与演练。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航大学。
起草人:
金辉、杨宏宇、李敏乐、张喆、王兵兵、钟成、成翔、王信元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60

V07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0054.3—2016

民用机场离港前端系统指南

第3部分:应急预案与演练

Theguidetothefront-endsystemofthedeparturecontrolofcivilaviationairport—

Part3:Emergencyplanandexercise

2016–05–09发布2016–08–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

MH/T0054.3—2016

前言

MH/T0054《民用机场离港前端系统指南》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系统安全;

——运行维护;

——应急预案与演练;

——应急响应与处置。

本部分为MH/T0054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人事科教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批准立项。

本部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航大学。

M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金辉、杨宏宇、李敏乐、张喆、王兵兵、钟成、成翔、王信元。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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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T0054.3—2016

民用机场离港前端系统指南

第3部分:应急预案与演练

1范围

MH/T0054的本部分规范了民用航空机场离港前端系统应急预案与演练工作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机场离港前端系统的应急预案与演练。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离港系统departurecontrolsystem

提供旅客值机、配载平衡、登机控制、联程值机等信息服务,能满足值机控制、配载控制、登机控

制等机场旅客服务所需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MH/T5103-2004,定义3.4]。

2.2

离港前端系统front-endofdeparturecontrolsystem

支持离港主机服务,在机场本地设有服务器和数据库,当与离港主机连接中断时仍能在机场本地提

供旅客值机、配载平衡、登机等信息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终端设备。

[MH/T0054.1-2015,定义3.2]。

2.3

离港网络networkofdeparturecontrolsystem

机场离港业务的网络承载平台,由机场本地离港局域网和离港主干接入网络组成。

2.4

应急预案emergencyplan

应急预案是指民用航空机场各相关部门及其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后所采取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

等有关内容的计划。MH

3应急预案目标

3.1建立机场离港前端系统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对机场离港前端系统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

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机场离港及相关业务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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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T0054.3—2016

3.2提高应对机场离港前端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最大

程度降低机场离港前端系统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

4应急预案编制

4.1应基于机场离港前端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支持的管理规定、操作手册(流程)以及各部门的

规定与流程编制《机场离港前端系统应急预案》(模板见附录A)。

4.2机场应急管理职能部门应负责组织预案总纲的编写,各保障部门、业务部门应依据预案总纲细化

本部门的工作及预案内容。

4.3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向航空公司等驻场单位征求意见。

5应急预案评审

5.1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预案进行评审。

5.2应根据重要程度和复杂程度确定应急预案的评审形式,主要分为书面评审与会议评审。

5.3应从组织协调、业务保障、系统恢复等方面评审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5.4应急预案评审通过后应签发实施,并由机场应急管理职能部门备案。

6应急预案管理

6.1应由具体部门负责应急预案的保存与分发。

6.2应急预案应具备多份拷贝,并保存在不同地点。

6.3应急预案修订完成后,应由具体部门负责统一更新,并保留历史原版本以备查阅。

7应急预案执行

7.1应急模式

当机场离港前端系统发生故障时,可根据机场的实际情况采用以下应急模式:

a)本地备份模式。当离港系统主机出现故障或主机通信中断且短时间无法恢复时,应启用本地备

份模式办理离港业务;

b)主机直连模式。当机场离港前端系统本地服务器出现故障但离港系统主机功能仍可使用时,应

启用主机直连模式办理离港业务;

c)手工模式。当离港系统主机和机场离港前端系统本地服务器均出现故障以及本地网络出现故障

时,应启用手工模式办理离港业务。

7.2应急响应

7.2.1当发现系统或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离港系统用户应立即通报系统运行维护部门。

7.2.2系统运行维护部门收到故障信息后应立即排查故障,并通报系统故障信息,供应急管理职能部

门应急决策。

7.2.3系统运行维护部门及技术支持单位应依照应急处理流程实施系统技术应急处置(具体流程参见

附录B)。

7.3应急预案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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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当需要启动应急模式时,机场应急管理职能部门应在预定时间内做出应急模式决策指令,并向

相关部门下达。

7.3.2各相关部门收到指令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7.4预案解除

7.4.1当系统运行维护部门排除系统故障后,应立即通知机场应急管理职能部门。

7.4.2机场应急管理职能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在预定时间内做出预案解除决策指令,并向相关部门

下达。

7.4.3各相关部门收到指令后,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步解除预案。

8应急预案修订

8.1机场离港前端系统应急预案应用环境、组织机构、职责、人员、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

修订应急预案。

8.2每年应至少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应急预案。

8.3应急预案修订完成后,应参照本标准中应急预案评审的相关内容对修订后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8.4应急预案修订后,应开展演练。

9应急演练

9.1演练目的

演练目的如下:

a)提高离港前端系统相关人员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b)提高离港前端系统相关人员对各种风险的紧急应对能力;

c)增强离港前端系统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

d)检验离港前端系统应急处置的协调配合机制;

e)查找当前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进而修订完善。

9.2演练方式

演练方式可分为桌面演练、模拟演练和实际演练。

9.3演练的基本要求

9.3.1机场应急管理职能部门应每年周期性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9.3.2机场应急管理职能部门应对相关部门应急演练工作给予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9.3.3参与演练部门应明确演练目的,熟练掌握应急演练方案。

9.3.4应急演练过程应接近真实状况,并应降低影响。

9.3.5M各相关单位应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并向机场应急管理职能部门通报。H

9.4演练方案

9.4.1各相关单位应针对应急预案和目标,细化制定一套或多套应急演练方案(模板见附录C)。

9.4.2应急演练方案中应明确演练的组织机构与职责、演练目的、时间、场景设计、演练流程与操作

步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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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T0054.3—2016

9.4.3演练内容应包括可能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各个方面,演练范围应涵盖故障报警、应急指挥、应

急处理以及应急解除。

9.5风险控制

9.5.1应从人员组织、协调通报、业务保障、系统恢复等方面对应急演练方案进行风险评估。

9.5.2对于演练方案可能存在的风险,应制定应对措施。

9.6演练过程记录

演练的组织部门应对演练过程进行跟踪,并对演练过程和效果进行真实详细的记录,填写《机场离

港前端系统应急演练记录表》(格式参见附录D)。

9.7演练评估

9.7.1演练结束后,应进行现场讲评。

9.7.2应对每次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总结与评估,填写《机场离港前端系统应急演练评估表》(格式

参见附录E)。

9.7.3编写应急演练报告。

9.7.4演练报告的内容要求见附录F。

10培训

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预案与应急演练方案的学习与培训,并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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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机场离港前端系统应急预案模板

A.1应急预案封面

见图A.1。

机场离港前端系统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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